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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来已是泪流满面-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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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皮的婚假只休了一个礼拜,上班的当天,小两口拿着一兜子喜糖向大家发放。孙婷毫不客气地往口袋里揣,嘴里还笑嘻嘻地解释说要拿回家哄小儿子开心,赵梅却恶作剧似的把杂志卷成话筒状,对着皮皮的嘴巴,非要他当着大家的面谈谈蜜月感受。栀子脸颊红红地站在旁边一声不吭,但那幸福是分明写在脸上的。婚后的皮皮明显变了一个人,有那么几次,我半真半假地逗他说:“听说夜巴黎又来了几个漂亮小姐,晚上我们去潇洒潇洒吧,我请客。”每每这时,皮皮都会很有正事地说道:“算了吧,栀子一个人不敢在家。”还有一次,皮皮昔日的老相好野玫瑰又找到了他,想要和他重叙旧情,被他果断地拒绝了,意思他已经结婚了,以后不要找他了云云。
  意外发生在一个月后!
  那天我和皮皮去公司下属的一个单位检查工作,回来时已是夜幕降临。路上皮皮兴奋地告诉我,说他快要当爸爸了。我揶揄道:“还是你小子厉害啊,像个种马一样,这么短的时间都给栀子种上了?”皮皮没有理会我,嘴里吐着烟圈,一脸得意的样子。
  当我们的车子行使到城区路口的时候,被一伙人拦住了去路,那是三个明显已经喝高的家伙,非把我们的红色捷达车当成出租车不可,我反复解释说这是公家车不是出租车,可他们就是不听,还把我从驾驶室里拽出来,照着我的面部就是一拳,骂道:“你他妈的,居然敢拒载!”我被这一拳打得眼冒金星,禁不住勃然大怒,奋起反抗。于是一场恶战开始了,直打得昏天黑地,我不知道皮皮是什么时候加入战斗的,当我被皮皮一把推开的时候,我清楚地看到一道白光插进了皮皮的身体,那是一把泛着寒光的刀子,皮皮瞬间瞪大了惊愕的眼睛,鲜血在歹徒拔出刀子的刹那喷涌而出,溅满了皮皮的周身。歹徒仓皇地逃走了,我来不及追赶,将逐渐倒下的皮皮抱在怀里,我大声地叫喊着:“皮皮你怎么了?皮皮你挺住啊!”我以最快的速度发动起车子,发疯似地开往最近的医院。可是一切都太迟了,当我将皮皮抱进医院大门的瞬间,我感觉到怀中的皮皮脑袋一歪,已经停止了呼吸。闻讯赶来的医生做了仔细地检查,终于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皮皮是睁着眼睛去的,去的那样突然,甚至一句话都没有留下。我伤心地将皮皮的头抱在胸前,泪水模糊了双眼,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变故,我又该怎么向皮皮的家人和栀子交待……
  办完皮皮的丧事,我找到栀子和她倾心长谈了一次,我说:“皮皮临死前让我转告你,打掉肚子里的孩子,重新嫁人……”栀子一句话都不说,只是嘤嘤地哭泣,自从知道皮皮出事那一刻起,她就一直以泪洗面。我知道,九泉之下善良的皮皮也是希望栀子打掉孩子重新嫁人的,此刻作为皮皮最知心的朋友,我能帮他的也只是这一件事情了。
  由于皮皮是因公殉职,所以单位一次性给了栀子20万元抚恤金。本来王总打算只给10万的,我知道后气呼呼地找到了他,我说难道皮皮的一条命就值区区10万元?要不是你那么抠门只给我们配个红色的破捷达,或许皮皮根本就不会死!我说你这区区10万元以后还让栀子怎么生活啊?王总虽然对我的态度感到万分愤怒,但是自知理亏,还是惭愧的低下了头,他当场拿出支票在上面开出了20万。那一刻,我从这个中年男人的眼睛里第一次读出了一点善良。
  皮皮的死对我打击很大,我怎么也不相信那么鲜活的生命说没就没了。皮皮死后,我常常一个人去夜巴黎歌厅喝闷酒,在那迷离的音乐声中,我似乎看到皮皮正怀抱着一个小姐放声高歌。我认为人生真的很无常,就象一场大梦,你穷尽一生追求了很久的东西,到头来可能会一场空。那一刻,我对生命有了超乎寻常的体验。
  皮皮的死让我很久都找不到生活状态,而倒霉的事情却一件接一件的接踵而来。先是王总炒了我的鱿鱼,紧接着妻子阿兰将离婚协议书给了我,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她能容忍我抽烟、喝酒、打牌,甚至偶尔在外面打野食,但是决不能忍受我没有全身心投入地爱她……我能说什么呢,女人的心是细腻的,既然她已经下定决心离开我,我也不能毫无尊严地乞求她留下,幸好我们没有孩子,不会涉及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  
  我是在和阿兰离婚后的第三天离开这个城市的。临走前,我特意去看了看栀子,告诉她如果有什么困难,尽管打电话给我。我又去皮皮的坟墓前拜祭了一下,我希望我的好兄弟能够安心长眠于九泉之下。没有人能阻止我流浪的脚步,我去了南方的一个大城市,这一走,就是5年。
  5年后,当我再次踏上家乡的土地,听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栀子做了王总的情人。我当时气愤极了,十分冲动地找到了王总这个衣冠禽兽,不由分说冲着他就是一阵拳打脚踢。我大声骂道:“你他妈的还是人吗,连栀子你都不放过,你对得起九泉之下的皮皮么?”王总捂着青肿的脸,什么也没有说,表情极其狼狈。
  我见到栀子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栀子对我的到来并不十分惊讶,直截了当地对我说:“听说你去找他了,还把他打了。”我说:“是的,栀子你不该屈服于他的淫威,不是还有我呢么,你不要怕他。”我摆出一副仗义的样子。但是,接下来栀子的话却让我很是惊讶,她说:“你不要再找他麻烦了,一切都是我自愿的,你知道么,这些年我有多难,是他明里暗里帮了我不少,他是一个好人啊……”说到这里,栀子已经泣不成声了。这时,我一眼瞥见了躲在栀子身后的一个小男孩,我惊讶地发现,那孩子长得就好像是皮皮的翻版。不用问,原来栀子并没有打掉孩子,而是将他生了下来。那一刻,我终于明白当初为什么皮皮铁定了心也要和栀子在一起,原来他看清了栀子是一个可以相伴一生的好女人。
  “来,宝贝,快叫叔叔。”栀子招呼孩子道。
  我伸出双手,对着孩子说:“来,让叔叔抱抱。”孩子听话地扑到了我的怀里。我说:“你叫什么名字啊?”孩子用那种稚嫩的声音回答我:“我叫小皮蛋。”孩子忽闪着大眼睛看着我,又接着说:“妈妈说爸爸叫老皮蛋,所以我才叫小皮蛋。”我一下子将孩子紧紧地搂在怀里,眼泪不听话地涌了出来。孩子看我流泪了,很天真地问道:“叔叔你怎么哭了?”我说:“叔叔没有没哭,叔叔的眼睛里进了沙子。”小皮蛋又接着问道:“叔叔,妈妈说爸爸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回来的时候会给皮蛋买好多玩具的,可是爸爸为什么总是不回来呢?”孩子这样说着,我的眼泪流得更多了,旁边栀子也忍不住捂住了嘴,跑去了洗手间。我抚摸着孩子的头,充满无限爱意地说道:“皮蛋乖,妈妈没有骗你,爸爸是去了很远的地方,爸爸工作很忙,没有时间回来,爸爸托叔叔带回来好多玩具给皮蛋,叔叔明天就拿过来给你。”小皮蛋听了,高兴的手舞足蹈起来:“好哎,好哎,爸爸给皮蛋带玩具回来了……”
  第二天,我去玩具商店买了好多玩具给小皮蛋送去,小皮蛋看到玩具后,高兴极了,听说这是爸爸给他带回来的,摩挲着舍不得撒手。我从孩子天真的小脸上,读到了一种无比真实的东西,那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开心和快乐。和小皮蛋的开心相比,我的心却痛到了极点。  
  我没有去看阿兰,听说她嫁给了一个比她大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据说那男人对她很好,她正幸福地生活着。正因为如此,我不忍心去打扰他,以免影响了她平静的生活。
  我又一次来到皮皮的坟墓前,长久地站立着。萧瑟的秋风中,我似一尊凝固的雕像。眼前,隐隐浮现的是皮皮那灿烂如初的笑脸……
  丁志阔,33岁,作家,民警,吉林人,现居长春。出版有《小心,女人》、《政治生命》、《派出所》、《百年关东》等长篇小说。
  

小米 卸妆的爱情
牵手
  一个雨天,一个人,一盘棋,一句话:让我们做不牵手的朋友吧。
  这句话,带出了记忆深处的许多故事:
  有两个老人,老到了需要搀扶的年龄。家里住在9楼,老俩口没有儿女,能依靠的只有彼此。太太腿脚不好,但却喜欢在清晨去楼下的公园散步,每天都要去看那假山池里的金鱼。先生每天早早的起床,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拿上一块抹布;往下要做的事情,是你怎么也不会想到的。他从9楼开始,用抹布将楼梯的扶手擦到1楼,然后上楼扶太太下楼看池鱼。多一次上下楼梯,只为了太太在下楼梯的时候可以把持住干净的扶手。每每见到这对相依相偎的老人,我总是想起《牵手》里的那句:来生还要一起走。
  有一对夫妻,妻子得了白血病。残酷而又不得不做的化疗让她天天一把把的头发掉。妻子是个舞蹈家,不是一般的爱美,每天早上,妻子都拿着梳子望着窗外轻叹。丈夫没有安慰她,只是默默地小心地把床上的,枕边的,地上的头发扫走,仔细到连一根也没有留下。终于有一天,妻子的生日。丈夫迟迟还没有露面。等到妻子从睡梦中醒来,见到丈夫坐在床前。丈夫轻轻的扶着妻子坐起来,叫妻子闭上眼睛,然后摘去妻子的帽子,再为她戴上他带来的礼物——一顶假发。确切地说,那不是假发,是真发。妻子的头发,每天散乱掉落于床头的丝丝秀发。无数个日子里,他收藏着,终于为妻子织造了新的希望。妻子噙着眼泪,默默地牵住丈夫的手。升腾的还是那句:来生还要一起走。
  牵手,多美的一种感觉,像嗅着早晨沾满露水的青草芳香。然而奇怪的是,做不牵手的朋友,感觉仍也是那么美。
  人生有多少次美丽的邂逅,没有人数得清。爱情是什么,也不是用字面可以解释。儿时的作文,我总喜欢附庸风雅地开头:光阴似箭,岁月如流。其实到现在才真正理解这句话的涵义。当爱情随着如风的日子走过,故事里的人已经忘了牵手,或者觉得已经象左手握右手。大家都是从牵手走过,我最享受的是自己攒着小拳钻进先生的宽大掌心,记忆中那被温暖的味道。一次次的牵手,让故事里的人懂得,珍惜在一起的时光。不要等到老到结束才感觉到那两手相牵的重要。先生常对我引用一句话:泉涸,鱼相处于陆,相佝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我想,趁着泉水还没有干涸,感受一下那些每个窗口里都在上演的可能日渐平淡但真实自然的故事吧。
  故事的结尾:和爱你的人牵手,和你不能爱的人做不牵手的朋友吧。
  卸妆的爱情
  伊是一个女人。
  伊结婚10年,不知道枕边的他是否爱她,也不知道伊自己是不是爱那个他。结婚了一切都像白开水那么自然那么清淡,从不觉得苦,也没有觉得有什么甜蜜。即使是在那杯水里放下一颗小石子,也激不起什么波浪,因为那水毕竟只是装在了杯子里,更何况,放下的总是一颗颗方糖,还没开始起涟漪,就已经被琐碎的生活融化。
  伊甚少跟人讨论爱情这两个字,更是从来没有跟他讨论过这两个字。伊10年前嫁给他或许只不过是为了一所房子,伊必须有一间房子让那个陌生的城市收藏自己。这是伊后来自己给自己的婚姻做的定义。坦白说那个他长得很帅,是朋友J介绍的,他是J的高中同班同学,而伊和J是大学同学。看过两次电影,吃过几次饭,聊起来也很自然,好像多年前就认识了。就连结婚也变得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没有求婚,没有仪式。他对伊说:我们单位领个结婚证就可以分给一个一居室,就这样两人去民政局的登记处办了个手续,就这样一过就是10年。
  若说他们这10年像一张白纸那是不可能的。他们一起经历了许多。10年前,她和他都刚从学校毕业,除了他那套每月还得付数目极少的租金的一居室之外,可以说是一无所有。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青春。他是学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的,毕业后被一家国营大厂接收当了个小技术员,而伊则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学的数学老师。生活过得并不紧巴也并不富裕,因为他和她对生活质量都没有特别高的要求,不外出吃饭也不买昂贵的时装和化妆品。而他就连烟和酒都不沾,除了偶尔买一些电脑软件之外,他们的收入只需要管饭就可以存入银行。当然在上个世纪的那个年代,能存下的也不会多。他从没告诉过伊,他爱她甚至是喜欢之类的字眼。伊就更加没有说过任何暧昧点的话。可能是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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