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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停的道路名字,一边在地图上寻找开往目的地的行驶路线。我在副驾上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我来指路吧。”
妈妈把地图递给了我。“小心点,别看错路。”
“前面找个路口左拐就行了。”我扫了眼地图。凭借我的方向感,左边的路就是通向罗马的路。
开着开着,路中间的双黄线向左偏去,我们错过了那个理应直行、但事实上需要右转的路口(新西兰机动车左行)。
“过了过了!”这回轮到我着急了。
妈妈再次把车停在了马路边。从我手中拿过地图,一副又无奈又愤怒地表情:“跟你说了别看错!”
妈妈本来带着我开车已经很不容易,现在还需要拿着地图,每到红灯时便重新定位。这时的我蜷在座位上,什么话也不敢说。
到了学校,我说了声再见就灰溜溜地下车跑去上课了。回眼看去,妈妈此时正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我心里泛起深深的内疚。
远在异国他乡,虽然我们没有经历重大的危险事件,但受到惊吓的事情也屡有发生:在我们租住的房子里,一个漆黑的深夜,家里的防盗器突然发出震耳的误报;在雨天高速路的下坡路段,母亲驾驶的车发出了刺耳的急刹车声,我嗅到了难闻的刹车片糊味。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我给母亲带来的麻烦远不止这些,而我给母亲的保护却少得可怜。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我从来都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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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中“新添”的一员 —— 父亲(1)
2003年,父亲早早地、十一月份就来到新西兰“探亲”。每天乐呵呵地开车两个小时送我上下学,每逢周末,必带去吃我最喜欢吃的彩蝶轩粤味早茶。
有车就坐,有饭就吃,我当时想着。哪能料到这种在现在看来明显地、过分地讨好背后是“另有图谋”。年末考完试的那天,老爸一如既往地将车停放在学校草坪边等我放学,见到我虽然有些疲倦,但心情不错。开车经过学校操场时,他似乎无意识地说了一句:“你想不想回国念书?”
这句看似平常的一个问句,却可能意味着我需要做出人生至今所的最大的一个决定。如果是现在,我也许会找一张纸,把回国的优势和弊端一一列出,并思考如何面对我可能会遇到的困难;但对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来说,对美好未来的憧憬足以决定他的答案。
“好啊,回国也挺好的。”
回国,是一个新的开始,我过去所有的成功和失败都将永远停留在过去。在这个想法的驱使下,回国后我可能将面临的困难似乎都变得不足挂齿。重新捡起中文也不过多读几本小说、多写写作文。而语言关都能解决,还有什么能阻挡我的回国之路呢?
为了进一步坚定我回国的信念,并且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老爸决定,利用我回国前的最后一个圣诞节假期,周游新西兰南岛。然而,正是这次旅游,使我发现了我回国后即将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是:老爸。
在新西兰的三年多时间里,我几乎所有的时间都是和母亲一起度过的。母亲一人的教育,对我多了份宽容、少了份严厉,使我多了份细心,少了份胆量,多了份脾气,少了份理解。
老爸每次来新西兰探亲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周,即使在这短短的一周里,他也尽可能多地陪着我和母亲出去旅游,或近途、或远征。于是,父亲在我的眼里,变成了一位胖胖的好脾气大叔。
从最后一次圣诞假期长途旅行一开始,我便深深地感受到了老爸的无处不在。我犯下的每个错误都在他的眼皮底下:吃饭时不小心把饭掉在桌子上,睡觉睡到早晨十点钟,吃完饭不收拾盘子……这些在当时看来小得不能再小的事情,却都变成了我被批评的理由。旅游中
的一个清早,老爸不知为什么突然对我洗脸的姿势提出疑义。
“你洗脸的时候要把毛巾打湿后再在脸上搓,这样才能搓掉脸上的泥。”
“这事你甭管!”我对他“体贴入微”的关怀终于忍无可忍了,“你不知道潮湿的毛巾生长细菌的概率是干毛巾的一百倍?!”
“你跟我什么态度说话?”老爸也急了。
“我这态度怎么了?”
为这件事我们争吵了一上午,到中午时,我依然热火朝天地胡闹,老爸老妈一边控制自己的情绪,一边还要说服我别生气。回国以后,这种事情更是成为了家常便饭。
在国内的中学,早晨到校的时间要比新西兰早些。回国后不久的一天,我起床晚了十几分钟,一看表,还有十分钟就要上早自习。我穿好衣服、洗了把脸,正慌慌张张准备出门时,老爸却硬要求我吃完早饭再走。在我眼里,迟到的罪过远远大于少吃一顿饭。我顶着老爸强硬的口气,依然我行我素,骑车去上学了。那个胖胖的大叔形象在不断变化,并越来越像小说中的严父形象了。
谁知第一节下课后,我看到老爸站在班门口走廊的对面,一副无奈的表情。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家庭中“新添”的一员 —— 父亲(2)
我顿时涌上一股气愤和害羞的心情:都初中了,还有哪个家长到学校找孩子,多没面子!
看到我从班里出来,他把我带到了一个没有人的角落,带给我一包点心,并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以后无论如何要吃完早饭再上学。”
我的母亲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老妈是老大,而我老爸既无兄妹、又无姐弟,是最老的一批独生子女,赶上我们这一代独生子女,
我们家两代独子。小的时候,老妈对我疼爱有加,不能说百依百顺,也大有说一不二的气势。回国后,这才发现,原来这老独子不仅什么都不让着我,还经常要和我比比高下。
就拿骑自行车说吧,妈妈给我买了辆山地车,他也要买一辆还约定要跟我进行一场比赛。比赛当天,我们用专用的车载自行车架,把自行车运到山脚下,带上头盔,护具,沿着崎岖起伏的山路行进。开始时,山脚下的路比较平坦,他占了先机,骑在前面,我在后面紧紧跟随,我向左一点,他也左一点,我绕到右边一点,他也移到右边。为了避免撞车事件的发生,我告诉自己忍着点,让着他点,后面又不是没有机会。转过两个弯,开始进入上坡路段,我的优势一下显现出来,二十四英寸的山地车,驮着老爸发福的身躯,自重太大的老独子这下想不让我都不行了,我一个打晃,就超了过去。只见他在后面气喘嘘嘘,抬起整个身子,随着用力的方向,左晃一下,右晃一下,骑行路线也从直线变成了之字路线,遇到陡坡时,还不时下来推着车跑两步。我得意的独自前行,脑中不时浮现出龟兔赛跑的精彩场面。转眼走过了上坡之路,我率先从山顶向下骑行,满是石子的下坡之路,不时感受到车轮的侧滑,我不时地刹一下车,以减缓车速。在一个缓坡处,我回头向后瞥了一眼,只见老爸压低着身姿,前身紧贴车把,红色的头盔,红色的T恤,那积攒了巨大势能的发福身躯,像一块巨石,“翻滚”而下,我先前的悠然之心荡然无存,随着山脚的不断逼近,老爸与我的距离也不断逼近,转眼,老爸已经紧随我后了。我赶紧宣布,比赛结束,比赛结果以我胜利告终。停下来后,老爸一边擦着满脸的汗水,一边说:“你别看我又老又胖,但只要没追上你,我就一直要紧追不舍,决不放弃”。
老爸在我身上花费的心血太多太多。一次次地争吵,一次次的无奈,老爸脸上逐渐增多的一个个老人斑见证了这些事实,见证了老爸为了挽回在新西兰三年多,令我没有充分得到的父爱而做出的努力。也许在老爸无数次的炮轰下我改了睡懒觉、改了吃饭掉在桌子上饭粒的坏毛病,也许老爸最近对我不断的鼓励、说明我们经过多年“磨合”已经能完全相互适应,我和老爸一同成长了。但反反复复不厌其烦的训导背后,老爸所体现出的坚持是我还不能完全理解的。虽然很多同龄人已经深刻地体会到了家长的关怀,但我迟钝着。也许我却正是老爸所说的那样,只有自己成了家、有了孩子之后,才能体会到父母的良苦用心。
重拾母语
在新西兰的三年多时间里,虽然在家里听说中文,但我会写的汉字一共不超过一百个,当然自己名字除外。记得当年住院时,大夫要求记录每天活动的时间和内容,我拿着笔、盯着纸,冥思苦想了五分钟,还是没能回忆起“吃早饭”三个字怎么写。语言这东西,绝对是不怕没学,就怕不用。我在新西兰似乎每写一句英文的同时会忘记这句话的中文写法。
为了准备我回国后的生活,老爸2003年底来到新西兰和我共度从新西兰回国前几个月的生活时,没有忘记带上一本成语词典和两本初一语文教材。因此,在我回国前的一个多月内,每天几乎都要抽出几个小时的时间,抄写语文读本中的课文。由于对每一个汉字的构造,都必须进行详细的研究,我时常是抄完整篇文章,也不知道其内容为何。
回国后,我来到清华附中继续初中学业。由于King’s College的数学课用的是剑桥大学出版的实验教材,所以在理科方面并没有觉得国内的课程很难,那时我所有的经历几乎全部用在语文上。语言这东西,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每天多背、多读、多写。但和婴儿学语言不同,我已经有一种能有效表达自己思想的方式。自身的懒惰,再加上所有英语都比中文的表达方式简洁,使我情不自禁地要选用英文表达。
上语文课,老师用中文讲的内容,到了我的书上全部变成英文的笔记,无法翻译的词句就变成了汉语拼音。这样做,应付考试时的选择题还是绰绰有余的。虽然语言不同,但诸如判断文章的思想感情、文章中心的选择题,只要对我的笔记进行简单的翻译即可应付。但每每遇到解答题,我便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思考自己想说的句子中的每个字的写法。这还不是最令我头疼的。解答题每道不过十几字到几十字,而初中的一篇作文,可是要求一个半小时内写完至少六百字。
幸好上学的前几周,老师布置的所有作文都是家庭作业。无论质量好坏,电脑上提供的智能ABC,对于我这样的“文盲”,确实是一个巨大的解脱。纸上工整的楷体完全掩盖了我那艺术品般的手写汉字。然而有些事件终究不可避免,随堂作文便是这样。周二的下午是连堂语文,我们在前一天得知,需要写一篇名为“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的文章。虽然我疯狂地想向老师申请用英文写或拿回家完成,但内心里我深知,有些事情,躲过一时但躲不过一世,晚痛苦不如早痛苦。拿到稿纸,两页密密麻麻的方格布满了整张卷子。我深深地吸了一大口气,在第一行写道“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是”,哦不对,是一件“事”。抄都能抄错。我在“是”上涂了一个大黑疙瘩后,在旁边进行了修正。辨别同音字,是我学语文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的障碍。西方的语言同音字非常少,西班牙语甚至没有任何两个发音相同但意思不同的单词,因此学西方语系的人都是通过声音学习语言。但中文的同音字却随处可见,因此需要按字义和字形学习语言。当时我还处于中西转换的初期,每个字音只能容纳一两个不同的字形。
对着稿纸,我开始构思:印象最深的事,当然是King’s那次野营。对,就这么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也营”…不对。。。不是这个“也”,是野草的“野”、“野比(后来译为大雄)”的“野”(见到同音字我能区分,但自己写不出来)。。。怎么写呀。。。我开始在稿纸上无意识地进行了多次尝试,无奈越写越走样,以至于我自己都搞不清到底是“野营”还是“也营”了。低头再一看稿纸,两行原本空白的方格早已被我形态各异的“野”字所填满。无奈之下,自己只好再次拿出早已娴熟的、涂大黑疙瘩的本事,将那些“原创字”一一掩盖,并用“出去玩”代替了“野营”二字。两节课后,我成功地利用涂黑的方法和混乱的思维凑到稿纸上六百字的方格中。
回家的路上,我暗暗地庆幸自己混水摸鱼、过了随堂作文这一大难关。但大黑疙瘩凑字法再次奏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看来语言的学习没有什么捷径,只能一步一步慢慢地读、背、写。所以,我和父母商议决定找个家教。
于是我们找到了郑老师。当时还是一位清华大学法律系二年级学生的郑老师,曾经以所有报考学生中第二的成绩考入清华大学法学院。
鉴于我当时不会写中文的情况,郑老师决定还是先从读书入手。除了复习小学和初一课本的内容外,郑老师还给我推荐了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