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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自己对自己的想象力,要合理用之,节省用之,集优用之。像对待我们自己的一切宝贵能力一样;对他人的想象力,比如同学对同学,老师对同学的想象力,哪怕仅仅有意思,也应首先予以鼓励和爱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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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校园写作
这当然是一个挺文学的话题。
但我以为这还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文学的话题,亦即不是探讨文学本身诸元素的话题。是的,它与文学有关,却只不过是一种表浅的关系。
我理解这个话题的意思其实是这样的——在大学校园里,普遍之大学生们以哪几类状态写作?我倾向于鼓励哪几种状态的写作?
我想,大致可以归结如下吧。
一、性情写作
中国古典诗词中此类写作的“样品”比比皆是。如诸位都知道的杜甫的诗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如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如李清照的“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如王勃的“青山高而望远,白云深而路遥”等等。在我这儿,便都视为性情写作。既曰性情写作,定当有写的闲情逸致。有时候给别人的印象是闲情逸致得不得了,也许在作者却是“伪装”,字里行间隐含的是忧思苦绪。有时给人的印象是忧思苦绪满纸张,也许在作者那儿却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最根本的一点是,这一类写作往往毫无功利性,几乎完全是个人心境的记录,不打算发表了博取赞赏,甚至也不打算出示给他人看自鸣得意。此类写作,于古代诗人词人而言乃极为寻常之事。现代的人中,较少有如此这般的现象了。然而我以我眼扫描大学校园写作现象,你们大学生中确乎是有这样的写作之人的。他们和她们,多少还有点儿清高,不屑于向校报和校刊投稿。哪怕它们是爱好文学的同学们自己办的。
我是相当肯定这一类写作状态的。依我想来,这证明着写作与人的最自然最朴素的一种关系。好比一个人兴之所致,引吭高歌或轻吟低唱甚或手舞足蹈。这一类写作,它是为自己的性情“服务”的写作。我们的性情在写的过程中能摆脱浮躁和乖张以及敌戾之气。即使原本那样着,一经写毕,往往也就自行排遣了大半。但我又不主张人太过清高,既写了,自认为不错的话,何妨支持支持办刊的同学。不是说一个好汉还需要三个帮吗?遭退稿了也不必在乎。因为原本是兴之所致自己写给自己看的呀!
二、感情写作
感情写作,在我这儿之所以认为与性情写作有些区别,乃因这一类写作,往往几乎是不写不行。不写,便过不了那一道感情的“坎”。只有写出,感情才会平复一些。那感情,或是亲情,或是爱情,或是友情,或是乡情,或是人心被事物所系所结分解不开的某一种情。通过写,得以自缓。比如李白的《静夜思》。比如杜甫想念李白的诗,王维想念友人的诗。比如季羡林、萧乾、老舍忆母亲的文章。比如朱德的《我的母亲》,无不是感情极真极挚状态之下的写作。与性情写作之写作为性情“服务”相反,这一类写作往往体现为感情为写作“服务”。我的意思是,感情反而是一个载体了,它选择了写作这一种方式来寄托它,来流露它,来表达它。它的品质是以“真”为前提的,不像性情写作,往往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追求“美”、“酷”、“雅”,甚或一味希望表现“深刻”、“前卫”、“另类”什么什么的。它更没有半点儿“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矫揉造作。它有时也许是仓促的、粗糙的,直白而不讲究任何写作章法和技巧的。但即使那样,它的基本品质也仍是“真”的。而纵然写它的人是清高的,孤傲的,睥睨众生的,一经写出,那也是不拒绝任何人成为读者的。因为他或她实际上希望自己记录了的感情,让更多的人知道、理解、认同。只有这样,那是“债”似的感情,才算偿还了。人性的纠缠之状,才得以平复。心灵的结节,才得以舒展,由此生长出感激。此时人将会明白感激他人,感激人生,感激世界包括感激写作本身,对自己的心灵是多么的必要。
我尤其主张同学们最初进行这样的写作。原因不言自明。如果诸位竟真的不明白,我便更无话可说。我在你们中,太少太少发现这类写作。笔连着心的状态之下的写作,人更容易领会写作这件事的意味。如果说我也发现过这类写作,那十之###是记录你们的校园恋情的。我绝不反对校园恋情写作。但诸位似应想一想,问一问自己,值得一写的感情,除了恋情这一件事,在自己内心里,是否还应有别的。确实还有别的,与确实的再就一无所有,对人心而言,状况大为不同。
三、自悦写作
这是一种主要由“喜欢”所促进着的一类写作状态。“喜欢”的程度即是牵动力的大小。性情写作往往是一时性的,离开了校园可能即自行宣告终结。感情写作甚至是一次性的,在校园外其一次性也较普遍地体现着。其“一次性”成果也许是一篇文章,也许是一本书,甚或是一部电影、一部电视连续剧。相对于职业写作者,其“成果”愿望又往往特别执拗,专执一念,不达目的死不罢休。愿望一经实现,仿佛心病剔除。从此金盆洗手,不再染指。
而自悦写作,既是由“喜欢”所促进着的,故有一定的可持续性,也许成为长久爱好。但又不执迷,视为陶冶性情之事而已。他们也有发表欲,发表了尤悦。但又不怎么强烈,不能发表,亦悦。故曰自悦写作。人没了闲情逸致,便呆板。呆板之人,为人处事也僵化。人没了陶冶性情的自觉,便难免心胸狭窄,劣念杂生。闲情和逸致使人性变得润泽;使人生变得通趣有趣。以阅读和写作来载闲情和逸致,除了精力和时间问题,再无须硬性投资。不像收藏字画古玩,得有不少的钱。
故我对自悦写作是极倡导的,因为它几乎可以施益于人人。其实,最传统最古老的自悦式写作,便是写“日记”。我以为,小品文,随笔等文本,一定与古人的“日记”习惯有关。
四、悦人写作
这一类写作,是“后自悦写作”现象。此时写作这一件事对于人,已上升为一种超越“自悦”的现象。人开始对写作有了“意义”的意识。希望自己的写作内容,也成为别人值得的阅读。在这些人那儿,有意思和有意义,往往结合得较好。这乃是更高层面的一类写作现象。这些人中,日后会涌现优秀的职业或业余写作者。
五、自娱写作
此类写作,内容及文风,都带有显见的嬉戏性、调侃性、黄色的灰色的黑色的幽默性。所谓“癞痢头文化”,与此类写作的兴起有关,也是此类写作乐于汇入的一种“文化场”。一言以蔽之,它带有很大的搞笑性。但又多少高于一般小品相声的水平。其中不乏精妙之例,但为数不多。大学校园里的自娱写作,除了黄色的,其他各色方兴未艾。但不是体现于校报校刊,甚至也不体现于同学们自己办的纯“民间”校园报刊上,而更体现在网上。至于你们化了个名“发表”在网上的自娱写作,是否也不乏浅黄橘黄米黄,我未作了解,不得而知。
坦率讲,我对自娱写作之说法,起初是莫明其妙的。什么叫自娱写作呢?不得其解。终于明白了以后,我从说法上是不承认的。现在也不承认。不是指我根本否定这类写作,而是认为“自娱写作”的说法其实极不恰当。前边我已谈到,有意思本身即成一种写作的意义。只要那点意思不低级。自娱写作往往在有意思方面尤胜于别类写作,我干嘛非要反对呢?我不明白的是——倘问一个人在干什么,他说在自悦,这我们不会觉得愕然的。悦就是愉悦啊。一个人在聚精会神地自己下一盘棋,那也会是他愉悦的时光。但娱是娱乐,欢娱。一个人的写作内容无论多么有意思,多么富有嬉戏性、搞笑性,那也绝不可能仅仅是为了自娱。绝不可能自己写完了,笑够了,于是一件事作罢,拉倒。说是自娱,目的其实在于娱人。没见过一个人说单口相声给自己听,自己搞笑给自己看的。周星驰主演的《大话西游》,乃是搞笑给大众看的。一人乐乐,莫如与人同乐,岂如与人同乐?所以细分析起来,其实只有娱乐性写作一说。在写的人,主要之目的是为了“娱”他人,更多的人。他人不“娱”,则己不能“娱”也。更多的人“娱”了,自己才“娱”。
这种写作不同于以上几种写作。企图听到叫好反应的心思往往是相当强烈的。正如在生活中,开别人的玩笑是为了自己和众人开心。开自己的玩笑也是为了同一目的。生活中有什么现象,文学中便有什么现象。文学中有什么现象,就证明人性对写作这一件事有什么需求。这种写作又可能是一个嘻嘻哈哈的陷阱。在低标准上也许流于庸俗,甚至可能流于痞邪。正如生活中有人专以羞辱耍弄他人为乐,为能事。自得其乐,不以为耻。民间叫“耍狗蹦子”。这类写作在低标准上既如此容易,且往往不无闲男散女的叫好、喝彩和廉价的笑声,所以每诱专善此道的人着迷于此。写的和看的,都到了这份儿上,便是一种文化的吸毒现象了。起码是一种嗜痂现象。一旦成瘾,无论写的看的,都会令人嫌恶。
大学学子,尤其中文学子,始于娱乐写作,无妨。但又何妨超越一下娱乐写作呢?因为是大学生啊!因为是学中文的啊!
以哪一类写作超越之呢?
我主张诸位也要尝试自修写作、人文写作。自修写作,无非启智、言志、省悟人生、感受人性细腻之处兼及解惑于人。人人都希望自强,但不知自修又何谈自强?自修写作,提升我们的认知方法,思想方法,感情方式,能使我们做人处事有原则。而人文写作,弘扬人性、人道和社会良知,乃是人类写作历史延续至今的主要理由之一。
我主张同学们,尤其是那些也想要写作,但入大学以前,除了作文几乎没进行过别类写作的同学,首先从感情写作接近文学意义上的写作。当写作这一件事与我们心灵的感情闸门相关了,技巧是处于第二位的。所谓经验也即退场。
在欣赏教学中,也许会将一篇情真意切的作品解构了,横讲竖讲。仿佛那样一篇作品,是按照最经典的文学原理,以最高超的技法将内容组合起来的。于是才达到了完美似的。其实,我的体会不是那样的。那时写作者头脑之中,是连读者也不考虑的。那时写作这一件事变得相当纯粹,只是为了记录一种感情而已。因为纯粹,所以写作变得像自然界的事物一样自然而然。
但必须强调,我这样说是相对的——因为修辞能力,体会情感深浅的区别,个人秉赋的区别,使这类习写状态差距极大。
我之所以有此建议,乃因它根本不理会技法和经验。所以往往不至于被技法和经验之类吓住了懵住了不敢写。为记录感情写作,人人当敢为之。既为之,所谓技法和经验,则必在过程之中自己体会到。有了些最初的体会再听传授,比完全没有自己体会的情况下,希望听足了再写,要好得多。
总而言之,写作这一件事,只听是不够的。大学中文的教学,听的太多,习写太少,所以容易眼高手低,嘴皮子上的功夫。
总而言之,以上一切写作,都比只听不写好。学着中文,只听不写,近乎自欺欺人……
关于爱情在文学中的位置
我还是文学少年时,那是颇爱看爱情小说的。我曾写文章公开承认,《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和《牛虻》两部书,对于少年的我,首先是被书中的爱情部分所吸引的。连《希腊神话故事》中最吸引我的,也是关于天庭诸神们的爱情纠葛。
我是文学青年时,当然便在分析文学的书中读到过这样的话了——爱、生、死乃是文学的“三大永恒主题”。其所言之爱,自然是男女之爱。而所言生、死,大约是指命运面临的严峻抉择。
于今想来,文学的所谓“永恒主题”,当不仅是爱、生、死吧?当还有别的主题也称得上“永恒”的吧?比如人性原则和人道精神,比如平等观念,和平思想……
但我认为,爱在文学中的位置,确乎的近于水分。它使文学,确乎的只有它才使文学有时呈现“水灵灵”的状态。另外诸“主题”,或使文学显得庄严;或使文学显得崇高;或使文学显得深刻、厚重与恢宏;却都不及“爱”那么能使文学显得缠绵悱恻。
谈论此点,回顾一下1949年以后的中国文学的面貌,以及那面貌的变化是必要的。
从1949年到1966年“文革”前,国史上曰“十七年”。这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