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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是万成哥的女朋友吧。”
万成年过三十,随著兄姊一一成家,这几年被长辈盯得很紧,他们家女人们陆陆续续张罗各个领域的名媛淑女抢著塞给他做孙媳,奈何万成的表态始终如一,据说他做派最是保守传统的奶奶连洋妞模特都找来了,万成也不会拂逆老人家的意思,但每个接过来都不吃超过一顿饭。
余时中上次就在餐厅遇到一次,那位美妞泼蛮惹火得要命,胸部都要掉进盘子里了,万成照样面不改色,余时中都在怀疑万成搞不好是程式写出来的人格。
但这位凌小姐却跟其他相亲对象不一样。他从万成和高秀明的对谈中看出来他们对她赞誉有加,甚至是带著一点尊敬,应该是某个名门家的小姐。
凌午羚漾出一个苦涩的笑容,她很迅速就调整好情绪,抹了睫毛上的残泪,腆颜道:“可能当担不起这个称呼。”
余时中觉得有点尴尬,他见凌午羚只著单衣素裙,浓黑色的发梢还沾黏著雨露,连忙把外套脱下来罩在她的肩膀上。
他的脑袋现在呈现一片混乱,怎么说凌小姐好像也算是,他的……嫂嫂?
肩膀传来青年温和的体温和淡香,凌午羚反应不过来,有些犯傻道:“你是万小少说的Clock吧?”
“是。”
凌午羚很快回过神,带著歉意道:“抱歉,我今天状况不是很好。没有想过像你这样漂亮的年轻人会这么……这么……嗯,绅士。”
余时中露出微笑道:“凌小姐还是先到屋内吧。还是,您要怎么回去?”
凌午羚沉凝了一阵子,缓缓道:“还是算了。我知道怎么回去,有劳你的关心。”
余时中诚恳道:“您这是让我为难。我的朋友就在里面,还是找人载你回去吧。”
凌午羚还是很犹豫,不停往来时的方向探,身姿站得很勉强,还踉跄了几回,余时中见状及时搭把手给她,低声道:“您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
她回以苦笑。
凑近前看,凌午羚长得非常标致,她的身材修长,余时中几乎与她平视,那双灵动的大眼睛潜藏著一个悲伤的灵魂,月光下,纤长的睫毛好像雪花在飞舞,她的唇饱满匀称,即使面无表情,也彷佛翘著欲诉说什么,就跟她端庄藏韵的五官一样,余时中不自觉也看到走神。
是气质吗,还是那音符般的声音?余时中轻轻告诉自己,都不是,是她的微笑,那种欲哭还笑,欲语还休的神情,轻轻拨动他心中某一条静止许久的弦。
“一点小麻烦而已,不过……”凌午羚拂手抹淡眉角,笑道:“那好,我跟你进去吧。借我电话联系一下,麻烦你了。”
洛谦才来回酒吧三四圈找不到人,非常焦躁,一看到余时中从后门冒出来,眯著眼睛边走边道:“你做什么?一转身就不见了。”
余时中抱歉得笑笑,洛谦才没时间发脾气,注意力立刻就被余时中身后畏畏缩缩的女人给吸引过去,很好,还漂亮得紧。
他皱眉,有些夸张得瞪著余时中:“这谁?”
凌午羚连忙解释:“我是余少的朋友,碰巧遇到。”
洛谦才这才缓了脸色,鹰锐的眼眸淡淡扫向凌午羚,见到她肩上的男士外套,又蹙紧眉头:“你不住这里吧,很晚了,赶紧回去吧。”
“我送她回去好了。”
洛谦才有些不悦,但没说什么。
凌午羚一直分神在打量酒吧的四周,她忽然一个箭步上前拦住洛谦才,有些激动道:“我在找人。你可以帮我吗?”
“找谁?”
她咽了咽口水,一字一句道:“牟先生。”
“不认识。”
凌午羚不放弃,她拉住洛谦才的衣袖,不顾男人的排斥,急道:“拜托你了,你报上我的名字,他会见我的。”
洛谦才有些僵硬得拉开凌午羚,手撑了一下以防她跌倒。
余时中出言想劝,他扶起凌小姐,转向满脸不悦的洛谦才:“怎么了?”
“叫她回去。”他睨了凌羚的打扮一眼,冷笑道:“大小姐还是回到自己的上流社会去。”
余时中没有办法,只好劝她:“需要我通知万成哥吗?”
凌午羚立刻拒绝,她撑起一个疲惫的笑容,虚弱道:“那可能要麻烦你帮我叫车了。”
“我找人送她。”洛谦才说完就要叫人。
这时候酒吧门口传来一阵小骚动,一大批错落有致的脚步声震动在场众人的耳膜,余时中细听那架势,正是朝他们的方向走来。
作家的话:
是谁?排场比海先生还大?
☆、五十七
“信哥。”洛谦才率先喊出声。
一群西装笔挺的男人有阵仗得走到他们面前,走在最前头明显是带头的男人,听见洛谦才的声音,有模有样得点了头,他把衔在嘴上的烟蒂拔出来,身边立刻有人接过服务生机灵递上的菸灰缸,恭敬得捧到他的手边。
男人惯性弹了几下,指尖顺势一辗就把菸掐熄,酒馆一刹那索然无声,所有人就屏气凝神看著他把熄菸的动作连贯得一气呵成,余时中就随著众人的视线眼睁睁看著那个男人缓缓把目光移到自己身上。
男人的打扮跟他的派头分毫不差,他穿著全身黑,黑风衣,黑衬衫,黑皮鞋,扣子开到胸膛,露出结实的胸肌,和脖子上的银炼。
他的长相阳刚英挺,剑眉薄唇,脸部线条过硬,眉目刚毅而内敛,像一把裹在缎布里的利剑,然而锋芒自发,黑压压的一群男人中,就属他浑身散发得理不饶人的霸气,表面上很平淡,但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人。
从他们踏入酒馆后,整个酒馆的气氛都变了调,余时中觉得莫名其妙,这种容不得一粒沙子乱的压抑感,又突然想起来红宝街不是被黑道接收了,说不定这里是个人都是,少惹为妙。
黑衣男人踏前一步走到余时中面前几步的距离,在余时中露出惊疑未定的表情前,微微躬身,低声道:“余少。”
洛谦才率先变了脸色,他站到余时中的前面往后挡,粗声问道:“信哥?他是……?”
吴信没有里他,这样维持翩翩风度,朝余时中伸出一只手:“很晚了,余少要是没有别的安排,让我送你一程。”
“啊?啊,喔……”余时中突然想到什么,虚扶了脸色苍白的凌小姐一把,抬头对吴信道:“我送她回去,现在就走。”
“慢。”吴信对旁边的人打了个眼色,道:“出了什么事,不妨说说。”
凌午羚早被一众气势汹汹的男人吓得血色尽失,原本气色就颓靡,声音更是虚软无力,但她知道自己得好好抓紧这次意外的机会:“我听到消息,说是这里有我要找的人。”
这时候有个人凑到吴信耳边碎语。
“你找谁。”吴信似笑非笑:“牟一响从来不会来这里,你缠他的手下也没用。”
凌午羚脸色难看至极,余时中即时反应,才没让她跌倒。
“不过,看在余少的份上,我替你传个话。”吴信随意得挥挥手,后面立刻站出一个人朝凌午羚做了一个手势。
凌午羚本能有些退却,不安得频频向余时中求助,余时中还没想出办法,洛谦才已经站了出来,他拨了拨过长的浏海,略带烦躁道:“信哥,我来吧,你这样她还没上车就昏倒了。”
吴信无所谓,他从夹层掏出一支菸,洛谦才立刻双手接过,吴信笑道:“台阶倒是走得挺快,去吧。”
等人离开,吴信转头看向垂著脑袋不发一语的余时中,他挥开众人,只身一人走到他面前,低沉道:“余少不必紧张。”
“你是杜先生的人?”
吴信没想过他会开门见山,不禁笑道:“这话担当不起,我想七爷心中的人只有一个。”
这话答的不伦不类,余时中不想跟杜孝之的手下打交道,索性顺从得跟著吴信往酒吧外走。街口外早就有车在等,是几部黑色的轿车,夜色昏昧,余时中看不到车内的动静。
一个人从其中一部车下来,躬身把钥匙递给吴信。
这时候下起微雨,余时中把外套借给了凌小姐,衬衫的肩膀已经湿透,吴信不等手下撑起雨伞,就把风衣拉开,抬手罩住余时中的头,为他挡住寒冷的风露。
就在他们正要上车,另一部轿车突然打开车门,里头走出来一位身姿单薄的男人,清瘦而修长,远远看过去颇有冻骨寒梅的身姿。
吴信手上一顿,立刻用身体挡住余时中,因此,他没有看清男人的脸。
吴信不悦得低斥:“进去!”
那人久久没有动作,吴信再次低喝,这时候得已经换了一种语调,余时中觉得这湿雨的天气好像都能碰出火花:“我再说一遍,进去!不用我亲自去请你吧?”
吴信的反应出乎意料,跟方才云淡风轻游刃有余的模样截然不同,究竟是谁有这个能耐挑衅红宝街的主人,余时中没忍住探出吴信宽大的背影偷觑,没想到,那位轿车前的白衣男子也同样在看他。
街灯刺白的反光,居然让一身白衣的男人看起来妖异非凡。
男人的声音明明温润似一颗颗圆滑的珍珠,但触手又如同冰块冷入骨髓,他对吴信的威吓视若无睹,轻声道:“猫跑走了。就在你刚刚下车的时候,他跟著跑了出去。”
吴信无声得笑了,有种山雨欲来的平静:“那好,我们等一下一起去找它,现在听话,进去车里。”
他又梦到父亲的书房。
这对他意义重大,因为他已经许久没有梦过了。
人人心中都有一个最纯净,最神圣又不为人知的境地,对大部分的人来说,可能是能让心灵伸懒腰的避风港,但对余时中而言,父亲的书房是一个惩罚,一个最乾净也是最罪恶的地方。
作家的话:
有没有人希望杜孝之回来~?
时中身体养的差不多了(喂)
还是一样希望大家喜欢这篇文~
☆、五十八
书房的正中央有一张书桌,和唯一的一扇窗扉坐落在同一条水平线上,那面窗户很大,足够一个人轻松得穿越过去,不论是清晨还是黄昏,晨曦或余晖都会均匀得撒落进桌面和坐在书桌前的父亲,不偏不倚,如同温柔的颜彩,还会发光。
父亲从来不在书房办公,雕刻木纹的抽屉里摆放的也不是公文,而是一格一层分门别类,排列整齐的机械零件。
父亲总喜欢在假日闲暇,老僧入定般坐在书桌前一动也不动,一坐就是一个下午,期间他不说话,不分心,安静的呼吸,直到整间书房只剩下他由鼻息交换出来的静谧。
他的手却不曾停歇,跟墙上的挂钟琴瑟和鸣,这时候,长短指针交替的滴答声,不再只是时间的脚步,而是父亲他创造出来的节奏。
书房是父亲的工作室,他把收藏的钟表拆卸成齿轮、发条等零件,再重新组装成独一无二的成品。
父亲最完美的作品,是一块怀表,他曾经稳妥得亲手交到他的手中,他却把它弄坏了,碎得七零八落,连唯一保存住的表链,也被那个可恶的男人给拿走。
书房却是余时中的禁闭室。
父亲的书房就像是一个沉默的交流场所。父亲从来不曾责备过他,每当他犯了错,父亲就会处罚他禁足,而禁足的地点就是关在书房里跟他度过一整个下午。
他起初很抵触,也大哭大闹过,父亲从不予理会,反而闲适得坐在书桌前,专心致志投入工作。他哭闹累了,也逐渐被父亲的妙手给吸引,不知不觉也来到书桌跟前,双手攀上桌沿,安静得看著父亲小心翼翼得用工具拾起每一块零碎的片件,最后一点一滴拼凑成能够清晰得刻划时间的精品,对他来说,就像父亲赠与的宝物一样。
曾几何时,时光不再难熬,沉默也变成了享受,父亲的温情透过滴滴答答的钟摆声,在他心中像流息不止的时间,永远不会停止。
母亲总是很无奈父子俩诡异的相处模式,却从来不打扰,只会在傍晚的时候来敲他们的门,提醒他们要吃晚饭了。
他知道偶尔楼叔叔也会进去父亲的书房,楼叔叔从不敲门,只要他来的时候,父亲就会要他到外面玩儿,当他经过他身边时,楼叔叔会疼爱得摸摸他的头,余时中回过头,阳光从窗户外洒在楼叔叔的侧脸上,浅白的柔光揉碎他的轮廓,印象中楼叔叔总是面无表情,此刻,却扬起了微笑,像阳光融化他的唇角。
他记得有一次他走出书房后,楼叔叔把门阖上,他忍不住颠起脚尖,往钥匙孔缝里看。
看到什么了呢?
余时中喃喃自问,他再次颠脚凑过去看,哪知道一股蛮劲把他整个人翻转过来,眼前顿时星光眩目,他无力得想推开身体上的束缚,不但没有成功,还被他反手压进柔软的被褥。
迷迷糊糊间,他感觉大腿被分开,一只灵活的大手从腰眼摸到股缝,有什么湿热的东西不断在他的嘴唇、锁骨、胸前游移,贪婪得留下记号。
他难受得发出声音,感觉覆在身体上的动作一疆,嘴唇就传来麻痒的刺痛,他的伤疤被火热的舌头狠狠吸吮。
“啊……”他扭过头,翻身试图逃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