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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祸源完全来自跟杜孝之似乎很熟稔,有事没事就缠著杜孝之说笑,还一点心理障碍也没有的空少。
那对双胞胎规规矩矩地端坐在万总的身边,非常识趣,知道什么时候聆听,什么时候插花,再加上他们兄妹俩本就生得跟花朵一般,也没有人会介意,反正不关开口闭口一样赏心悦目。
不知道是谁起了个话头,贝尔巧妙得回了话,惹得众人哄堂大笑。
“没大没小,这里哪一个人是你可以开玩笑的。”万总轻斥。
贝尔似乎有点委屈,垂下睫毛。
钱次长立刻接话:“放得开好,这个社会需要多一些新一代的小年轻多多活络思想。你刚刚说你们俩干嘛的,学画画?”
贝莉推了贝尔一下,腼腆得答道:“是。刚考上北都艺术学院。”
“还在念大学嘛,这样不是才十几岁。万总都有没有好好照顾你们?北都地大人多,你们万总就是其中手眼通天的佼佼者,认识他可以少走多少路,还不好好巴结一下。”
“钱哥过誉了,就这间屋里我就不知道得排到第几了这,还给你讲到天边去了。”万总从容一笑:“杜七爷一语不发,哪有我可以置喙的余地。”
杜孝之勾动性感的唇线,话锋一转:“你们是学哪个专业?我和北都艺大的校长有点交情,到时候你们要入学的时候,给他带几句话。”
余时中手一滞,银叉差点掉下去。
“呦,杜总,看不出来呢……”钱次长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随即堆起笑容:“有杜总你这句话,看不把这俩小孩儿乐昏头去。”
“杜总,谢谢您。”。
“那有什么问题?七哥本来就有一座媲美国家美博物馆的古董收藏,七哥的老宅本身就是古迹,认识几个画家算什么?指不定还有几位算在自己的收藏里呢哼。”
“不过……”段空拉出一弯意义不明的微笑:“这可要看你们这两张小嘴巴的本事了,咱们杜七爷事著了名的挑嘴,可没有那么好取悦的。”
贝尔像是被附身一样突然站起来,神情略带激动,双颊胀得通红:“杜爷、您说的是真的吗?真的可以引荐我们去找都艺大的教授吗?”
杜孝之微微颔首,风度翩翩的模样余时中几乎都快认不得了。
“真的吗?,我一直很想拜见柳琴老师,不知道杜爷我可不可以……杜爷、我……我可以这样叫你吗?”贝尔终于意识自己的举动很失礼,贝莉在旁边不停得拽他的衣袖,他满脸羞涩得坐下来,怯怯得看向杜孝之。
杜孝之不置可否,万总在一旁道:“叫七爷吧。”
“七爷。”双胞胎乖巧得齐声喊了一次,贝莉又转向杜孝之,看起来也雀跃不已:“柳琴老师一直是我们崇拜的大师,真的,真的能拜托您吗?”
“可以。”
匡当一声,脆弱的瓷盘应声碎得四分五裂,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掉在瓷盘上的银叉。
全场寂静片刻,每个人各有所思,表情迥异。
“用不习惯叉子,还是吃不习惯?”
杜孝之慢悠悠的拾起余时中松手的叉子,他没有还给余时中,而是随意往后放,立刻有人接手收回去。
“喔?不喜欢义大利菜?”空少托著腮,余时中看不到他的表情,但从语气听得出来绝非善意的关切:“我叫厨子做点别的。”
余时中正要回答不,杜孝之已经代替他开口:“不了,再做还不是同样的东西。”
他顿了一下,余时中像是感应到他的威势,猛然抬起头对上杜孝之的视线。
“我记得,楼下是自助吧。”他发话,自然有人应声,杜孝之继续道:“你既然吃不惯洋食,那下去选自己要的吃,嗯?”
大部分的人都没想到杜孝之会有这一说,连能言善道的段空张开嘴好一会都接不下话,钱次长作壁上观,一副看戏的姿态,脸面上自然只听不说,而万总则从头到尾保持完美的笑容,倒是俩双胞胎姊弟露出忐忑的表情。
余时中浑身紧绷像蓄满了发条,沉默得瞪著杜孝之良久,久到众人以为他要跳起来对杜孝之做出什么实质行动时,他刷的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摊开十指摆在两侧,冷静道:“我知道了。”
说完,迳自拉开椅子往门外走,看也不看背后的杜孝之。
经过万总身边的时候,余时中不经意跟他对上视线,他握紧双拳,快步经过他,离开这里令他烦躁至极的氛围。
☆、七十五(上)
妈的,气到想杀人。
余时中大力咀嚼口中的虾仁,用牙齿狠狠磨碎满腹推积道口中的骂辞,真是他妈的,带他来这什么狗屁聚会,饭有够难吃,酒味也难闻的要命,吃饭就吃饭,有必要笑得那么亲切吗?
下午到底是谁不由分说就拉下他的裤子把他压在玻璃墙上的?他求饶了一个下午嗓子都叫哑掉了,也不见他松动过一根眉毛,这回居然连谢绝见客的柳琴都请得出来了?
果然,是因为那张脸蛋吧。余时中心里很明白,又是这张该死相似的脸。
他透过镜墙看清自己投射出来的容貌,第一时间想到的绝对不是丁香,其实根本不像吧,比起今天那对双胞胎姊弟,那才是真正的惟肖惟妙,尤其是那个男孩,连气质都演示得淋漓尽致。
他从来没有在意过自己的外貌,总觉得男孩子乾乾净净、健健康康就好,在遇见丁香之前他从来不晓得原来男人也可以用美丽这个词汇来形容。
还有万总的态度。余时中又杓起一大匙炒饭塞进口中,他边嚼边想,想半天还是想不出自己在哪里有见过那个男人,更别说得罪过他。
他对别人的敌意一向很敏感,他可以看出万总对他的不善。男人眼神中的轻蔑、鄙夷、不齿,甚至视他如蝼蚁他都可以理解,但又不全然如此,其中多了一层莫名的冷酷,那是看待仇人才会有的情绪。
余时中认真得埋首思考,走不到几步就迎面撞到一个人,盛满食物的盘子立刻飞出手中,他下意识反手去接,结果盘子的边缘都没碰到,竟被握进别人的手里。
“小心,你没烫到吧?”
余时中愣愣得看著他的炒饭被原封不动得接在另一个人的手里,循著男人的声音抬头一看,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士正同样担忧得回望他。
“你不要紧吧,烫著了吗?”
“喔,喔,抱歉。是我走路没看路。”他盯著男人的脸看了半晌,才往下查探他的衣物:“没有弄脏您的衣服吧。”
“没有。”男人翩翩一笑,暖意和煦:“倒是你,没有被烫到吧?端著热食走动要更小心,免得吃不到东西小事,烫伤了还得去挂急诊。”
“我没事,谢谢您。”余时中露出歉疚的微笑,男人衣角分明沾到一块油渍,虽然位置不明显,但总归好好一件素白的西装因为自己的莽撞而报销。
余时中尴尬地站在原地,正想伸手拿回那盘还托在男人手上的炒饭,才发现自己的右手还被对方拽著,动弹不得。
“这盘就不要了吧,我带你再去拿点别的。”男人像是早猜透他的心思,把手上的盘子交给服务生处理,转身邀请余时中跟他去拿餐点。
余时中有些不好意思,照理说他不是会跟陌生人多话的人,只是自己理亏,对方谈吐客气,他也不好拒绝,于是乖乖得跟随男人踱到热食区。
男人的气质非凡,走路的速度不急不徐,穿著西装的背影更加衬出宽大的肩膀和挺拔的身材。余时中心想能在这种酒店消费的客人肯定来头都不简单,只是这种外场通常都会携带女伴,现场几乎每个人都成双成对,像他这样条件出众的男人竟然单支独影,倒成了另类的焦点。
或许在等人吧,余时中胡思乱想著,眼前突然凭空晃出一面洁白的瓷盘。
“你喜欢什么?肉食?还是蔬食?”男人温和得一一询问他,每经过一道菜就仔细得介绍食材和品名,光是余时中没听过的海鲜就有七八种。
“我看你刚刚只拿了炒饭,这里的中华料理的确很不错,但要说最出名还是海鲜了,要不要试试?”
余时中点头的片刻,盘子中央就随著男人的脚步,一步一样餐点凭空冒出来,直到堆得跟一座小山一样,他才回过神,急道:“太多了。”
男人这才笑盈盈得收手:“我看你好像挺饿的模样,才会只顾著吃都没在看路。”
“真是不好意思……”
“别客气,这没什么。”他端详著余时中的脸:“你面生得很,第一次来?”
“恩。”
“能请教你的大名吗?”男人笑盈盈得从西装夹层掏出名片,他摸了半天都没拿出来,只好伸出手朝余时中眨眨眼:“抱歉,我忘了带名片出来,我叫林彬,很容荣幸能认识你。”
余时中一楞,回握林彬的手摇了两下:“……我叫余时中,您好。”
“时中?时间的时,中央的中吗?”林彬赞道:“好名字,取于中庸之义,想必是长辈对你的期许吧。”
余时中有些惊讶:“是。您真厉害。大家,都觉得是看时间的时钟……”
“你似乎是一个人,你的伴呢?”林彬莞尔:“还是迷路了?”
“恩……我吃完东西就准备回去了。”
林彬见他不想多说,也识趣没有追问,而是换一个话题继续闲聊:“你多大了?没有冒犯之意,只是这里不大适合太年轻的小朋友。”
“我满二十三了。”
“真的?你不说我还以为你还在读书呢。吃啊,我就站在这里跟你说说话,不用太有压力,还是我让你不自在了?”
“哪里,那我不客气了。”
林彬带领他到大厅边围人比较稀少的地方,亲切得与他攀谈,余时中边收拾手中的海鲜,对男人的问题有问必答,他刚刚正在情绪上,跟林彬聊了几句后,很快就忘掉一大半。
余时中吃饱喝足,气也消了一大半,果然高级酒店的海鲜就是有他昂贵的价值,肉肥味美不说,还新鲜得彷佛能在嘴里游泳。
“林先生谢谢您,时候不早了。我差不多要离开,很抱歉占用您的时间。”余时中杨了扬手中的空盘:“也谢谢这盘海鲜。”
林彬含笑接受余时中一连串的谢谢,低声挽留他:“不会。这么急著走?既然来了龙屋,只吃一顿饭就走实在很可惜。如果你待会没有别的安排,我带你去见识龙屋酒店的精髓?”
余时中犹豫了一下,不是因为对男人的提议感到心动,而是他赫然发现自己没办法离开龙屋。他没有车,也没有钱叫车,更尴尬的是杜先生在楼上忙著,他还得腆著脸等他哪时候想起有他这号人物,再顺手叫车送他回去。
林彬误会他的迟疑不决,了然笑道:“不用担心签单的部分,能进来龙屋的客人都是先付过帐的。你的朋友已经预先帮你签过单,再不济,是我提出的邀约,怎么会让你为难呢?”
余时中抬起眼,平静得迎上林彬的彬彬有礼的视线,他突然展颜微笑,露出两颗虎牙,偌大的猫眼眯成缝儿,俏丽的脸蛋一瞬间飞出了勾人心魂的光彩,林彬一时不察,绅士的微笑没留住,连眨眼都几乎忘记要怎么眨。
“好。”余时中言语间饱含笑意,似乎很期待:“我等等没事,那麻烦你了。”
☆、七十五(下)
浮华的水晶灯,高级的烟草香,混暧的霓光流转,纸牌摩擦指尖的声响,慵懒的爵士乐,筹码轮替的桌缘,纸醉金迷的氛围。
太熟悉了。
赌场说穿了就是这么回事,余时中跟著林彬穿梭在层层群群华衣美眷的宾客中,他们都抽著最昂贵的雪茄,配戴难以钱计的钻饰,把现金换成游戏人间的筹码,用平常人要赚一辈子的金额购买到仅仅几秒钟的娱乐,在这个奢华又虚浮的帝国里,没有输赢,只有钱。
“会玩吗?”
林彬带领他经过赌场的大厅,并没有任何一桌驻足,而是迳直走到二楼的厢房。厢房的墙壁是由低调的天鹅绒布刷饰而成,每间厢房中央各罩著一盏灯,显得绒布的暗蓝色反射星星点点异样的银泽,格外冶艳。
林彬选择的那间厢房,门外站在两个西装打扮的赌场人员,他们看到林彬立刻扬起礼貌性的微笑,双手打开门扉恭迎他们进入包厢。
余时中花了几秒打量厢房里的格局,空间很有份量,但也不是特别大,四个角落各站著一位貌美的小姐,走廊通道上还有几个推著餐车的服务生。
最醒目的是天花板上从天垂降的琉璃大吊灯,而底下有一座豪华的圆桌,站在中央的是一位年轻的荷官,出乎他的意料,不是什么俊男美女。
赌场的荷官通常都经过严格的挑选,牌技要好,外貌更不用说自然是首要条件,尤其是越高规格的赌桌,搭配的荷官就越是高级,就像花魁一样。像他这样长相平凡的荷官几乎连在一般的赌厅都不曾看过,也算是另类的引人注目。
荷官先生把白衬衫袖子卷到肘上,翻出闪亮的盘金袖扣,十只白皙又修长的指头没有多余的装饰,手法犀利又迅速,流利的动作好像在玩弄于指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