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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堡里没有公主-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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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茴很忍耐道:
  「不必。说重点就好,谢谢。」
  言晏笑了笑,不再逗她了。以平淡的口气简述他的家庭:
  「我家曾经颇有田产,可以是彰化福兴乡一带的田侨仔,後来败在全民狂赌运动,也就是俗称「大家乐」的赌博上。田没了、地没了,发财梦碎後,留下的是一间土瓦厝,以及大笔债务。我们三兄妹从每天搭轿车上学的好命学生,变成得四处申请清寒补助的小可怜虫,靠著助学贷款与打工所得,我们总算把日子过下来了。你会不会想问这一路走来,我的双亲在做什麽?」他突然问。
  她直接摇头:
  「不会。」
  「为什麽?」他颇讶异。正常人都会好奇才是。
  「父母有养育子女的责任,但那并不代表他们有能力做到,或者有那样的认知。」失职的父母太多,她为何该以为父母保护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事?他这麽问才奇怪。
  言晏因她眼中的漠然而止住这个问题。明白到,也许她有著一对比他父母更差劲的双亲。
  「总之,他们沉浸在家财转头空的恶梦里不愿醒来。好几年之後,才开始放下身段去当佃农;有了微薄的收入,总是拿去签六合彩,成天幻想翻本,赚回一切。幸好他们没敢学其他堂亲去向地下钱庄借钱,不至於增加我们三兄妹的负担。
  现在,我得先还完所有的助学贷款,然後挣钱买间公寓。这是我未来十年的目标。」
  「这就是你住在破旧公寓里的原因?」她了解了。
  他撇了下嘴角:
  「小姐,你也没好到哪里去好不好?」
  摇头,轻喃:
  「不同的。」
  他们走到一家卖广东粥的摊子前,他道:
  「吃这个吧,你的胃才受得住。」
  她抬头看看遮雨棚,再看看狼藉的桌面,脚下没动,觉得自己才刚安抚好胃,可不想换成肠道造反。
  言晏认为她该要学会屈就了。不由分说拉她挤入一小块方桌内,向老板点了两碗粥,同时拿过乾净的抹布擦桌子掸椅子,然後伸手邀请:
  「请上坐,公主陛下。」
  「我——」她皱眉,但没能说完话,就给压坐下来。
  「我知道这个时代没有公主,尤其在台湾。你不必一再声明,只要我觉得你像,爱怎麽叫,是我的事。」
  粥品端上桌,他忙著撒胡椒加酱料,并铺满了一大把香菜。
  「要吗?」他挖了好大一匙冈山辣椒酱问。
  「不要。」疯啦!她胃痛才刚好耶,谁会这麽自虐啊?
  他可是爱得很,搅和得他那一大碗全变成红色,光看就觉得可怕。
  「好吃。」他心满意足地转眼间吃掉半碗。
  她的第一口还在嘴边吹著。
  「你没有味觉吗?」哪有人这麽吃的?
  「有呀。」
  「真看不出来。」她拒绝相信。
  唏哩呼噜地吃完一碗,他扬声对隔壁摊的蚵仔煎老板叫道:「老板,一盘蚵仔煎。」
  「晚餐没吃?」她问。
  「没吃的是你。我现在享用的是消夜。」
  「这样对身体不好。」不管是他吃东西的速度,还是狂撒调味料的行为,都是不好。
  「东西好吃就行了。」有钱人家大概都自有一套养生哲学,但那可不关他这个平凡人的事。要保养,等他老了再说。
  夜茴摇头:
  「我不认为这样会好吃。你看起来只是在吃调味料而已,食物本身的味道都被盖住了。一般来说,调味料只是用来提升食物本身的味道,而不是像你这样,好像主食是辣酱,配料是这堆面糊。」
  「这叫蚵仔煎。」他以闽南语正名。「你好像对食物很有研究?」
  「还好。」毕竟她在日本读的是所谓的新娘学校。
  「你的口味非常清淡。」他又观察到她吃粥几乎不加调味料。
  「这样才吃得出食材本身的美味。」她含了一口清粥,觉得这家店的米粥熬得不够化,配料也不够新鲜。但看了看招牌上「一碗五十元」的价格,实在没得挑剔了。
  「混成一气也是美味的一种。就像人生,每过一日,就离清纯无垢愈远,永远回不到刚出生的那一刻。我们身上染了太多尘世的味道,就像这盘蚵仔煎。」
  她挑剔地看著。
  「看不到蚵仔的蚵仔煎,吃的是什麽?」
  这麽廉价的东西,也实在是没得挑了。他挖起一大匙道:「吃人生里的酸甜苦辣喽!」呼噜,一口吃下。
  「不必在意没有蚵仔?」
  「就像不必在意我们不若初生时的纯洁。」他又挖起一大匙:「重要的是,现在,美味,而我们正在享受著。」
  ※   ※   ※
  难得穿上这件无袖睡衣。今夜太热,她仍没习惯台北的炎热,以及没有冷气的公寓。吹著电风扇也不济事,只好换上清凉的睡衣。
  不是她保守,多年来只穿长袖服饰的原由是不想让左手臂的伤痕示人。
  当年晓晨唠叼著她去做磨平美容手术,几乎天天要提上一回,但她不为所动,顶多开始穿长袖,不分春夏秋冬。
  丑陋的十字伤痕,谁见了都要避开视线;她也不喜欢,但又不愿除去它。
  这是纪念。纪念她与晓晨共有的那一段。
  从出生到十七岁,她的生命中只有晓晨啊……
  言晏说,人不可能永远保有最初无垢的本貌,甚至於年幼时的本心,也不会持续到长大。但,她会。
  她的记忆开得很早,三岁便有了。
  被母亲打骂喝斥、关在阴暗不透光的房里、挨饿……痛苦的过程总是被人记得最深刻,想忘也忘不掉。那大概是她记忆会长得那麽早的原因吧。
  大妈——晓晨的生母早逝,但她对大妈却是有记忆的。
  「叫妈妈!叫呀!」母亲用力捏她後腿的肉。一边还要努力挤出笑容面对「大姐」。
  「真漂亮的孩子,过来我瞧瞧。」终年缠绵病榻的夫人半坐在床上笑出几声咳。
  「去!」被用劲推拉之下,她简直是被甩到床前。
  撞疼了,但疼痛已不能使三岁的她哭泣,她两只乌黑大眼看向大妈,防备著另一波被加诸的打骂。这些叫「妈妈」的,都会打人吧……
  夫人伸出手……
  啊,要打她了,要打她了……她下意识闭上眼。
  「呵,洋娃娃似的,比晓晨俊多了,真可爱。」夫人轻抚她苹果般的小脸蛋,忍不住倾身在她面颊印下一个亲吻。
  啊——她吓住,不明白这是什麽。
  「正好晓晨缺个上幼稚园的伴,就让夜茴陪她吧。秀佳,回头去把夜茴的东西搬到晓晨那边,姊妹俩正好作伴玩耍。」
  「是,是!我马上去——」王秀佳狂喜过後才想起好歹要假意推却一下:「呃……大姐,夜茴只是个野丫头,怎麽可以陪在小小姐身边?」
  「为何不可?」夫人娴雅地笑,苍白的手放在小女孩头上温柔地轻揉:「夜茴可以保护晓晨哪,可陪晓晨一同快快乐乐地过日子,这不很好吗?对不对,夜茴?」
  夫人的手由头上滑至小女孩的耳朵,看到上头一大片青紫,眼中微乎其微地闪过一抹怒火——
  夜茴戒惧要退……要打她了吗?
  一阵温暖的轻风搂抱住她,她双手抵住瘦弱的柔躯,感到晕眩——
  晕眩哪,溺在一片叫做母爱的汪泽中,像要死去。
  也宁愿死去……
  「妈妈……」一句轻唤,引出一串泪。
  没有妈妈了,也不再有晓晨……
  从来就没有真正属於她的东西。怎还痴心地硬去渴盼?
  镜里花,水中月,全是假的。
  真正存在的,只有这道伤疤而已。
  痛,才是真的。
  「妈妈……」从不敢这麽叫,但她多麽想叫……
  她,从来没长大过,一直是当年那个害怕的三岁小女孩;留在记忆里,也活在记忆里。
  没有长大。
  徬徨,仍然在。
  生命,一直无依。
  她看到了,三岁的她,蹲在黑暗中哭泣,找不到出口……她的生命……没有出口…… 



 第七章

 
  
  「碰!」
  巨声乍响,大门门板狠狠撞上墙壁,来不及弹回门框便「碰咚」打跌摊平在地板上,宣告呜呼哀哉。
  乌漆抹黑的房子一下子大亮,光影里走来一道伟岸的男性身形。
  她屏息以待,全身蜷成一团,缩在黑暗中。害怕……期待……
  是谁?视线太迷蒙,她看不清。
  男子猛然揪住她双臂向上一拉——
  是他!她叹息。并不意外啊……
  「你是怎麽回事?今天一整天都没出门,我知道你冰箱里没东西了,又想虐待自己的胃了吗?那很好,先还我昨天的挂号费一百元、消夜五十元,之後我随便你想把胃弄穿孔,还是想揪出肠子当跳绳玩!」言晏气急败坏。
  「你……踢……踢坏了我的门……」她哽咽地道。
  「我敲了半小时的门都快把手敲断了,你别说你没听到!」他粗鲁地抽来面纸拭她的泪。」我知道今天热死人,但没看到有人会热到连眼泪也来冒充汗水。」
  他抹痛了她脸,好粗蛮!
  「干嘛躲著一个人流汗?」
  「我……在哭……」他看不出来吗?什麽流汗!
  「胃痛?」他紧张地问。
  她摇头,想了想,好像胃更有一点痛,所以又点头。
  这算什麽?考虑胃要不要痛吗?言晏防患未然地抄起桌上的胃药——
  咦?昨天剩六包,今天怎麽还是六包?
  「来,吃药。」
  「我不……」想吃。最後两个字被他瞪掉,乖乖地张口含下胃片,嚼碎後吞下。
  「OK,我煮了肉骨粥,到我那边去吃。」他瞪她,预先准备好气势,随时可以瞪掉她的抗议。
  但她一反常态,温驯得像小羊,竟没抗议。
  他看了看她,顺手抹掉她脸蛋旁最後几滴残泪。
  「走啊!」他不是要带她走?
  这麽好说话?他反倒迟疑,弯身看她。他不想知道她为什麽哭,每个人总会有一两件伤感的往事来折磨著泪腺,他也有过,所以谨守分际,不多过问。哭泣,有时是必须的,但她现下这麽温顺,他倒有点毛毛的。
  不会是等会出门後准备给他一顿好打吧?
  「看什麽?」不是要去他家吃粥吗?怎麽不走?
  「我会帮你把门修好。」他声明。
  「好啊。」然後呢?
  「所以你别也踢破我的门来寻求公平。」
  她瞠大眼!他未免太小人之心了吧?
  「为什麽不行?」故意挑衅问。
  「因为我不想你的脚跟我一样扭到。」他苦笑,觉得神勇英雄不是电影明星以外的男人当得来的。
  出乎意料之外的答案,让她张口结舌。
  「嘴巴别张那麽大。」他道。
  这男人——
  「喂,回神!」傻啦?
  这个神勇闯入黑暗中掳出她的男人——
  「再发呆,我就吻你喽!」吓到了吧!
  就不能……有个漂亮一些的结尾吗?英雄耶,好歹。
  「别以为我不敢,唔——」呀,呀,吻吻吻……上了!
  不知是谁先动,大概是他作势要亲近,而她同时向前移,然後,唇与唇,遇上了。
  这才叫完美的段落句点……她昏沉沉地想。
  他尝起来,还不错……
  ※   ※   ※
  进公司两个月以来,终於挪出时间与表哥共进午餐并报告上班心得。言晏还没来得及说,就被何东毅的发问弄得一怔。
  「嘎?」
  「嘎什麽?我会看不出来那个行销企画是你做的吗?那明明有你的影子好不好。」何东毅将盘子中的鳕鱼排分半到表弟盘里。平常吃自助餐可不会夹这麽好的菜,但实在看不惯言晏老是以肉燥饭打发一切,他这当哥哥的,怎麽可以不忍痛夹来好鱼好菜来分他吃咧。厚!花了他一百元呢。台北吃,大不易呀!
  「我倒是不知道那个小企画可以到达那麽高的层级。」言晏有些讶异。严格说来,那件案子其实算是公司出给菜鸟练习基本功的课题,考试意义大於实质。
  完成後至今,反覆思考,一一发现了缺失。过於理想化,推行不易。
  何东毅咧嘴笑:
  「怎麽,後悔了吧?」
  言晏神色寻常:
  「後悔什麽?」
  「後悔没争取到属於自己的功劳。人家那个林凯胜如愿调到业务部,月薪与奖金加了三成,那儿可是货真价实的淘金宝库哩。」
  就算曾经义愤填膺,也有过几丝悔恨的情绪,但毕竟事情早已过了那麽久。
  莫氏繁重的工作量没得让他有闲下来生闷气的时间,何况……这种事……这种属於比较私人情绪上的事,他只会在……她,夜茴面前做真实的展现。也不知为了什麽,反正自然而然就是这样了。
  望向表哥戏谑的表情,他笑道:
  「有真本事的人不会永远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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