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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故意叫了一声,雷煜咧开邪恶笑容。“这真是个好主意,谢谢妳提醒我。”
“哇──你不能这样啦……”她尖叫着扑过去拉着他的手臂哀怜求饶,摆明就是来闹的。
“喂!小姐,我在开车,妳不要命了吗?”雷煜惊吼一声,连忙把车头导正。
“不要丢下我!不要丢下我……”戏瘾发作,她不拉他手臂,改抱大腿。
这女人……知道自己在抱哪里吗?肯定是还没发觉,否则不可能还好意思抱着不放!
一阵无语,雷煜啼笑皆非,实在很怕自己在她乱抱乱蹭下起了反应,到时吓到她,自己也尴尬,只好无奈苦笑提醒。“这位小姐,如果妳真的要继续抱我大腿,我也不好拒绝,但是请牢牢记住,目前位置是临界点,绝对不能再往“高处”去,可以吗?”
高处?
愣住,眸光下意识往上一瞟,正对上鼠蹊部,林炜炜吓得赶紧松手放人,飞快正身端坐,一股臊热飞上两颊,脸红得快烧起来。
“对、对不起……”她声如蚊蚋,窘得好想夺门而出。
俊目笑觑,雷煜调侃,“不抱了?身为男人,其实我挺享受的……”
“哇──你不要再说了……”羞得无地自容,捂脸惨叫,她好想跳车。
“哈哈哈……”
往猫空的路上,羞叫、大笑一路绵延不绝……
来到猫空,林炜炜如识途老马地带着雷煜来到一家布置古朴雅致的茶馆,用完饭、品完茶后,又兴匆匆地拉着他,在浪漫月色与迷人灯光下,漫步于幽静步道,享受沿途的林荫苍翠与虫鸣鸟啭,欣赏美丽夜景。
“很舒服,对吧?”脚步轻快,看着身旁男人的愉快笑容,她笑盈盈问道。
“令人忘却尘嚣。”深吸口清新空气,雷煜觉得工作上的疲惫都消除了。
“没错!没错!”连连点头赞同,林炜炜开心畅笑,就在此时,一阵带着凉意的夜风袭来,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哈啾!”
雷煜偏首笑睇,很快地脱下外套往她身上披去。“穿上吧!”
“谢、谢谢!”感受着外套上残留的温暖余温,鼻尖窜入属于他的男性气息,林炜炜突然一阵脸红耳热,心里莫名地有些羞,又有些被关怀的窃喜。
“妳又害羞了!”睨睇一眼,察觉到她脸皮微红,继麻辣火锅店后,雷煜再次逗笑捉弄。
“才、才没有!”纵然脸皮红泽明显加深,她还是跺脚嗔叫否认,依然是死鸭子嘴硬派。
“我确定有!”他扬眉坚持。
“没有、没有啦!”嗔恼着他老是要逗她,林炜炜脚下越跺越大力。
“哈哈哈……”朗声大笑,觉得她打死不认的表情实在太可爱了,雷煜才不管她怎么说,大掌直接牵握住柔嫩小手,也不管她会怎么想,拖着人继续饭后的惬意散步。
咦?他、他、他……他牵她的手,而且还牵得好自然、好理所当然,这……这是为什么?
心跳瞬间失序,如小鹿乱撞地怦怦直跳,林炜炜只觉一股热气“轰”地直冲脑门,思绪一片混乱空白,目瞪口呆地看着阳刚味十足的微笑侧脸,茫然地任由他牵着走。
“发什么呆?”似乎察觉身旁人儿的失神,雷煜偏首笑问,伸出修长手指捏了下她的美丽俏鼻。
“哇──”吃痛惨叫,飞快打掉他可恶的手指,林炜炜鼻尖都红了,方才的羞涩情绪一扫而空,瞬间转为嗔怒叫骂,“你干什么啦?很痛耶!”
“傻瓜!就是痛才要捏,不痛干嘛捏?”得意恶笑,这可是为了报方才的“玉女神掌”之仇。
“这位先生,你不知道我的鞋子几号喔?”足下开始打拍子,准备杀人了。
“其实我很有兴趣知道。”他慵懒响应,等着看她怎么做。
“姓雷的,你死定了!”追杀行动展开。
“哈哈哈……”雷煜狂声大笑,转身奔逃。
一时间,就见两个看似成熟,其实幼稚的男女在幽静的步道追来跑去,叫声、笑声回荡不绝,直到好一会儿后,女人突然惨叫──
“哇──”
闻声,雷煜大惊,回头就见她蹲跪在地上,当下连忙奔回查看。“怎么回事?”
“鞋跟……断了!”拎起鞋跟断落的高跟鞋在他眼前晃啊晃的,林炜炜欲哭无泪。呜~~怎么会这样啦?
“脚有受伤吗?”他比较担心这个。
“扭了下,不过还好,没事的。”摇摇头,她索性托腮蹲着,不肯站起来了。“完了!我要“长短脚”走回去吗?还是要当“赤脚大仙”?”嗯……这是个两难的选择题,她得好好的想一想。
“还有第三个选择。”好心提供第三条路。
“什么?”
“这个,如何?”在她面前蹲下,雷煜笑着反手拍了拍自己的背。
他、他要背她?
看着那沉稳厚实、趴上去好象很舒服的宽背,林炜炜再次脸红了,心中有些犹疑,不知自己到底该不该让他背,因为这样感觉两人好象是亲密的情侣似的……
“快上来啊!”笑嗓催促,雷煜并没有回头。
好吧!既然有人情愿做“挑夫”,她干嘛要拒绝,是不?背就背,怕他喔!
心下想定,林炜炜故意警告,“我不轻喔!”
“我也挺壮的,不怕,来吧!”他再次拍背,非常有自信。
忍俊不禁地噗哧笑了出来,她果然毫不客气地以十成功力扑上健壮宽背,撞得他险些往前栽倒。
“小姐,我虽然身强体健,但照妳这种扑法,还是会得内伤的。”急忙稳住,雷煜好气又好笑骂道,但还是稳稳的将她背了起来,一步一步往前走。
林炜炜手勾着他脖子,趴在温暖宽背上得意娇笑,银铃般的笑声在夜空下飘荡四散,心底突然觉得好开心、好快乐。
呵……她想,她喜欢这个男人!她,喜欢上这个认识不到一个月,但却相处得很契合的男人了!
“还笑得这么开心,妳真是七月半的鸭子,不知死活!”踩着稳健的步伐,雷煜恐吓道。
“为什么?”她好奇又不服气。
“妳不知道吗?台湾某一族的原住民,新郎就是把新娘背着娶回家的,看我遵照原住民习俗,一路把妳背回家当黄脸婆。”非常明显的暗示。
“我、我又不是原住民!”林炜炜不由得紧张结巴,神情又羞又赧,忍不住暗暗猜测……他是在暗示什么吗?
“既然如此,那我只好照正常程序来了。”嘴角高扬,雷煜心情很好。
“什、什么程序?”心,不自觉揪起,怦怦乱跳地等他回答。
“妳愿意当我女朋友吗?”他没回头,笑嗓轻问。
他果然是在暗示这个!
面红耳热,心跳如擂鼓,林炜炜忽地把脸埋进他肩窝里,唇瓣悄悄漾起一抹娇媚动人的笑靥……
“好……”在他耳边,她如此娇羞轻诉着。
又一个周休假日,同一家咖啡厅,同一张靠窗位子,同样两个麻吉好友在享受下午茶点,只是这回多了忿忿不平的抗议声。
“这是什么世界啊?太没天理了啦!”哇啦哇啦鬼叫,张绮蓝满心不平。
“又怎么了?”喝着热茶,林炜炜斜眼笑睨,明艳脸蛋娇媚至极,彷佛春天提早在她身上来到。
“妳瞧瞧!妳瞧瞧!”抓着盈满春意的脸左看右瞧,张绮蓝妒恨不已。“这算什么?人长得漂亮已经够让人怨恨了,才几日不见,竟然更艳上几分,整个人散发着春天的粉红色光彩,说!妳是不是谈恋爱了?”这般的好气色,若不是谈恋爱,难道是喝“统一四物鸡精”不成?
“呃……这个……那个……”被猜中近日沉浸爱河的心情,林炜炜脸皮一红,尴尬地“这个那个”了老半天,却始终没脸承认好友的“诅咒”成真了。
“吼!我说中了对不对?”不用她亲口回答,一看那羞窘中带着甜意的笑容,张绮蓝不禁得意大笑。“我的妈啊!原来我的诅咒真的灵验了,搞不好我可以转行去当咒术师了。”
“妳很烦耶!”林炜炜笑啐嗔骂,却没否认。
“是不是上礼拜和妳有约的男人?”继续逼问。
“对、对啦!”脸红耳热。
“哦哦哦!”夸张怪叫,张绮蓝亢奋至极。“妳的男人姓啥、名啥、从事哪行、身家背景如何,赶快给我报上来。”
“妳调查局的喔?”忍不住笑骂,林炜炜这才赧红着脸老实招出。“他从事哪行我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他刚从国外回来接掌家业。”
“企业家第二代?”张绮蓝更亢奋了。
“谁知!”耸耸肩,林炜炜笑咪咪道:“也许是回来接掌员工只有两、三人的铁工厂,这算不算企业家第二代?”
“妳很会破坏青春少女的幻想耶!”张绮蓝白眼抗议。
“青春少女在哪里?”林炜炜装模作样地左顾右盼。
“我啦!我啦!”赶紧举手坚持当个青春少女,张绮蓝笑嘻嘻又问:“妳都不先探听好对方的身家背景,不怕被骗啊?”
“我喜欢的是他的人,又不是他的身家背景,有什么好被骗的?”她又不是非要交豪门子弟不可,能被骗什么?就算雷煜是个平凡的上班族,她还是喜欢他啊!
“这么说也对啦!嫁入豪门只是平常说笑用的,大家还是要实际点过日子才是。”点头赞成,张绮蓝随即又拋了两颗白眼过去。“哈啦了这么久,妳还是没说他姓啥叫啥,赶快报上名来啦!”
“对喔!”发现自己到现在还没报上男友名字,林炜炜傻笑了下,“他叫雷煜。”
“噗──咳咳咳……咳咳……”才喝进嘴里的热茶全喷了出来,张绮蓝呛咳连连。
“绮蓝,妳好脏喔!”非快闪过“攻击”,林炜炜嫌恶嗔叫。
毫不理会她的唾弃,张绮蓝急忙抽来面纸胡乱擦拭嘴角的水痕,见鬼似的慌忙问道:“雷公的雷?”
“不然还能有哪个雷?”白眼。
“哪个“ㄩˋ”?”激动追问。
“火字旁,日立“煜”。”柳眉轻蹙,不懂她在激动什么?
“不会吧!”抱头惨叫,张绮蓝险些要口吐白沫了。“炜炜,我工作的公司是雷氏企业,妳知道吧?”
“那又如何?”
“雷这个姓在台湾并不常见。”明白指出。
“那也不是只有那一家啊!”美眸微玻А
“可是雷氏的新总裁也是刚从国外回来接掌家业,又叫雷煜,这应该不会有第二人了吧?”张绮蓝干笑。
“……”林炜炜无语了,突然发现名为雷煜的这块肉,似乎比想象中的还要大上非常非常的多,很难一口咽得下去。
“炜炜。”双手往好友肩上一搭,张绮蓝语重心长。“我对妳只有两个要求,第一,妳抓到一只大金龟了,能巴着就不要放;第二,除非你们结婚,不然绝对不要介绍我们认识,也不要跟他说妳有个好友在雷氏上班。”
“为什么?”她本想交往更稳定一点,就要把好友介绍给雷煜认识的啊!
“我怕以后你们有个万一,我会遭到池鱼之殃受牵连。”那个万一自然就是撕破脸分手了。
“……”再次无语,林炜炜深深觉得这个朋友实在不够朋友。
第六章
话说,自从得知雷煜是只大金龟后,林炜炜依然只是耸耸肩,照旧高高兴兴的与雷煜交往,反正她自己心底清楚,她喜欢的是雷煜本人,和他的身家背景完全无关。
有钱是很好,物质生活可以过得比较优渥,但没钱也不打紧,路边摊她一样可以吃得很高兴。
就这样,两人自正式交往后,也许是性情相似、兴趣相投,感情进展与日俱增,宛如天雷勾动地火般熊熊燃起爱的火花,天天如胶似漆,甜蜜得不得了。
第一个月,两人已爱得你死我活,林炜炜也为了他,改变了到美国和家人团聚的心意,决定继续“根留台湾”。
第二个月,雷煜便手脚俐落的摸上她的床,两人关系更为亲密,恋情热度往上直飙。
第三个月,雷煜大手笔购下千万豪宅,要她退掉租屋,连哄带骗外加一点点小手段将她拐进豪宅,甜甜蜜蜜地展开同居生活。
第四个月,她在甜蜜的同居生活中静极思动,考虑着是不是该去找份工作,却被雷煜断然否决,只因担心美艳如花的她不管到哪一家公司上班,肯定都会引起男同事的垂涎。
他光想就忍不住醋劲大发,最后此事在她啼笑皆非、他坚决不肯下,以不了了之收场。
第五个月,甜蜜同居生活依旧,只是热恋时的想在对方面前展现最好一面的完美渐退,本性慢慢显露。
第六个月,唇齿再亲还是会咬着,生活中的小争执如雨后春笋般,一件件冒出头,加上两人都属火性,又皆为死鸭子转世投胎之人,时常小事化大,一吵就惊天动地,双方没人肯先低头。
所幸中国有句“床头吵,床尾和”的至理名言,床头吵的多凶,床尾就“合”的格外火热,一觉醒来,又是如胶似漆得令人想作呕的恩爱情侣。
同居日子就这样一直在吵嘴打闹的恩爱中甜蜜度过,一直到第十个月的某一晚,两人认识以来最严重的一场争执发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