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正在出神之间,听见有人叫她,一抬眼,看见站在农田中央的傲慢鬼正在看著她。
她看著他,眨了眨眼。“我吗?”
辜至美微抬下颚,“这里有第二个苗火妮吗?”
她蹙眉朝他大步走过去。“喂!傲慢鬼,你就不能有礼貌一点吗?”
顿时,俊颜微怔,“我这样没有礼貌吗?”
“当然!”火妮皱著鼻子数落他,“讲话都用冷嘲热讽的,或者一副人家应该知道,不知道就很白痴的样子,你到底是怎么长这么大的啊?”
他扯扯唇角,“我也很想知道。”
哦喔,踩到他的痛处了,她吐吐舌头。“对不起……”一时忘了他失忆。
“算了。”他撇撇唇。“你过来看这个。”他蹲了下去。
“看什么?”她好奇的走到他旁边,也蹲下去。
两个人在大太阳底下,蹲在菜田旁看著卖相很丑的青江菜,菜叶都被菜虫咬得坑坑洞洞,搞不好有人光看就会起鸡皮疙瘩哩。
“你知道为什么这些菜才刚长出来就被菜虫咬伤吗?”他的视线专注的落在菜叶上。
火妮翻了个白眼。“我知道就好了,你叫我过来就为了问这个问题?吃饱太闲哦?”
天知道她有多想种出健康又漂亮的青江菜啊,但老天偏偏一直跟她作对,她都要怀疑自己跟青江菜八字不合了。
“我是要告诉你,我知道为什么菜一长出来就被虫吃掉。”
“你知道?”她一脸的“怎么可能”。“我一天到晚都在菜田里,我都找不出原因了,你找得出原因?”
“因为你不够细心。看看这里——”他指著菜叶上的小卵。“蝴蝶产卵孵化成菜虫——”
他还没说完,火妮已经激动的低呼起来,“天啊,真的耶!我怎么都没注意到有这么小的卵?该死!可恶的蝴蝶,害我白费那么多心血,真的是太可恶了!”
她那副想把蝴蝶抓起来鞭打一顿的模样令他莞尔。
她一直都这么认真的在过生活吗?
那他呢?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如何过生活的?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他指点她,“只要盖……”
“网状温室!”两人异口同声地说,说完,因为有默契,还相视一笑。
火妮笑睇著他,“傲慢鬼,我觉得你从来没那么可爱又顺眼过耶,而且我得承认,你比我细心,发现了我没注意到的问题。”
因为是独生女,所以肩上的责任比别人多、比别人重,在她苗火妮的字典里,没有失败两字,弄砸一件事,就再想办法搞定它,只不过她也有搞不定的时候啦,比如蝴蝶产卵这件事,而他就搞定了。
“因为你根本就不像个女人。”辜至美回道。
火妮嘴嘟得高高的。“我哪里不像女人了?找死!”
她作势要追打他,两个人不畏炙阳,像小孩一样在田里追逐来追逐去的,因为他穿雨鞋很笨拙,一直追不到她,她乐得哈哈大笑。
隔天,两人立刻著手搭盖隧道式的椭圆形网状温室,虽然辛苦,也会让未来采收的程序变得比较麻烦,但成就感十足。
完工之后,火妮兴匆匆的拉著他。
“既然你比我还像女人,那么细心,那你来看看,为什么菠菜都不会发芽?我已经到处问人了,可是没有人说得出来这是怎么一回事。”
辜至美被她拉到菠菜田,就见她在旁边瞪大了眼睛,双眼眨也不眨的看著他,好像他是神明,立刻就可以给她指示似的。
他莞尔地说:“你不要在这里一直看著我,去忙你的事,等有了答案,我会告诉你。”
火妮不想走。“可是我想知道你是怎么发现原因的嘛。”她要学起来。
他瞟她一眼,傲傲地说:“事情不是笨人想的那么简单,我的观察力很敏锐,你根本学不会。”
瞬间,一指神功发射!她不爽的戳著他胸膛。“厚~傲慢鬼,怎么讲话还是那么顾人怨啊?”
奇怪,他胸膛怎么那么结实啊?硬硬的,但有弹性,好奇怪的触感……
“我只不过说实话而已。”
“你再说?”给他加重,再戳、戳、戳!
他不动如山的站著,随便她戳。“苗火妮,你这种力道,连蚂蚁都揉不死。”
“好大的口气,晚上可不要偷偷起来贴药布!”
“你的手指才需要偷偷起来贴药布。”
“什么?!”
两人正在抬杠,一声吆喝从树荫下传来。
“火妮~光宗~呼~来吃绿豆粉圆汤喽!”梅淑珠高喊著。
火妮立刻休兵。“哇!绿豆粉圆汤耶,好棒哦!走!我们赶快去吃,晚了就吃不到,那些欧吉桑、欧巴桑的食量都很惊人,他们是不会留给我们的。”
“我不想吃。”辜至美把她的手拨开。“你自己去。”
她才不理他,又拉住他的手。“我妈亲手做的粉圆人人称赞,不吃会后悔哦!走啦!”
“我不想吃……”什么绿豆粉圆,一听就是便宜东西,他越来越感觉到,自己过去的生活不是这种层次。
“从中午到现在都几点了?你肚子不会饿吗?吃吃看嘛!”火妮硬是拖著他到树下,梅淑珠已经替他们盛了两碗在等了。
“我说了我不想吃……”某人蹙著眉。
火妮粉颊鼓鼓的,生气的问他,“你又没吃过,吃吃看又不会死,你这个人真的很奇怪耶,一定要这么不合群吗?”
辜至美微微一愣。
合群?又是一个陌生的字眼。
他抿著唇,不再说话了,端起碗,开始吃。
绿豆粉圆一入口,他就对这外观不怎么样的甜汤改观了,大大的粉圆煮得很Q,吃得到蕃薯和芋头两种味道,配上熬到软烂的绿豆汤,甜而不腻的糖水,真的是好吃极了。
吃完了一碗,他把空碗递向梅淑珠。“再盛一碗。”
凌仲凯马上对他开炮,“妈的!你是谁啊?伯母又不是你的佣人,自己没手不会盛啊?”
辜至美又是一愣,脑门好像被打了一下。
他从来没想过要自己盛东西,好像被服侍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他以前,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没关系啦!你们喜欢吃最重要,男人笨手笨脚,我来盛、我来盛就好。”梅淑珠一把把辜至美手中的碗抢过去。
哎,她不是没有私心的啦,光宗这孩子长得好,气质也好,不像个普通人,跟火妮很相配。
火妮是苗家的独生女,身上背负著延续苗家香火的任务,还要扛起偌大的农庄,要养的人很多。
再说,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什么人愿意被招赘了,如果光宗一辈子没恢复记忆,待在农庄里的话,火妮的终身就有倚靠了,她也可以安心。
“伯母!”凌仲凯气得跳脚。“你们不要对他那么好,都把他宠坏了。”
“只是盛碗汤嘛,哪会宠坏他?”梅淑珠为表公正,连忙撇清。“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小心眼,我不也帮你盛汤吗?你的衣服还都是我洗的咧,你怎么不说我把你宠坏了?”
“那不一样。”他抡著拳头,忿忿不平。“我像您的儿子,但这小子是什么东西?凭空冒出来,什么事也没见他做过,待在这里享福,简直莫名其妙……”
“闭嘴!”苗大顺一把捂住他的嘴,将他拖离现场。“不许你对光宗说那种话,他待在农庄里是应该的,不许你再对他没礼貌。”
“阿顺叔!”凌仲凯激动的喊,他实在不懂,干么每个人都对那娘小子那么好,他到底是哪一点好啊?气死他了啦!
梅淑珠连忙安慰未来女婿。“光宗啊,你别介意仲凯胡说八道,他这孩子就是这样,没读书,说话不经大脑……来,汤盛好了,快吃吧!”
辜至美被动的接过碗。“谢谢你,苗大婶。”
梅淑珠霍地睁大了眼睛,手指指著他。“光宗,你——你刚刚对我说什么?”
他说错了什么吗?辜至美瞬了瞬眼眸。“我说谢谢你,苗大婶。”她为什么这么激动?
“哦,天啊!你——你对我说谢谢?”梅淑珠感动不已。“火妮,你听见没?光宗对我说谢谢耶!”
他看著眼前那张乐不可支的笑脸,脑门又仿佛被狠狠打了一记。
难道自己从来不曾对苗大婶说过谢字吗?来到农庄之后,他的衣服是她洗的,他的床单是她换的,房间是她打扫,每天三餐吃的饭也是她煮的,连日常用品都是她买的,明明被她照顾很多,他却连一次都没开口道谢过?
他对过去的自己越来越疑惑……
如果他是一个事事要人服侍、很挑剔,又对小细节吹毛求疵,却连个谢字都不会说的人,连他都要讨厌起这样的自己了。
第四章
虽然辜至美想出了搭盖网状温室来防堵蝴蝶产卵,却还是防止不了其他的虫类和蚤类,火妮真是有够沮丧的,还以为他想出了个绝妙好计说。
“他呀,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坐办公室的书呆子,你还是不要把希望放在他身上比较好。”眼见菜叶又被虫咬得坑坑洞洞,凌仲凯一直在旁边说风凉话。
看见他们失败,他是唯一幸灾乐祸的人。
他当然也希望农庄的收成好,火妮心心念念的有机作物可以种植成功,可是如果成功了,功劳却是在那娘小子身上,那他情愿有机栽种永远不成功,就算这样火妮会伤心,总比火妮崇拜那小子好啊。
“仲凯,我不喜欢你这样随便的批评别人。”凌仲芳无奈的看著弟弟。
她知道仲凯喜欢火妮,可是他们根本不可能,别说仲凯比火妮小,对现在的火妮来说,感情不在她眼内,她一颗心都专注在有机农业上。
“苗火妮,你试过育苗吗?”辜至美不理那个对他一直敌意很深的家伙,思索了一会儿後问火妮。
在农场也住了将近一个月,他没有实际到菜田里工作,但他天天用心观察,屋里也有满多相关的书籍可以参考,他大概知道流程是怎么一回事。
“育苗?”火呢瞪大眼睛,本来要夹酱瓜的手停住了。
餐桌上,所有人的眼睛也都在同一瞬间瞪向辜至美,好像他头上长出两只奇怪的角似的。
“哈哈哈哈哈~不要笑死人了!”凌仲凯马上很不给面子的捧腹大笑。“没有知识也要有常识,没有常识也要看电视,虽然我们这里没有电视,但青江菜育苗?哇哈哈哈哈哈……真的是太好笑了,我从来没有听过青江菜要育苗的。”
蓦地,苗大顺给他从後脑勺打过去。“有那么好笑吗?我怎么不觉得。”
“阿顺叔!你干么又打我?”凌仲凯既哀怨又忿忿不平。
本来就是嘛,一个正著看、倒著看都很欠扁的小子,为什么所有人都那么偏袒他?就因为他长得俊美吗?不、公、平!
“植株在育苗场长到大约十公分时,比较有抵抗力。”辜至美不理凌仲凯的嘲笑,继续说下去,“不但能防虫,也可以顺道解决撒种和发芽率的问题。”
“光宗说的很有道理,可以试试哦。”身为“资深农民”的苗家爷爷说。
“对呀对呀!我也觉得我们光宗头脑一级棒,这方法一定可以成功啦(奇*书*网。整*理*提*供)!”梅淑珠也连忙声援未来女婿。
“吼!伯母!”凌仲凯不满的抗议著,“这小子什么时候变成“我们光宗”了?你很奇怪耶!”
火妮没理会他们的吵吵闹闹,她在想这方法的可行性。
虽然知道他说的有道理,但育苗……一些如高丽菜的中长期作物才需要育苗,育苗场会答应她这个奇怪的要求吗?
火妮到育苗场拜托人家一整天,对方好不容易才答应她的要求,她欣喜若狂的回到家想要跟某人分享,他却不在,直到晚餐都没看见他。
“奇怪了,光宗到哪里去了,有没有人看见他?”苗大顺一在木头餐椅坐定就开始伸长脖子找人。
“对啊!光宗到哪去了?”阿泰婶也感到奇怪,每天六点是吃晚餐的时间,他应该已经知道了啊。
“哼,不出来吃最好,少一个人吃饭。”凌仲凯小心嘀咕著,怕说太声,又被劈脑袋。
“我去看看。”火妮搁下碗筷奔到他房里找人,叩门之後没回应,自行推门进去,他也不在房里。
她里里外外的找了一遍,还是不见他踪影。
“光宗不见了!”火妮喘息著跑回餐厅里。
“不见了?”苗大顺第一个跳起来,他的视线和火妮一交会,两个人都很紧张。
“那个——会不会是——恢复记忆,走掉啦?”苗奶奶说。
听她这么一说,火妮跟苗大顺更不安了。
如果他恢复记忆,那么就会想起来那天晚上他被撞的事,如果他去报警,那他就会知道,他们根本没替他报警,所以才会都没有人来找他。
真是越想越给他不安,两个人都毫无胃口。
苗大顺倏地站起来,“你们先吃吧,我去外头找找。”
“我也去找。”阿泰叔和阿泰婶也跟著起身。
“我这把老骨头还走得动,老伴,我们也去找找。”连苗爷爷和苗奶奶都站了起来。
“我也去!”梅淑珠当然说什么也要去找未来女婿。
“伯母,我们一起走,到果园那里看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