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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富豪-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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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去!”梅淑珠当然说什么也要去找未来女婿。

“伯母,我们一起走,到果园那里看看。”懂事的凌仲芳马上说。

父母印刷厂的生意失败後,丢下他们姊弟自杀了,如果不是火妮的爸爸收留他们,他们就得在外面流浪,她早已当苗家农庄是自己家,跟火妮更是无话不谈的好姊妹。

“好,我们到果园那里找。”梅淑珠忧心仲仲的念念有词,“人生地不熟的,光宗如果走失了,可能就真的回不来了。”

一时间,餐厅只剩下凌仲凯。

“吼!”他愤怒的搥著桌子洩愤,把碗盘震得都跳了起来。“大家为什么都对娘小子那么好啦?!”

天色已暗,火妮骑著脚踏车在田野间找人。

她不担心他恢复了记忆,然後跑到警局去报警,她比较担心的是他真的迷路,找不到回家的路。

虽然村庄不大,但他是外地人,平常都在家里跟田间走动,再远一点的地方,他就没去过了。

她很担心他遇到那几个外地来的流浪汉,就是在他被撞的那—天,把他全身衣物,包括内裤都洗劫一空的那几个流浪汉。

有人说他们已经离开村庄了,可是她还是不放心啊,毕竟他看起来那么斯文,一点都不像可以跟人家比拳头的样子。

话说回来,他到底到哪里去了?

要出门可以,好歹也留张纸条说一下啊,他都不会想想,别人会担心他吗?

还是,这又是他的本性,一个不会考虑他人感受的人?

“光宗——”火妮边骑边焦灼的喊著,声音都快喊哑了。

然而同一条路,她都已经绕五遍了,还是不见他的人影。

莫非他真的突然恢复了记忆,已经自己联络到他的家人,走了?

就算是找到他的家,要走,起码跟他们说一声,大家相处了一个多月,难道都没有感情吗?

等等——

他会不会——会不会到树林那里去了呢?

根据她对他的观察,他是一个很细腻又很挑剔的人,每次吃饭前,他都要把他的碗筷拿到厨房去再洗一遍,真是有够龟毛的,也为了配合他,现在大家都用公筷母匙,他很伟大,是不?

所以,这样心思缜密的他,或许会想看看他被发现的地方……

她连忙掉头,奋力朝树林骑去。

“光宗!光宗!你在哪里?”一边骑,火妮边用铃铛制造声响来吸引注意,或许他会听到铃铛声跑出来……

当她看见树林那头好像有抹人影,顾不得会不会是坏人,她赶紧骑过去。

“光宗——”她扯著喉咙朝黑摸摸的人影大喊。

“我在这里。”

老天!真的是他!

她有种喜极而泣的戚觉,脚下踩踏板的速度更快了。

她在他面前煞车停下来,喉咙乾得难受,浑身都是汗,呼吸也喘得要命,心脏更是怦怦跳得不像话,可是看他一派没事人的样子,一股怒气倏地从脚底直冲上来,忍也忍不住。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双眸燃著怒火,瞪著他,用右食指戳著他的胸口,一字一字,清清楚楚的说:“你不知道我们大家会担心你吗?你怎么可以连句话都没交代就跑出来?”

辜至美蹙著眉。

好……好熟悉的感觉,他感觉到好像在哪里看过这样的火妮,也是生气的戳著他的胸口……

不,好像不是戳著他的胸口,是戳著别人……是谁?他想不起来……头好痛……

“你怎么了?”火妮见他抱著头,一副痛苦的样子,吓得她立即住手。

是不是她出手太重了?

“我……我以前真的不认识你吗?”他眉心纠结地看著她。“为什么……你会在我记忆里?”

“我在你记忆里?”火妮也蹙起眉。

这是不可能的事,在他出现之前,她根本不认识他啊!

“你是不是想起什么了?”她小心翼翼地扶著他。“别想了,想多了你会头痛头晕,还是顺其自然吧!”

在这一刻,她真的是为了他好才要他顺其自然的,看他每次想到什么的时候都那么痛苦,她的心也会揪紧。

没办法,她从小就很有同情心,看见路上没人要的阿猫阿狗,甚至是受伤的麻雀她都会带回家养,看他的表情好像有人正在剖开他的脑,她真的很不忍心。

“我……我好像认识你……”

火妮阻止道:“好了,别想了,把眼睛闭起来休息一会儿,这样好了,我唱首歌给你听,你专心听我唱歌,然後什么也别想……”

她可是自认歌喉还不错哦!

天空的雾来得漫不经心河水像油画一样安静和平鸽慵懒步伐押著韵心偷偷的放睛祈祷你像英勇的禁卫军动也不动的守护爱情你在回忆里留下的脚印是我爱的风景我要送你日不落的想念寄出代表爱的明信片我要送你日不落的爱恋心牵著心把世界走遍你就是庆典你就是晴天我的爱未眠不落的想念飞在你身边我的爱未眠……

奇异地,头痛渐渐离他远去,他不再感到头痛剧烈,也惊讶平时大剌剌的她,歌喉会如此悦耳动听。

“我好多了。”

“太好了!”嘿嘿,看来她也是“愈疗系”的哦。“反正不赶时间,你再休息一下,我先通知家里人已经找到你了,免得他们继续找。”

她打手机给苗大顺,要他告诉其他人可以回家吃饭了,大家都松了口气。

然後,她陪著他在大树下休息了好一会儿,两人听著宁静黑夜的沙沙风声,许久之後,他脸色总算恢复了。

“对了,你怎么会来这里?”火妮看著他,心里想著,会不会跟她猜测的一样呢?

“阿泰婶说我是在树林里被发现的,所以我想来看看。”他眼睛看著地上说。

“厚!被我猜对了!就算情有可原,你可以找我陪你来看啊!”她的声音飙高了起来。“我快急死了你知不知道?全家人连晚饭都还没吃就一个个出来找你,连爷爷奶奶都出来了,如果他们在找你的途中有什么事,你心里会好过吗?”

辜至美徐徐抬眸望住她,“对不起,我没想那么多,我只是想来看看,没想到不知不觉天就黑了,我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真的会被你吓死。”火妮撇撇唇。“下次你再这样,看还会不会有人出来找你!”

“对不起。”他再度说道。

火妮微微一愣。

他……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竟然在短短几分钟内,连续跟她说了两次对不起。

好吧,既然他都知道错了,再跟他计较就显得她气量小,宰相肚里能撑船,她可是当女宰相的命,要挑起整个农庄,要有度量些。

“算了,也不能怪你,你会想看看自己出事的地方也是人之常倩,你会迷路更是理所当然的,我们村庄虽然小,但羊肠小径却很多,不是在地人一定都会迷路。你肚子应该饿了吧?走吧,我们回家!”

“回家”两字说得自然,辜至美却蓦然震动了一下,心脏紧紧缩了起来。

对於失去记亿的他来说,有什么比“回家”两字更令他有安全感的呢?他不知道何时才能找回记忆、找回自己的家,而现在,苗家农庄就是他唯一的家。

“发什么呆啊?”见他愣愣的,火妮在他眼前一个弹指,唤他回神。

“没什么。”他摇摇头,甩掉脑中的思绪。

就算他永远找不回过去的记忆也无所谓,他已经渐渐习惯现在的生活,习惯率直的苗家人,习惯苗火妮每天早上很没礼貌的冲进他房间,被子一掀嚷嚷著要他起床去看菜田,习惯看到她那张活力充沛的笑脸,习惯她的笑声在菜田里响起,像在播种一样,感染了每个人……

“干么一直看著我?”火妮奇也怪哉的瞪著他看,不知道他是有什么毛病,迷路会让人产生短暂的失智情形吗?

他倏地脸红,假咳一声,分辩道:“我没有在看你,我在想事情。”

“是哦~”火妮也不跟他争,她牵来脚踏车,拍拍後座。“上来吧!我肚子真的快饿死了,可以吃三碗!”

他眉峰—蹙,“男人被女人载成何体统?我来骑,你坐後面。”

她笑咪咪的,“也好,一路找你找得累得要命,你骑吧,换我享享福。”

把脚踏车交给他,待他上去後,她像跳马似的跳上车。

“你不能侧坐吗?”辜至美很感冒的皱著眉头。“女孩子这样坐很难看。”

她一个不以为然的扬眉。“神经哦!我又没穿裙子,干么侧坐?这里大家都认识我,如果他们看到我侧坐,准会以为我疯了,会被笑死。”

“但是你这样坐,真的很不雅。”

“不雅?”她噘噘嘴巴。“那你下来,我载你,骑脚踏车总不会不雅了吧?换你坐後面,你侧坐,不然会很不雅。”

什么话?辜至美蹙著眉,脑中却不由得想像她所说的画面——

男人婆一个的她在前面雄赳赳气昂昂的载著他,奋力踩著脚踏板,而他则侧坐在後,双手还羞答答的环抱著她……

要命!他好想笑……

然而一个品味出众的男人是不能随意大笑的,但真的是太好笑了,他终於忍俊不禁,哈哈大笑,笑声回荡在树林里,显得格外清晰。

“天啊!”火妮惊讶不已,一双灵动的大眼瞪得老大。“我第一次听你这样笑耶!”

真是世界奇观,其他人应该看看才对,错过太可惜了。

被她这么一说,辜至美也被自己的笑声吓到,他熊熊煞住笑声,脸上浮现著复杂神色。

好陌生的戚觉,难道过去的他,从不曾如此开怀大笑过吗?

他以前过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生?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不想找回过去的自己了,苗家让他有一份家的感觉和安定感,他情愿一直待在这里,待在有火妮的地方……

老天!他在想什么?

他倏然被脑中的想法吓到了。

为什么他会想待在有她的地方?

对他来说,她这个鲁莽的、脾气欠佳的女人该应举无轻重才对,他怎么会谁都不想,第一个就想到她?

他究竟是怎么了?

隔天,火妮特别到镇上买了支手机,吃过晚饭後,快九点时,她拿到某人房里,轻描淡写的丢给他。

“给你的手机,里面输入了我跟小叔叔的手机号码,还有家里的电话号码,所以你不要再把自己弄丢了,不然我们还要花精神去找你是很累人的,知道了吧?”

她吹著口哨走後,辜至美拿起手机,眉毛扬了起来。

一支普通到家、毫无特色的丑手机。

真的是——很不怎么样。

蓦地,他的房门又被打开了,火妮出现在门口。

“我就知道!”她对他抡著拳头,表情很激昂。“你不满意对不对?你嫌这支手机不够漂亮对不对?”

妄想他会对她贴心的举动心存感激简直就是痴人说梦话!他呀,他是一个不懂感恩、不懂知足的家伙!

“我喜欢白色。”他瞬了瞬眼眸说道。

同时,她的心蓦然一动,原来他喜欢白色……

“可是白色容易弄脏啊!”火妮跟他辩,顺便说服他接受这支手机。“还是黑色比较好,黑色比较耐用。”

她也知道这支手机并不漂亮,可是她实在没有多余的预算啊,农庄的经济很吃紧,她只买得起最便宜的。

“只是接听,会脏到哪里去?”他反驳,语气淡淡。

“厚~”她蹙著眉。“你就加减用嘛!而且像你说的,只是接听,用那么好干么?”

看到他还是不甚满意的模样,她索性从他手中把手机抢走。“不要拉倒!当我鸡婆,这支手机给阿泰叔用好了,他手机坏很久了,也该是买一支手机给他的时候了……”

“我没说不要。”辜至美比她高,轻易就把手机抢回手中。

火妮挑衅地抬高下巴呛他,“你也没说要啊!”

他瞬了瞬眼眸。“我要。”

火妮想唱歌!

他说要耶!

不知道为什么,他要她买的手机令她心花朵朵开,也松了口气,至少最後他还是接受了,这就好。

“你睡吧,我不吵你了。”她带上门准备离开。

蓦地,两个字不甚清楚地传入她耳中——

“谢谢。”

她一愣,动作停住了,抬起眼眸看著他,眼珠子缓缓转动,“你说……谢谢我?”

他的嘴角牵动了一下。“我说谢谢,没说你。”

火妮噗哧一笑,拿他没辙地笑著摇头。“你以前到底是怎么生活的?我实在很怀疑耶……好了,你早点睡吧,我真的要走了,好困哦。”

这次她真的带上门走了,房里恢复了寂静。

辜至美拿起手机,不到一会儿,他就熟悉了所有功能。

对他而言,这太简单了,连使用说明书都不必看。

夜深了,当他躺在床上,一手安臂当枕,一手按著手机里的电话簿,看到火妮两字时,有种奇异的感觉悄悄牵动著他。

她是个奇怪的女孩,双眸总是闪烁而明亮,看起来火爆,讲话又冲又直接,但脾气来得快也去得快,而且心地……很善良。

很奇怪,她身上有种生命力,那份活力总在不知不觉中吸引他的目光,就像刚刚一样,两个人明明剑拔弩张,她却可以在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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