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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莉来趟大连,主要起到两个作用:
1。 从客观角度起到为该诈骗团伙通风报信的作用,造成该诈骗团伙将财产转移。
2。 焦利执意要按民事报案,为以后再去报刑事案件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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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美女的褪色
焦莉:原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律师;籍贯:黑龙江。约1974年左右生人。现在很有可能在大连地区生活。
目前,几个业务员的家庭因这个律师,面临着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的风险,如有知道该律师下落者,请与本人联系。本人qq号740342639也请将该消息传给您在网上的朋友。谢谢!
尊敬的网友,我原是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的一名员工,是销售总公司驻大连办事处的一个业务员。1999年,我大连办事处有两名业务员,被在庄河地区的张洪成夫妻伙同一个叫芦俊清的人收买。
1998年至1999年期间,我与一个叫张洪成的客户做业务。在做业务过程中,我发现这个客户还与我办事处另外两名业务员杨立军、李崇有业务上的往来,而且金额较大。
注明:该两名业务员,已经为该诈骗团伙收买,成为其股东。
1999年,我从大连回厂,到法律办去报案。当时,我方与该诈骗团伙只间已经是白热化了,已经根本不存在调节的可能,否则,我也不会为防止泄密,对办事处进行保密。
由于此案涉及我方内部人员,为了确保消息不外泄,我不得不对整个办事处采取了保密措施。
当时法律办的焦莉律师接待的我。我向焦莉介绍案情后,请求按照刑事诈骗案处理,并且提供了报刑事案件的证据(诈骗犯张洪成用假的公章)。但是,遭到了焦利的拒绝。她说,如果报刑事案件影响不好,只能按照民事处理。并且说,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效果一样,没有什么区别。
我请求到大连后,将该案犯的财产运出来。她说,可以做“财产保全”,将该诈骗团伙的财产运到大连办事处的仓库。并信誓旦旦地向我表示,她将带着南岗区法院的三个法警前往大连地区,将案犯的财产运到南岗区法院法官指定的地点……大连办事处的药品库。
我当时看到她好像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是一个女孩子,就信以为真了。没有想到,焦莉是个婊子。
焦利很快到了大连,但是,她却没有带一个法警,只是和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娘们来了。焦莉到了大连后,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根本不理我们。
当时诈骗犯张洪成的财产主要集中在“庄河市鞍子山乡卫生院”和“石山乡卫生院”两个药品库。但是焦莉根本就不承认“鞍子山乡卫生院”是咱们起诉的对象,愣说没有这家(事后证明,是她忘了)。
石山乡卫生院已经被被我们扣住了几十万的药品,并且院长郑成坦已经承认了这些药品是张洪成的个人财产,与他们无关。但是焦莉却突然说不让我们将这些药品拉出卫生院(在这之前她曾经向我们承诺拉到大连办事处的仓库里),并且说就在卫生院里做“财产保全”。
我说这怎么能行,应该按照原计划拉出去。但焦莉说不能听我的。我说咱们的人什么时候再到。她说十天内人就到,可以把药品拉走。从此,焦莉就再也不理我们了。我多次与她联系,均遭拒绝。
转眼过去了半个月,我多次与焦莉联系,她根本不理我,我最后实在没办法了,给法律办傅光启主任打了电话。傅光启主任说,焦利不是已经为工厂挽回损失了吗?我说没有啊!傅光启主任这才恍然大悟,他马上派杨喜德等人赶到大连地区,但是,张洪成在石山乡卫生院的几十万财产已经在三天前被转移了。
事后证明,焦莉当时在石山乡卫生院根本没有做任何“财产保全”。但是她对大连办事处和当时的法律办傅光启主任都撒了慌,并且一直到今天。
可是,焦莉律师去了趟大连,却彻底地打乱了全部计划,从客观角度起到了为该诈骗团伙通风报信的作用。焦莉律师来大连焦莉律师去趟大连,到底是为工厂挽回损失来了,还是来为该诈骗团伙通风报信来了。对此,法律办焦利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当然,我也相信焦莉不是为该诈骗团伙报信来了,所以我用“客观角度起到了为该诈骗团伙通风报信的作用”来形容。但是,她的所作所为却恰恰是一个内奸的行为,焦莉为该诈骗团伙办到了他们想办却没有办到的事情,她对工作的不负责完全起到了一个内奸的作用,甚至比内奸的危害还大。
另外,还有几个情节我希望引起广大正义之士的注意,法律办焦莉到达该诈骗团伙的第一个药品点“庄河市安子山乡卫生院”后,不让我们办事处成员介入,而只是由她和那个四十多岁的老娘们与该诈骗和团伙谈判。
那么,在这间屋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呢?焦莉的行为令人费解:
1。出来后,不仅说不把该诈骗团伙的财产拉走,还说她两个已经做完了财产保全(事后证明,是撒谎)
2。拒绝前往庄河市鞍子山乡卫生院(诈骗团伙的有一个据点,已经为我方起诉)和庄河市国税局(当时该诈骗团伙有些药品被扣在该局)
3。焦莉说我们的人十天内马上就到,事实证明,她是在那放屁呢!
4。向她的领导法律办傅光启主任谎报军情,说已经为工厂挽回损失了。
我不愿相信在那间屋子里焦莉被收买了,但是,这么多年来,焦莉始终不做任何解释。
焦利来趟大连,主要起到两个作用:
1。 从客观角度起到为该诈骗团伙通风报信的作用,造成该诈骗团伙将财产转移。
2。 焦利执意要按民事报案,为以后再去报刑事案件造成了几乎不可逾越的障碍。
当时我方至少可以通过合同诈骗和低价倾销两项罪名起诉该诈骗团伙,但是却被焦莉这个王八蛋彻底给破坏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1节 都是签名惹的祸
现在人们往往喜欢将自己身边比较“阴”的同事暗自比作“秦桧”或“和绅”,而将志大才疏的自己假想成“岳飞”,最损也是“刘罗锅”一类的人物。虽然比喻得未必都恰当,估计大多数是张冠李戴。但,最起码说明了一个问题——公道自在人心。
秦桧,因“莫须有”杀人成为中国古代奸臣的代表;岳飞,则因“莫须有”被杀而成为家喻户晓的悲情英雄。这二位的知名度,放到今天也称得上是“久仰大名”一级的。你可以不知道王安石变法、给贫下中农放低息贷款,被恩格斯称为十一世纪最伟大的金融家;也可以说不太清楚某某小时候学雷锋、做好事,为救和自己一个幼儿园的小朋友砸过一个酸菜缸(可参考“司马光砸缸”的故事),长大后写了一部叫《资治通鉴》的名著。但如果说不知道这二位,说好听一点人家会以为你是在“玩深沉”“装酷”,说不好听一点就认为你是在那“装蒜”呢。就好象打台球的“神奇小子”丁俊晖愣说不知道刘翔是哪个单位的一样。这二位从历史的表层来看似乎是一对天生的冤家,属于那种非你死、即我亡的关系。然而,翻开历史那并不神秘的面纱,会发现这二位之间似乎并无什么血海深仇,用一句术语叫做“谋杀动机不明确,此案另有隐情”。一句“莫须有”,似乎已经揭示了一些端倪:“有人要杀他,关我屁事”。
其实,“风波亭”一案的主谋到底是谁,大家心里谁都明白。但,一是不好说、二是不敢说,没办法,只好把老秦揪出来当替补了。
秦桧早年的工作经历比较平淡,属于白开水那伙的,基本上称得上是波澜不惊、平淡无奇。1115年参加工作,当了整整十一年类似于瞎参谋、烂干事之类的基层干部。如果不是那场改变中国格局的靖康之变,也许,老秦要和他成百上千的工友们一样,默默无闻地被掩盖在历史的泥沙里。
1126年初,金东路军第一次兵临河南开封城下,主帅完颜宗望以攻破汴京相威胁,提出要宋廷“割让河北三镇及数量可观的人民币”等无理要求。当时任正九品,大约相当于今天副股级公务员的太学正秦桧不顾人微言轻上书钦宗皇帝。老秦认为少数民族同胞大多以贪得无厌而著称,如果答应割地赔款的要求,将会使金军将大宋看成连手续费都不用缴的取款机,就如同用冰镇啤酒刺激一个壮汉的食欲一样,很容易出现得陇而望蜀 的效果。
虽然此次上书没有被采纳,但却为秦桧——这位名不见博客的基层干部赢得了一些赞誉。
1126年8月,金兵再次南下,势不可当,连克太原、真定等军事重镇。1126年11月,宋钦宗召开了紧急御前会议:“同志们,中华民族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们是每个人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还是把这些少数民族同胞们象大爷一样请进来,搞一个民族大联欢。”这个时候的秦桧表现得依然比较生猛,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宁可战死,也绝不给少数民族同胞当取款机。”据宋史记载,当时刚刚升任殿中侍御史的秦桧,也混到了“硬汉分子”的队伍里,同其他三十五位好同志一样,对屈辱的割地求和计划共同投了反对票外加一口唾沫(文武分列廊 凡百余人,唯梅执礼、孙傅、吕好问、洪趋、秦桧、陈国材等三十六人言不可与当,范宗尹以下七十人皆欲与之)。这次英雄壮举为老秦捞足了非常实惠的政治资本,终于从一个普通的公务员串到了御史中丞的宝座,实实在在地过了一把当高干的瘾,真可谓是超值享受。
1127年初,金军攻破河南开封后,欲立宋廷前太宰张邦昌为帝,建立名为“大楚”,实为傀儡的政权。以秦桧为首的一些官员认为此举倒行逆施,并上书言状表示反对。对于这一历史事件,目前在史学界存在不同说法,认为此次上书起草议状者为秦桧的下属官员——监察御史马伸,而老秦只不过是以御史台“台长”的身份签名罢了,而且还是“不得已,始肯书名”。
然而,无论历史真相究竟怎样,在异族刀剑相加的形势下能够提出反对意见,不管是出于公心还是私利,都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要知道少数民族同胞,可绝对没有“不杀士大夫”的传统。
“签名”后的秦桧,大约担心惹恼喜怒无常的金人,遂单独写了一篇议状,认为前太宰张邦昌不适合“皇帝”这项工作,而应当立一位赵宋皇族的成员为帝,做大金名义上的好邻居,实则为仰人鼻息的藩臣属国。由于该议状是从金人的角度分析利、害、得、失,而且其中少了许多较为激烈的言辞,给人一种朦胧性比较强的“情书”般的感觉,因此后世一些史学家认为老秦当时对金的态度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但笔者认为,在大势已去的形势下,采取一些虚以委蛇、似是而非的办法,也不失为一条可行的策略。
无论老秦当时是出于无奈还是“纯爷们”;此次签名都为其日后成为战俘埋下了伏笔……
第2节 否极泰来,风光南归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柳暗花明风光南归
随着北宋的灭亡,宋钦宗从“真命天子”变成了连个“洗衣居家男”都不如的“真命战俘”,秦桧也因反对张邦昌称帝而于1127年4月1日被押往遥远的异邦,从政治明星——御史中丞,沦为了杀剐由人的战俘,从国家干部行列一下子被甩到了农奴的队伍里。
秦桧初到东北时的生活经历史料中鲜有记载,但是颇为艰辛、心理落差大,绝对没有“度假”或“自助游”的感觉则是不争的史实。在一个凄凄冷月映着寒霜的夜晚,老秦不禁遥想当年:“自己曾经是一个立志报国的好青年,如今却干起了挺没面子的家政工作,还是全职的。当年五粮液随便喝,现在想弄点二锅头还要看别人脸色,真是生不如死啊!那些整天喊着要为*效忠的勤王之军,关键时候竟见死不救,净去保卫奇货可居却没啥危险的康王赵构去了,让老子和亲人几年来始终笼罩在恐惧中,饱尝屈辱和艰辛,真他妈孙子;什么狗屁儒家文化、孔孟大道,在由文盲与半文盲组成的少数民族同胞面前竟不堪一击。”
从一个受人尊崇的儒臣、士大夫沦为亡国之奴,这其中的辛酸、痛苦、反差是不言而喻的。一个政治上的流浪儿,壮志凌云已经无从谈起,活着是唯一的目的,吃饱了才有价值,哪管什么海参、鲍鱼还是残羹冷炙,统统都可以消化。吃完了还得故作潇洒,违心地说一声:“味道好极了。”虽然史学家们对秦桧早期的这段囚徒经历颇多微词,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