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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偏北 男人带刀-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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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我还略带一点任性地在期末考试中为他们出了这样一个难度颇大的作文题目:《美的诞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孩子们的作文是成功的,几乎无一例外地,他们都把“美”归入了内心,归入了精神世界,而把“诞生”写成了一次纯粹的对“美”的“发现”!是的,当年居里夫人终于得到镭的时候也用了这么一个词语——我发现了!孩子们对美的识别能力使我惊异并且狂喜。作文的评改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喜悦,我在等待着一首诗的诞生。它出自学童中间,最后也要还之于他们,这首诗应该为他们而做。
  我曾为孩子们多次朗诵,我相信这会打动他们的心。在朗诵《皇帝的新衣》时,当我念到愚蠢的皇帝穿着空气裸身出游时,孩子们纷纷大喊:“这个皇帝是假的……”哦,上帝,请听听这些天真的声音吧!他们喊出了是真的。
  我至今难忘我的第一堂语文课。我是以朗诵高尔基的《鹰之歌》作为开篇的——
  “……忽然在蛇所待着的那个山谷里,天空中坠下一只胸膛受伤、羽毛上染着血迹的鹰……
  “鹰在最后悲伤而痛苦地喊叫起来:啊,要是能够再飞到天上去一次,那可多么好啊!……我要把敌人紧压在胸膛的伤口上,让他吸吸我的血!……啊!战斗多么幸福啊!……
  “鹰接受了蛇的建议而做了最后一次努力。它从悬崖边上伸开翅膀,胸中吸足气。眼睛里闪着光辉——向下面滚去。
  “它像石头似的顺着山岩滑下去,迅速地下坠,翅膀折断,羽毛也掉下了……”
  读到这里,我注意到孩子们有的低下了额头,有的则用他们晶莹的眼睛凝望着我,有的用手支起了他们小巧的下巴,故事已经旋风般的抓住了他们的心……
  于是我接着往下朗诵:“……天空战栗了,我们歌颂勇士们的狂热的精神!勇士们的狂热精神就是生活的真理!啊,勇敢的鹰!在同敌人战斗中,你流尽了血……但是将来总有一天,你那一点一滴的热血将火花似的在黑暗的生活中发光,许多勇敢的心将被自由、光明的狂热的渴望燃烧起来……”
  读完了,我请一位同学站起来说说感受。他羞赧地结结巴巴地却又是不假思索地说:“……做一只鹰,是好的!”
  啊,故事是悲伤、痛苦的,孩子们将不能理解为什么会在朗诵时满面春风。
  你嘴上有一种风暴的味道
  如果你从未有过这样的体验,那你的耳朵一定是给众多的尘嚣之声给埋葬了。这听起来有点不幸,但其实这种不幸早已上升成为一种更大的悲剧。你没听过风暴的声音,当然也就更无从体验到那曾经掠过嘴唇的风暴的味道了。
  你可能已经猜到了,我要说的那种风暴的味道源于摇滚乐。
  以我有限的听力,我至少可以向你推举出平克·弗洛伊德、天蝎、U2、约翰·列侬、崔健,以及早期的唐朝和黑豹等等,都足以把掠过嘴唇的风暴进而推进内心形成一场狂飙。
  我听摇滚乐的历程很简单,是从帮一个兄弟求爱开始的。
  那时,我在黄河边的一座大学里,正上大三,我这兄弟爱上了他们班那位幻影一般的姑娘。说她像幻影,倒不是形容她美得实在让人难以回味,而实在是因为她走路的速度太快了,有如追风狗撵。如果你仔细观察,大概会发现她的脚跟在走路时几乎都不落到地面上。她的长相嘛,说实话,比较一般,但爱情的产生从来就是不讲道理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一见倾心甚而生死相许,那肯定是这个世界上最难懂的事情之一。
   。。

尘世里的城事(6)
爱情一旦产生,就必须让一颗滚烫热烈的心有个归属。或者说,那些已经完全调动起来的荷尔蒙和身体内部的激情,必须找到一个出口,找到一个可以释放的地方。此前,我这兄弟发起的全部爱情攻势都不能奏效,包括送花,送巧克力,送诗,在漆黑的操场中央突然燃放烟花什么的。看来,势在必行,得出一险招。
  学校经济系里来了一名新生,琴歌俱佳,以前曾在河西的歌厅里靠翻唱老崔的歌谋生,俨然便是一名艺术先锋。我们听说此人后,当即酝酿出一个“天大的阴谋”。整整一个下午,我们泡在那厮的宿舍里,臭味相投,惺惺相惜。我们一拍即合,并立即邀约校园里其他几名吉他好手,定下时间地点,以及全部“阴谋”的每一个细节……
  当晚10时30分,只见一溜儿黑影斜挎吉他悄然进驻女生楼后,有如全副武装要搞乱夜晚秩序的特种兵。到11时,宿舍区的灯光刚刚熄灭,那兄弟一声暴喝:“姑娘们,你们准备好了么?”
  话音未落,一阵急骤的吉他扫弦声已然从手下蹿出,第一支歌便是老崔的成名曲《一无所有》。
  那些平日里四平八稳规规矩矩的姑娘们哪里见过这等强大的浪漫攻势,整个都蒙了。起初只是推开窗户,呆呆地向下张望,继而她们的全部热情都被点燃起来,她们翻出了宿舍里所有的照明工具,什么手电、蓄电台灯,更多的是蜡烛,在每一扇窗户里都有火焰在跳跃。
  见有人在下面唱歌,有个女生探出头来兴高采烈地喊了一声:“唱个《来生缘》,刘德华的!”但她立刻就为自己的这一呼喊而后悔,因为她遭到了猛烈的拒绝——“他的歌我们不唱!”接下来,就是更为猛烈和狂野的摇滚乐。印象中,那天晚上我们似乎是把老崔的歌整个儿唱了一遍,从《一无所有》开始,到《一块红布》结束。还有一些自作自谱的歌,美术系的校园怪杰易红涛也用他著名的“地包天”大嘴,传递出了一些原创主义的风暴味道。
  那天晚上,事情的发展出人预料——整整一座楼的女生变得疯狂起来,她们点燃了床单、毛巾、拖把、扫帚、裤子、内衣等等一切可以取火的东西,在窗口上用力地挥舞着,一边口中还嗬嗬有声。甚至,有一些女生更加狂热地站到了窗台上,一边跟着唱一边还摇动着自己的身体,真让人疑心她们会突然向你跑来!整个女生楼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火把,变成了一座火焰升腾的海洋,变成了酒瓶里那激烈摇漾着的烈酒……是什么东西使这个夜晚如此美妙如此令人不可思议?
  第二天,去餐厅里吃饭的时候,那座楼上的许多女生脸上带着一种秘密的绯红色议论纷纷:“嘿,昨天真棒啊,有几十把吉他在我们楼后面轰响……”天哪,我们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庞大的一个摇滚军团?
  那天以后,校园女生楼后开始经常有人弹着吉他献歌,但已失去了风暴的味道,而是有些微酸。据说,有一个小男生正弹《献给爱丽丝》的时候,一盆从天而降的冷水把他的爱情变成了泡沫。
  顺便补充一句,我那兄弟的爱情虽有这样强大的音乐风暴助阵,也仍未成功。那个姑娘为人低调,不想出名,也不想与太多的人纠缠,她害怕出名。经过这件事,她更认定了我这兄弟是个疯疯癫癫的家伙,岂能与之相好?
  尘世里的城事
  几场沙尘暴之后紧接着的便是夜半时分浑浊的泥雨,花儿开了,然而枝叶瓣片上都沾染着尘土的痕迹,穿城而过的黄河散发出一阵阵浓烈的水腥气,气温反复无常,正是一个乱穿衣的时节,茫茫尘世中偶然间会跃出几点鲜亮的颜色,有风吹起,似乎原本坚硬的生活正有所松动……兰州的春天就这样来了。
  因为短暂,因为越来越猛烈的沙尘暴,因为一切都从一场忙乱仓促的春天里开始,所以兰州的春天总是席卷而过。
  兰州安宁区的桃花正在暗地里积蓄着力量,准备着绽放的一刻。每年依惯例要举办的桃花会也通过种种方式提前进行着预热,等到桃花大面积地开放,兰州春天的另一个名字也就迅速呈现出来:桃之夭夭。
   。 想看书来

尘世里的城事(7)
兰州,这个狭长的、两山夹一河的、方言粗粝的、生活方式简单的、中国大陆内部一个发展中的城市,还是有许多东西值得一提。
  比如,它是玫瑰之乡,是百合之乡,甚至曾经是兰花之乡。一个有花的城市才可称之为真正的城市,就像广州的木棉和上海的白玉兰。代表兰州的花是玫瑰,兰州出产玫瑰的地方很有意思,叫做苦水。当然,和表面上“苦涩的水”这层意思不同,“苦水”在兰州方言里真正的意思是指人眼中的瞳仁。在兰州的大街小巷,总会见到卖花人,通过他们,鲜花在众手之间传递,成为春天的一个信号弹。如果你在中国的西北干旱之地生活过,你就会理解人们对绿色和鲜花的渴望达到了何等的程度。兰州的皋兰山,现在能看到的那些树木丛林,都是几十年前人们背冰上山,逐棵点种的。那些怒放的鲜花,都是从最干涸的黄土地中生长出来的。兰州的瓜果因此格外甘甜一些,它们无一例外地都经过了生存条件的艰难考验,一旦长成,便会与众不同。
  如同我们经历过的青春,兰州的春天也是迅速而热烈,并且同样寂寞。
  夜里,那场浑浊的泥雨过后,一片沉寂之中,似乎能听到花朵扑噜噜开放的声音,而早晨更能嗅到一种万物生成的气息。
  我无数次想过该如何表达兰州这座城市的性格,但它永远都无法捉摸。这是一座让人爱恨交加的城市,你会因它而光荣,你也会暗地里诅咒它的可憎;这是一座在离开之后会反复想起的城市,你被它无数次弹射出去,你也总会在一个灰蒙蒙的早晨重入城中;这是一座有匪气的城市,人们凭意气用事,靠感情办事,你会经常醉倒,也会在精神上撒野;这是一座狭长通透的城市,俗世生活被黄河随意地甩在两岸,于是一切都很任性随意;这是一座简单直接的城市,就像它的形状一样是根直肠子,没那么多弯弯绕,愤怒就是愤怒,爱情就是爱情,好与坏全都彻彻底底地表现出来;这是一座反复无常的城市,在表面的波澜不惊下面,也涌动着无数劲头十足的文化暗流,文艺青年此起彼伏,反复折腾着自己的人生;这是一座川流不息的城市,有人把它叫旱码头,各种各样的人从这里穿过,像大河里石子一样被淘洗被打磨被裹挟而去,在报纸上,你会看见层出不穷的命运……
  在那些越来越猛烈的沙尘暴中,更多的人也在想着逃离。越来越多的兰州人选择了离开,他们希望在尘世中能找到一个更快乐的地方,能呼吸一种更纯净的空气。而用兰州人自己的幽默方式,他们说:沙尘暴中富含纳米分子,久经沙尘暴的人会活得更加旺盛。尽管绝大多数人并不知道纳米究竟是一种什么米,但沙尘暴已经成为他们永远的话题。
  春天,就这样席卷而过。
  前面,是一个炽烈干爽的夏天,一个夜凉如水的秋天,一个灰雾沉结的冬天。
  春夏秋冬,周流复始。河水上涨下落。人在生老病死。
  尘世美。城事多。
  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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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万物生长
这些文章,最早是给《京华时报》写的一个专栏,那个专栏名叫“西北偏北”。文章里写了一些西北旧事,大多与一个叫兰州的城市有关。我在这个城市里出生、长大,然后离开。我在这座城市里体味了太多的东西。一座城市,也像一个人一样,自有它的筋骨血肉,自有它的温度与冲动。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脱离开某一个具体的地点去生活。那么,这本书里所描绘的,就是我自己手绘的一卷地图,就是我的私人地理。我想写出城市里那些日常生活的传奇。它们的材料,来自于我的经验、道听途说、阅读,或者虚构。
  这些文章中的一部分,后来发表在《杭州日报》的专栏版上,我起的专栏名叫“万物生长”。我想,我的笔下,也的确是写到了万物生长,我们可以在静夜时分,听到那些生长拔节的声音,听到那些花大朵大朵扑噜噜开放时的声音。那些故事里的人和事,和我一样,都呈现出一种卑微的生存状态。我们都是一样,不露痕迹地活着,与万物一起生长,也与万物一样经历衰荣。《杭州日报》的编辑莫小米老师说,我的文章一看便是陇海线以北的,自有一种地气与血性存在。这一点,我相信,并且深以为荣。当我的表达也具有某种温度时,那些黑压压的文字便真实可感,仿若一群不惜力的蚂蚁雄兵。
  我的很多精神滋养都来自于西北的这座城市,它一直都是一座粗陋而简单的城市,但也真实动人。我在很多故事里都有意触摸一种命运感,我的很多文字都在寻找一个命中注定的主人公。就像叶舟那句诗里写的:午夜入城的羊群/迎着刀子/走向肉铺。那些羊群,几乎也是命定般的西北化身,是整个西北的一个隐喻。很多人,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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