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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九点半,我习惯地拿起电话,迅速地拨着那个熟悉的电话号码。电话里传来一阵阵的盲音,我才记起,今天你不在。
我慌乱地挂电话。我开始茫然的、莫名其妙的笑。
想我,就给我打电话。你说过。可今天晚上呢?可现在我该怎么办呢?我不知道,真的,我什么也不知道。
手里握着你给我的十字绣,想你说过的话:我把我的心都绣在里面了。
我把你贴在我的胸口,希望你能感受到我的温暖,感受到我的心跳,感受到我的思念。
寂寞的午夜我睡不着,迷米糊糊中听到电话响了。我起身以后,却什么动静都没有。是幻觉,我告诉我自己。
不止一次的反射性地爬起来聆听,再怅然地躺下。反反复复,茫然不自知。
又响了,我没有动。我的反映似乎有些迟钝了,这不会是真的,又是幻觉吧。终于忍不住下铺翻身了,是真的。我跳下去,我迫不及待。
我说,二。便没有了下文。
所有的语言都无法表达出我的内心感受,所有的词汇都形容不了我的心情。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你说。还笑。
我说,那就什么都不要说了。
我沉沉地睡去,脸上肯定带着笑容。
我已经心满意足了,真的,我就这么容易知足。
11
世界总是不完美的。我才刚刚知道我很爱,很爱你,非典的大潮就如水一样铺天盖地地涌过来。顿时草木皆兵,空气中都颤栗着恐怖的气氛。学校渐渐地封了,外面的别想进去,里面的也别想出去。
宿舍电话成了我的专用品。早晨起床,我叫你起床;中午下课,我看你吃饭吃得好不好;晚上就让我们的声音伴着我们入眠。课可以不上,听不到你的声音我就难受异常。你在我的生命里就是我的全部。看不见你的时刻,仿佛就是非典侵袭了身体。那种感觉比世界末日还要恐怖。
我终于难奈这无助的分离,冒着被学校处分的危险去看你了。我翻过学校的围墙,去超市采购了大包小包的食品,衣物,甚至还有你常用的那个牌子的纸巾。我知道你学校的超市也有这些东西,但我总是忍不住想你在你的学校里受尽了委屈。你的男人不在你身边的日子,你总是不会照顾自己。
隔着你学校门口的隔离线,看到校警把东西送你的手里,我激动得眼睛都潮湿了。你还是那个模样,没有变瘦,也没有憔悴,我的心安了。学校安定的生活让你不再为论坛操心,你不用再回每个帖子,也不用围着文字沤尽心血。你的无所作为,让你回归到了温柔女子的行列。
如果说*的感觉是空虚的,那么此刻的与你相见,我才体会出爱一个人的味道。
六、毕业了,烟火已灭,我失去了飞舞的翅膀
12
你不能改变别人,但你可以掌握你自己。
你不能左右天气,但你可以改变心情。
你不能选择容貌,但你可以展现笑容。
如果你不爱我,请你告诉我,不要怕我伤心。
我有一条原则,那就是我从不玩感。因为我玩不起,因为我害怕受伤。在感情方面,我近乎一个白痴。我不是那种能将感情控制得收发自如的人,我做不到拿得起放得下,所以我不玩感情。
但你总是无所忌惮地伤害我。毕业前夕,你说,我们分手吧,我们应该和自己阶层的人生活。不管是好是坏,在自己的生活方式里伤害最少。我知道你是说我农村出身,毕业后很难在城市扎根。在城市边缘生活的人应该有自己的生活。
想起了每年的假期和你度过的日子。和你相识后的六个假期,我每次都在你出生的城市里呆着陪你。老妈说,不要走这么早了,让妈再看你几天。我知道我的离家会让老妈伤心,但我还是义无返顾地奔向你的城市。你不想让你的家人知道我们的事情,就每天抽出一点时间到我住的旅馆里。激情,欢愉,短暂的时刻之后,你就动身回家。
你走后,我静静地躺在床上,听着忧伤的音乐。什么都不再想,感觉很好,很好,真的很好。
我说过,我变态地喜欢着凄美。这可能和我忧郁的性格有关。
喜欢读安妮宝贝的文章,心里有种酸酸的、痛痛的感觉。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她,并不是每个人都读得懂她。我相信她知道我能读得懂她。
爱穿棉布花裙、爱穿亚麻编织、爱穿宽大的男式棉衬衣的光脚穿一双球鞋的女人,很美。还有那固执的结尾,大都是悲剧。也是一种美,是残缺的美,是缺憾的美。我喜欢。
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完美,所以我们才去追求完美。就像我们的爱情,总是弥漫着忧郁的哀伤。我的短暂的在这个北方海滨城市的停留,总是让我不断地想起。或许,这就是残缺的不完美吧!
完美的女人是稀有的,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怎样的女人才可以算作完美。但是有追求完美的男人。所以说完美的男人比完美的女人更完美。
13
毕业那个时刻还是来了。
沈阳下起了特大的雨,暴雨如注。宿舍外面有一对分手的恋人,男的跪在地上苦苦地哀求。这让宿舍的人大为恼火,太丢男人的面子里。分了就分,走了就走了。谁离了谁不能活。他们愤愤地要冲进大雨里去暴揍那个男的。我说,算了吧。那个男人愿意贱就让他贱去吧,关我们什么事。朋友们看我奇怪的表情,没有说什么。他们知道我也是刚刚失恋。
我们为什么要分手?是我做错了吗?
不,你没有错。错的是我们不该相遇。还记得吗?我说过。如果有一份感情,今天开始了,明天就结束,你还要不要?你说你要,我就没有拒绝。可是眼前的现实摆在了面前,我们必须要分开。
我们继续吧,就当作重新开始。
不,女人都是自私的动物。她不会拒绝物质带来的感官享受,可是你不能带来这些。
我立马火了。离了你,我那玩意还能生锈不成?
这个世界正变得越来越简单,快餐和方便面喂大的一代,对饮食和对性一样,选择最简单的方式,这时候,简单便成为一种本能。 但人毕竟是人,我们的思想并不会因此而变得简单,相反却更加复杂。对来说,感情是复杂的,是的,很复杂。
如果因为爱一个人而不能自拔,最明智的选择就是离开。
否则,爱到极致,自己真的犹如面临灭顶之灾地恐惧事情,你会放弃自己的一切去为着他,你根本承受不了。
如果真和他相处,爱终于会淡下去,死下去。
有一天你会发现他并不像你想像的那么好,你失望,你抱怨。
所以,想要不失自尊不痛苦,你必要离开;想要爱不从心中消失,你必得离开。我说的这种情况是当彼此觉得都爱不下去了的时候,是你看到了爱情之路尽头的时候。
张爱玲说,高级情调的第一条件是距离。保持距离,是保护自己的感情,免得受痛苦。
爱的结局只有两个,一种是发现无路可走,就结婚了,一种是发现无路可走就分手了。但会不会有其他的结局呢?我想肯定有的,我相信有的。
所以我后悔我说了气话。
我知道你给了我最现实的答案,但我的心不甘。我只是想问你,你是真的爱我吗?别生气,我只是想问问。
世界上哪怕是相爱的人,也不可能完全的对等的爱对方,陷的深的那一个总要苦一些。你会说,爱是一种全心全意,爱是彻彻底底,要么不爱,要么爱的死去活来,生生死死,轰轰烈烈。
14
你说。
除了身体上的苦痛,所有的痛苦都是我们自己想象的。卢梭说过。
我喜欢尼采,并不是因为他是什么太阳,而是因为他是个疯子。我喜欢疯子,喜欢他的“上帝之死论”。
所有的苦痛,都是自己想像的,都是自己给自己负上去的。作茧自缚,是一切苦恼的根源。我是这么理解我的上帝的,就是这样。
你还是放弃吧,不要把青春都赌注在感情上面。
我无语。
在我眼前,仿佛有一根蜘蛛丝在晃动,太细、太弱,太模糊,我抓不住,理不清,甚至不敢用手去碰它。担心一旦扯断,就再也无从捡起,就再没有头绪了。但我还是要伸手,因为我的感觉告诉我这次不是泡沫,而是一根稻草,而且是一根可以救命的稻草。我想努力地抓住你。
可是你,不再是一根救命稻草。你生生地把我推进了苦难的深渊。
15
你是一团流烟,我是一团火。当烟火小到最后,烟就会飘走,火也将熄灭。
我看不到你的光焰,我迷失了方向。一只飞蛾莽撞地在夜幕中飞行,没有了烟火,它也就没有了飞行的价值。
该到的季节没有到,沈阳仍然笼罩的寒冷的阴雨中。我是带着绝望离开,还是留一点希望在沈阳呢? 。 想看书来
冰火之恋(上)
世上有一种凝固的水,人们叫它冰。冰是阴性的,里外都透露着丝丝的寒气。属冰的男人,孤傲,冷漠,理性,骨子里萦绕着肃杀的气质。他就是一个冰性的男子。识趣的女人,远远地躲开,比看见了瘟神逃得都快。
可偏偏有这么一个女人,有意识地向他靠拢。她说,她是火,热情洋溢的火,她相信火的力量一定可以把他融化掉。一个萝卜一个坑,他来到这个世界上遇到她,是上苍的无可挽回的命运。
真有躲不开的命运吗?他不相信。冰与火是一对不相容的仇家,是命里的相克。碰到了只能是两败俱伤,无一幸免。
她相信,是真的相信。她是有这个能力的。
她的名字叫岚。美丽,大方,端庄,淑婉,是生下来就被男人追求的对象。
小时候,她梦到一个神秘的男子。宁静的水边,绿草青青,美丽的花蝴蝶翩翩起飞。有一个男子伫立在岸上,一个人欣赏河水平静的美。她走上前去,扯住他的衣袖。
来,来,陪我去玩。
那男子扭过头来,看了看她,拒绝了她的小手,把头又扭回去,猛地扎向河水。他泅水的样子很美,两水有规则地滑动,就是一条快乐的鱼。
河,对过是什么呢?为什么不陪我玩却宁愿去河的对岸呢?她使劲地睁大了眼睛看,那边和这边一样,景色没有二般差别。
他是谁呢?她成年后也一直在想。因为他扭头的瞬间,低垂的柳条遮住了他的面庞。她叫他梦中的柳。
有一种力量叫做崇拜。男人崇拜女人的美貌,女人崇拜男人的英俊。然而,这仅仅是表面的,有一种更深的气质男人女人都崇拜。南京的秦淮河因为有了铁骨铮铮的柔情女子,才逐渐走进了人们的情怀。她,有着秦淮女子的娇媚,也有着她们头上骄人的光环。
从很小的时候,她就是男人眼中的焦点。殷勤地呵护着,细心地照顾着。她的容貌很美,总能收到陌生高年级男生的情书;她的成绩很好,总有一群男生围着她问这问那。她就是绚烂的烟火,飞蛾会义无返顾地向她冲去。她不会所动。她认为,那不过去是青春期的躁动而已。
她,就是这样的我行我素,独自燃烧着,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这个时候,一个男人闯进了他的视线。他的执着,他的坚持,让她动容。这个世界上男人太多,就是缺少那种为爱坚持到底的男人。
第一次遇到金的时候,是她刚进大学的第一天。她没有叫她父母陪同,她认为这是她迈向新的人生的第一步,应该是独立的姿态。她拖着沉重的行李走进校园,一眼一眼地看过去,寻找自己的班级。
这时,一个男子走向她,问:“你是机械工程的新生吗?”
她抬头望去,哦,真是一个英俊的男子,西服整洁新颖,平头素整。应该非常干练,这是她对他的第一印象。
他果然是这样的人。在新生竞选班干部的会议上,他以干练的语调赢得了全班的尊重。虽然早已经有了内定人选,他还是以绝对多数的票成了班长。
她,是工科的学生,是男人堆里的宠物。这是理所当然的,班内只有寥寥的几个女性,何况她的容貌放到整个年级里,也是佼佼者。她还有一个更令人倾佩的资本,文学的禀性赋予了她特有的内秀。在学校的文学社团里,她以卓然的姿态让文科的女性嫉妒不已。但她从不和男生交往过密。这在大学校园里很奇特。不谈恋爱的漂亮女生,真是稀有动物。
他,叫金的男生,始终是她的追随者。虽不表态,外人也看得出来。他的优秀渐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