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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遗玉 下-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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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上红玉何来由,银簪谁人插髻头,碧眼茫茫寻故人,笙笛剑蜓马不休。

  第五卷  第1章 客谟来人

  天下统分十道,江河山川不一,民俗风情各异,有繁华如长安洛阳,有繁华秀气如扬州钱塘,但在这些闻名遐迩的地界它外,这大唐国土山川,更多的是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地头。

  位于剑南道西部,濒近偏僻,有一座名叫客谟的小镇,镇子不算大,但东来西住的商旅人流之疾,却叫人咋舌,有言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么一座小镇,倒把这道理坦地一清二楚。

  进了镇子,坑坑板板的土石街道很是宽敞,足够马队横三排地走过去,道路两边嘈嘈杂杂的尽是讨价还价声,木板儿木桌拼起来的摊子,麻布草席搭起来的棚子,操着各式方言的贩夫和商客,也不知相互之间是否能够听懂,只比谁的嗓门儿更大些。

  若你是头一次来客谟镇,往那摊子上一凑,小心会惊噎了喉咙,不说那看着便让人难以下咽,但一出锅便被一抢而空的大饼,三个摊子上少说有一个摆的是明晃晃的刀子匕首,绳索铁钩,别的便是些你见没见过,听没听过的玩意儿,不知拿来何用。

  不过,就是心惊,也千万别在脸上露出来,这小镇上多的是靠坑蒙偷扒为生的当地人,就躲在明处暗处,一双贼眼盯着,挑那易下手的羊羔。

  镇上的客栈是不少的,从镇东到镇西,足有八家,当然,这挨着食宿环境的不同,又有高下之分,没钱的你就住西走,有钱的,您就瞅准东门头一家——顺风大客栈。

  “咕噜噜”声停下,正当午,太阳高照,一辆马车靠在客栈门口,四面八敞的一楼,正在酒肉的客人注意到这动静,纷纷扭头看去。

  大家可不是没见过马车,而是在客谟镇,马车这东西,实在少见,途经这里的,有几个是去游玩的,哪个不是打马前行,防贼防盗,有谁娇气地坐了马车来。

  抱着这疑问,众人眼不眨地看那车帘被车夫卷起,从车上一前一后跃下两人,那头起的,是个浓眉大眼的男人,三十岁上下的样貌,身形偏胖,一身鲜绿的圆领儿缎袍,腰间还附庸风雅地别着一支纸扇,似是故意有意效仿书生打扮,却看不出肚子里有几滴墨水。

  后头跟着那个,年约二十来岁,生的剑眉星目,肩宽体长,一身白色布衣,过肩的长发随意地拿了髻在脑后,手里握着一把尺长的短剑,这像是个侠客了。

  “嗤,准又是吃饱了没事干,活的太舒坦,游山玩水找到这里来寻了断的。”说这话的汉子声音不高,可周围听见的不少,都在心里赞同。

  那绿袍的男人似是听见自己被人议论,笑眯眯地扭头看了出声这人一眼,被人当成是挑衅,一句荤话没能骂出口,便听西北角的楼梯一通咣咣当当声,窜下来一个小个儿,哈哈笑着,迎了上去。

  “何老扳!我打楼上看着,就像是您的车子,这怎么地,春尾了,您又亲自出门行货去?”

  这一嗓子谄的,方才那差点骂人的汉子,脸色不免变了变,就见那绿袍的胖子折起了纸扇,一记轻敲在那小个儿头顶,呵呵道:

  “行啦,别打听那么多,腾出来四间上房,热水烧上,好酒好菜备楼上去。”

  “哎!您等着,这上房只剩两间,我去撵出来两房客人,给您腾地方,要不,您先去我屋里坐会儿?”

  “不了,我就在这一楼喝口茶,等几个人。”

  绿袍胖子领着那白衣侠客,就在一楼入门拐角处挑了个空位坐着,那小个儿男人连忙上了楼去,方才还乱糟糟的一楼,当即没了声音。

  方才下楼迎人那小个儿中年男人,可不是什么店小二,乃是这顺风大客栈的当家掌柜,外号“老搓儿”的,这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说是这客谟的地头一条蛇也不为过,你来这里住店的,还需得看见人脸色才行,平日这老搓儿别说是笑着同人说话了,就是收银子的时候,那鼻孔也是对着屋顶的。

  这胖子是什么来路?众人心疑,有见识的,多是从那一声“何老板”猜出了大概,没见识的,也不敢放肆,这可是客谟,当街挨上一刀,白进红出,都没处叫官的地方。

  “咕噜噜”地,又一辆马车停在门口,众人一样去看,这车帘子一刮,便从中跳下两人来,两人头凑在一处,似在嘀咕什么,上了台阶,这才走正身子看路,只这么一扭头,就听客栈里响起一阵意味不明的笑声。

  这一男装一女装的两人,一般纤长个头,样貌自有不同,那男装的一身葱绿,眉清目秀,那女装的上桃红下丹米,红衫莹莹,眉飞鼻挺。两人好似画上走出的金童玉女,怎么也不像是会在这乱镇上出现的。

  靠门口一桌上,坐着几个男人,一个露出两条毛绒绒的粗臂的汉子,在两人经过时,使劲儿嗅了一口气,忍不住邪笑道:

  “这么水灵的一对小娘皮,瞧那两把小腰儿,啧啧,真当是穿了男装,爷们儿就瞧不出么,怎地,看我做什么,莫不是相中——”

  话未说话,这调笑声就戛然而止,那这汉子同桌的“唰唰”几声抽刀响,边上看热闹的都没了声音,就瞧那一双瘦弱无骨的手中夹着两根细长的竹箸,只差三厘,便会扎进那一对微凸的眼珠子上。

  “你说,方才用哪只眼睛瞧的我?”

  那葱绿衣裳的水灵少年,被三人拿刀指着,一张口,圆润的音色,调里掺些蜀腔,却不叫人怀疑,若这汉子答是左眼,那根箸子便会插了进去。

  “咯咯,”就在满座静观时,边上的红衫少女却捂嘴笑起来,“你吓唬他做什么,”不容众人虚惊,便又听她冷声续道:

  “直接戳瞎便是了。”

  “干什么呢!你们这是干什么!”

  掌柜的老搓儿便从楼上匆匆地跑了下来,叉腰便要去骂那一桌抽刀戳眼的,可不等他唾沫星子喷出来,就被人抢了先。

  “呵,这可真叫前后脚,说话的功夫,人都来了,别站着啊,都过来坐。”拐角里的绿袍胖子,不如何时从墙角探了头出来,冲那一对金童玉女招手。

  “哟,死胖子你在啊。”红衫的少女笑吟吟地走了过去,那杏黄衣的少年甩手丢了箸子,扫了一眼举刀向他却不敢砍落的几人,也去那桌落座。

  四人一席,还未来得及寒暄,客栈外,又有动静一一“咕噜噜”,当第三辆马车停靠在客栈门外,里头的人已是见怪不怪了。

  车帘被拨开,一双长腿步下马车,乃是个身量颀长的男人,一袭水色的长衫,腰间系着银带,气度沉稳,奇怪的是这人半边脸上,扣着的一只面具,黑灰色的面具甚不起眼,但那眼洞的地方黑漆漆的看不清眉目,叫人无端觉得神秘起来。

  这人几步迈进了客栈,屋里的人方才发现,原他不只是一个,那修长的身影后头,还跟着一个,进了屋后,方才显出娇小的身形。

  先前那要戳瞎人眼的少女便罢了,这又冒出来一个皮白柔嫩的小姑娘,直叫人怀疑,他们现在待的地头,还是不是鱼龙混杂的客谟镇。

  “客官,您是用饭啊,还是住宿啊?”老搓儿是个人精,在这每天人流过万的镇上几十年,什么人往那一站,便能瞧出尊卑,这打发了几个弄刀的,便凑上去客串一把小二。

  男人没忙着应他,朝里面走了几步,环扫一周,视线刚落在墙角的一桌,便听人叫道:“常四爷,这里。”

  那张口唤男人的绿袍胖子身边,一身白衣的侠客,正咧着一口白牙冲男人招手,同桌的四人一齐望来,露出不尽相同的笑容。

  男人背后的小姑娘,不动声色地一眼瞧过去,将几人同心底的名头对上号。

  白衣的侠客,是云州十三剑,沈剑堂。那绿袍的胖子,是锦州最大的茶马商何家当家的何少知。那红衫的女子是红庄的毒师姚一签,那葱绿衫的少年,不得知。

  四人一席,变成了六人一席,小姑娘在男人侧边坐下,抬头看见对面沈剑堂冲她眨了眨眼睛。

  “小妹妹,叫什么名字啊,怎么以前没见过你?”

  忍住笑,她轻声回道:“我叫唐玉。”

  “唐小玉啊,好名字,你是老四的妹妹?”

  “不是,”她扭脸看了一眼身前的男人,笑道:“我是侍候少爷的。”

  “不是他妹妹那更好,”沈剑堂嘴咧的更大,倒了杯茶水递给她,“不如我认你做妹妹?”

  “邋遢鬼,你的废话怎么这么多,”红衫的少女斜了他一眼,伸手敲了敲桌子,冲对面的男人冷笑道:

  “你以为咱们是游山玩水来的,还带着个使唤丫头,你脑子没毛病吧?”

  “咳咳,”绿袍何少知赶紧咳嗽了几声,引得几人侧目看他,“有什么话,咱们上楼再说,可好?”

  第2章 八人行

  一座宽敞的纱帐床,两张对角的茶案,三扇背街的窗子,四幅鳖脚的字画,这便是顺风大客栈的上房,十两银子一宿,饭菜热水茶点另结。

  “你那翻羽先前的主人,便是何老板吧?”

  “是他。”

  “他人看着是挺好说话的,唉,好好一匹宝马,平白被你没去,肯定心疼。”

  “收拾好了么?”

  “马上。”

  将不重要的东西都放置好,重要的随身带着,又在洗脸架旁用热水绞湿帕子,她方走到茶案边,两手递过去。

  “少爷,一路风尘,擦把脸吧。”

  解开发间隐藏的细绳,取下半张灰色的面具,李泰看了她一眼,接过那帕子,道:

  “有趣吗。”

  遗玉终是忍不住摇头笑出声来,盘腿在他对面坐下,两手撑着下巴,轻声道:

  “谁让你昨天才告诉我,只有沈大哥一个知晓你身份,害我突然变成了侍女丫鬟,这不练习一番,万一露了马脚怎么办。”

  半个月前,他们离京南行,羽林军退走后,便在半道上兵分两路,文学馆真正去修书的学者被护卫送往东南沿途查访民风民情,遗玉和李泰则由一小波人马护送入蜀地,歇歇停停,今日方才赶到这集合的镇子上来。

  她只道这次去寻药的都是李泰的好友,闹了半天,就连那红庄的来人也不知道李泰魏王的身份,唯有沈剑堂一人。

  还记得在靠山村初识李泰时候,他便自称是常公子,这话没说假,出了长安城,他出门在外,是化名做常公子,对外家里宣称,家里经营的主要是酒业,在南方小有名头,人称“常四爷”。

  要么扮他的表妹,要么扮他的侍女,遗玉心里纠结那表哥表妹的,便就选了后者。

  “那位姚小姐,是不是同你有过节?”遗玉把玩着他摘下来的面罩,这灰不拉几的东西,戴着一点都不帅气,可是眼洞特殊的结构,却刚好背光影藏起李泰的瞳色,就是离近了看,也只当他是瞳色浅淡一些,而非异人的青碧。

  听她提及那姚一笙,李泰的眉心竟然皱了一下,而后道,“没有。”

  “哦。”肯定是有什么,不然在楼下,姚一笙为何对他说话那么横冲冲的。

  “咚咚”的敲门声响起,两人都禁了声,听得门外小二传道:

  “常爷,何老板叫小的唤您过去,说是柳公子和萧小姐都到了。”

  ……

  上房都一个模样,何少知这屋里愣多出了一张丈长的桌案,七人面对面坐在两头,酒足饭饱后,遗玉侧坐在李泰身后,听他们商量事宜,悄悄打量着几人。

  “该说的也就这样了,只一件事有改头,”说话的是眉宇比男子还要飞扬一些的姚一笙,“探得珍稀药草,我和一笛要先采,若是寻到药源采种,我和一笛要占四成。”

  那青葱衫的少年,是同她一起来自红庄的,不知是何亲系,名唤姚一笛,同那晚在长安城外出手擒捕遗玉的男人一样,都是对兽类有研究。

  “喂,姚一笙,先前不是说好了,你只要三成。”沈剑堂先不满出声,他伸手指着何胖子,道:“那地方是老何的商队死了一批兄弟找出来的,咱们八个人,你们也好意思要四成?”

  此次寻药,并非空山摸金,而是握有确实可靠的消息,这一行人,便是要深入山林,觅些稀世的植草是一,拨采珍贵的药种是一,前者全凭运气,后者便是不能轻易相让的了,谁知道带回去十粒种子,是否能成活一株?

  “他找出来了吗?”姚一笙毫不退让,“若是这胖子真找出来了,还会好心叫上我们分一杯羹?那大蟒山足抵得上千个这镇子大小,若没有我和一笛,你们能剩下一条命来,就算是好运了,再者——”

  她眉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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