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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心跳跳-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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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自恋了,她不以为然。
  实在是习惯了女人的爱慕,对于来势汹汹的男人,她不知道怎么去猜测其心思。也真是奇怪了,她这种中性女子,也会有魅力让男人来拜倒吗?
  风御骋,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如果他存心占领她的所有注意力与思维——在今夜,他办到了。
  月夜沁凉的风,拂面而来的,可是阵阵若有所待的期盼?
  嗤笑了几声,对星月独酌,想起两个月前在俱乐部说过的话——
  春天,是发情的季节……
  她怕是遭报了呀!
  *    *    *
  方筝并不认为风御骋有神出鬼没的本事,当然更不可能神机妙算出她每日行程的落脚处。
  今日是星期天,犹记得星期五那日,他走出包厢时说“后天见”——也就是今天;她每周唯一可以赖床的日子。但今天她没有贪睡的心情,更不否认自己在期待他可能会出场的方式。
  未曾涉足过爱情领域的她,也许不明白爱情本身该有的步骤,以及合理的进行方式;或是将涉未涉时的迷惘踌躇,期待又怕受伤害,这些她都是不明白,也不甚深刻。
  可是,一旦可能与她命中有交集的男人出现时,她会乐于去接受,进而体会种种未曾在生命中领略过的事。
  性格中所存在的明快俐落特质,让她向来不退缩、不回避;即使是一场恋爱。
  不管风御骋行迹有多么诡异,身分有多么神密,但大前提是,他不会伤害她。他对她而言是善意的,当然,如蝶起所暗示的,这人大概是黑道出身……会令她有些困扰。也许世界上当真有些派系是以暴制暴、打抱不平的,但在她正义的天秤上,她并不能接受;凡是黑道,总会以其势力做一些见不得光的营生,以求生存,不管它是否标榜正义、除邪。
  虽然警方的办公效率不甚高明,但她们倾力支持警方所代表的正义,这是她性格中唯一无法妥协的黑白分明。她不见得是嫉恶如仇到底的,否则她不会认同孟观涛那一类的帮派少主,只是……风御骋不同点在于他会走进她心中,也或许有机会与她成伴侣,那她的要求就会苛刻一些了。如果他正巧犯着了她的忌讳,也许她该就此抽腿,免得深陷;那是说,如果情况允许她掌控的话——包括她的心。
  不然,接下来的日子,她恐怕会挺辛苦的。
  一大早的时光就在健身房中消耗体力,顺带胡思乱想度过。
  终于气尽地爬去淋浴,楼下已有人在等她了;康婆婆过于兴奋的鸡猫子鬼叫。害她来不及吹干头发就被拖了下去。
  实在是自大学毕业后,根本就没有年轻男子上门找她。而学生时代会来找她的,也只是属于“哥儿们”之流,没有半个男人存心不良,害康婆婆好生失望,差点以为她的二小姐这辈子没法嫁人了。
  而今天,衣着俊挺有品味、性格有型的男人捧了一束白色海芋上门来,不用盘问祖宗十八代,康婆婆立即拖了男人进来,生怕他临阵脱逃似的。
  方筝将湿发把到脑后,看清了来人正是风御骋,而一束白色的花空投到她面前,她直觉伸手接住,来不及看分明,他已风一般的立定她眼前。隔着一级阶梯,他们正好平视。
  “像只落难的猫。”
  “归咎于你的到来。”她甩了甩,湿发上的水珠波及方圆一公尺以内。
  “哎呀!二小姐,你这是什么样子!快去吹干,我叫阿玉帮你打扮打扮。”康婆婆惊呼不休。
  “婆婆,不用了。他大概决定接我去游泳吧!您就别费心叫人替我吹干了。”
  “好好好,我去帮你拿比基尼泳衣,让这位先生看看你的身材……”康婆婆往楼上走了几阶,突然又转过来问着:“对了,先生贵姓呀?”
  “姓风,风御骋。”他浅笑,双手抱胸地上下打量运动衫下所谓的好身材。够高、够修长,但并不见得丰满可观。
  “那你住哪儿呀?在哪儿高就呀?”
  “住美国纽约。目前想在方小姐手下高就。”他的回答漫不经心,目光只锁定在方筝身上。
  “哦,那么……”
  “婆婆,去插花,我与他出去外面谈。”她将海芋推到康婆婆怀中,领风御骋走出大门。
  铁门外,停着一辆重型机车。
  “你又离开雇主了?”
  “对。”
  “而且,想来当我的保镳?”
  “对。”他伸手替她拨去发尾结集的水珠。
  “我不懂你。”
  “没关系,爱我就行了。”
  “除非我清楚你的一切,否则我不会爱你,也不会有更进一步的交往。”
  他笑,使劲一搂,她已陷入他胸膛的围绕中:
  “如果不是势在必得,我不会来台湾。”“你要我的一切,却认为我不必知道什么,蠢蠢地跟着你就是了吗?”没有挣扎,她从容地问。
  “不。我会让你知道,只是一直没有充裕的时间,我们都忙。”他缓缓低下面孔。
  方筝心一凛,屏息低问:
  “你要吻我?”
  “是——”来不及说完,他的唇已被吻住。
  化被动为主动,方筝享受主导一切的优势。
  不明白的事一向非弄明白不可!上回吻得草率,这回有机会,她想知道两人之间有没有天雷勾地火的感觉;听说命定的伴侣都有一种奇异的契合,在接吻时迸发热力。
  很热,有些晕眩感。他的心跳撞击她耳膜,自己的血液脉动轰声作响,流窜在两人之间。
  她在窒息前退开,直视他幽深的眼眸,其中情欲的激流令人脸红,相信自己的双眼也平静不到哪儿去。
  “你抢了我侵略的权利。”他低语。
  方筝赖皮地扬眉,抬起右手食指轻点他唇一下:
  “秀色可餐。”
  “我的荣幸。”他搂她腰到机车旁,跨上去启动。
  “去哪儿?”
  “找地方聊天。”
  这是他们正式为交往跨出的第一步,就从了解他开始。
  方筝跨坐上去,搂住他腰;犹如他急驶的速度,她迈出的步伐也没有退回的打算。 

 


4

 
  所谓的“自由保镳”,必要时简直比老板还大牌。她身边的人都问她为什么要雇用他,尤其以董培良那小子最为激烈,觉得他堂堂安管部主管被侮辱了。
  来无影、去无踪,没有大哥大或呼叫器可供遥控,即使曾经与他有过长谈,但方筝并不认为多了解他多少。
  风御骋,有四分之三中国血统,四分之一美国血统;从母姓,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在美国;二十八年的岁月中,足迹几乎遍布世界各国,当过打手、保镳、保全人员……
  很模糊、很笼统的资料。
  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穷追猛打精神她没有,她向来不拘小节,即使有疑惑也因为没有深交而作罢。
  如果说他们正在谈恋爱,恐怕也得归为另类。
  对酒会实在不怎么喜爱,可是有些场合还是非参加不可,毕竟她现在代表“方氏”,而不是“方家千金”,没有率性而为的权利。
  今天就是非来捧场不可的场合——报业大老的九十寿辰以及其曾孙订婚的大喜之日。因为业务上有密切往来,捧人场、给面子之后,往后生意才有得好谈。
  曾经,她也是一如舞池中那些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千金般,可以恣意张狂,舞着放肆青春,可是呀,再活跃的人一旦被巨大的责任打压住后,侥幸没发疯的人也会像她一样,提不起什么劲儿去玩乐了;也之所以她明白了何以长辈们脸上足以夹死蚊子的皱纹会那么多了。
  没兴趣跳舞,总要把力气花在有用的地方吧!?所以方筝偕着她的同志李乃君小姐一同向美食区进攻,干了两大盘美食闪到某张高脚背的长沙发中坐定,背对所有人吃将起来。
  “乃君,你刚才回绝了高家少东的邀舞?”
  “还不是怕你没伴。”李乃君有着高超功夫,狼吞虎咽之时居然没掉口红,唇上没沾半点油渍。
  “我想你还是去跳舞好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二十八岁了。”
  “啧!你还知道我为你作牛作马已虚耗青春到二十八岁了呀?不过说起来你也该惭愧,二十四岁的皮肤比我更苍老。”
  方筝撑着下巴,怎么看这个美人儿都没有滞销的理由,而且她这个上司一向开明又善良;又因她是女性,所以攸关上司与女秘书搞七捻三的传闻也没机会滋生流言。
  “我先说好,我可没有打算帮你养老。有好户头就赶快嫁!”她不正经地伸手轻捏了下她吹弹可破的肌肤。
  “又调戏我。”李乃君无可奈何地把盘中的鸡块叉起给她,并拿出雪白丝巾为方筝拭去唇色的汁液。全天下再也找不到比她更万能的秘书了。
  “如果我是男人,一定娶你回家,稳赚不赔。”
  “因为你不是,所以离他远一点。”冷得令人透心寒的咬牙声在她们的前方响起。
  方筝与李乃君都错愕地抬头来看人,而且还是两个。
  咦,是“东升公司”年轻有为的两位负责人嘛!陈颐九以及陈志斐堂兄弟,是青年企业家中近几年来不可忽视的人物,虽然目前挤不上大规模,但人人都看好他们的远景。怎么会用烧死人的眼光瞪她咧?
  “你们过来做什么,不要打扰我们!”李乃君冷若冰霜地说着,完全不见刚才的温柔保母样。
  哦……有问题。她这位八面玲珑的美秘书几时学会端起冰冷架子去给男人钉子碰呢?就不知道这陈氏堂兄弟与她有什么瓜葛。
  “李小姐,上次是我不对……”比较温文的陈志斐急切地说着。
  “乃君,别使小性子!”那个陈颐允就比较强势了,猿手一伸,将李乃君一把勾入怀中,强行押走:“而且,你欠我一支舞。”
  “方筝!”李乃君柳眉倒竖地瞪向见死不放的上司,传达着只有她俩知道的讯息——
  你是什么上司?见死不救!
  好好去玩,不必太早回来陪我。
  方筝对她行了个童子军礼,眨着眼,眉目传情。
  在李乃君被押入舞池中时,那个陈志斐也恰好隔绝住她的视线:“方筝,你自爱一点,不要破坏李小姐的清誉。”
  显然这个男人不擅长使用威胁口吻,所以出口的话没半点阴狠的气势。撂下了话,陈志斐也很快地走了,看来此君亦是李美人的裙下拜臣。
  那么他们堂兄弟之间的帐要怎么算?先攘外,再 墙吗?将餐盘搁在茶几上,她双手枕在脑后,完全闲适的姿态。近些年来,关于她的流言总是有的,尤其她曾得罪过不少人。
  流言之中,当然不乏同性恋传闻;自从李乃君待在她身边工作之后,更有不少人指称李乃君是她的禁峦。而那个疯女人恐怕也是凶手之一。对于拒绝外来追求者最快的毒招当然是谎称自己有同性恋倾向,再加上追不上她的男人之中,总也有几个风度不好的人乱放话。
  当然,对方筝而言这些都是小事,李美人想当老姑婆是她的自由,如果要她为了怕流言而硬去女性化,那还不如杀了她;而且她相信,乃君或她的真命天子绝不会轻信流言。是非不明到会胡乱相信他人耳语的男人当然是看都不必看,甩到大平洋去也不必可惜。
  “嗨!一个人?”
  方筝的安静并没有太久,低沉的男音介入她冥想的世界,她耳熟地抬头看,笑了出来,也连忙起身。
  “锺适?你在台湾?”
  “我来找锺迅,会待上半个月。”递来一杯鸡尾酒。相貌俊雅出色是香港锺家血统必有的条件,这个锺适也不例外,即使他只是被锺老爷子收养来的旁支系亲属遗孤。
  “找到他了吗?”方筝侧着头,似笑非笑地问。
  锺适虽然比锺迅大上两岁而已,但那般深沉莫测,恐怕是锺迅一辈子也学不会的。
  “找到了。”
  “你专程由阿拉伯赶回来支援他的小剧场?”不掩嘲弄,直接陈述。
  他眉毛微拧:
  “他有才华。”
  “有你这种大哥一定很好。”她摇头:“锺迅积了什么德?让妻子代他打理一切,让兄长不惜一切资助他的梦想,而他自由创作之时又可以搞七捻三。”
  “他没有!”
  她深沉一笑,专注地捕捉他冰山的一处角,不言不语,她就是要等他更失态。
  锺适沉声低吼:
  “他不敢对不起方笙!与许家小姐之间是清清白白的,我可以证明,锺迅向来不对我撒谎。”
  她依然在笑,伸手拍了拍他肩膀,也看到他乍然发现自己失态得过分,连忙迅速武装起自己的冷淡。
  “锺适呀锺适!你来台湾只是纯粹为了弟弟,然后“不小心”知道他有绯闻。并加以解决的吗?还是听到我姊姊“无意中”透露了什么,便千里迢迢地来了?”
  锺适猛吸一口气。
  “你们姊妹……不同的表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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