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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所以?”郎云突然感受到刚才的那股毛骨悚然。
叶以心拍拍他的脸颊,安然抛出一颗炸弹──
“所以,郎云,我觉得你应该离开了。”
※※※山上的儿郎咧,不畏风,不畏寒,迢迢山路通大关!关外的野兽恁刁钻,铁叉一举兽胆寒;关内嘿,心爱的姑娘倚门望,盼呀盼,盼着情郎儿好归返。
啦啦啦……
大汉哼着豪迈山歌,一大早心情忒好,开步往村庄外缘的小木屋。
“小子耶!小子,你们起床了没有?”大老远他的大嗓门便响彻整条小径。
那小子真不够意思,昨儿夜里竟然把小卿往他家里头一扔,转头就走,也不想想他和相好的多久没恩爱了。
他相好的每个月才回来几天而已,他可是想死了哩!好不容易过了一晚,她今天一大早起床又丢下他,去后山找花材了,唉,聚少离多啊!
今天非得教那小子什么是敬老尊贤的道理不可。
嗯?那是什么味道?好香……似乎是心心熬的白粥。心心熬白粥最好吃了,生米粒粒饱满,火候又恰到好处,先去喝两碗再说。
大汉振作起精神,加快脚步。
“心心,小子,我来吃早……”
咻!一阵疾风刮过他身边,大汉被带转了一圈。
“啊?啊?什么?怎么回事?”他站定脚跟,身旁蓦然多了尊满脸铁青的门神。
郎云激愤如狂,火眼金睛直直勾住小木屋。
大汉前看看,后看看,门廊上摆着一桌好菜,不过人儿倒不见一个。
“喂,小子,我来看看你们处得如何了。如果情况不对,我得约你去抓虾……不是啦,我是说,天气不错,你要不要去溪边走走?”
“让开!”郎云怒咆一声,转身就走。
“啊?啊?等一下,你又要走了喔?你不是昨天才刚回来?”大汉摸不着头绪。
郎云回头揪住他的胸口。“你进去跟里面那个女人说,我郎云这辈子还没有不战而降过。如果她想玩硬的,我奉陪!”
他拂袖而去。
大汉呆在原地。怎么昨天晚上两个人还你侬我侬的,今天一早就见他跳蹦蹦?心心是给人家睡完不负责任,还是怎地?
无论如何,事情看起来很大条了!
第十章
安可仰从书架最角落搜出已经积满灰尘的六法全书。他吹口气,一层灰色的薄雾腾起。
真烦人,大好的星期一,摸鱼跷班的好日子,他凌晨四点才入睡,竟然下午就被人挖起床!
安公子咕哝两声,望一眼杵在他客厅的人形立像,算了,还是不要捋虎须好了。他搔搔一头长及肩膀的乌发,打个呵欠,夹着六法全书来到客厅,瘫进沙发里。
“好,让我搞清楚现在的情况。”他翻开法典。“你们两个人确实举行过婚礼了?有公开仪式,和两个以上的证人?”
“整个村庄的人看着我们结婚。”郎云转身面对主人,全身仍然充满冰冷的怒火。
“好,根据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条,结婚的形式要件,结婚应有公开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所以这一点我们很难反驳,你们确实处在已婚状态。”安可仰抚着下巴深思。
“我并不想反驳。”他过度温和有礼地提醒。
安可仰恍若未闻。“不过还有个争议点,当时你并未使用真名,所以和她结婚的男人是一个叫“张国强”的家伙。如果你以这个化名签下结婚证书,就涉及伪造文书,你没有吧?”
“我们没有签下任何证书,只是在村人面前交换誓言。”他走回死党的对面坐定,长腿跨在另一腿上。
无论他表现得多平稳,安可仰总觉得自己像猎豹眼下的小绵羊。
“嗯,让我想想看,既然我是一个这么厉害的家伙,或许我们可以找到方法钻法律漏洞,诉请这桩婚姻无效。”
这家伙完全没有搞懂他的目的!
“你的律师执照还管用吧?”郎云怀疑起死党的能力。
“这又不是捷运悠游卡,用完了还得重新加值才能生效。”安可仰深受侮辱。“找上我算买一送一耶!台湾美国执照随你选,我都没加你钱了,你还敢挑三捡四的?”
看他一副颓废性感的浪荡子形象,郎云不太确定这种人能胜任他的“私人律师”,但现在不是挑剔的时候,他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
“听好,我要你这么做──”
※※※叶以心瞪着她这辈子所见过最土的男人。
事实上,她不只“瞪着”而已,她震惊极了。
两个又圆又大又粗又黑的镜框遮住他半张脸,让她甚至看不出他的长相,只勉强记住瘦削的下颚线条。他的头发绑成可笑的麻花辫,身上穿着只有港剧法庭戏里才看得到的黑色律师袍。然而,这些身外之事再无法兴起更多的震惊。
她茫然坐在原地,看着土律师的唇不断蠕动。从他结结巴巴的话中,她终于整理出一点意义,然后,瞪圆的眼便一直无法回复到正常大小。
“……大、大大、大概就是这样。”土律师咽了口唾液,顶高可笑的大眼镜。
叶以心的脑中一片空白。
“你说,你是郎云的律师?”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问。
“是、是是、是的!”土律师拿起水杯,一只手颤抖得如此之强烈,水都溅了出来。
“你说,他叫你……”她必须深呼吸一下才有办法说完。“他叫你来做什么?”
“我我、我刚才、才花了二十分钟时间,讲讲讲、讲完了,还、还要重讲一次吗?”那可能会花上许多时间。
“不要再结巴了!”她必须克制自己不要尖叫。
“我、我也是千百个不愿意啊。”土律师的眼角含着泪光。
叶以心强迫自己按下焦躁感。“对不起,是我的错,我不该这么说。你刚才说,郎云请你来……”
“来、来来和您商量一些法、法、法律上的问题。”土律师试着将结巴的状况降到最低。
“关于我和他的,”她顿了顿,咬牙吐出,“婚姻?”
“是是是、是的。”土律师再喝一口水,终于显得镇定一点。“是这样的,因为,因为两位交往了两年才结婚──是两年没错吧?”
他低头翻找随身带来的公事包,紧张过度,公事包砰地落在地板上,里面的文件散落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我马上整理好!”惶恐的律师手忙脚乱开始收拾。
叶以心瞪着趴在地板上的男人,无法置信。“郎亿集团”的财务困窘吗?以郎云的财力,他只能请到这种律师?
她绝非对任何口齿障碍的人表示不敬,只是天杀的不敢相信,郎云竟敢丢给她这种炸弹,还派一个连法条都要看小抄才讲得完整的三脚猫!
她觉得深深被侮辱了。这就是她在郎云心里的地位?随便派个阿猫阿狗过来,就能搞定?
“起来!别再捡了!”她低喝。
“是。”土律师倏然端正坐好,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安分得像条狗。
她必须多深呼吸几下,才能确保自己不会晕过去。
“我想这其中必然有某种误会,我和“郎云”并没有结婚。”
土律师咽口口水,那副可笑的大眼镜吊在他的鼻梁上。
“这其中有许多争议,我的当事人指出,那个,呃,你们举行过公开仪式,以及,那个,呃,全村的民众都前来喝喜酒,所以这个,呃,它已经符合民法上的结婚要件。”
叶以心忽视他偷瞄小抄的斜眼。“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可以告诉你,我的丈夫不叫“郎云”。”
“这应该没有太大差别,因为整个村子里的人也能作证,郎云就是那天的新郎官。”他的脑袋突然灵光一下下。
“我们何不省掉这些细节,直接切入主题。你的当事人究竟想要什么?”叶以心的指关节紧到发白。
“因为,呃,您知道,婚姻包含很多层面,还有,呃,它的影响力很广泛。”土律师伸出一根手指在桌面上画圈圈。“咳,那个,您嫁给郎云的这个事实,会让两位的财务问题变得非常复杂。毕竟,您也知道,郎云不是普通的升斗小民,那个,他主持一个获利率颇高的,呃,庞大的企业体,所以……”
“我们的婚姻和他的公司有什么关系?”叶以心打断他的唠唠叨叨。
土律师把即将滑落的眼镜推上去。“两位婚前并没有签下婚前协议,因此婚后财产是以法定财产制为主,也就是,那个……”他飞快瞄一眼手中的小抄。“夫妻双方共同持有为法律原则,所以,如果您坚持中断婚姻关系,那个,呃,郎云在婚姻期间的一切收入便被视为两个人的共同……”
她再度打断他的背书。
“郎云以为我会要求分他的财产?”她发誓她会飞到台北,杀了那个男人!
“呃,不是,这个是我提醒他的,他觉得很有道理。”土律师咧出一个羞怯的笑。
或许她应该先杀了眼前这个。
“你们两个究竟想做什么?”她咬牙切齿地问。
“郎先生的意思是说,您是他的妻子。”土律师用力点点头,一副讲到这里她就应该懂了的表情。
“所以?”叶以心的秀容掠过一丝茫然。
“这样比较方便一点。”土律师失望地看着她。她居然听不懂?
“方便?”
“财产的问题。”土律眼中的失落越来越浓了。
“财产和方便与我是他的妻子有什么关联?”叶以心生平第一次兴起想说粗口的冲动。
“离婚就要牵涉到财产分配的问题,所以大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维持现状,于你于我的当事人都方便。”土律师只好为她解释,很得意自己想出一个霹雳无敌优的结论。
“他的财产我一点都不感兴趣!”她怒喊。
“好,那我们起码解决了一个问题。”土律师非常满意地点点头,再瞄一眼小抄。“那个,接下来,关于婚姻的这个部分,依照民法第、第、第一千零一条,“夫妻互负同居之义务,但有不能同居之正当理由者,不在此限”。既然两位都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所以,这个……咳,你知道的,就是同居嘛!”
“同居?”叶以心呆呆听他背书。
“是的,另外,根据第……”掌中的小抄快速翻一页。“第一千零二条,“妻以夫之住所为住所”,除非两位事前有其他约定,便从其约定,否则,这个,身为一位优良的好国民,您必须遵守民法亲属编的相关法规。”
“民法?”她慢慢靠近身后的椅背,以免因为太过晕眩而全身发软。
“当然您还是有拒绝履行的权利,并向法院诉请离开,不过依据民法第……”小抄再翻回前一页,找到了,土律师满意地点点头,“第一千零五条,您必须先证明郎先生符合底下任何一点:一、重婚。二、与人通奸。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不要再背那些该死的条文了!”她握紧双拳尖叫。
“这个是民法说的,不是我说的。”土律师快哭出来了,小抄当场散了一地。
“郎云派你来这里,就只是为了告诉我这些、这些蠢话?”叶以心气到头晕眼花。
土律师露出受辱的表情,敢怒不敢言。
“总而言之,那个,基于财产、名誉、法条及个人意愿种种因素,咳,我谨代表郎先生要求您那个,履行夫妻同居义务,否则我方将具状向法庭提出告诉,并强制执行。”
※※※叶以心感觉自己的体内分成“极冷”与“极热”两种成分,“极冷”的那个部分从体内抽离出来,站在上方望着一切的发生。
她看见车子后座的自己,一脸冷静地直视前方,不禁佩服赞叹。
没有人看见那女人体内烧着多熊烈的火焰吗?整辆车没有烧起来真是奇迹。
“他要告妳!我真不敢相信,他竟然要告妳!”坐在驾驶座旁的清姨还处于震惊期。
“我还不知道原来夫妻想不想一起睡觉也归法官管咧!台湾的法律真是厉害!”大汉从头到尾一副很乐又不敢笑出来的模样。
“你闭嘴!如果你一开始就赶那小子走,一切根本不会发生。”清姨怒火滔天。
大汉皱缩一下。每次都这样说,之前也不知道是谁在新闻看见那个“死阿国”,不久就到台北弄了个分店,还故意弄在人家公司门口,更那个的是派心心去台北驻店,根本是司马昭之心嘛!
半空中的她暗暗对汉叔感到抱歉,又害他被骂了。后座的自己呢?那个叶以心仍然僵直地坐着,一点表情都没有。
“你不得不承认他很有创意啊。”大汉缩了一缩,嘀哝两声,专心回去开车。
原来台湾法律这么好用,呼呼呼,那以后他也要学起来。如果他相好的又从山下回来,推说什么腰酸背痛,晚上不陪他这个这个又那个那个的话,那他也要用这一招……
“你找死,好的不学敢学这个!”一只快手揪住他的耳朵。“同居义务只是住在一起而已,又没说一定要同床,即使被他得逞了,心心也不必一定要陪他睡觉,对不对?心心。”
“啊啊啊,痛……”原来他不小心把心声讲出来了!“住在一起当然就是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