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微一蹙眉,不过只一瞬间就明白过来,这只罗盘恐怕并不是只普通盘子,而是父亲口中的上品罗盘,这种盘子极其稀少,属于道家派系的镇派之宝,却不知道怎么会落入到魏老头手中,怪不得父亲会几次向魏老头讨要,不过因为它需要输入法力才能够使用的,所以落在普通人的手里并没有什么用处。
张书鹤此时得知手里的东西不是凡物,心下一动,顿时将精气再次通过左手输入到罗盘之中,这一次凝神他感觉到罗盘中心位置有一个中空处,不知是用什么东西制作,竟然能够存住精气,所幸地方并不大,数分钟注满精气后,罗盘便开始正常运转起来。
与刚开始拿到它时那僵硬感迥然不同,指针一圈圈的转动非常灵活,并随着张书鹤不停走动的位置,指针时慢时快,张书鹤一边走一边看着罗盘。
下车的车站与他租的一室一厅离得很近,拐过一个路口差不多就到了,在张书鹤快走到路口时,指针突然定在前面的方向,不再一圈圈的转,而只是小幅度的上下浮动。
张书鹤从来没有用过罗盘,对它指的方向无法破译,不过还是朝前走去,边走边留心着前方,在拐弯处,指针又缓缓移向右面,并且越来越精准起来,上下浮动的幅度也越来越小。
张书鹤站在拐角处,似有警觉立即停了下脚,背对着墙壁和拐角,然后站了片刻,微微转身露头看过去,他租的地方不能说偏僻,但是因为走得是胡同里的侧门,所以来回的路人不多,他之所以走侧门,就是因为想避免人流多的地方,使注意力不会发散。
结果一露头便看到侧门离他五六十米远的地方,正有个身穿土其色长衣长裤的男人背对着他,诡异的跪坐在地上,身体不停的一抽一抽。
如果是以前,张书鹤至多会有些警惕的绕行,但仍会走过去,不过此时却是心中警铃响起,犹豫了下,将手中罗盘慢慢伸至墙外,只见上面的指针丝毫浮动没有,正笔直的指向拐弯另一边的墙壁。
张书鹤见状后,便缓缓的蹲□,再看向那个人时,只见那个人腿边似乎另外还有一个人,躺在地上,一只脚上穿着只深红色高跟鞋。
若是别人冷不丁遇上,大概会觉得又是什么野战门,街头门什么的,大多人会选择用手机拍下来发到网上博眼球爆点击,但是张书鹤却是面色冷淡的看着对面,没有出半点声音,指尖却早已挟出一张符,因为地上躺的那个人被跪在地上的男人用身体挡住,所以从拐角的角度,对两个人都看不清楚,但是从那一只脚张书鹤就判断出地上躺的那个人可能已经死了。
因为活人的腿是不可能扭曲到那个角度,而背对着张书鹤的那个男人,毫无疑门是活死人无疑,张书鹤本以为离末世还有三个月的时间,时间还很充裕,却没想到在自己租屋的门口竟然出现了活死人,S市已经不安全了。
就在张书鹤想了想后,准备掉头离开时,那个活死人突然背后一直,然后缓缓的转过了头,脑袋以正常人无作做出的状态看向拐角的张书鹤。
显然这是一个刚死没多久的活死人,四十多岁,整个脸还保持着人的正常形态,只是皮肤灰白的如同涂了一层白灰一般,一张嘴和下巴及前胸全是血红的血水,他一转身,身后那个女人的尸体暴露了出来。
如张书鹤所料,那个女人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因为整个肚子都会这个男人给撕开,血糊糊一片,两条腿也都被折断,大腿和肚子连接部分都被剖开,肠子和骨盆子宫全部都被这个男人给吃了,他手里还拿着一戴血肠,正在咧嘴冲张书鹤微笑。
张书鹤并没有惊讶自己会被他发现,因为活死人的嗅觉非常敏感,尤其是对活着的人的血肉,即使你躲在地下,他们也能寻着味儿等在那里久久不散。
他先遥遥看了眼那个女人,二十多岁的年纪,显然也是与他一样租在这里附近,因为他在楼道里时似乎见到她一面,再看那个男人,那个男人已经扔到了手里的血肠,整件衣服前襟衣领裤子上全是血迹,正慢慢起身,歪着脑袋向张书鹤走过来。
张书鹤却是转头看了眼四周,可能是因为天气太闷热,大家都在午睡的关系,所以拐角胡同里并没有什么闲杂人等,更没有丧尸同伴出没,于是他将手里的罗盘一翻手收入空间。
他一会儿要回住处拿些东西,还要在S市等魏老头的消息,所以这个活死人的出现打乱了他的计划,他从来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是他同样不希望自己花了一千元租下的地方住了不到两天的工夫就歇菜,更不希望这个丧尸此时在S市里引起爆动,到时不但古物不好出手,恐怕连出S市都有些麻烦。
随即收回了符,左手一抖从空间取出一根粗长撬棍,这是他原来房子里的杂物,后来被他移进了空间里,对付活死人,尤其是一两个时,最快的方法不是用符,而直接砸烂他的脑袋,让他死得不能再死。
这时活死人摇摇晃晃已经走至他十米不远处,张书鹤为防止撬棍使力时脱手,又取了条布带将手和棍子缠上,在离活死人五米远的距离时,握紧撬棍几步冲上去,接着,手中的棍子在空中舞出一道黑影,快稳准的朝着对方脑袋狠狠的一轮。
片刻后,墙上的黑血就像一幅浓重的水墨画一样,撒出一片,透出一股腥臭的腐味。
张书鹤将沾着活死人血的棍子用一道符清除掉上面的腐血收入空间,然后几道火符下去,地上的两具尸体便燃成了灰烬,墙面地面留下的血迹也被烧成了黑灰色。
随后张书鹤看了看天气,如果没想错的话,今天下午会有雷雨,到时这里的痕迹就会被雷雨清除得干干净净。
正等张书鹤收手准备离开时,烧毁活死人的地面上的一小撮暗红色渣状物却是吸引了张书鹤的目光,不由的停了脚步,蹲了下来细看了起来,发现竟然与那根腐藤烧过的红色东西一模一样,只是那一小根有一手心之多,但地面上的却只有一小半。
张书鹤看了两眼后,随手取出根备用的一次性筷子,用筷头拨了拨地上有一小撮红渣灰,发现灰中竟然也有一枚不规则的朱红圆形物,与黑豹之前吃的那东西几乎一模一样。
☆、第二十二章 桃树
此时,楼道里似乎传来一阵脚步声及说话的声音,张书鹤迅速蹲□,刚才他已经在这里耽搁了十几分钟有余,好在是在室外,烧毁的气息已经散的差不多了,但是为了避免被人看到,他仍是用空白纸将地上的暗红珠和红渣速度的收了起来,然后转身离开了侧门。
接着便绕过广场从正门进去,回到了住处,老旧的楼道里还算平静,并没有可疑的人物出现,从楼上还陆续走下来几个人说说笑笑,张书鹤没有回头看,而是伸手打开门立即走了进去。
一进屋眼角的余光便见到一道黑影金线从左面窜出,眨眼间便落到了离他开外的两米远处,有些虎视眈眈的看着张书鹤,爪钩着地,四肢欲前不前,欲后不后,虽然身体还远远不及成年豹子长短,却是极为灵敏,眼里更是时不时冲张书鹤露出一丝冰冷残暴的劣气。、
黑豹已经很久没有偷袭过张书鹤,它似乎也知道偷袭对于早有准备的这个人来说,是绝对没有用的,所以在偷袭N次后,加上开门时偷溜数次都未果后,也就渐渐的老实了下来,很多时候都是离张书鹤远远的,并不靠近。
今天这样暴躁的样子,还是这几日来的头一次,张书鹤关上门后,看了它一眼,然后走进洗手间,先将身上染了气味的上衣短裤脱了下来扔进洗衣机里,然后冲了一个冷水澡,换了身带着阳光气味的白色棉麻上衣短裤,才微湿着头发清爽的坐到了厅里的沙发上。
这时再看向黑豹,它却是一步一趋的跟着张书鹤,总是保持着两米的距离,仿佛张书鹤的身上有什么吸引它的东西,只要张书鹤一停下来,就会冲他发出低咆。
张书鹤与黑豹心神相连,已经有些猜出它想要的东西,见它动作间越来越暴戾,便一反手拿出了那包装着燃烧尽了活死人后留下的一小撮红渣和红珠,此时黑豹的低咆声更大了,冰冷紫色的眼眸直直的盯着桌上放着的红珠物。
自从上次它吞下了腐藤燃尽后留下的一枚红珠后,睡了几乎十个小时的时间才醒过来,张书鹤观察了几日,见它并没有什么异常,只是精神头似乎比以前更好,吃的食物也更加多,一天甚至要吃五顿之多,而爪子上的力道则更有力,奔跑间地板上就是深深的几道见木三分的爪印,张书鹤又看了眼它在屋里盘下的地盘,北面墙角,只见那里的墙壁已被它爪子磨的露出了石头瓦块,若不是张书鹤几次催动禁术,并严厉的警告过它,它绝对会将这间屋子毁得面目全非。
而且几天的工夫,身形也大了一圈,身上的金色毛发更加的耀眼,见它此时已经有些目露凶光的向张书鹤咆哮,并在两米开外不断的寻找着张书鹤的盲点,想进行偷袭和抢夺。
张书鹤这才慢悠悠的将那颗红珠子拣出往地上一抛,只见正在他身后的黑豹突然身影一晃,将那枚半个手指甲大的红珠在半空中衔入嘴中,然后一转身头也不回的返回到它的专属地盘,北墙角,在两米的地盘左右转了两圈,便伏在地上闭上眼睛。
这种状况张书鹤经历过一回,知道无碍并没有太在意,而他也几乎猜到那枚红珠用途,恐怕是一种能量体,暂时不知道是否对人有用处,但可以肯定的是对黑豹很有吸引力,否则它不会对此物如此急切,也可以间接的解释为什么末世里会有人拿出食物来换取腐藤。
不过在张书鹤没有彻底弄清楚红珠的用处后,他不会试图去尝试,因为红渣和不规则形红珠虽然已被符火烧去了所有腐气,那毕竟是尸藤中之物,对禁术炼成的黑豹或许有好处,但却未必会适合人用。
随即目光便落到那堆红渣上,一挥手,上次那段腐藤烧过后留下的一手心红渣也一起取了出来,这东西黑豹似乎并不太感兴趣。
张书鹤也不知道它究竟有什么用处,戴着手套捻了一点放在鼻下闻了闻,竟是有点微微的腥气,将两包中的红渣倒在一起,竟是有一小捧,冷不丁一看有些像红土,随即张书鹤把右手的一捧再缓缓倒入左手中,想要再细细查看一下。
就在这时,异变突起,左手一接触到红渣,便觉得掌中七个小痣中的那棵桃树开始蠢蠢欲动,随着红渣全部倒入手心中,桃树几乎要控制不住的破掌而出。
张书鹤微惊之下,立即将红渣放回桌上,脱下了手套,将掌中桃树释放了出来。
一瞬间只见当年的那个两片嫩叶的小树苗,此时竟是长得郁郁葱葱的一大棵,根部隐于在半个小桃核中,整个树几乎像是生长在手掌之上,却丝毫感觉不到重量。
桃树大约有一米多高,树干如一瓶啤酒瓶嘴稍大一圈的粗细,比树叶颜色略深,上半部分已分出三个枝叉,并横向的伸展着,形成了一个半椭圆的树冠状,其中树枝上的树叶都是一般的大小,并不似普通桃树那般深绿色,而是如玉的清绿色,看着非常的惹人喜爱。
此时三枝树叉上结得三个果子,却是只有半个拳头那么大,也不似正常桃子那般,竟带着微微的青绿透明色,离成熟似乎还有一段距离。
张书鹤用手指轻触了下其中一只长得如玉雕的桃子,通体浑圆,正微微凸了个尖尖,形状非常的漂亮,这棵树是张书鹤用了几个月的精气凝结而成,花落结果后所耗的精气便越来越多,桃子也长势很慢,即使张书鹤将吐纳之法炼成的精握都用在桃树上,几个月的时间也只是让它稍稍大了一圈,如此下去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等到桃熟之时。
并不是张书鹤馋这几个桃子吃,而是随着果实越长越大,他能清楚的感觉到桃子周围蕴含的清凉精气,即使是普通人看到,也绝对能看了它不是凡物,再联想到小时候看得小说里,各种奇珍异果主角吃了后功力大增,使得他也忍不住想一探究竟,这棵桃核中的桃树是否真得是传说中的珍奇异宝。
此时张书鹤将桃核现于手掌之上后,桃树又毫无动静了,不像刚才时手心火热欲破掌而出的感觉,他观察了一阵后,最后将目光落到了桌上的红渣上。
刚才使桃核有异动的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