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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茂听说查塔努加这个地方原是叛军的地盘,后来被朝廷光复,叛军不甘心,现下准备大举反攻,朝廷也在往这里增兵,双方准备打一场大仗。
如果在国内遇到这种情况,自然预着要逃难,但叶茂看当地人都很淡定,想想查塔努加也不是第一次打仗,土著们不大当回事应该有他们的道理。想来美国人打仗是当兵的和当兵的打,并不如何关老百姓的事。于是叶茂也就勉强把心放回肚子。事实上,就算逃难他也不知道逃去哪里。
他忘了那些被强行牵走的牛马了。
前途虽然不知在哪里,但总算安顿了下来。
只是烦心事是永远少不了的。
前几天有个人过来要叶茂加入什么“工会”。这个家伙嘴角有一道吓人的豁口,嘴巴似乎永远合不拢,讲话漏风,含混不清。但他的话叶茂还是听懂了,而且,“工会”叶茂大致是晓得怎么回事的。在加州的时候,爱尔兰人就是靠了这个东西整治得中央太平洋铁路公司的老板欲哭无泪。
叶茂问他如何才能加入“工会”,豁嘴说缴纳会员费就可以了。叶茂问费用是多少,豁嘴说了一个让他瞪大了眼睛的数字。
叶茂明白了:这人根本不是什么“工会”的,他是来收“陀地”(广府话:保护费)的。
如果是刚到美国那阵子,叶茂肯定一口回绝,老拳相向都可能。但自从在加州对爱尔兰人一役惨败,他遇到类似情况已经深沉多了。
更何况,这个家伙有点像……爱尔兰人。
叶茂回答说他现在没有这么多钱,容他一段日子再说。
豁嘴冷笑几声,唾沫从豁口出溅了出来,但没有再说什么。
接下来几天,叶茂加意防范,但一直没有什么人再来找麻烦,叶茂的心也慢慢懈了。
叶茂抬起头来,粗重地吐了一口长气。他站起身,腿都有点麻了。去哪找个火,把烟斗点上先。
就在这时,蹄声骤起,几骑马冲入货场,骑手并未明显减速,人们低声咒骂着闪避,马蹄激起泥浆,飞溅到动作稍慢的人的身上。
“他在那里!”
混浊粗糙的声音,叶茂心头一震。骑手们迅速围拢了过来,在离货栈门口不到一丈的地方勒住马匹。叶茂看到了那张狰狞的豁嘴,他的心沉了下去。
骑手们跳下马,一共八个人,叶茂很快分辨出居中的那个是他们的头,宽沿毡帽,灰色大衣,短筒靴。他个子不高,红色的圆脸,粗壮的脖颈,小眼睛短鼻子,一张阔嘴安在方下巴上边,火红色的胡须修剪的颇为齐整。
最典型的爱尔兰人长相。
豁嘴在他身边指着叶茂。
叶茂注意到,他们每个人腰间都别着短枪、挎着马刀,有的人还不止一支枪。
“这就是我们的印第安先生?”红胡子开口了,“听说你不愿意加入神圣的工会?难道你***就不能把这当成对上帝的奉献?你这个异教徒!”
叶茂手脚发冷,但他的思维并没有停滞,而是更加迅速地运转起来。
“先生,我愿意缴纳会费。”
红胡子豁嘴们放声大笑。
“很好,多么乖的羊羔啊。”红胡子说,“上一次也这么乖就好了。现在,天堂的门票涨价了。”他对右手边的两个同伙摆了摆手:“去,看看印第安先生身上带的钱够不够付上帝的账。”
叶茂的血一下子涌上了头。
他身上确实带着一小笔钱,那是他所有的身家,贴肉藏着,睡觉也不解下来。——那是他在加利福尼亚用没日没夜的苦工和差点被烧死的代价换来的。
红胡子的两个马仔,狞笑着逼了上来。一个高大肥壮,一个长长的栗色头发,几乎盖住了眼睛。
死全家的爱尔兰佬!叶茂深吸了一口气,可惜了我的烟斗!
他狠狠地将手中的烟斗扔了出去,正砸中大个子的眼窝,烟斗迸裂,在大个子的惨叫声中,叶茂的身子弹起,一个头锤,结结实实撞在栗色头发的喉颈处,栗色头发闷哼一声,摔了出去,叶茂就势从人墙边冲过,扎进红胡子们的座骑间,胡乱抓住一匹,猛地把自己甩了上去,脚还未完全入蹬,便奋力拉转马头,同时双腿猛夹,那马一声嘶鸣,窜了出去。
身后,马蹄声急促杂乱,红胡子们大声咒骂着追了上来。
叶茂有两手拳脚功夫,但骑术相当马虎,方才行险成功实属侥幸,自知时间稍长,非给这群恶棍追上不可。哪里去才好呢?他紧张地思索着。对了,河岸地形复杂,杂草树木丛生,而且长长的斜坡甚为陡峭,除了渡口,其他地方马匹是不容易下得去的,有很大的逃脱的机会。
后面的蹄声愈来愈近,但混浊的田纳西河也在望了。
叶茂几乎被颠散了身架,但他还是疯狂地抽打着马匹,突然,座骑一个趔趄,前蹄跪倒,叶茂一个“糟了”的念头还没转完,便像一只口袋那样甩了出去——道路泥泞成河,马蹄踩进了一个不深不浅的小水坑。
待到他七荤八素地勉强爬起身来,追兵们已经欢呼着把他围了起来。
叶茂模糊的视线落在红胡子手中的转轮短枪上。红胡子慢慢举起了枪,对准了自己。
叶茂腿一软,跪倒在地,闭目待死。
枪声响起。
叶茂浑身一震……但,好像我还没死。
枪声又响,这一次叶茂也听明白了:这是对天放枪,而且,不是红胡子他们放的。
枪声是从河岸地势较高的东北方向传来的,接着,密集的马蹄声也响了起来。
叶茂和爱尔兰人一起转头望去,一彪人马从高岗上升了起来,很快,怒马如龙,卷地而下,风呼雨啸,瞬间而至,把他们团团围了起来。
马上的骑手一身的蓝色制服,叶茂一阵微微昏眩:这不是美国朝廷的兵马吗?
他已经能够认得美国联邦政府军队的制服:平顶圆帽,深蓝色上装,天蓝色裤子,裤子侧面有一条黄色的边,长筒马靴。马上的军人们还披着一件他以前没有见过的蓝色的短斗篷,跃马扬鞭之际,斗篷便迎风鼓动。
只是……叶茂认为自己肯定昏眩的更厉害了:他们怎么会是黑眼睛、黄皮肤?
叶茂感觉到爱尔兰人的骚动不安,隐约听见红胡子说:“长官,我们在追捕欠债的……”
叶茂并不能完全了解爱尔兰人的惊骇。
红胡子看见了这群骑兵中明显地位最高的那个军官的领章:两颗星。
叶茂不知道这代表什么,红胡子可是知道的——这是一位少将。
内战初起的时候,美军陆军的规模不大,将军军衔只有两种级别:少将,准将。第一个中将军衔要等格兰特受命统帅全联邦军队之后才会颁授给他。也就是说,在当时,少将已是美国陆军的最高军衔。
而且,这位少将看上去只有二十多岁。
而且,他是……黑眼睛、黄皮肤。
骑兵们没有搭理爱尔兰人,青年少将带马向前走了几步,向叶茂俯下身来,问:“你是中国人?”
声音不高,但叶茂听得清清楚楚,脑子嗡的一声:他说的是……中国话!
而且,是很清亮的官话。在广州的时候,叶茂做工的酒楼附近有一条“八旗二马路”,奉天直隶人士颇多出没,其中还有不少旗人,酒楼的客人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人物,因此这种卷起舌头说的话他听得不少。
“长官,我,我是中国人!”
少将一笑,直起身子。
叶茂自然而然的跟着他的动作站起身来。
这时他看清楚了,这位青年军官身后的一个骑兵擎着一面旗帜,虽然已被细雨打得微湿,但依然在风中猎猎作响,上面五个大字:
清国义勇军。
中国字。
叶茂浑身可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
少将转向红胡子:“你是威廉。法雷尔?”
红胡子惊疑不定:“是的,将军,我是。这个人……”
少将举起手,打断了他的话:“法雷尔先生,我有充分的理由怀疑你为叛军服务,从事颠覆联邦政府的间谍活动,你被捕了。”他微微偏了偏头:“都拿了。”
“嗻!”
士兵们轰然答应,哗啦一片响,几十只枪对准了六个爱尔兰人,然后立即有人上前,一一缴了械。红胡子们面色惨白,冷汗直冒,豁嘴还想申辩两句,刚一张嘴,一马鞭便抽了过来,疼得他龇牙咧嘴,口水顺着豁口流了下来。于是只能乖乖束手就擒。
青年将军哈哈一笑:“不错,今儿小有收获,咱们回营!”
一个络腮胡子军官指指叶茂,问道:“爵帅,这个人怎么办?”
被称为“爵帅”的将军又一笑:“既然中国人,一起走。”
(四千字大章奉上)
*RS
第二章 大运兵
轩军抵达美国的时候,天气已开始转冷。
经过漫长的海上航行,船队终于驶进西海岸的金山港口——三藩市。当陆地在海面上浮现出来的时候,官兵们涌上甲板,欢呼雀跃。
金山!几乎每一个人的瞳孔都放大了,包括许多美籍士兵。这些洋兵们大多数也没有到过加利福尼亚,对于金山神话般的诱惑,美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是一样没有抵抗力的。
舰桥上的关卓凡心中略觉惭愧:你们高兴的太早了。
命令很快下来了,除了事先挑选出来的一班个高体剽的沿船舷站班外,其他的,统统回到船舱里去。
船队入港,一直到外面的各种迎接仪式噼里啪啦地闹腾完了,官兵们才被准许自由活动。
但是,只限于在船上,不许上岸。
所以,在金山的这两天,别说狗头金了,狗毛金都没见着一条。
失望之情是有的,有人私下免不了嘟嘟囔囔,带队的管带听见了,一巴掌扇了过去:“仗打赢了,狗头金猪头金随你搬!仗打输了,就算真给你一座金山,你母亲的有命花?! ”
也是,还没打仗呢。
美国政府和当地华人代表上船来“劳军”,小小热闹了一轮。
那一班当地华人,个个激动不已,好多人当场就哭了起来——又是久不见故国衣冠,又是天朝兵威加于海外,我们就是现在死了,也是瞑目的……呃,这是加州海外乡亲为弟兄们集的一点壮行之资,请侯爷代为放赏。如此种种,弄得自关侯爵以下人人都好生感动,官兵们的心里酸酸热热的,进而豪气萌生,和狗头金暂时失之交臂的遗憾也冲淡了许多。
吃完几顿好的,特别是蔬菜——远洋行船最缺蔬菜;补充完淡水粮食菜蔬燃料,升火,启航,南下。
官兵们颇有暗中嘀咕的:咱不是已经到了美利坚了吗,不去挖金子就该去打仗啊,这又是去哪儿呢?
走了十来天,船队终于又靠岸了,这次下来的命令是:整队,下船,上岸。
官兵们的脚终于踩到了陆地,咦,这儿就是……还是美利坚吗?
不是,这儿是巴拿马。
松江军团的目的地,是美国中部的田纳西州。如何把这支二万七千人的军队完整安全地送达该地,其实是颇费踌躇的 。
到达三藩市之后,并不可以直接从陆路由西而东。
彼时的美国,铁路网集中在东部,西部刚开始开发,铁路也刚开始建设,特别是贯通东西的那条太平洋大铁路还远未修通,因此真要选择陆路,就得用脚走过去。
如果走北路,直线距离最短,但首先得翻过内华达山脉和落基山脉,中间还有一个大盆地,松江军团不是要玩什么高难度的千里奔袭,也不是被人追杀得落荒而走,不用这么往死里折腾自己。
走南路吧,就是叶茂走的那条路。一出加利福尼亚,亚利桑那、新墨西哥、德克萨斯,都是南部邦联的地盘,总不成田纳西的正事儿不管了,先在这边一路打过去?
而且,即便没有大山和敌军拦着,当时的西部千里荒原,一路上为这么一支大军进行充分的后勤补给,也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就算一仗不打,走这么一趟也会发生难以接受的大规模减员。
所以双方反复斟酌,最后确定:先到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