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美国内战初起时,北南双方都很乐观,都认为自己会取得胜利并且很快就会取得胜利。联邦政府首次招募志愿兵,服役期仅三个月,就是说,当时的判断是三个月内战争即可结束。南方的乐观程度尤有过之,认为一个南方人可以打十个北方人,战端一开,北佬肯定立马屁滚尿流。
这是战争史上少有的奇观:战争爆发,交战双方的民众都兴高采烈,骨子里,他们都把这场战争当成了一次机遇难得的盛大的嘉年华。
对战争持续时间的最悲观的估算是六个月。
然而,仗愈打愈大,愈打愈久。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两年……到第三年,双方你来我往,进入了最血腥、最残酷的阶段,两架庞大的战争机器互相绞在一起,无数士兵的血肉被磨成齑粉,随随便便一场战役,死伤动辄上万甚至数以万计。
北方以绝对的人力物力优势,却始终拿南方不下。联邦政府的压力愈来愈大。支持统一的和支持废奴的不满**自不必说,同情南方和奴隶制的那一派,和谈的调门更是一天比一天高。而议和,不消说,就是允许南方独立,就是意味着美国的永久性分裂。
而关于北军的战略,后世的议者多以为联邦政府过多用力于东线,对西线着墨过晚,不然战争不至于拖这么久才分出胜负。
亦有人认为南军也有相似的问题,如果不过分纠缠于东线。而能从西线着力突破,局面会大有不同。
关卓凡认为。道理当然是有的,但也并不尽然。
内战之前,美国的正规军只有区区一万六千人,以美国幅员之辽阔,基本上就是放马南山的状态,更何况这点子兵里面还有相当数量的南方人,战端一开,这些人呼啸南去,剩下的数量就更可怜了。
而以南北双方之体量,这点兵马那里够用?所以囿于兵力的数量质量,这场仗没办法一开始就“大打出手”,其规模一定是一个逐步升级、扩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是从小到大,甚至从无到有,一步步建设、发展自己的军队。所以,战争从预计的三个月、六个月打到一年、两年……根本原因并非哪一方决策失误,而是既然是这么一个过程,那就一定需要相当的时间。
对于北方来说尤其如此。南方早生反心,林肯一选上总统,南方便撕破面皮,扯旗放炮,扩军备战。此时距林肯宣誓就职还有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南方再怎么折腾,他都只能干瞪眼,什么也做不了。而看守总统布坎南是民主党人,素来同情南方,有意无意,无所作为,白白在战备上被南方拉下了好几个月。
形象一点说,开打之时,北方顶多只能使出二分力,南方因为准备的早,稍好一些,但也顶多只能使出五分力,战争必须等到南方使出十分力,北方使出**分力,才能看出眉目。而等,自然需要时间。
至于双方都把主要兵力投入东线,反复纠缠,以致相当一段时间既无心也无力西顾,关卓凡认为,根本原因和战略决策关系不大,而是因为:双方的首都都在东边——最重要的是,距离得实在太近了。
邦联成立之初,定都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弗吉尼亚加入之后按照和弗老大的约定,迁都弗吉尼亚的里士满。于是战争史上一个更大的奇观出现了:两个领土如此广大的处于交战状态的国家,首都之间相距不过200英里,火车一日可到。
对于邦联来说,丢掉里士满等于亡国;对于联邦来说,丢掉华盛顿虽不致亡国,但在政治上是不可承受之重,所以没有任何悬念,双方集中最主要的力量,一方面确保自己首都不失,一方面希望开个金手指,一举攻占对方首都,结束战争。所以也没有任何悬念,华盛顿到里士满这200英里地段,成为人间的大修罗场。
可以说,这个局面是南方主动的选择所致,而北方不能不被迫接招,除此之外,别无他途。
美国内战的根本格局是北攻南守,即北方要灭此朝食,南方只想自保——南方从来没想过反过来吞并北方,事实上也没有任何这样的可能。南方的根本战略思想就是以攻代守,逼北方和谈。关卓凡认为,南方之所以会选择里士满做首都,除了照顾弗老大的面子外——弗吉尼亚是当时南部十一州中最强大的一家,最主要的原因正是这种战略思想的实现:所谓天子守国门。
有人认为邦联本应该定都内陆,放北军入境,靠运动战和游击战打垮或拖垮对手。关卓凡则认为,邦联事实上只是一个松散的联盟,如果敌军深入国境,纵横肆虐,各州必会各自为战,从而为敌人各个击破。而且,南方的战略纵深并非看起来那么大,海上联邦又占绝对优势,如果被南北夹攻,死的更快。
所以关卓凡认为,东线的力度不必也不能削弱,他介入历史后这个格局也不用改,但是,西线确实应该加强,应该实实在在地开辟出第二战场,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出北方国力人力更加强大的优势,使实力相对较弱的南方左支右绌,进而首尾难顾。
要说明的是,所谓“西线”并非通常说的“西部”,当时美国西部刚刚开始开发,战火并未波及,战场主要是在东部,“西线”其实是“东部的西部”,即美国的中部,沿即密西西比河一带。
关卓凡的建议是,第一步应彻底打通密西西比河这条贯通美国南北的大动脉,将南部一分为二,既切断其东西联系,使邦联的东部无法得到其西部的人力物力的支持,又阻碍其南北水路交通,犹使人血脉堵塞,时间稍久,自然手脚麻木,行动得咎。
欲达到此目的,密西西比河上的维克斯堡必须拿下。其时北军大将格兰特正率兵攻打维克斯堡,强攻不利,改为长期围困。维克斯堡位于峭壁之上,固若金汤,格兰特此计何时才能得售,舆论颇多疑虑。有人担心格兰特孤军深入敌境,若南军聚援,内外夹攻,格兰特屯于坚城之下,有覆灭之虞;有人担心兵力被牵制在遥远的西线,若东线南军乘机发起进攻,首都堪忧,而当时东线南军也确实有异动的迹象。
关卓凡却坚决支持格兰特的行动。他认为南军主力集于东线,难以大举援救维克斯堡;而东线联邦军队的数量并不算太少,如果严密盯防,不轻敌冒进,自保应该没有问题。格兰特为山九仞,即将收一篑之功,绝不能在此时放弃。
这份“建议书”发出没几天,东线南军主帅罗伯特。李大举北犯,结果被败于葛底斯堡;葛底斯堡之役结束的第二天,七月四日,美国国庆日,维克斯堡向格兰特投降。
*(未完待续。。)
第七章 高,实在是高
关卓凡在建议书中继续说道,拿下维克斯堡后,水路初步打通,即应着手经营陆路。田纳西州的查塔努,加为中部交通枢纽,得之,我可南下而敌不能北上,于西线战事最是关键。南军守卫不严,袭取不难,只是得手后敌人必大举反攻,他的建议是,不能仅作一地之守的打算,应该以查塔努加为饵,聚歼西线叛军主力于城下,彻底底定西线我攻敌守之势。
而后,一俟查塔努加之役结束,略做休整,即应南下攻取叛军后方最重要的基地亚特兰大。亚特兰大一失,叛军即被釜底抽薪,再怎么做困兽斗,也只是迁延时日了。
为加速这一进程,关卓凡建议,从亚特兰大出发,横绝叛军腹地,直插东南沿海,从陆路攻取邦联东南海滨重镇萨凡纳,如此,控制密西西比河先将邦联南北向分为东西不能相顾的两块;自查塔努加而亚特兰大,自亚特兰大而萨凡纳,邦联剩下的东边这一块,又被自西北至东南沿对角线再次一份为二,南方支离破碎,当覆灭在即。
最后,大军自萨凡纳北上,和东线部队北南夹击,围歼敌人东线主力,拿下里士满,彻底平定叛乱。
关卓凡认为,“统一为联邦之最高利益,神圣至上,为此应采取一切可以采取之手段”,大军深入敌境,应“充分破坏敌人的战争潜力,打击敌方民众支持战争的意志”,必须用“血与火的手段”,使“敌方民众再无力为叛乱输送一颗子弹”。“永远不敢再起自外联邦之心”。
这份建议书作为联邦政府最机密的文件之一。只发放给最高层级的官员和将领。以做咨询。山度士是接触不到相关的反馈信息的,因此他和关卓凡见面时并未提及此事。
事实上关卓凡的建议书在美国政府高层引起了极大的震动。
美国人惊异于一个远隔大洋的中国人居然对美国内战来龙去脉如此清楚,条分缕析如此精到,而他对维克斯堡之役时东西两线局面的判断料事如神,不久后查塔努加也真像他说的那样被联邦军队袭取——这是一位什么人物,竟可以洞见万里之外?
但关于关卓凡接下来对战局的判断和设计,美国政府内部的意见却分成了两派。
一派以当时的美军总司令哈莱克为代表,觉得关卓凡的计划未免过于激进大胆。查塔努加的事还两说呢,就想到亚特兰大了?就想孤军深入敌后开大派对了? ;天方夜谭嘛。
说明一下,所谓美军总司令,大致相当于美军总管或后勤总司令的角色,并非统帅,三军统帅当然是总统阁下。
另一派以格兰特和谢尔曼为代表:真是拨开云雾见日出,坚决支持!强烈要求:一,按此战略布置执行,二,赶快把这个中国人和他的军队弄到美国来!
而总统支持后者。
林肯对于这份建议书。不但支持,而且感激。
后世人看林肯。首先会想到他解放黑奴的光辉形象,并视此为他的最大功绩。一个多世纪的美国舆论,不论对内对外,不论官方民间,都在努力强化这一形象。
关卓凡觉得这真是开历史的玩笑。
人们都知道林肯签署了“奴隶解放宣言”,但没有多少人知道在此之前,美国国会已经通过了一系列打击奴隶制的议案——而林肯,从来不是这些法案的推动者。
实际上,当1862年7月,国会宣告解放所有支持反叛联邦的奴隶主拥有的奴隶时,林肯甚至反对这个法案的通过。
仔细研究条文,会发现,1863年初他签署生效的“解放奴隶宣言”,并没有让奴隶获得更多的哪怕一毛钱的好处;或者说,“解放奴隶宣言”解放不了任何一个现行国会法案解放不了的奴隶。
非但如此,这份宣言签署三个月后,林肯提出一项不容修正的宪法修正案,将最终废除奴隶制的日期推迟至1900年。
说的再明白点,“解放奴隶宣言”只是一次对之前既成事实的各种限制打击奴隶制的法案的漂亮公关和宣传。
林肯从来不是废奴派,最多算是一位奴隶的同情者。废奴对于他来说,仅是“术”,而非“道”,有实际需要了才用,不需要的话,碰都不会碰。
那么,什么才是林肯的“道”?
联邦的统一,美国的统一,这才是林肯的“道”。
维护了美国的统一,这个功绩被长期有意无意到置于所谓解放黑奴之下,事实上,关卓凡认为,不但前者对美国之意义绝非后者可比,而且前者的说法也不足以概纳林肯的功绩:不是“维护了美国的统一”,而根本是“统一了美国”。
在关卓凡眼里,南北战争之前的美国,只是一个松散的利益共同体,算不上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人们效忠的是自己所属的那个利益体——家乡,而非国家——联邦。当利益指向大致相同的情况下,他们可以呆在一起,一旦互相之间有所冲突,分手便是自然不过的选择。
在这一点上,南北双方一个德行,没有什么本质不同。1812年战争,新英格兰既相对亲英,又对战事不耐,打着打着便嚷嚷着要和英国单独和谈——等于脱离联邦。
内战初起的时候,大批在联邦军队中服役的南方人去职,回到家乡和自己从前的战友、同事、军校同学对垒。联邦政府居然完全不加阻拦。此行为多少年来都被视为一种优雅的具有骑士风度的政治文明。关卓凡却认为,这一是因为当时的民主党总统布坎南有意放水,二是当时人们——不论北南,都认为把自己的家乡排在国家之前、甚至为了家乡和国家对抗,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
这也是刚开始的时候,北方表现不好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