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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电话都没装——还有电灯、电视……好了,我们不说那些。
“大人!”他看到我后欣喜地点头一笑,我的心情也因此稍微好了一点。
“大人为何要走?今日不练了么?”很快,他也注意到我的行动趋势。
“恩……”我看看他手里的吉他,又回头看看门里那群正在练习弹奏的人:真是的,难道我就不能给自己找点乐趣吗?谁说乐队成员不能单独练习?!
“要!今日也要!”我从他手里把吉他接过,提在手里重新回到那座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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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乐工见到珀希离去,无不感到松了口气,却也多少有点失望。虽说想听他弹奏,顺便偷师,但没了颜尚昕在,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应付这位名为乐师、实乃天子宠儿的人物。
结果没一会儿,他又转了回来,还带上他那盏异琴,众人心头又紧了上来。
“珀师傅,这是所为何事?”新任乐师长黎寿年上前询问;论品衔,他是正四,坊工之间亦俱以“师傅”相称。
“我来练琴。”珀希微微一笑,随即坐上瑞喜为他搬来的凳子,就要开弹。“不要在意我,你们也练!”
“这……也罢,在下便不叨扰了。”其实也对,这里本来就是宫里乐工们演习交流之所;黎寿年顿觉自己的言语造次了。好在往日几番观察,看这孩子像是单纯之人,估计也多心不到那里去。赔笑一下,管自己的事去了。
其余众人也不敢多看,急忙忙收回视线,心不在焉地摆弄几下,但无不竖了耳朵聆听珀希所弹之曲调,将其记下,以便模仿。
不知是不是缺了颜尚昕,心头不快的缘故,今日珀希弹奏的音色往往低靡不振,细听还觉得悲戚,虽然艳阳高照,仍让人心生出淡淡的凉意。
门外悉悉簌簌一阵响动,不一会儿听见太监的声音报道:“堇王殿下驾到——”
今日的事故是出了一层又一层,刚把这头放心了,又一个事儿多的主上了门,还是极难逢上的。黎寿年只觉得额头被风吹起一丝冰凉。
“微臣黎寿年恭迎堇王殿下千岁!”黎寿年上前鞠躬请礼。
“平身吧!”孩童稚嫩的声音不屑道,看也不看对方一眼,径直朝此番前来的目标走去——
“喂!你就是那番人乐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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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胖呼呼的男孩,大约十岁,穿着华丽花哨的衣服,微小的发髻上戴着一个愚蠢的红色绒球,配上他那高傲神情非常有趣。我立刻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大胆番人,见了本王还不下跪!”他朝我大声吼道,我从其他人的表现知道这小子准是这里的某位贵族,但他的样子实在太可笑了。
“珀希大人,快向小王爷行礼!”已经跪在地上的瑞喜扯着我的袖子,紧张地说。
“哦……好的!”我强忍住笑,把吉他放下站起来。“‘小王爷’好!”我恶作剧地朝他行了个军礼,表情看上去一本正经。
“你……大胆野人!你敢戏弄本王?!”他被气得脸都红了,但又畏惧我的身高,一边嚷嚷一边往后躲。“来……来人!给本王拿下!”
“小王爷息怒!”跟随我来的皇上那边的仆人半跪到他面前。“珀希大人初到中土,不谐礼仪,冲撞了小王爷,望小王爷念他无知,饶放过去罢。”然后又凑到那小鬼耳朵上悄悄说着什么。
“哼,如此……”小胖子冷笑一下,朝我不屑地看一眼,那眼神我觉得很熟。“知道了,本王宅心仁厚,免你罪了!”他朝我摆摆手,傲慢的姿态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那……”跟其他人一样,“小王爷”的目光在打量完我的样子后看到了我身后的吉他——好吧,我大致明白他将要说什么了。
“小王爷要听我弹琴吗?”我朝他假惺惺地微笑——这种被惯坏了的臭屁少爷是我最敬谢不敏的角色之一!
“恩!”小胖子装腔作势地清一下喉咙,点点头。“也罢,让本王听听你那番夷小曲,以为取乐。”然后坐到仆人为他搬来的一张椅子上。
我朝他挑挑眉毛,抿嘴微笑:去你的!你这欠扁的小鬼!
“哐——”
“大胆!你……你敢惊吓本王?!”
噢,没趣的小鬼!我不过用力划了一下弦,还没打算让他过瘾呢!真是的,这娇气鬼的耳朵可真够脆弱。
“‘小王爷’,你怕它吗?”我笑得非常友好且狡猾,就像快餐店里收银员。
“胡说!你……休要耍花招!速速与本王弹来!”小胖子被激得脸红了——哈,这个自以为是的小笨蛋!
让Percy教你点东西吧!来啊——
What a waster,what a fucking waster。
You pissed it all up the wall。
Round the corner where they chased h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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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汨坐在那里,脑子嗡嗡地似还有声在响,虽然此时比较方才那一阵,算得上万籁俱寂了。
今日来到这乐府司,就是听到身边太监为他打探到,说这番人乐师大约每日午后都要前来此演练弹奏。前几次后宫嫔妃们举办赏乐会都未想到请他,高汨也不好意思主动求人家邀请,便想了这个法子,看这稀罕看了。
没想到这蛮人竟丝毫不把他放在眼里,不知礼数不说,还用一阵鬼哭狼嚎的声音来吓唬他。亏得他胆子大,硬是给听完了下来,面无惧色,只是一时呆滞不知所措罢了。
那名叫珀希的番人此时也抬头看着他,青瓷片颜色的眼睛盯着他上下打量,嘴角微翘,仿若嘲笑。
“你……你……大胆!”高汨才真是有些怕了,止不住往椅子里缩。
随行的侍卫立即走到珀希背后要将他拿下,珀希莫名其妙地举高双手:“‘小王爷’!我没干坏事!我弹琴让你听!”他似也有些怕了,赶忙为自己辩解。
“胡说!”高汨见他受制与人,重又拾回自信。“你这蛮子!方才胡吼乱叫一阵恐吓本王,还说是弹琴,诓本王年幼不懂音律么?!”
珀希睁睁眼睛,肩膀一耸:“Piggy!”
“你说什么?!”高汨虽不懂那话,但看对方那诡秘的神色猜这准是骂人用的,一气之下跳了起来,指着珀希大嚷道。“你……你欺本王不懂你那鸟语!本……本王我要上奏皇兄,把你关进大牢吃板子……将你刺配了充军!!”
“‘皇兄’?”珀希一听到那个“皇”字就敏感,一旁的瑞喜明白这便是关键,不顾侍卫威吓,凑上前与他作解释——
“小王爷乃是皇上的弟弟!”
“……弟弟?”珀希显然吃惊不小。
瑞喜点头。
“What a……哈、哈哈……”他居然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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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个中国版的Eric Cartman*居然是皇上那家伙的弟弟……恩,其实他们还是很像的,那副不可一世的表情,还有那眼神……对!这两人还真是兄弟!
我低下头把实在忍不住的笑声发出:那家伙居然有弟弟?那他也有父母咯?——呼,要不你以为他是从哪里来的?但说真的,我确实从没想过这个人的家庭状况,他与周围的人都不一样,虽然我说不上差别到底在哪儿——某种强大的、绝对的事物。
“你……大胆狂徒!你笑为何?你……你是在藐视本王!藐视皇上!!”小胖子嚷嚷着一串我听不懂的话,大概觉得我这是在轻视他们兄弟俩——好吧,我要说,我从没尊敬过他们,他。
呼,那家伙有个弟弟……
“‘小王爷’,”我终于停止了笑,擦擦鼻子用平静的语气跟他讲话。“我给你再唱一首如何?”
小胖子皱起眉毛,小心翼翼地盯着我——他们的虹膜都很黑:“本王不听你乱吼!”
“呼……”我轻轻一笑。“如果不好听,你就把我刺配了充军。”
“真的?”——小鬼就是小鬼,他们当好自己就很可爱。
“Of course you bet!”我点头坐回板凳上——在此之前本想拍拍他的脑袋,顺便玩一下那个可笑的绒球,结果被身后的警卫阻止。可怜的小鬼。
It’s summertime and the living is easy
The fish are jumping and the cotton is high
Your daddy’s rich and your mama is good looking
Won’t you hush pretty baby; don’t you cry
One of these mornings
You’re going to wake up singing
Then you’ll spread your wings
And you’ll take to the sky
But till that morning
There’s a nothing can harm you
With daddy and mammy standing by…
……
eric cartman:动画剧,南方公园里的主角。。。虽然大家都讨厌他,我却很喜欢~~~= =|||
我非常喜欢 的一首歌,《SUMMERTIME》,
现在是夏天,生活多惬意。
鱼儿跳跃,云朵在高空飘。
你爸爸很富有,妈妈又漂亮。
那么悄悄地,宝贝,不要闹。
一天早上,你醒来歌唱。
然后展开翅膀,向空中飞翔。
但在此之前,没什么能把你伤,
因为你的爸爸和妈妈,守在你身旁。
这首民歌被翻了好多版本,我有收集到一个THE ZOMBIES唱的,非常。。。凄美,而且是难得的男声版,可惜网络上找不到:P
最常见JANIS JOPLIN的灵歌版。。。但是。。不符合这环境呢~~~= =||
第四章
晚膳冷冷清清地进行着,珀希一言不发,看也不多看皇帝一眼;这样的举止,一旁伺候的众人只当没看见。
高涉却明察秋毫,看出这小子神情不同以往:若按他往常的吃法,都该吃完有一碗了,而眼下却连菜也不见得他夹几筷。
莫不是生病了?难道是昨夜行完事,没将被盖好,累他着了凉?这小子虽生得瘦削,体力却好,不该如此娇气,待会儿传太医过来瞧瞧便知。
站在一旁的太监八喜察出皇帝的想法,为让他宽心,便凑到珀希身边,动手为他夹些平日爱吃的到碗里——珀希使不好筷子,总要人帮手才能夹到。
“多谢。”珀希向他道谢,果然赶着刨了几口,待把菜吃尽,却又呆了。
“怎么?今日饭菜不合你口么?”高涉终于忍不住问了出来,却是一副极不耐烦的语气。
“唉……”他却实实在在地叹一口气,这下,不仅皇帝,连周围伺候惯了的人都小吃一惊。
高涉朝他看一眼过去,见珀希面上虽冷淡,却像在心头思跗什么:眼下已是夏末,莫非这小子也要悲秋?又想起昨日教他写字……
“吃饭便吃饭!无事叹气作甚?!”半恼地督促一句,使眼色给八喜,让他为珀希添菜。
当——
谁知这小子干脆将碗筷都放了下来,面朝高涉,表情极为严肃——
“你喜欢你的弟弟么?”
高涉一愣,随即想起今日伴着珀希的太监汇报说他去乐府司练琴,遇上了高汨,两人交谈玩乐了一番。当时觉得他果然还是名顽童,深觉有趣。只不知他为何这时突然想起这样一问。
“他是朕的手足,朕自然是喜欢的。”高涉正色回答道。
“我也有一个妹妹。”
“哦?”心中顿觉欣喜。“与朕说说!”言毕还亲自夹一块咕佬肉到珀希碗里。(桃:你想兄妹兼收啊?)
“她叫Molly,”珀希看一眼高涉,咬咬嘴唇。“在Georgia,九岁,Blonde,and noisy……”又发觉自己说不出更多的话让对方听懂,微微一笑,肩膀耸一下。
“呼,年方九岁,不几年也将亭亭玉立……”转眼看着珀希。“倾国倾城。”
“你喜欢我么?”
屋里的人,除了那耳朵不好使的,都僵住了。
“呼……”高涉只轻笑一声。“你就是在想这个么?”
珀希眯眼,微微点头。
高涉面露浅笑,伸手轻轻抚在珀希的手背上:“朕若不喜欢你,你又如何能与朕同桌而食呢?”然后抬眼去看在列众奴仆,这些人领会意思,俱轻笑起来。
珀希抬抬眉毛,让人猜不出他对这话是怎么个理解;渐渐地,他低头下去,须臾又猛地昂起:“我要回去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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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对他讲了。
他有兄弟,有家人,他对待他的兄弟似乎还不错——看那小鬼胖地!这个冷酷的男人其实也知道家庭的重要吧?对了,中国人是很重视家庭的。
为了保险起见,我还问了个愚蠢的问题,并得到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大概是肯定的——如果他真的喜欢我,哪怕只是有一点好感,应该会尊重我的想法吧?
不过,事情好像跟我计划的有点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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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哪里?”高涉不紧不慢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