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朗辛·休斯的案件审理时,当时的法官所说的话中就有很好的反映:“哪一个女人会把自己的丈夫给烧了呢?”(之后,他失去了主持这一案件审理的资格。) 毫无疑问,男人被认为比女人更强、更壮也更容易实施暴力。当然,男人对一个女人实施肉体上的伤害比一个女人要对男人这么做要容易的多。但是,正如作家帕特里夏·皮尔森(Patricia Pearson)在她那本出版于1997年的《当她变坏:女人怎样实施谋杀又是为何能够逃脱惩罚》(When She Was Bad:How and Why Women Get Away with Murder)中指出的那样,“女孩和女人一样会愤怒、伤害和痛苦”,即使暴力被普遍认为是“男性的领域”。但真相是并不是所有的女人在家庭暴力面前都会恐惧、退缩。她们也会变得勃然大怒,她们也会喝得酩酊大醉,她们也会大打出手。 认为妻子们有时在家庭暴力中充当同谋者的看法的确是不大容易让人接受。这一情况让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展开,可以对女性在家庭暴力中充当主动角色的事实提供佐证的资料也很难得到足够的重视。举例来说,在20世纪70年代进行的一些研究表明女性有时候是家庭暴力的发起者,她们甚至还会攻击男性。然而,这些报告经常不被公开,其中有一例是出自肯塔基州反对向女性实施暴力协会在1978年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38%的攻击是由女性实施的。渥太华的卡尔顿大学曾经由加拿大政府提供资金支持进行了一项研究,仅仅公开了那些涉及被虐待女性的相关资料,提及遭受来自妻子虐待的男性的内容一直处于被封锁状态。
第五部分 爱与伤痛(5)
妻子在遭受家庭暴力的人数中所占比例趋于递减是一个未被披露的现实,这与几十年前家庭暴力不被公众关注的状态很类似。但是这一状况有很多潜在的问题。首先,这与女性主义学说相违背,在女性主义看来,妻子的暴力行为是对父权制下的男性压迫的一个恰如其分的反击。再者,不管为什么原因,只要指责女性就会对为建立提供给女性的必要设施而进行的筹款行动造成不利因素。 结果就是把那些猛烈回击虐待她们的人的女人描绘为陷入自己无力控制的悲惨境地的被动者,而不是把她们的行为理解为合理的自我防卫。海达·纳斯鲍姆就是被动者的典型。把那些威胁自己丈夫的女人的影响减到最小也是与此类似的一种处理方式。这类女人在被提及的时候总是被说成是“唠叨鬼”,这个词表示的是激怒、琐碎和无效,而不会被说成是“控制者”,这个词一般被用来描述男人,其言外之意是对权力的行使。 当弗朗辛·休斯因为暂时性的神经错乱而被宣判无罪的时候,她的许多支持者对这一判决感到很是失望,他们希望陪审团能毫不含糊地做出无罪判决,有人说在度过了14年被虐待的生活之后,她在那个晚上亲眼看着丈夫在火焰中化为灰烬的时候,也许是她黯淡的生命里最为清醒的一刻了。毕竟休斯知道自己是在犯罪,她把火柴点燃后,就开车去了警察局投案自首。 在休斯的案子被判决几年以后,“受虐女人综合症”(battered…woman syndrome)取代暂时性的神经错乱成了为谋杀虐待自己丈夫的女人辩护用的理由。直到这个时候,受虐的历史成为被法庭采用的证据,可以在女人被判决的时候供参考使用,而不是简单地凭此减轻判决。受虐女人综合症巩固了一个观点:女人是如此低能和失败,作为不可预知的暴力的受害者,她们陷入心理上的瘫痪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她们不必对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 “受虐女性综合症”这个词是丹佛的临床心理学家勒诺·E·沃克(Lenore EWalker)提出来的。沃克在1977年出版了一本很有影响的书《被殴打的女人》(The Battered Woman),在这本书里她把婚姻与暴力之间的关系表述得很清楚。这本书是她对120个经历过家庭暴力的女性研究的结果。“我们社会中结婚证似乎也被看作是一张可以实施暴力的执照”,沃克这样写到。她宣称有50%的妻子曾经被殴打过。她认为殴打有三种阶段:紧张关系的形成阶段;爆发或者是殴打事件频发阶段;平静和暂缓阶段。沃克用“妻子”取代了“女人”,把受虐女人的定义扩展为不仅包括肉体上的虐待还包括语言和心理上的虐待,这让虐待行为与非虐待行为之间的界限失于模糊。按照沃克的定义,一个受虐女人是“经常遭受各种有力的身体或者是心理上的压力去做一些男人不顾她的意愿强迫她去做的事”。在她看来,性和殴打就其本质是一回事:“事实上,(在殴打者看来),一个男人伤害一个女人的‘权力’就始于他和她做爱的权力。” 沃克认为那些受虐的女人进入了一种“习惯性无助”的状态,这个短语是她从宾西法尼亚州的心理学家马丁·塞利格曼(Martin Seligman)博士借用来的。塞里格曼博士曾经对锁在围栏里的狗随意地电击。他发现很快这些狗放弃了逃跑的念头,而是采取种种方式适应这种被禁锢的生活状态。即使是当笼门被打开的时候,它们还是不知道试图逃跑。它们必须被硬拖到门口才走出了笼子。现代妻子就被比作这些狗。 1982年,沃克开始在美国联邦法庭上证明自己的理论,在法庭辩论中,她用受虐配偶综合症来为被告进行辩护。这起案子发生在圣地亚哥,30岁的玛丽·路易斯·普雷尔(Mary Louise Player)因为枪杀了她34岁的丈夫——海军军官约瑟夫(Joseph)而被起诉,法庭上先是对普雷尔提起诉讼,然后是沃克对她进行辩护,沃克辩护的主要理由是她所经受的长达8年的殴打和虐待。为了推翻公诉人对普雷尔在枪击事件发生的当晚带着四个孩子逃离住所的指控,沃克证实普雷尔认为自己的逃跑不过是让自己的生命再延续短短一段。普雷尔以为她的丈夫将会尾随而至,杀死她和她幼小的孩子们。辩护只是取得了部分的成功。尽管公诉人很想让普雷尔被判一级谋杀,但最后普雷尔被宣布二级谋杀罪名成立。她被判处三年监禁,但在仅仅服了10个月的刑之后,1983年12月普雷尔被假释离开了监狱。 沃克成了在家庭暴力事务方面很有影响的一个人物,这更加深了受虐女性对于自身行为没有能力负责的观点。被殴打的女人成了一个新生产物,在就意味着沃克能够为自己付出的服务每天收费高达3000美元。法庭并不是每次都买她的账。1990年,她为佩格·苏·塞兹(Peggy Sue Saiz)辩护,塞兹是一个在丈夫睡觉时把他杀死了的女人。在案件发生的前一天,塞兹练习了射击;案件发生后的第二天,她出去跳舞。陪审员否决了她的陈述并判决她一级谋杀罪名成立。1990年的时候,沃克还为谋杀亲生父母的梅内德斯(Menendez)兄弟做了辩护,她说他们的父母管教太过严厉,虐待孩子,这非常严重地剥夺了孩子们的身份统一性,令他们产生了重大的心理问题。更令人感到震惊的是,沃克还被O·J·辛普森的律师征募为专家证人出席尼克尔凶杀案的审理,这等于是辩护人从起诉人那里偷来了致命武器。沃克说到时候如果起诉人请求她的话,她会坐到起诉人那一边去。最后,她的证词没有被采用。
第五部分 爱与伤痛(6)
沃克的心理学术语在证人一方听起来是可靠的,她是把女性当作男性暴力行为的被动接受者。受虐女人综合症也可以回答检举人经常会提出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女人在她或者她的孩子受到威胁的时候还不离开呢?同时还能证明那些无法被认为是正当防卫的谋杀是正当的,比如当谋杀是在威胁或者是殴打并不存在的情况下发生或者是趁对方睡觉时行使。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没有得到解释,那就是如果一个女人已经陷入了所谓“习惯性的无力”状态,就像那条被锁住的狗一样,那她怎么会有攻击性的需要以致于杀死丈夫呢? 受虐女人综合症将会被加拿大高级法庭铭记,在1990年5月审判安吉丽卡·拉维利(AngeliqueLavallee)的案子时这个因素起到了重大作用。拉维利是温尼伯湖地区的一个女人,她在忍受了四年的虐待后杀死了她的丈夫。拉维利恳求被判无罪,她的律师辩称拉维利患有受虐女人综合症,她是出于自卫才杀死了丈夫——尽管她是在丈夫离开房间的时候从他背后开的枪。拉维利最后被判无罪。 当女人杀死她们的丈夫的时候,受虐妻子综合症这一辩护理由经常被调用并不令人吃惊,即使是在那些很难找到证据证明确实有过虐待的案子里也是如此。1996年加拿大的法庭审理了一起妻子杀死丈夫的案子。1995年12月8日,天就要破晓了,莉莉莲·格特凯特(Lillian Getkate)手持一把步枪射出两颗0223口径的子弹,分别射入了她丈夫莫瑞(Maury)的脖子和左肩,当时他睡在他们的床上。这之后,格特凯特带着他们的两个孩子——4岁的儿子和9岁的女儿离开了他们位于渥太华的两层白色小楼。当警察赶到的时候,发现了躺在床上的尸体。格特凯特告诉警察在她丈夫被杀死前,她和女儿睡在一起,因为女儿刚刚做了一个噩梦。她说在丈夫被枪击后她听到有一个人从前门跑出去了。调查人员没有发现破门而入的痕迹,房间里也没有搏斗过的迹象。他们还发现在地下室里有一把步枪。在别的地方,他们发现了一沓未付的账单和莉莉莲·格特凯特写着字的笔记本。“养老金:2100美元;薪水:两个星期;假期:如果莫瑞死了就是12天;养老金:归我和孩子们所有。”两个小时以后,莉莉莲·格特凯特以一级谋杀罪被起诉。 在审判过程中,莉莉莲·格特凯特的律师用受虐妻子综合症来为她辩护,他们说她杀死的是让她在精神和肉体上遭受痛苦的人,这个男人手拿武器而且还受过军事方面的训练。格特凯特也证实说她经常被她的丈夫虐待,她已经和他结婚11年了。她说他总是侮辱她、推搡她、威胁她、掐她、揪她的头发还强奸她。她告诉法庭说她的丈夫威胁说要杀了她。她说曾经有一次他强迫她和他在一个公共停车场做爱。他的理由是“我是他的妻子,这是我的责任。”她证明说。 在谋杀发生的当天晚上,在她枪杀他之前不久,他们曾经做了两次爱,其中一次她是同意的。第二次,她说,她是在起居室里被强奸的。那个地方正好在女儿房间外面,她很怕会把孩子们吵醒。她也告诉法庭她对杀死丈夫的事情没有记忆了,因为她陷入了一种“游离”状态。当她上楼走进他们的起居室时,她发现他躺在血泊之中。 她的行为和证词让每一个熟悉这对夫妇的人迷惑不已。莫瑞是一个37岁的心理学家,看上去对家庭很热爱。没有一个人记得他曾经发过脾气。莉莉莲,在杀死丈夫的时候35岁,比她丈夫矮一英尺,体重轻80磅。她喜欢做家务,还经常去教堂做礼拜。 莫瑞·格特凯特对武术很感兴趣,这在法庭上的描述中成了一件很凶险的事情。他教他未来的妻子如何握枪,如何射击。在法庭上,关于这对夫妇的截然相反的说法出现了。她的辩护律师说他掩饰着自己的暴力倾向。法庭则认为她幻想着杀死丈夫并且对他投入工作心怀不满。陪审团也注意到了格特凯特一家在经济上的困窘。在谋杀发生的那天晚上,法庭说莉莉莲·格特凯特在他羞辱了她的做爱表现后很是愤怒。 最后,陪审团认为她二级谋杀的罪名不成立,但是杀人罪成立。也就是说,她的行为很难被理解为自卫。在接受判决之前,莉莉莲·格特凯特在监狱里待了11天。最后她自由了。她被释放这一事实让法庭的检举人朱利安·巴菲特(Julianne Parfett)说这一不把她投入监狱的决定传递出一个信息:女人们可以去杀死自己的丈夫,只要她们宣称自己被虐待,即便无法证明也能逍遥法外。 以受虐女性综合症来作为辩护理由同时存在积极的与消极的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对于那些长期遭受着非人虐待又找不到出路的女性来说的确是有保护作用。然而这同时也确实是对女性提供了一种庇护。那些被丈夫殴打的女性采取反击——甚至是杀死他们——被看作是缺乏自由意志的行为。把受虐女性综合症当作为她们辩护的证据,她们的行为也就不再被认为是合乎情理的了,而是被看作是短暂的精神病发作。 如果法庭要释放一个出于自卫目的杀人的女人,最起码他们应该承认她是一个行为正当合理的有理性的人,是和男人一样为了挽救自己的生命才杀害了别人。恰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