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胶烀住㈦僦祝鞘亲ü┗适夜笞迨秤玫南」竺字帧�
意大利人的奶酪烩饭(risotto),可以加青蚵、墨鱼、虾子、蛤蜊,也可以配野菇、芦笋、节瓜或番瓜。做这道饭需要耐心,因为做的时候需要不断搅和,最好是跟自己心爱的伴侣或三姑六婆在炉子边,叨叨絮絮七嘴八舌,不知不觉饭香飘然而至,大功告成,然后一起分享这热闹鲜艳多汁多彩的海鲜锅饭。一个人煮一个人吃太费周章。有些菜真是喜欢热闹,有些菜就是孤僻,比如韩国泡菜,尖酸刻薄,就是得一个人在失恋的时候窝在角落里和着眼泪一起咀嚼吞咽的辛辣食物。
毕加索、海明威都喜欢这道米饭。海明威在西班牙的日子,经常用它当宴客食谱。中国米饭其实也可以如此炮制,偷懒的方法是炒个洋葱加几粒番茄煮稠后放入剩饭与海鲜,加入帕玛森奶酪粉搅和后盖上锅子,小火焖个六七分钟,调味后起锅加罗勒或香芹点缀,不比意大利式米饭逊色。
希腊酸米汤虽然口味独特但并不易讨人喜欢,初次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附近的希腊餐馆喝这种酸米蛋汤,刚开始觉得单调乏味,几次之后才尝出柠檬酸融进米饭与蛋汁所形成的特殊风味。一点微酸在喉舌之间撩拨、非得耐心否则便会错失的一道汤饮,余味无穷。至于米布丁这种从南欧风行到北欧的甜食,既不够精致,又容易饱胀,需要慢工细活才能做得好,恐怕只有吃着它长大的人才能对它情有独钟。
在历史上,欧洲主要是以小麦为主要农作物,一直到马铃薯传入才有所改变,美洲人过去从未见识过小麦,墨西哥人主食是玉米,拜全球化之赐,现代人的餐桌上大米、小米、扁豆、荞麦、面条、烙饼……样样俱全,我们的胃从未有过如此丰富的选择。
第2章 肠胃走私(1)
这是全球化饮食世代的福分,世界上的美食运行千里,一一来到餐桌前,不论你身在何处。酱油、香油、辣椒、糖、醋、葱、蒜、米酒、豆瓣的东方棕色系统之外,加入一些牛油、奶酪、白酒的白汁系统,番茄、洋葱、奶酪、橄榄油的橙色系统,或者酸奶、芝麻、香料之类的中亚系统,辣椒、莱姆、香茅、鱼露,或椰汁、咖喱、黄姜、孜然(茴香籽),等等,胃口善变、多变,每天想着不同菜式就是一种情趣。口味需要变化,肠胃喜欢走私,欲望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忠诚与节制!芝麻米粒说
ZhiMa MiLi Shuo第2章肠胃走私到了这个地步,所谓“地道”在这样的时代,已经有了文化上的吊诡,这件事在一道茄子菜式上产生了辩证。
事情发生在1987年,纽约中国城当时热门的四川馆“小杬公”的一道“鱼香茄子”。这馆子获《纽约时报》“饮食评论”推荐,即使雪天仍有队伍等在门外轮候座位。
那一群来自台湾的画家,在进出大都会博物馆之后,齐齐来到中国城,在世界艺术的心灵震撼之后,回到基本的肠胃温饱,并且以敏锐的舌尖辨认出鱼香茄子里因缺少了咸鱼异臭而不够地道,以及挑剔中国菜在西方市场上之媚俗与失守。
大前提是我当年并不知道真正的鱼香茄子应该有怎样的口味。只要有葱、姜、蒜、辣椒、麻油、糖、酒、醋、肉末一起,将炸过的茄子炒得油滋晶亮可口,再有舒服干净的桌椅,文雅亲切的服务,我便心满意足。
那些执著于地道口味的艺术家们,大概有点同情我这么是非不辨的混沌肠胃,就找了家当地朋友推荐的所谓地道餐馆让我见识。
吃了满锅肥辣的“九转肠旺”与咸腥的“鱼香茄子”之后,就更无意坚持所谓的地道不地道了,加了咸鱼带有腥臭异味的茄子,并没有因为“地道”而让我觉得加倍美味。肠胃经过这些年来的漂泊,已经四海八方,味蕾没有什么不可替代的记忆或乡情,也无法参照比较。已经习惯了不加臭咸鱼的鱼香茄子,如同在台湾的比萨饼里放菠萝火腿——这样带着殖民味道的后殖民口味,如此得大众欢喜,地道本味的比萨反没有人在意。意大利人大概只能惊叹我们的创意。
荷兰人米歇尔说,他无法明白他的中国妻子所抱怨的西方芹菜之粗糙乏味,而中国芹菜之如何香浓有味。米歇尔从小吃粗糙的芹菜长大,习惯它的生脆多汁,中国芹菜虽然香,但干瘦多筋,简直难以下咽。
这与有机、非有机的争吵类似:有人坚持有机果蔬味道比较香,那些从来没有吃过天然有机栽培果蔬的人,哪里明白食物原本真正的味道?一旦习惯那些乏味的芹菜,认同那样的口味,根深蒂固的主观味觉就没有什么地道原味的了!自己种过番茄的人一定知道番茄真正的甜美,那些在阳光下滋润、吸够泥土资源养料成长的番茄,绝不能与那些通过化学药物促使其在运输与储存过程中逐渐变红的番茄比拟。但这道理必须等到一个人自己种了番茄才能体会到。
又比如过去也曾坚持炒空心菜必须用蒜头,香港友人季慈用蒜头炒了白菜之后,为了变化口味就用姜丝炒菠菜。那时自己坚持菠菜只能用蒜蓉炒,哪有人用姜炒菠菜?好像用胡椒调咖啡一样不合情理。
她一点都不觉得打破约定俗成的做菜习惯有什么不得了的,结果菠菜炒姜的确是崭新的风味,那就像一直习惯吃奶油面包的人,忽然给它换了花生酱的意外与惊喜。季慈的态度是一种启示:她从来就不安于只在香港做个小主管,她朝着自己的兴趣勇敢迈进,终于做了联合国代表,在世界许多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从事她所向往的公众服务事业。
传统食家喜欢追根究底,寻脉络,不肯随便造次,那是一种修行,也是一种深情,属于一种官能记忆,储存在味觉神经里;一个经年离家的人,在尝到纯正的家乡口味之后,味觉记忆的苏醒唤回过往的感情,在灵魂与肉体之间引发一场激荡,正是味觉上的还乡之旅。
。 想看书来
第2章 肠胃走私(2)
而我已经不再天天吃米饭中国菜,虽然中式菜种极多,南北口味各异,尤其亚洲绿叶蔬菜种类之多,比起西式的青椰、芦笋、生菜色拉更富变化;但是,泰国菜、日本菜、印度菜、墨西哥菜、意大利菜、法国菜……也都姿态万千各有风味。我的肠胃完全没有操守,见异而且思迁。
这是全球化饮食世代的福分,世界上的美食运行千里,一一来到餐桌前,不论你身在何处。酱油、香油、辣椒、糖、醋、葱、蒜、米酒、豆瓣的东方棕色系统之外,加入一些牛油、奶酪、白酒的白汁系统,番茄、洋葱、奶酪、橄榄油的橙色系统,或者酸奶、芝麻、香料之类的中亚系统,辣椒、莱姆、香茅、鱼露,或椰汁、咖喱、黄姜、孜然(茴香籽),等等,胃口善变、多变,每天想着不同菜式就是一种情趣。口味需要变化,肠胃喜欢走私,欲望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忠诚与节制!
有次,我心血来潮专程往中国杂货店买回来萝卜干,做一道萝卜煎蛋,咸咸香香,就是容易下饭。脑海中浮现穷日子里需要喂饱肠胃之后去劳动的美食记忆,学生时代饥肠骨碌时,经常听得见便当里菜香的召唤;现时生活已经不需大碗吃饭,吃是情趣享乐,那萝卜炒蛋之简单素朴,鱼香茄子之异味刺鼻,也只能偶尔尝尝,不可经常食之了。
嗜咸是一种念旧情怀,属于过去简约的年代。那时没有冰箱,杀一头猪要用几斤的盐将肉腌在缸里吃上一整年,肥肥的五花肉撒了胡椒盐,讲究的还抹了高粱,搓呀搓,把味道搓进肉里,然后一条条平铺缸里,每铺一层撒一道盐。
吃的时候拿出一条咸肉,水煮切片,肉色微黄半透明,配白米饭都是带腐味的咸肉香。那是没有腌熏的培根,只是当时没能这样想,也不知道可以这么吃。现在知道咸会加重肾脏的负担,能不吃咸,便也尽量少吃。
何况,这年头已经没有什么尝不到的鲜,伦敦所有的超级市场,都已经有特设的东方食品专卖区,供应酱油、麻油、糖、醋、酸、辣、香茅、鱼露、莱姆叶、咖喱、黄姜……所有东方料理需要的配料都可以买到;纽约百老汇街上的美食店无所不有﹕挪威船饼、芬兰脆饼、 荷兰腌鲱鱼、德国黑麦面包、英国牛津橘子酱、匈牙利香肠、法国奶酪、意大利面食、土耳其芝麻糕(halvah)、犹太kosher食品(符合犹太教教规与禁忌的食物,如经过仪式宰杀的禽畜,乳类与肉类不混合的食物)等,而鱼子酱、鹅肝酱、奶酪、意大利香肠等也逐渐成为亚洲超市的寻常货;现代肠胃的全球化,乃是不可阻挡的趋势。
饮食是不断的革命与创造,同服饰一般,一边不断在推陈出新,一边同时在复古怀旧。我们的21世纪,是所谓混蛋杂种。
第3章 混蛋杂种(1)
味觉是人类最丰富、最细腻的体验,也是记忆与感官在岁月里相互磋磨的共生体。每个成人约有一万个味蕾,以酸甜苦辣涩咸辛麻分别散布在口中不同部位,每一个味蕾约有五十个味觉细胞忙碌地将信息传送到神经细胞,让大脑有所知觉。
我们依靠这些布满喉舌颚咽的“雷达”去品尝地球上近两万种食物。而每个人对味觉的感受与喜好亦因人而异,这差异与遗传有关,也随心情而变。抑郁症患者渴望碳水化合物,以便提高沉闷的情绪;恋爱的人总想吃巧克力,也是一种甜蜜的诱惑和堕落。第3章混蛋杂种芝麻米粒说
ZhiMa MiLi Shuo中学家事课上学了这一道菜:混蛋。这道菜操作起来非常简单,而且万无一失,除非不小心买了个臭鸡蛋。三个鲜鸡蛋、三个煮熟的咸鸭蛋(切丁)、三个皮蛋(切丁),加两匙油、葱花(不需放盐),混在一起搅和均匀,烤盘上抹油,倒进去烤二十到三十分钟,拿出来切成自己喜欢的大小薄片,漂亮整齐方便美味,吃起来带点奶酪香,夹片青瓜吃,别有风味。
村上春树是个从文字到饮食都混种的现代作家,《寻羊冒险记》里他让不知所措的主人公在给地板打完蜡之后,开始烹煮一道“鳕鱼子奶油意大利面”,用白葡萄酒与酱油入味。这是酱油与葡萄酒的融合食谱,意大利乌鱼子凉面的变种——乌鱼子拌细面条(Capellini Freddi con Bottarga),北海道的特产鳕鱼子与意大利细面条的搅和,就地取材的创意食谱。
意大利人将鲔鱼卵加盐风干成乌鱼子,是夏天的家常开胃菜,经过食家的创造改良,成为风行各地的鱼子酱凉面,切成薄片的风干乌鱼子晶莹剔透如琥珀;村上用的是北海道新鲜腌制的鳕鱼子,粒粒晶莹,口感不同,但鱼子的鲜美一点也不相上下。
有一个关于海门()的故事。他是一个生活里永远有奇迹发生的男子。他这一生两次逃离了他所生长的纽约,一是1971年越战期间,被征召入伍,因为反对战争,他就带了一把曼德琳,搭了便车南下去到墨西哥,一路沿途卖唱,危地马拉、萨尔瓦多、洪都拉斯……一个国家走过一个国家,两年后再回到纽约。
第二次是十年后的1980年,他在“耳馆”(Ear Inn)经营当时纽约唯一的现代音乐杂志《EAR Magazine》,John Cage、Philip Glass这些人都是其伙伴。“耳馆”是超过百年的古迹建筑,也是纽约著名的鬼屋之一,从阁楼上的窗口可以望见哈德逊河景。
“耳馆”楼下是餐馆,厨师是早年从福建跳船来的移民,终年窝在厨房那个燥热隐蔽的地方不见天日,但都创意十足,大胆发明中法混合的新品味,招牌食谱是一道法式马铃薯泥:Hachis Parmentier,去皮煮熟的马铃薯,加上奶油、鲜奶、盐、胡椒捣成泥状,再将煮熟菠菜与煎过的香肠碎肉拌在一起。当时在纽约餐馆没有卖这道法国乡下农夫的家常菜的,“耳馆”的声名由是而起。
这里的厨师用酱油调制美乃滋,称之为“毛乃滋”(Maonnaise),居然也独树一格,他们把中法食谱混合,创造了好些新口味,那是纽约混种的滥觞。
“耳馆”的菜式大受欢迎,风靡纽约,众多食客慕名而来,“耳馆”遂成哈德逊河边上的热门食店。那时,那一带还荒凉,哈德逊河上的风呼呼可以吹到大门口,附近码头萧条冷淡,屠宰场亦且近在咫尺,黑手党就在那个地盘活动。
也许是黑手党不喜欢看到那么多无关的人进出他们活动的地盘,也许从头至尾就是一场误会,有一天夜里,“耳馆”里来了神秘访客,告知海门:他有指令要取海门的命,但见了海门,觉得他是个坦率正直的汉子,决定放他一条生路,让他在天亮之前消失在纽约城,永远不要再让他看见。
海门连夜逃亡,直奔台湾,在师大学了两年国语。1982年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