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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越发这事好玩,所以每天总是一个口袋里装一些零食,另一个口袋里装些各种各样的刺儿去学校,但没去忽悠冷仪了。其实只要我在那些同学面前装模做样津津有味地吃着那零食总是有人愿意上钩的。“烦烦,你吃什么”,“暑干”,“给我吃点吧”。正中我的下怀,便大方地说:好啊,你自己拿吧。等他们把手伸进去没拿到零食却带着一手的刺儿抽出来时才知道自己上了当。这时候我乐的还故意说道:傻吧,在这个口袋里啊。
很快,这个玩意就被传开了,许多的男生开始炮制,甚至还被他们发展到口袋里装蚂蚁、螳螂、壁虎。一时间把学校里的那些小孩弄的诚惶诚恐,小女生尖叫四起,后来谁都看到别人吃东西宁愿在一边流口水也不敢伸手去要了。这样被他们添枝加叶地玩过之后我已经不感兴趣了。但有一天我发现自己的口袋被那些刺儿刺了个窟窿,顿时觉得这事儿还是有可研究的地方,于是跑到家里在母亲的缝纫机的抽屉里翻出那把剪刀,咔嚓,干脆把那裤兜剪了。然后神秘地来到学校,一只手拖住另一只手一脸的痛苦地对同桌那女生身边说:我手扭伤了,我刚买了快橡皮在口袋里你帮我拿一下好不?见那女生迟疑,我又说:没有刺儿,你看秕秕的那有刺啊。那女生听我这么一说便放心地伸手去帮我拿橡皮了,我扑哧一笑,那女生像触电般地把手给抽回来了。我朝着她狂笑,那女生难为情地趴在桌上已经羞的不敢瞧人了。我乐的还奔走相告:×××摸我小*了,×××摸我小*了,……。后来事态严重了,那女生一直趴在桌上哭,把校长给招来了。校长把我给提到办公室里,把我的口袋翻出来看看又把手伸进去试试,然后对对嘿嘿地笑了笑。那位音乐老师在一旁忍唆不禁:真是人小鬼大啊。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无知无罪03
我现在想我大概是个早熟的品种,那时候我就懂得道男女之间的那点事。趴在窗户下想着偷窥校长和女音乐老师的大屁股足以证明这一点。不光这个,记得我还曾经逗过一个同龄小孩,我对他说:晚上你把一个纸包放到你爸妈的床顶上(我们农村很多都是那种古床,是有床顶的),然后做个记号明天早上去看那个纸包是准不在原来那位置了。那小孩不信,晚上果真放了个纸包在他爸妈的床顶,并用粉笔划上了记号。第二天早上那小孩一脸兴奋的告诉我:烦烦,烦烦,那个纸包真的不在原来的地方了。之后还一脸的崇拜的问我:为什么不在原来的地方呢?烦烦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喜欢郑芳,我想着能啃她的脸,更想着等她那对*长到女老师的那么大的时候可以去啃。所以我的那些疯狂是刻意的,也是有目的的。我的目的就是要聚集班上所有的目光,吸引郑芳的目光。我要让她知道我,认识我,佩服我,让她明白我萧烦是怎样的一个风云人物。可是事实却并不如愿,尽管我怎么努力地疯狂,郑芳都不曾关注过我,她只热衷于今天给这个女生结辫子,明天和那个女生玩一个新奇的游戏。对于我呕心沥血创造出来的那些极其富有创意的作品却是不屑一顾,连句话都没跟她说上。在实在是让我很懊恼。然而校长对她却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他总立在走廊里从厚厚的镜片后注视着正在操场上踢毽子的郑芳,在某个时机突然叫一声:郑芳,你过来一下。郑芳放下毽子扑的一下飞到他身边,校长把她带进他的办公室。我看着那扇紧闭的门心里很郁闷,弄不明白校长怎么会又怎么多事找郑芳。这很显然校长开始对郑芳感兴趣了,冷落冷仪了。有几次我把冷仪叫到身边:冷仪,你怎么还没去拿数学作业本呢?冷仪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校长当时教我们数学。我叫她去拿作业本是为了让她去帮我看看校长在和郑芳谈什么。但冷仪不懂得配合我:老师还没改,下午去拿。我算是拿她没辙。
那时候我只知道校长很欣赏很信任郑芳,所以郑芳很快就被他重用。校长突然在我们学校搞了个少先队,郑芳理所当然地成了队长了。我居然也混了个副队长,但这不是校长欣赏我,而是要我去我家那竹林里砍根竹子做旗杆,和回去跟我妈说帮学校做红领巾。不管了,我依然高兴,因为这样我就有很多机会跟郑芳在一起了。少先队我当然知道是什么回事,系着红领巾,升国旗敬礼什么的,那是在书本里学的,现实中没见过。就我们那个穷山沟里小学,还少先队呢!连穿开裆裤坐在教室里都有。校长要将这一文明注入这个破学校就好比要在一个茅厕里养条金鱼。你说养的活吗?养不活的,不到几天那条金鱼就死了。我跟郑芳更是没有突破性的进展,每天就她对我说一句:萧烦,你为什么不系红领巾?而且为了能让她对我说这句话更多的时候还是我故意不系的。我说:刚散了,我不会系。郑芳就会对我说:过来。然后就像大姐般地教我怎么系。
按着事情的发展规律,跟许多故事一样,男主人翁费过一番周折最终还是走进的女主人翁,并且关系开微妙了。郑芳最终是跟我熟了起来,这就要归功于我的家庭了。当时我爸是村支部书记,我妈做着裁缝,托共产党的福我家的生活相对富裕点。当时全村的第一台黑白电视机就在我家落户。那家伙,到了晚上跟看电影似的,男女老少带着凳子往我家门前坐一片,连雪花点都看的起劲。看新闻联播,看到刑质斌就说怎么每天都是这个女的啊?很是不解。因为人多,所以想找个好位置已经是相当的困难了。每天晚上我用两条矮凳占着前面的两个位置,一个是给冷仪留的,一个则是留给郑芳的,三小孩一边看《包青天》一边吃着炒花生。看着吃着,三小孩就熟起来了。所以说家庭富裕泡妞容易那才是硬道理。
我开始跟郑芳混熟了,她经常带我和冷仪去他家吃东西,她家似乎有很多新奇的零食,有带着清凉口味的薄薄糖,有辣的流口水的辣片,还有“唐僧肉”。那都是她城里的姨妈或舅妈给她寄过来的。还有很多玩具。她那个万花筒更是让我爱不释手,把它凑到眼睛上扭转着那个筒就可以看到很多奇异绚丽的图案。我一边看着那些图案一边对她说:郑芳,这个能不能给我,我用三十个纸包给你换。郑芳说:不要,我又不玩纸包。我说:那你要什么?郑芳说:你啥都没有。我就急了:谁说我没有,我有一块宝石。郑芳突然感兴趣:给我看看。我说,在家里,不信你问冷仪,亮晶晶的。冷仪说:他是有一块宝石,有拳头那么大。郑芳还是不相信:屁石。我把那万花筒丢还给她跑回去从床底下摸出那块石头。我二叔做房子时候装了几卡车矿石堆在我家屋前,那块透明的石头就是从其中的一块矿石上敲下来的,我透过石头去看太阳,就可以看到太阳变的五颜六色的。我兴奋地向冷仪招手:快!快来看!我找到了一块宝石。冷仪接过石头贴到眼睛上看了看太阳,说:哥,去给大伯看看吧。我和她带着那块石头去找我爸,我爸在家和村会计在家算帐。他拿着那块石头看了看说:恩,是块宝石。你留着吧。后来我就一直藏在床底下的一个木箱子里。想着以后可以卖大钱。郑芳居然轻蔑我啥都没有,我当然很气愤。便带着那块“宝石”去了她家。我把“宝石”放到她眼前,双手撑着要神气地说:这就是宝石。郑芳捧着石头看了看,惊讶地说:我知道这是什么了。我和冷仪更是惊讶地问道:是什么?!钻石!郑芳脱口说道。我说:什么是钻石?郑芳说:我也不知道,我听我姨妈说过,做戒指就是用这样的石头。我兴奋地说:那不是可以卖好多钱。郑芳一本正经地说:恩,你最好藏起来别让人偷了。我说:我和你换万花筒。郑芳说:不要换了,万花筒我给你了。我不相信地问道:真的?你不要宝石?把万花筒给我。郑芳说:恩,给你。最后她真的给我了,她不但给了我万花筒还给冷仪一个花箍(扎头发用的)。我十分感激地在她脸上亲了一把。以前只要我高兴我就会在冷仪脸上亲上一把,这会儿我居然高兴的过了头,把郑芳当成冷仪了。冷仪对我这样的举动很习以为常,但郑芳却不自然了,我猛然地亲她一下,脸顿时就红了,她醒悟过来就要发作了:死萧烦!你……你不要脸!你把万花筒筒给我!我当然不还她,那有这么容易的事。我说:我以后娶你做老婆就是了。郑芳拿着个皮球朝我砸来说:鬼做你老婆。冷仪傻呵呵地在一旁看着,又傻呵呵地说:哥哥想老婆了,哥哥想老婆了……。
我“想老婆”的事很快就传到很多人的耳里,甚至大人都知道了,在很多时候某些大人会叫住我:烦烦,过来,你要娶老婆了?我歪着头道:恩。大人就问:你要娶谁做老婆啊?我说郑芳。大人又问我:你知道娶老婆是来干什么吗?我嘻嘻地笑着不说,大人就催着我说:说啊,娶老婆干什么?我说:睡觉!然后一流烟地跑开了,留下大人们的一阵欢快的笑声。这样取逗我的不止别人,就连我爸有时候都拿我开心:儿子,你要郑芳做你老婆吗?我说:是的。我爸又问道:你为什么要娶她做老婆呢?我说,郑芳长的客气(漂亮)。我妈在一边听了忍不住笑着说:才寸把长就知道客气不客气,长大后一定是个嫖客。我去郑芳家吃饭,她妈也问我:烦烦,你娶我们家郑芳做老婆,给多少见面礼呀。我一边扒着饭一边说:我把石头给你。她妈很是不懂:石头?!郑芳就说:他有一块钻石,有这么大。说着就用手比画着。她妈开心的夸张地说:是吗?你有这么大的钻石啊!我说,恩,我以后用它给郑芳做戒指。她妈就哈哈地笑着往我碗里夹了块肉说:多吃点,快点长大,等长大了我把郑芳嫁给你。我和郑芳就含着饭相互呵呵地笑。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无知无罪04
我想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事,我和郑芳之间定能很美好地继续下去。我们一起上中学,一块考大学,然后我有可能真的往她手上戴了个钻石戒指。当然那戒指却不是用我那块“宝石”做的。我后来才知道,那只不过一块普通的矿石,在我们后山上的石场里到处都是。但郑芳走后我一直把它珍藏到至今。每次回家我都会从床底下把他翻出来捧在手里,用袖子擦拭干净,透过去看太阳,我问太阳:你知道郑芳现在在哪吗?
如今的我已经很难再记得郑芳长什么样了,留在我心里的只是儿时一起玩耍的情景。郑芳自从做了我“老婆”后几乎跟我形影不离,当然还有冷仪这个跟班,用现在的话说,冷仪就是电灯泡。但她这个电灯泡似乎并不尴尬,我常常是左边亲完了郑芳的脸蛋马上就凑到右边来亲冷仪的脸蛋。那时候我亲郑芳的脸蛋她不会脸红了,最多像冷仪一样用袖子擦擦我留在她脸上的口水而已。而冷仪则是吵着也要做我老婆,我说好,你们俩都是我老婆。所以我们“夫妻三人”常常一块上学,一块玩耍,一块去我家或冷仪家或郑芳家吃饭。上学路上冷仪帮我背书包,郑芳就帮我系红领巾。当然我这个老公也做的很尽责,那就是常常跟欺侮她们的男生打架。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操场上玩纸包,冷仪慌慌张张地跑过来:哥,王大奔拿了郑芳的卷笔刀。我立马丢下纸包跑过去揪住王大奔的衣领说:你把卷笔刀给我!王大奔也不服软,用手指头指着我说:又不是你的,我为什么给你!我把他的衣领揪的更紧了说:是郑芳的。王大奔身子一用力,挣脱的我的手得意地说:关你*鸟事!我就不给!这时候冷仪捡起我那些丢在地上的纸包跑过来说:郑芳是我哥的老婆。王大奔说:你们结婚了吗?郑芳这时候也挺过来说:我们长大就结婚。我说:对,我们长大就结婚,你拿不拿来?我又凑过去一把揪住了他的衣服。王大奔是怕我的,虽然他个头比我高大,之前我跟他是打过架的,我把他骑到桌子底下去了。这时候见我气势汹汹的,开始有些怔,竟然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我是从那里捡的,你自己去那里拿。说着就把卷笔刀从窗户到丢外面去了。冷仪说:哥她是从郑芳的桌子底下捡的。我一听顿时就火了,就扑过去给了他一拳,这一拳不偏不移正好落在王大奔的鼻梁上。王大奔的鼻子是个沙鼻子,动不动就会出血。他书包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有一块毛巾,是他妈特意给他准备的用来擦鼻血的。这会儿受了我这一拳,他鼻子就像被拧开的水龙头,鲜血顿时就汩汩地冒出来。教室里一下子就乱成一团了,有的去帮王大本去书包里拿毛巾,有的则跑去叫老师了。我站在冷仪和郑芳中间吓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