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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花已是满眼泪(全本)-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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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都督虽然怀了私心,却还颇有肚量,敢于承认王勃比自己的女婿强。不像现在的人,胡搅蛮缠的。至于“抄了也爱你”,那就更没脑子了。咦,好像又跑题了?赶紧回来。王勃四处旅游,既然游到江西来了,那就干脆再游远一点儿,到交趾探望老爸去吧。王勃先从陆路到徐闻,渡海到海南岛,再从海南岛坐船前往交趾,谁知路上遇到台风碧利斯,他坐的船翻了。列位看官别着急,王勃没被淹死,他被人捞起来了。
  可惜的是,翻船事故中没被淹死的王勃同学,却因惊吓过度,捞起来的时候已经两眼发直,不久就死掉了,年仅二十七岁。唉,一个生得那么伟大的人,居然死得如此窝囊。

杨炯:我酷故我在
从军行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
  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
  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杨炯是个酷哥,不过不是故作深沉的酷。这里说的“酷”,不是“cool”,而是冷血。
  杨炯(650-693),陕西华阴人。作为初唐四杰中的后起之秀,杨炯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十三岁举神童,授校书郎,吃起了皇粮(蛀书这么大的时候还在河里摸鱼呢,一叹)。这杨炯年少得志,未免有点鼻孔朝天,逮着谁都要调侃戏谑一番,因而得罪了不少人 (当今神童的父母不可不引以为鉴)。比较夸张的一件事是,他曾经把那些峨冠博带、人五人六的大臣们称为“麒麟楦”。楦是啥玩意儿?列位路过皮鞋店的时候仔细瞧瞧,那种用来做鞋的模型即是。别人不解,问“麒麟楦”是什么意思。杨炯解释道:“见过戏子妆扮麒麟么?他们画成麒麟牛皮哄哄的样子,然后裹在驴身上,看起来挺像回事。等到戏演完了,剥下麒麟皮,结果仍然是一头蠢驴。”这杨炯不知厉害,分明是把朝臣都骂成驴了。一竿子打倒一船人,将阶级斗争扩大化,这不是引火上身么?驴发起怒来连老虎都敢踢,宰相发起怒来,杨炯能不倒霉?于是有人找了个他爷爷的兄弟的孙子参预谋反的理由,贬了他的官。
  在梓州干了几年司法参军,朝廷以为杨神童吃了点亏会变老实点,于是提拔他当了筠连县令。张说爱护人才,怕杨县令胡作非为,特意写了一篇小文章,告诫他做父母官要厚道些。可是杨县令听不进去啊,一不高兴就拿板子打人屁股,打得皮开肉绽是小事,打得呜呼哀哉是常事。史载杨县令“至官,果以酷称”,真是一个大酷哥。不过,据说“酷”哥大都比较清廉,应该没有多少贪墨之举吧。
  除了喜欢请人吃竹笋炒肉之外,杨县令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到处题字。哪里有个亭台楼阁,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他必定要给写个匾额。做人不低调,容易惹人笑。所以杨县令不由得长叹:做人难,做有权的人更难,做个既有权又有才的人真是难上加难。
  当时的人给“初唐四杰”排了一下座次,叫做“王杨卢骆”,杨炯高居第二。杨炯对此排行榜大不以为然,说:“吾愧在卢前,耻居王后。”有人搞不懂,王勃那么牛叉他不服,为啥又对把自己排在卢照邻前面深感惭愧呢?大概是因为老卢比他大二十岁的缘故吧。至于王勃兄弟,年龄跟他一般大,做官还比他晚一年,排名居然在他之上,他心里当然不爽了。
  不过,王勃死后,杨炯给他的文集写了篇序言,对他的评价倒是极高。人死为尊,杨酷哥这点道理还是懂的。
  

崔融:写文章也能写死人
塞上寄内
  旅魂惊塞北,归望断河西。
  春风若可寄,暂为绕兰闺。
  崔融(653-706),字成安,山东济南人。可能列位看官都觉得崔融这厮是个寂寂无名的家伙,不过,在他那个时代,崔融却算是最牛叉的文化名人之一。还记得“文章四友”这个名头吧?崔融就是四友中的老大。
  崔融时代的最高统治者武则天跟曹阿瞒有点像,都是重才轻德;再加上武则天患上更年期综合症后喜怒无常,大家能不能升官发财,甚至能不能保得住吃饭的家伙,也就是女皇一句话的问题。这样,做事业与拍马屁两者的投入与产出完全不成正比,孰轻孰重,那些老于世故的大臣们心里跟明镜似的。所以在那个君臣关系严重不健康的时代,谁都不会刻意砥砺名节,大家都以会拍马屁为荣、以做人正直为耻。于是,在这个时代涌现出了以杨再思、沈佺期、宋之问、苏味道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的马屁大师。
  崔融年轻的时候倒是个好孩子,只是后来在官场跟马屁精们学坏了而已。年轻的崔融先生学习相当努力,是架极厉害的考试机器,据说一连考了八个制科,科科高中。蛀书蛀过几本史书,好像从来没有见过考试比他更厉害的。唐代搞的是素质教育,会考试的人一般来说都是有真本事的。所以中宗李显在做太子的时候,特意把他请来做侍读,东宫所有的重要文书都是崔大学士的手笔。武则天祭中岳时,读了崔融所写的 《启母庙碑》,非常喜欢,钦点他来写封禅的碑文。得到了武则天的重视后,崔融官运亨通,几年时间就做到了凤阁(中书)舍人。
  其时小白脸张氏兄弟得志,不知道崔融怎么就踩着张昌宗的尾巴了,一下子被贬出京城做婺州长史。崔融这才恍然大悟:事业做得好,不如马屁拍得妙。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于是他开始虚心地学起拍马屁来。拍得张昌宗一高兴,马上把他调回京做礼部郎中,兼任武则天的秘书。从此,崔融的官位上去了,名节却毁了。
  有一个道行极高的马屁精向武则天上了一个折子,胡说张昌宗是仙人王子晋的后身。武则天一听,还真的让张昌宗穿上仙人的羽衣,骑在木鹤上吹箫,搞得蛮像回事。大臣们纷纷写诗称颂这次盛典以及小白脸的“仙”意,苏味道写道:“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崔融写道:“昔遇浮丘伯,今同丁令威。中郎才貌是,藏史姓名非。”论拍马屁的水平,崔融的诗明显胜过苏味道,所以那次唱和以崔融为第一。可惜后来却是苏味道先做到了宰相,崔融心里不忿,讽刺他说:“老夫的诗之所以不如您的,是因为诗里没有‘银花合’啊。”苏味道当然不肯示弱,立即回应说:“您的诗里虽然没有‘银花合’,但是有‘金铜丁’呀。”意思是,俺老苏的诗虽然拍马屁,但你的马屁更响,咱哥俩一个半斤一个八两,就谁也别笑话谁了。
  不过马屁归马屁,崔融的文章写得确实不赖,特别是写文采华丽的典册文章,可以说是一世无匹。所以朝廷遇到比较重要的典礼,一般都会特意指定让他起草诏书。相传武则天死后,中宗就让他写 《则天皇后哀册文》。崔融为对他有知遇之恩的武后写哀册文绞尽脑汁,尽力把这篇文章写得高华典重,结果用力过猛,文章写好了,人也翘辫子了。
  原来写文章也能写死人,好吓人哦。
  

郭震:做个幸福的傻子

  愁杀离家未达人,一声声到枕前闻。
  苦吟莫向朱门里,满耳笙歌不听君。
  当年,唐太宗看着新科进士鱼贯而入,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做皇帝的得了意,却苦了读书人。不像南宋以后搞应试教育,唐代搞的还是素质教育,却也把读书人整得苦不堪言。每年N多人参加科举考试,最后金榜题名的却只有十几、二十个。这样就产生了许多感叹科场失意的作品。这些作品中最有名的当然是张继的 《枫桥夜泊》,不过郭震的 《蛩》也颇受好评。
  郭震(656…713),字元振,河北大名人。他十六七岁的时候在太学求学,后来出了大名的薛稷,就是他的同班同学。郭震这孩子小时候有点傻,据说他家里给他送来四十万钱的零花钱,有一个骗子知道了,穿上孝服来找他,说:“郭大哥,俺家里穷,祖先死掉了,一连五代都没有钱把他们送回老家安葬,您可怜可怜小的,借点钱办丧事吧。”小郭一听,大发恻隐之心,连人家姓什名谁都不问,居然就把还没启封的四十万钱一股脑儿都送给他,看得薛稷目瞪口呆。唉,人傻到这种程度,恐怕后世就只有一个叫郭靖的家伙跟他略微能比一比了。
  不过傻人有傻福,郭震居然十八岁就考上进士了,比王维还天才。郭震做的第一个官是通泉县公安局长,本来是保一方平安的官员,他却带头干起违法犯罪的勾当来。干什么坏事呢?原来,郭震组织了黑社会,自己当老大。手下那么多兄弟要养活,去哪里弄钱呢?年轻的郭局长的办法是印伪钞和当蛇头。
  盗铸私钱跟掠卖人口在当时都是死罪,加上执法犯法,够砍郭局长三次头了。武则天听了很恼火,命人把郭震捉拿进京,要亲自审判他。谁知三五句话下来,武则天却被郭震的不俗谈吐迷住了,不但没治他的罪,反而让他把自己写的诗献上来欣赏欣赏。郭震呈上 《宝剑篇》,武则天看了后更是高兴,拿去向大唐作家协会主席李峤炫耀。于是郭震被提拔为右武卫铠曹参军,还被派到吐蕃去当裁军大使,从此后官运亨通,一路做到了宰相。
  年轻、有才,再加上人长得帅,于是当朝宰相张嘉贞先生看上了他,把他请到家里,说:“我有五个未嫁的女儿,我让她们每人手牵一根红丝线站在帐幔后面,你随便选一根线,线那头是谁,我就把谁嫁给你做老婆。”郭震的运气真不赖,在那一团乱麻似的红线中随便扯了一根,居然就挑中了张府最漂亮、最贤惠的三小姐。三小姐运气也不错,父亲是宰相,嫁了个郎君,后来也当了宰相。据说,唐代翁婿同做宰相的,也就只有他们家了。
  郭震以胆大著名。他不但视法律如无物,就连妖精都不怕。据说有一天深更半夜,一位长得奇形怪状的大头客人前来拜访他。大家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妖怪,所以都吓得要死。郭震一点都不怕,他拿起笔、沾上墨,在大头鬼的脸颊上题了两句诗:“久戍人偏老,长征马不肥。”写完了,还笑眯眯地再朗诵一遍。其实鬼都是欺软怕硬的,人家郭震不怕它,它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好选择消失。过了几天,郭震与人到公园里散步,发现一段巨大的朽木上长着一朵###的白木耳,前几天他题的两句诗赫然在目———原来是个木耳精呀,正好可以用来熬一大锅木耳粥。
  可惜,郭震是武则天看中的人,她的孙子唐明皇不喜欢。所以唐明皇一即位,就在骊山隆重地搞了一个阅兵仪式,借口郭震所率部队军容不整,把他流放到了广东新兴。最后,他就死在南方了。
  郭震这小子家里那么有钱,却还嚷着“苦吟莫向朱门里”,看来唐朝官员不太喜欢有钱人,真是没天理。可惜郭震没有生在咱们这个盛世社会,要不然“朱门里”住的同志们早给他发请柬了,哪里还用得着他发愤蛀书考进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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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问:人可以无耻到我这种地步
度大庾岭
  度岭方辞国,停轺一望家。
  魂随南翥鸟,泪尽北枝花。
  山雨初含霁,江云欲变霞。
  但令归有日,不敢恨长沙。
  宋之问(656?-712),又名少连,字延清,山西汾阳人(也有人说他是河南灵宝人)。他的父亲宋令文是个牛人,有文才、善书法,还力大如牛,被人称为“三绝”。宋令文老先生有仨儿子,之问、之悌、之逊,分别以诗文、勇力和草隶闻名,人谓各得其父一绝。当时,宋之问与沈佺期两人齐名,二人并称“沈宋”。可惜,哥俩都是烂人。
  宋之问学问确实不错,早年跟神童杨炯共事,杨神童对他也是挺佩服的。有一次武则天带着一帮大臣去龙门公费旅游,搞了一个诗歌大赛,锦标是一领锦袍,谁先写好诗谁得。左史东方虬才思敏捷,捷足先登,武则天很高兴地把锦袍赏给了东方虬。东方虬锦袍穿在身上还没捂热呢,宋之问的诗也写成了。武则天一看,咦,虽然宋先生作文的速度比东方虬慢了那么一点儿,可那质量却高了不少。于是,武则天夺过东方虬的锦袍,改赐宋之问。
  武则天真是小气,锦袍都赐给东方虬了,还把它要回来。不就是一领锦袍么,就是皮尔·卡丹牌也值不了几个钱嘛,一人送一件你会死啊?不过,武则天搞中华诗词大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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