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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杰克逊自传太空步-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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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在公开场合演出了,通过练习,我们逐渐对每个小组成员的特长和短处都了如指掌,分工也便自然而然的形成了。

我们家在加里的那所房子可真小,只有三个房间,可那时它在我们眼里似乎却大得很。当你那么年轻的时候,世界是那么广阔,一所小房子也像是有它自己的四倍那么大。许多年之后我们重返加里时,都惊讶的发现房子竟是那样小。我的印象中它是那么宽敞,可你从门前起迈出五步,人已经站在后门外了。那房子真是比车库大不了多少,可我们住在那儿时,它在我们这群孩子眼里还挺不错。年轻人看待事物的视角就是这般不同。

我只模模糊糊的记得在加里上学的那些日子。上学的第一天我大概在校门口睡着了;当时我肯定讨厌上学。我不想让妈妈离开我,这很自然,我不想到那儿去。
像别的孩子一样,一段时间以后我就适应了,并渐渐喜欢上我的老师们,尤其是女教师们了。她们对我们总是很和蔼,而且,她们都喜欢我。那些老师可真了不起;每次我从一个年级升到下一个年级,她们都会流着眼泪拥抱我,说她们是多么不愿意让我离开她们的班。我对我的老师爱得这样狂热,甚至偷出妈妈的首饰,把它们当作礼物送给她们。她们非常感动,可久而久之妈妈发现了这一切,我的这种慷妈妈之慨的举动也便宣告结束了。为了证明我是多么的热爱她们和那所学校,现在我必须作些什么,以回报我得到的爱。
一年级的一天,我参加了一个全校性的演出,每个班的每个同学都得演点儿什么,于是我就跑回家征求父母的意见。我们商定,我将穿着黑裤子和白衬衫演唱电影《音乐之声》中的插曲《攀上每座高山》(Climb Every Mountain)。在我唱完之后,礼堂里的反应真让我不知所措。掌声雷动,人们面带笑容,许多人还站了起来;我的老师一个劲儿的喊叫,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一想到我让大家都感到快乐,心里真有一种奇妙都感觉。我的确没做什么了不起的事,只不过像每天晚上在家里一样的唱歌而已,因此我也感到一丝迷惑。站在台上的时候,你并不知道你的声音是什么样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唱过来的。你只要张开嘴唱就行了。

不久爸爸推荐我们参加了能手大赛。他是一个好教练把自己的很多时间和钱都花在我们的排练上。才能是上帝赐给人的然而教会我们如何去培养这种才能的却是爸爸。我想我们生来就是干表演这一行的。我们热爱表演,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其中。每天放学后父亲就坐在屋里陪着我们练习,我们演唱给他听,他就在那儿挑刺。谁要是乱了套,谁就得挨揍,有时是皮带,有时是鞭子。父亲对我们一点儿都不含糊——那是真正的严厉。马龙什么时候都要出点儿毛病,而另一方面,我却总是因为排练之外的事情挨打。父亲总是把我弄得又伤心,又疼痛。我呢,便总想给他也来几下,结果却招来更多的打骂。我抓起鞋就向他扔去,或干脆挥动拳头乱打一气,因此我挨的打比哥哥们加在一块儿的还要多。我一还手,爸爸就气的简直要杀了我,要么就把我撕成两半。妈妈告诉我,当我还很小的时候,就爱还手,这我不记得了,但我还能想起为了躲父亲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把他气得发疯。我们之间就是这么一种乱七八糟的关系。

不过大多数时候,我们就只是练习;我们老是练习。有时候,半夜三更了,我们才有时间做游戏或玩我们的玩具。我们玩“捉迷藏”,“逮人”,或者跳绳什么的,也只有这些可玩儿。我们有多一半工夫花在了工作上,我清清楚楚地记得,爸爸快回家的时候,我和哥哥们就赶紧跑回家去,因为如果他发现我们没有按时开始排练,那麻烦可大了。

尽管有这一切,妈妈还是全力支持我们的。是她第一个发现了我们的才能,并继续帮我们发掘潜力。无法想象,要是没有她的爱和完美的幽默感,我们怎么能做到眼前这一切。她因为担心我们受不了沉重的压力和长时间的排练而忧心忡忡,而我们呢,则一心想发挥最好的水平,因为我们确实热爱音乐。

在加里,音乐是举足轻重的。我们有自己的广播电台和夜总会,想在那儿一显身手的人总是络绎不绝。每星期六下午,爸爸给我们排练完,就去看当地的演出,甚至一路驱车去芝加哥看节目。他总是在留意那些能使我们在这条路上不断走下去的东西。他一回家就和我们讲他的见闻,讲什么人在演出什么节目。他脑子里装着所有最新的信息,无论是我们可以参加的,当地剧院举办的比赛,还是“明星车队”汇演中我们可以借鉴的精彩表演、服装和动作,应有尽有。有时候,要等星期天我去圣殿作过礼拜回来,才能见到父亲的影子,而我刚一进门,他便开始给我们讲前个晚上他的所见所闻。他尽力让我相信,如果我试一下那种舞步,我就能像詹姆斯·布朗那样用一条腿跳舞。我就是这样,脱胎换骨似的从教堂出来,又一头扎进了演出事务。

在我六岁的时候,我们开始收集每次演出的纪念品了。我们安排了演出阵容;他们把我排在左边第二位,从观众那边来看,杰梅恩紧靠着我站在边上,杰基则在我右边;蒂托和他的吉他占据了最右边的位子,马龙在他旁边。杰基长高了,在那儿俯视着马龙和我。我们在一场又一场的比赛中都以这种阵容上场,效果颇佳。我们遇到过的一些小组都因为内讧先后解散了,而我们的小组却越来越精干,越来越老练。加里那些常来看能手大赛的人慢慢认识了我们,所以我们拿出看家本事,好让他们大吃一惊。我们不想使他们对我们的演唱感到厌倦。我们知道变化永远是好的,有变化才有进步,所以我们从来不怕改变自己。

想要在晚间业余歌手大赛或能手大赛上凭借十分钟里的两首歌夺魁,花费的精力就要像准备一场九十分钟演唱会那么多。我不能不说,由于毫无出错的余地,你在这一、两首歌上花费的精力比你一旦有幸一口气接连演唱十四、五首所花费的还要多。这些能手大赛就是我们上的职业教育课。有时候,我们开车到几百英里之外去唱那么一两首歌;因为我们不是当地的选手,我们心里还得希望观众们不至于给我们喝倒彩。我们和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人竞赛,其中有仪仗队员,喜剧演员,还有像我们这样的歌手和舞蹈演员。我们必须自始至终牢牢抓住那些观众;什么事都不能靠碰运气。因此,服装、鞋、发型,一切的一切都得听从父亲的安排。人们惊异地发现我们真的就像是一群职业歌手。有了这些准备,只要我们像排练时那样去唱,得奖是不成问题的。即使我们在市里华莱士中学演唱时,情况也是这样;他们有自己的歌星和啦啦队,我们就在他们的后院里向他们挑战。自然地方演员总有一批忠实的本地歌迷追随左右,因此我们一旦进入别人的地盘,形势是非常不利的。当节目主持人把他的手举过我们头顶,示意观众有节奏地鼓掌时,我们真想弄清楚,他们是否知道我们比所有其他人付出的都更多。

作为歌手,杰梅恩、蒂托和我们其余的人总是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我们的经理总是仁慈的提醒我们说:如果詹姆斯·布朗发现他的“著名火炬”小组中有谁漏了一个小节或错了一个音符的话,他会罚他们的款的。作为领唱,我比别人更不能请“晚假”。我还记得有一次在床上病了一天之后,晚上还是上台表演来着。尽管我知道我和哥哥们已经熟练到在梦中也能演出的程度了,我还是集中不起精神来。一碰到这种时候,我就得不断地提醒自己不要去看观众中的熟人或是主持人,要不非分散注意力不可。我们唱的歌都是人们从收音机里听过的,要不就是爸爸知道的那些老歌,如果你出了错,观众马上就能听出来,因为歌迷们知道那些歌曲,也知道什么地方该唱成什么样。如果你想改编一下,那只能改的比原作更好才行。

我八岁的时候,我们用自己改编的“诱惑”小组的歌儿《我的女孩》(My Girl)摘取了全市能手大赛的桂冠。比赛就在几个街区以外的罗斯福中学举行。从杰梅恩用低音贝司奏出第一个音符,吉他手蒂托第一次急速的拨弦,直到我们五个人的合唱结束,观众们就站着听完了全曲。杰梅恩和我交替着演唱,与此同时,马龙和杰基像陀螺似的飞速旋转。最终当那个迄今为止我们得到的最大的奖在我们手中来回传递的时候,感觉真是妙极了。结果,它像一个婴儿似的躺在汽车前座上。我们和爸爸一道回家时,他说:“看了今晚这样出色的表演,他们没办法不把这个大家伙发给你们。”

我们现在是加里的冠军了,下一个目标就是向芝加哥进军,因为那里有最稳定的工作和方圆几百里之内最好的歌曲。我们迫不及待地规划未来的蓝图。爸爸的演唱小组唱过芝加哥的马迪·沃特斯和“嚎狼”小组的曲目,但他明智的看到,那些更欢快的、超一流的音乐才更能投我们所好,给予我们的才更多。我们是幸运的,因为并非所有像父亲这样年纪的人都能像他那么了解行情。事实上,我们认识一些音乐家,他们认为六十年代的音乐对他们那么大年纪的人来说是有失身份的。可父亲不这么看。他一听就能分辨出那些极妙的唱法,甚至他会和我们讲他见到了加里的“斯帕尼尔兄弟”演唱小组的事儿;这个小组的成员是一些意大利移民,他们成为明星时岁数比我们也大不了多少。当“奇迹”小组的斯莫基·罗宾逊唱《泪痕》(Tracks of My Tears)或《哦,宝贝儿宝贝儿》(Ooo Baby Baby)这样的歌曲时,他听得跟我们一样专注。

六十年代的芝加哥在音乐方面并不甘落后,一些了不起的歌星,像“烙印”小组的柯蒂斯·梅菲尔德、杰里·巴特勒、梅杰·兰斯和蒂龙·戴维斯,都曾在城市中我们后来所去的各处演出过。这样,父亲就整日为我们的训练和演出忙碌。在钢厂,他每天只上半天班。妈妈对这个决定的正确性有些怀疑,不是因为她觉得我们还不够出色,而是因为她还没见过有谁像父亲这样,把自己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孩子们身上,一心想把他们造就成音乐家。甚至当父亲告诉她,他已经和加里勒基先生的夜总会预约好,将我们的节目作为那儿的常设节目时,她也没表现出有多么惊喜。我们被迫在芝加哥和其他一些地方花掉我们的周末,以便在日益增多的业余歌手比赛中获奖。这些旅行需要很多的费用,因此,在勒基先生的夜总会里的工作更显得特别有意义。妈妈对观众的反应感到惊讶,对我们受到的奖励和注意非常高兴,但她更多的是为我们担心。她对我尤其放心不下,因为我年纪太小。“这可真够一个九岁孩子受的。”她一边说一边死死盯住父亲的眼睛。

我不知道我和哥哥们期待着什么,但夜总会里的观众和罗斯福中学里的那些可不一样。我们夹在蹩脚的滑稽演员、风琴手和脱衣女郎的节目之间表演。虽然我从小就受见证教式的教育。妈妈还是担心我会跟坏人一起走,或接触一些本该在长大以后再接触的东西。其实她的担心是多余的。只要看一眼那些脱衣女郎的表演,你就知道他们根本不会引起我的那种兴趣——在九岁时当然不会!但不管怎么说,这种谋生手段令人厌恶,我们大家也因此下定决心,要努力使自己走上正轨,走得离这种生活越远越好。

在勒基先生的夜总会里干活儿意味着我们平生头一回能演一整场节目了—— 一晚上唱五只歌,一星期唱六个晚上——要是爸爸能在第七个晚上把我们带到市外去参加什么活动,他肯定还带我们去。我们的工作很辛苦,但光顾酒吧的那些顾客对我们还不坏。他们和我们一样喜爱詹姆斯·布朗以及萨姆和戴夫的歌,再说,对他们来讲,我们是除了喝酒和调情额外加进来的东西,所以他们个个又好奇又兴奋。有一回,我们甚至跟他们开了个小小的玩笑。那天我们唱乔·特克斯的歌《苗条的大腿和身段》(Skinny Legs And All),唱到中间某个地方时,我跑进观众当中,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掀起女士们的裙子往里看。我跑过的时候,人们就开始朝我扔钱,一开始跳舞,我就大把捞起早已铺了一地的纸币和硬币,塞进我的上衣口袋里。

由于我在能手大赛时获得了许多对付观众的经验,所以我们在夜总会面对观众演出时,我并不紧张。我随时做好登台演出的准备,你知道,就这么走上去——唱歌,跳舞,再开点小玩笑。

我们在不止一个有脱衣舞表演的夜总会里演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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