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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遗憾
既然《末代皇帝溥仪》以大热门姿态连夺奥斯卡九项大奖,这电影的制作人想已没有什么遗憾。即使有,大概只属于中国人的。
中国观众慨叹,最后一个皇帝的传奇,拍得最完整无缺最灿烂的,竟然是外国人。中国导演抗议,最华丽的场地,竟然提供给意大利人拍中国故事,也拒绝给内地及香港导演取景。然这些抗议和感叹无损于电影本身的成绩。
作为一个中国人,应该努力找这部电影的艺术缺陷。语言便是很好的缺口。《书剑恩仇录》配上粤语,中国方言之一,已经味道稍减了,溥仪说英语理应远离真实才对;事情真相历史细节即使只属其次,气氛却不可以假,偌大一个禁宫实景,就是要贴近真实的气氛。如今大臣说Ten Thousand Years。彼得奥图教少年皇帝各种知识,本来是非母语教学,但他们俩却流利对答,似朋友讨论哲理多于一切,毫无语言沟通困难。红卫兵叫着普通话口号,对话时却又换回英语。
如此种种。如果中国人拍《华盛顿传》,在美国上映,即使原装版本是普通话,也一定重配美语。如今香港为什么不?因为是英语,艺术味又要大了几分,问题变得不大。说到底,都是中国人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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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早晨听林忆莲《早晨》,午后听电子音乐,像活得积极一点。黄昏新马仔南音,入夜听任白。心情良好时听《梁祝协奏曲》,寂寞时听尹光。
听电子音乐想起烟雾弥漫的录音室,几十分钟只录就几粒音。听南音黄昏特别昏黄,眼恐怕也快盲了。听任白想起学唱时缺乏对手的苦况。听《梁祝》痛恨拉得好的是西崎崇子,日本人。听尹光想起走在庙街的没落感。
走在庙街须要购买、吃喝、跳跃和挤拥。过斑马线须要留意,举伞而行得急促点,走在月光下可以浪漫点。和别人夜到沙滩得说一点心事,看星星的当儿要表现多些深度。
看喜剧要笑,悲剧可以不哭,话剧却一定要懂。举凡流行一点的东西不妨多批评几句以示眼高,未窥全豹先发概论以示眼利;无限严苛是为看重,略提一二算是执中。
每当感到可以像很多人一样,因应需要,做要做的事,产生应分的感觉,便自觉是个正常的人。故病了便看医生,累了便睡,下雨关窗,遇寒盖被,无意标奇立异,绝对心安理得,以平凡的人为荣,用正常的字和词,写许多平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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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关于《圣经》,自小的印象只是惊惧多于感动,想起罪的工价乃是死,除我以外不可有别的神,很少念及上主慈爱一面。故自信得救机会甚微。即使有朝一日忽然变成教徒,也是碍于形势,慑服于《圣经》种种预言如期实现。
小学《圣经》课老师——她的身份至为尴尬,对着一班未经启蒙不一定是教徒却被迫就范的罪人,担当传道人。有一课谈到以色列复国,只记得她双眼露光。说他们大班人都非常震栗,以色列如《圣经》预言复国,简直不可思议。老师还解释,以色列当时四散东西,谁胆敢说复国之事,由此可见……语气还带有点威吓成分。
此外,关于中东一带将有宝藏(原来是石油),上面两个国家成为死敌(两伊),另挪亚方舟遗骸于北极附近出土,都甚具恐吓效果。
然而信仰一定要靠感动,不然只是一宗交易吧了。当我垂下眼睛关了灯仍没有半点灵性,便知道必将沉沦地狱。不过这也颇实惠,因为据《启示录》预言,东方有一大国于末世兴起,绝大多数人都说是指中国。假如一切是真的,这一注,押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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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梁山伯
如果祝英台真有一个妹妹,即使长得不太似英台,我想,梁山伯也一定满怀高兴便迎娶过去,从此举案齐眉,偶然亲家上头探探祝贤弟,没事人一样。一定搞不成悲剧。
而众多爱情悲剧角色当中,梁山伯可说是亏蚀得最厉害的一个。未曾真个已断魂。
他一直把英台当弟弟看待,别无歪念,甚至英台在相送时按不住性子露了马脚,他也丝毫不觉,可以相信,他以往对英台的关怀只为了手足之义,对英台多看一眼也只为了爱美。
同样的经验,同样的记忆,怎么明白了是个女的,且又心仪于他,便忽然变了质?或者连梁山伯也弄不清楚,过去是怎么看待祝英台的。到英台表露心迹,他也顺带看清了自己。原来我也是的。
否则梁祝连好好坐下来心知肚明谈情的机会都没有,便活活相思而死,未免小题大做。想是不甘的原因:梁山伯吐血时还在想,明明可以到手,明明已经相好了一段日子,只恨当时却惘然。
算起来,如果梁山伯自始至终也不知道祝是个女的,大概便没有什么遗憾。他会如常娶妻,然后对她说,从前有个祝贤弟,同窗数载,感情非常要好。知道了又得不到,自然心痒,才觉得重要,搞得生生死死那么轰烈,否则,无知无觉便又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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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爱
听了看了种种,应该怎样去爱呢?
歌词说:“在这一刻给你奉上,一颗不减爱心。”总是过于轻易、简单、幸福。
歌词又说:“你所喜欢的黑发,我于哭泣中将它狠狠割断。”总没有这么沉痛、恐怖、决绝。
席慕容说:“那样多的事情都已发生,那样多的夜晚都已过去,而今宵只有月色,只有月色能如当初一样美丽……我只想如何才能将此刻绣起,绣出一张绵绵密密的画页,绣进我们两人的心中,一针有一针的悲伤,与疼痛。”总是过于美丽,令人忘记了分手后再见的尴尬神情,而且从没有过刺绣的经验。
穆旦说:“你底眼睛看见这一场火灾,你看不见我,虽然我为你点燃,唉,那烧着的不过是成熟的年代,你底,我底。我们相隔如重山。”总没有这样理智,看得这样透彻,早不能爱上恋爱这玩意。
恋爱有时很简单,只是电话街道吃饭地点公司门前。有时却很复杂,当我意识应该怎样去爱,是林振强是席慕容还是穆旦?甚至怀疑,爱的是感觉还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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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
鹅颈桥底满是打小人的人,个个蹲着身,使力一下下打,谁做了什么,令他们这样痛恨?
在这满布欢乐的城中,还真有泄不尽的恨意么?不如抬头看看电影院的招牌,有看不完的笑面。
《八星报喜》刚破了票房纪录。搞电影事业的经常说,香港人生活紧张需要轻松需要发泄。原来就是繁忙的烦闷的城市所以才有这许多的欢笑出售。而且,周润发竞逐最佳男主角的是《监狱风云》、《秋天的童话》,不是《八星报喜》啊!原来欢笑都不能隽永,总需要哀伤一点才是永恒的面目。而参选是认真的,皱眉也是认真的,笑容便很难认真。
这世间真有这么多人不太快乐么?
李碧华在她第一部散文集的作者简介里说真心话:“一岁时一切易于打发,长大后事事难以收拾……一岁之后,快乐完结。”
钟玲玲第一部爱情小说《爱人》的序又说:“年青的时候渴望当作家,极可能是因为不快乐……开始的时候所追寻的是一个较完美的世界,而直至最近才发现,我所追寻的,其实不过是残缺的人生而已……我的作品几乎都只环绕着一个主题,那就是人生的不美满。”
作品得以结集成书不是件兴奋的事吗?最低限度对自己来说,总是好的,但钟玲玲如是说:“《爱人》的出现完全是一个无法挽回的错误,但我恰巧又是一个在某些事情上十分坚持,终不悔改的人。”
是不是一切文字,都要摆出灰蒙的布景才感人?是不是只有不快乐的、残缺的才值得写?作者总是在一张孤立的木椅上沉思,或者烧一根烟,或者把头垂下来。
我在很多年后回味一批永恒的金曲,或会发现,全都是惨惨绿绿的,当年谐趣的竟忘得一干二净了。昨天有人问起,为什么总爱写灰色的歌词?我说悲哀容易写得好,又多人共鸣。
有时我宁愿这只是个随便拿来推搪的答案。
别人父亲
在街上碰到一个男人,三四五十岁吧——大家要知道,年纪这负累,主要看自己,有些人三十岁已经可以变得可怕;至于四十岁或五十,已经无争执计较的价值,都差不多了。
男人在我面前,我在他背后,大家中途行走着,他忽然急刹车,来个老虎跳,跌跌撞撞,脚法竟有着孩童的活泼精彩,不知是否念及令人忘形如孩童的快事?我加快几步超越他,看着他的面目。
可惜这动作和他面部的神情并不相称,而且也辜负了他身上大好质地的梦特娇,不过我想,这男子一身佬气,必定是别人的父亲了。做他的孩子真幸福,可以有一个忽然像上了身的父亲。这是真心话。
然后我努力想着我认识的一些父亲,印象都非常稀薄,证明也并非十分八卦。不过有一个印象比较深,而且令人感动。人已经四十岁,却喜欢吃雪糕。二者虽无甚关联,但大多数坚持吃烟不吃雪糕,饮茶不饮汽水,吃客家菜不吃自助餐,以维持形象。如今五十那批父亲特别如此。所以此人能吃雪糕,已属难得。那夜寒风阵雨,我在他们家,他竟然兴致到又要吃了,要儿子去买,儿子幸福得很,用惯练的神情拒绝,这个瘾起的父亲唯有亲自冒雨买回来,冬天有雨的晚上吃雪糕。他又常常挑惹儿子和他下象棋,并且不时为举手欲回的问题争执。
像这类和孩子对招的父亲,本来不算罕见。年纪较轻一批,受过一些新式方法的教育,都会实施执行和下一代混熟这一套。但这父亲的稚气却全发自性格气质,单方交手背后并没有机心。虽然他穿的也是梦特娇,也不大重要了。
李碧华式
自从李碧华的读者数量激增,成为畅销作者以后,便又有一批批判她的读者或作者出现。万二分不满意:重复过去,笔法单调,思想传统,卖假或浅哲理。
先别管这是否事实,但假如李碧华不是得到太多人的宠爱,尖锐的矛头或会指向别的标帜,只是或者;而重复,没有成长,深浅真伪的问题,又得动用大量的精力,冷静分析才说得清楚。
然而像我们这样软弱的读者,因为钟情于李小姐笔下的世界:古旧建筑、戏班生涯、鸦片烟枪、日本小吃,便觉得有这同道人,不愿意挑剔执著。而且我相信她一向都在落力地写,有时不免下手过重,大量的四字词,过于敏锐地观察外物——如此或者便陷于重复和虚浮,漂亮的文字包裹着人生,这往往便是我们情愿入口的,很甜;即使写的是苦情,也悲哀得动听美丽。这世界,愿意把生命看成一具具骷髅,无益地挑剔探究的人,还是不多。
因为李碧华的文字看得人愉快,李碧华式的伤感便得以成为优雅消闲的方式,我便是这样想这样看她的杂文小说,先松弛一番然后才鼓足气力咬着唇看西西、钟玲玲等。而好的东西本来就不一定令人皱眉和深呼吸。
。 想看书来
争吵过后
L洋名Philip,我们顺势叫他肥佬,而他也确曾肥胖过。肥胖的人表达凶相比瘦人多些麻烦,所以L平日是颇为温和的。他本来要吃家乡鸡,你要潮州菜,他说,也好。你后来要意大利餐,他说也好。甚至不如上他家吃,也好。整天也好也好,有时不免令人怀疑其实什么都不太好,大家相处之间缺少摩擦,不够轰烈。
谁知,L这个曾经肥胖的人,竟然是和我吵架吵得最熟练的搭子。坐下来谈得入题便交手。他负责挑衅,我负责动怒。他说五轮真弓老了,安全地带旋律旧了,《傻女》不那么动听,我便死力维护。他见我分辩得急切更加愈骂愈乐,越发不讲理由。最初和他吵起来只为坚持立场,且多少也带点闹笑成分;不过每次都因为过分投入,居然便看着他的面目可憎起来,暗自冒了点真火,到大家倦了合上口,才慢慢熄灭,想到他其实故意把事情说得过了分来撩怒我取乐。
有一次我们争吵的话题较为认真:“谁的工作最辛苦承受最多压力。”而且还是三国战,我和第三者联手轰他的工作,薪酬厚得压死人,还有什么资格埋怨?说得他一脸灰,要走了。
我和第三者坐在霎时间空荡平静的厅内,才不觉说起公道话来,L,其实是很辛苦的,即时传译,每朝醒来心脉便开始暴跳至下班……简直来不及关怀体贴的样子,吵闹时口头所讲的是一回事,内里总又另有别情,我们知道,他也会知道的。
他真的知道我们知道。原来,这庞大高壮的L,一个大男人居然走了又折回头,留在门外蹲着身偷听我们讲争吵过后的真心体己话。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