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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人说,你大哥是打猎的好手,你平时不跟着他进山玩吗?”狼外婆的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周玉珠嘟着嘴,垂着眼,把脚边的一块小石子一脚踢飞:“我爹不让我去,我只偷偷跟着大哥去过一次,回来被爹爹骂了半死。”
“你去过?”刘青眼睛一亮,“山里好玩吗?”
“好玩啊,”周玉珠一提起这个话题,马上就兴奋起来,“上次我还用箭射了一只野鸡,你不知道,那野鸡羽毛可漂亮了……”她连比带划地把她的战绩叙说了一遍,完了遗憾地叹了口气:“要是我能再去一次就好了。”
“你大哥跟谁一起去?带些什么东西?在山里过不过夜?他们遇上过猛兽吗?”
周玉珠被刘青这一连串问题砸得愣了一愣,才道:“我哥他都跟村里人一起去的,你哥也经常去的呀。”她挠了挠脑袋,“咦,你干嘛不问你哥啊?”
“我就问你了,怎么着?”刘青眼睛一瞪。
周玉珠缩了缩脖子:“没怎么。”老实回答,“他们起码得三个人以上才去,箭和刀是一定要带的,还有下陷阱的夹子。听他们说山里有狼,还有老虎,所以都不敢往深山里走,更不敢住夜。”
“哦。”刘青点点头,沉思了一会儿,对周玉珠道,“你反正有力气,又整天没事闲得慌,我看你每天去帮张奶奶挑一担水好了。”张奶奶是西山村的寡妇,六十多岁,无儿无女的,一个人住着,其实身体也还硬朗。让周玉珠每天去挑一担水,任务不繁重,而寂寞的老人一定会对她满心感激,这种感激对于在村里成天欺负小女孩的周玉珠来说,会是一种从未感受过的情感体验吧?希望它能唤回她的一颗向善的心。
周玉珠本来很不情愿,但在刘青威严的眼光中不自觉地点了头,待想反悔时,刘青又道:“你刚已答应了。你才说你最是守信,一口涶沫一个钉的。”
“好吧。”周玉珠垂头丧气的低下头。
“那就从明天起,先挑半个月吧,如果半个月后不想挑,那咱们再商量?”
“好啊!”周玉珠顿时高兴起来。
看着周玉珠蹦跳着回家去,刘青站在那里,“嘿嘿”直笑。要是她一开始就说半个月,周玉珠肯定不情愿;现在从长久变成半个月,她就高兴得很了。
人的心理,真的很奇怪。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心理感受就是不同啊!
回到家,刘大春还没回来,秦玉英扶着小宝正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小宝已有一岁两个月了,正是学走路的时候。这小家伙精力又旺盛,每天一睁开眼就想下地,片刻不停,还走不稳当,摇摇晃晃的,走不了几步就摔一跟斗,他还总是乐此不疲。
小宝见到姑姑回来,“咯咯咯”笑着,跑得飞快地就冲着刘青扑过来。要不是秦玉英扶着他,早把他刚长出来的几颗门牙摔掉了。他还丝毫不觉得危险,常把人惊得一身冷汗。
刘青接过小宝,一把抱住,亲了一下小脸,笑道:“看看,娘亲的腰都要累断了。”
“可不。”秦玉英佯装着生气地拍了一下小宝的小屁屁,倒逗得小宝笑得更欢了。
刘青灵光一闪,对秦玉英道:“嫂嫂,我带小宝去个地方。”
“好,去吧。”秦玉英巴不得有人把小宝带走,好让她得歇一歇。
刘青抱着小宝到了不远处的邻居家:“林大叔,在家吗?”
“谁呀?进来吧。”院子里传来声音。
“是我,二丫。林大叔忙不忙?我想找你做点活计。”隔壁林大叔是个木匠,祖上传下来的手艺,农闲时便帮村里人做些木工活,家里就他和老伴两人,有两个女儿都出嫁很多年了。
“二丫呀,你可很少到大婶这儿来。”林大婶听到刘青的声音,从屋里出来。“想做点什么?过两天又要春耕了,大活还真接不了。”林大叔木讷老实,当家作主的都是林大婶。
“一点小活。大叔,大婶,这活做好了,以后你们可以专门做了卖给别人,很实用的。”刘青话还没说完,刘小宝这小家伙又一个劲儿地将身子往下坠,嘴里还“啊,啊”地喊着,表示他想下地走动。
“什么活啊?说得这么好。”林大婶笑道,伸手接过小宝,“小宝乖,来给奶奶抱抱。”
“就是小宝,因为刚学走路,总得要个人扶着,一刻都脱不开身。我想让林大叔做一个学步车,大叔你看,是这模样……”刘青捡了根树枝,在地上画了一个图案。
林大叔看了点点头:“这简单,就上下两个圈,中间用横木交叉撑着,下面那个圈装了几个轮子。”
刘青摇摇头:“大叔,这东西就数这轮子最是要紧,也最难做。咱们得让这学步车各个方向都能转动。您看,依靠竖轴孔中插入的竖轴,将轮子固定到底盘的下面,竖轴与轮轴相配合……”
林大叔闹明白了,林大婶倒不明白了,看着地上的图迷糊地问:“这个东西怎么就能学走路了?”
刘青笑道:“这两条小横木还要缝上一条布带,他不想走的时候就坐在布带上,想走就带着这个东西一起走。”
“哦,是这样。”林大婶笑了起来,“二丫,你现在是越来越能干、越来越聪明了。”
“大婶……”刘青心里那个汗啊。
“对了,大婶,这东西要多少钱?”临出门前,刘青猛然想起还没问价呢。她来到这里一年,就只采茶的时候看见过铜钱,不过还没等捂热就得上交了。她对钱是全然没有概念,当初茶山分成时就整整换算了两天,这才弄明白一两银子值现代的多少钱。
“要什么钱哟,该是我们给你钱才对。你教会我家做这个活,以后哪家没个孩子?生意可不得兴隆?”林大婶笑道。
“我这儿就是一个想法,哪里能说到钱去?”刘青心里感慨,还是山里人纯朴,知道主动提出给些专利费,“那等我哥回来再说吧。就麻烦大叔这两天把它做出来,春耕开始后家里就得忙了,可没空闲再多个人来扶这小家伙。”
“好的,两天应该没问题。”林大婶应道,忙着跟小宝挥手道别。
过了两天,林大婶果然送来了学步车,而且怎么都不肯收钱。刘青把这两天缝好的布带缝上去,小宝小朋友就带着个车子在院子里自由地疯跑了,追得在院里溜达的小鸡四处乱逃,乐得他张着只有几颗牙的小嘴,“咯咯咯”地笑个不停,嘴里还一个劲儿地念叨:“咕咕咕……”
刘青听得迷糊,问秦玉英:“你儿子是在叫我还是叫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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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山上遇帅哥
唐诗有云:“微雨众卉新,一雷惊蛰始。田家几日闲,耕种从此起。”农谚也说:“过了惊蛰节,春耕不能歇”、“九尽杨花开,农活一齐来。”
春雷一响,刘大春两口子便忙活起来,耕地、填肥、播种、插秧,天天早出晚归。虽然刘青这一年健康状况变化非常大,但长高的过程中,身体还是依然瘦单单的。在刘大春眼里,她还是那个让他无限怜惜的弱不禁风的小丫头,家里的农活、重活仍然不让刘青碰。而且小宝要人带,家里的牲畜也离不了人——过了年,刘大春又买了三只猪,家里的鸡也扩充到了三十只,这些牲畜,都得要人喂。
吃过早饭,天也才蒙蒙亮,秦玉英进房去准备亲亲她的心肝小宝贝就出发,出来时脖子上却挂着一个睡眼惺忪的小家伙。
“小宝怎么就醒了?”刘青惊讶地赶忙接过小宝。
秦玉英不好意思地笑笑:“我把他吵醒了。”
“……”刘青很是无语,都不知这娘俩谁才是小孩儿。
为了做早饭,刘青今天的拳都还没练呢。她看看用小胖手直揉眼睛的小宝,又看看从鸡笼里一只一只钻出来一个劲儿在院里扑腾翅膀的鸡,决定背着小宝到她的秘密基地去练拳。
于是山路上就出现了这样一幅景观:一个一米三长得跟豆芽菜似的小姑娘,背着一个二十来斤重的大胖小子,挎着一个跟箩筐一般大的篮子,踽踽独行。
要是一年前的刘青,此时非得被人抬回去抢救不可。但现在的她轻快地走着,在崎岖的山路上如履平地,极为轻松惬意,一面走一面还哼着歌:“小鸟在前面带路,风啊吹向我们,我们像春天一样,来到花园里,来到草地上……”
有时想想刘青就觉得奇怪,穿越前她听过的很多爱断情伤的歌,现在都已记不清了,但前世小时候学的这些儿歌,却牢牢地锁在她的心里不肯离去。
是不是现在的生活简单快乐了,头脑也变得简单起来,所以自动过滤掉不开心的事了呢?
来到秘密基地时,太阳才刚刚跃出山岗,照得大地一片灿烂。看着满山的嫩芽新绿,呼吸着凉爽清新的空气,刘青真想对着群山快乐地大喊,看看背上睡得正香的小宝,她吐了吐舌头。
来之前就早有准备的,刘青从芥子里拿出稻草厚厚地铺在地上,再在上面铺上一层被子,把小宝解下来,轻轻地放在被子上,又从芥子里再调了一床被子出来,给小宝盖了个暖暖和和。胖嘟嘟的刘小宝甜甜地睡着,不知梦见了什么,咧着嘴绽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刘青迎着朝阳,沐着晨露,静心沉着,端身伫立,微笑着缓缓推手,雾岚散漫中只见她广袖飘飞,衣带随风,行动时如行云流水,凝练处似风里青松。“心似浮云常自在,意如流水任东西。”刘青此刻的简单与快乐,让她如朝露滋润中的一株小草,恣意而盎然。
收式站定,刘青凝望着山谷中在阳光的照射下慢慢散开的雾岚,心境是从未有过的出尘悠远。
“好拳!”一个懒懒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刘青闻声回头望去,却见一个十四、五岁皮肤微黑的少年,正袖着手环抱在胸前,慵懒地斜靠在石壁的一侧,用一双晶亮的眼眸望着她。
“你是谁?”刘青回过身来,好奇地问。村里人她虽不大来往,但人是认得的。这少年身上穿着一件冰蓝色绸锻袍子,滚边上是金线刺绣的竹叶花纹,明显不是一般的普通平民。
那少年却不回答,嘴角一斜,划出一抹笑意,让他微黑却俊朗的脸上现出了一股邪气。他走了过来,在刘青面前站定,用那亮如星辰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刘青。
刘青心中一震。这眼睛,这眼神……
她闭上眼,竭尽全力地抑制着心里山腾海啸般的翻滚。
前些日子,她为了一味清茶,曾经泪流满面,不能自抑。现在,她的轩,她前生曾经深爱的人,让她失望让她痛的人,跨过时空,越过生死,站到她面前来了吗?
不是,绝对不是!刘青在心中大喊,想给自己一棍当头棒喝,但身体却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她能感觉到,她的心正如玻璃一般,慢慢裂开,破碎……
“你怎么了?”少年懒懒的声音变得认真起来。
刘青倏然睁开眼,转过身去,迅速抱起正在熟睡的小宝,飞也似的奔跑离去。
“喂,喂……你的东西……”身后,是那少年的声音。
刘青心绪极乱,慌不择路,待她找到一处植物茂密的地方,把小宝抱在怀里痛哭流涕,尽情宣泄过心中的痛后,这才发现,她竟然呆在了山顶上。
“咕,咕……”一双胖胖的小手挥舞过来,轻触她满是泪痕的脸。
刘青吸了吸鼻子,把滴在小宝脸上的泪擦掉,又用袖子擦干净自己的脸。
堵在心里的眼泪流完后,她这才觉得自己真傻。
那个人,正好好地活在他那世界里,早已把她忘记了吧!或许,还牵着另一个女孩的手,要带着人家走进结婚礼堂呢。而她自己,却还是另一个时空为他流泪,多少可笑!
人这一辈子,不正跟茶一样么?头汤味浊,要将它倒掉;二汤味清,这才是能喝的好滋味的茶。她不把以前的他“倒掉”,又如何才能喝到醇味甘爽的第二道茶?
小说里不是说,古代盛产帅哥么?现在的人生,多好!十一岁呀,花一般的年龄,可以有大把的时间,擦亮眼睛尽情浏览古代美男!
既然过去的已经过去,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