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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走了不一会儿,从衣箱里跳出一个黑衣人来,蹑手蹑脚走到床边,掏出匕首,轻轻划开枕头,双手伸进去摸索。结果,真翻出一只小小的盒子。他大喜,眼睛都放出光,正要打开看。
陡然,背后有光。
“还是不要打开的好。”墨紫又回来了。她一手拿着灯盏,一手抱着一个脑袋大的木球。“别怪我事先没告诉你,里面没有你要找的东西。”
黑衣人双眼立现杀气,嗡声道,“你胆子挺大的。没有功夫,还敢一个人回来?”
“我有帮手的。”墨紫又补充,“而且我的人也很快就上来了。”
“杀一个是一个。你的小命绝对保不住,除非——”这个杀手比较灵活,“除非我可以全身而退,并且把东西带走。”
“你挺会谈判,可惜开的条件太差了,完全达不到双赢的标准。”墨紫把火苗对准木球上的某个点。
黑衣人先是听不懂她的话,又看那球上一根细绳烧起来,愣愣地问,“你干什么?”
“试验。”墨紫把手中的球扔了出去。
“什么?”试验?确切地说,黑衣人还是不太明白这意思,但对方嬉笑着当他傻子的神情,让他怒不可遏,“士可杀,不可辱。”
墨紫冷笑,“士?你算哪门子的士,一条狗罢了。”
黑衣人提气捉刀,带着激愤的煞意朝墨紫,“我再劝你,现在你脚下的那个球比你手上的盒子重要得多,你最好把它扔出去。”
黑衣人曲解了她的意思,以为她让他扔小盒子,哼道,“你少耍花样,受死吧。”杀招出手,凌厉万分。
但他砍到的是门板,气得他大叫,“有种你别跑。”
墨紫哈哈笑,从外面锁上门,“我没跑,可我也不傻,没有功夫就不会挡吗?我问问你,那球上的绳烧没了没有?”
黑衣人也不知自己中了什么邪,居然真回头去看,又真答她的问,“烧没了又怎样?”
“你是不能怎样,不过这回我才要逃了。”墨紫说完,转身,双手一撑扶栏,跃了下去。
就在这时,砰得一声响。
已经照小衣的吩咐等在大舱里的众人大吃一惊,有好奇的,想探头张望,却被贴墙靠窗站的墨紫严厉阻止,因此没人看见二楼疾劲射出来的东西,好似急箭一样,击打在船身和水里。
等到大动静完全消失,墨紫才让大家出舱,并带了赞进丁狗再上二楼。臭鱼一定要瞅,她没拦。
一上楼,臭鱼看到满是洞洞的窗户纸,禁不住干咽一口,“墨哥,你这回又造出什么玩意儿了?瞧着我心肝儿慌,胆儿倒是老振奋。”
丁狗没好气,“欠抽吧你。我揍你一顿,保准你心肝儿不颤胆儿缩回去。”
“威力好像不太够。”墨紫不急着进屋,用力推推外舱壁,“没散架,也没能穿透板木。”
臭鱼乍舌,“穿透板木?墨哥,这可是乌木,和铁差不多硬了。”
“啊,我忘了。”自己造的船,自己不记得。
“怪不得,再加上体积小……”她一个人自言自语起来,直到被臭鱼的惊呼打断。
“我的娘咧这是人还是蜂窝?”
“活着?死了?”她抬步走进去。
丁狗伸手拦住,“死了。你还是别看得好。”
墨紫挥开他的手,“我造的东西,第一次用,自己怎能不看?不看,又如何改进?”
“墨哥,这家伙死得样子可丑,你别吓到了。”臭鱼虽然没拦着,听口气也是不希望她看的。
“跟我多久了,还当我是看不得死人的姑娘家吗?”墨紫表情却有些无奈,“环境造就人,我也被造就成冷血了。”
赞进说:“墨哥能这么说,血就不冷。”
对自己兄弟给予的安慰,墨紫感激笑了笑。然后,绕过他们,就看到了那个靠墙坐的人。
曾经杀气腾腾的眼睛充满惊恐,曾经凶神恶煞的脸血迹斑斑,曾经威吓的身躯似乎缩瘦了一圈。一身黑衣一身刺,一面乌木一面血。臭鱼形容得贴切,就是蜂窝。
她并没有盯着死人看很久,这人是杀手,不是他死就是她死,她当然要保自己的命。
转开视线后,找得是那球的残骸。木球像纸片,碎得很细。带刺的铁粒子和圆形的铁粒子相比,带刺的穿透力更大,有不少颗钉在桌椅上。但因为刺,会加大彼此摩擦,减少破坏力。如果火药多放一些,铁粒子做得再小一些,会不会更接近于手榴弹的初胚?
嗯,还得再改进。
第一卷 欺我 辱我 我不忍 第388章 芳云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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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章 芳云小主
“臭鱼,丁狗,帮我搜他身,看看有什么信物之类的。我不怕瞪着他,但要我伸手实在还得多些时间适应。对不住,要脏了你们的手。”墨紫歉然。
丁狗望着她,这个女子能赢得众人的赤忱之心,并不单凭造船驾船的本事,还有那份坦诚。对她信任的人,从不遮掩自己的缺点。他以前虽然没为谁效过命,但见过不少地位高本事大的能人,就连他没落的父亲母亲仍保有对平民的高高在上的骄傲。唯有墨紫不同。她亲爹也好,养爹也好,富贵权势加起来足以让她跟公主媲美,可是,不见她有一点点娇小姐的模样。而最难能可贵的,上至王公将相,下至贩夫走卒,她都一视同仁。不是虚伪的悲天悯人,行善积德,是全然的真性情,没有半点做作。
臭鱼曾说,他们三兄弟随时准备为墨紫豁出命去。而他看来,墨紫也能为他们豁出性命,那么大阵仗杀于中,就为了他们报父仇。换了他,也誓死相随。
丁狗想到这儿,挑挑眉。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将自己融入这个圈子了,不在山中清修,也能觉得自在。她飞得高,好像带着他们也一起飞到了广阔天地之中。
臭鱼见丁狗发呆,朝他屁股蹬过去,“干活了,老兄。”
丁狗哪能让他蹬到,脚下轻功一飘,反到了臭鱼身后,作势掐住他的脖子。
墨紫笑道,“玩归玩,小心这满地的刺球,扎到可是会很疼的。还有,搜身时也要当心别伤到自己。”
两人这才办正事。
华衣上来,对墨紫说,“大人请姑娘过去。”看一眼屋里的景象,不禁一怔。自认处理的混乱场面不少,却从未见过这般情形的。几乎没有一件完整的东西,包括那杀手在内。
“我知道了。”墨紫刚说好,臭鱼叫她。
墨紫回头一看,见他手里拿着一个香囊。虽然染了血,还能看得出是花开并蒂的绣样。
“男人很少会自买这样的香囊,多半是女子送的。”丁狗说道。
“里头还有东西。”臭鱼手脚很快,拿出一张纸来,递给墨紫。
墨紫打开看了,“居然是一支大吉的签。”
“护身符吧。可惜多行不义,老天爷不保佑。”臭鱼将尸身翻了过来,“哇,背后连屁股一大块光着,倒是挺白净的。姑娘家怎么都喜欢小白脸啊?我虽然黑,至少人品好。”
丁狗揭他短,“你人品好?几年前还是地霸呢。”
“奶奶的,我不是从良了吗?”臭鱼一火大,口不择言。
丁狗捧腹大笑,拍着大腿,“对,对,你从良了。哪家青楼待的,没准爷爷我还去过。”
墨紫转过身,免看不雅,又笑得浑身打颤。从良?臭鱼也太搞笑了。
“赞进,要是没有其他发现,就把人用棉被裹了放下去,免得吓到胆小的。”她的意思,就是别让人看到杀手的死状,毕竟这算是秘密武器了。
赞进早通她的心思,点点头。
墨紫下到底舱,还没进门就听一声惨叫。于是,见到老神在在的元澄就说,“这船也别叫螭了,改成鬼蜮,如何?明明我们是受害者,不知情的,还以为我们杀人不眨眼。”
元澄不回应她的调侃,对蹲在陶山身边挺乐乎的老人家说道,“前辈,这是墨紫姑娘,丁狗和落英如今都跟着她。”
老头站了起来,拉直旧衫,双手往后摆上擦了擦,抱拳,冲墨紫咧嘴笑,“我叫雷廷。”
墨紫赶忙抱拳,“前辈。”
老头看墨紫的动作干净利落,说话也不浮夸,赞许说道,“不愧是小元子看重之人,落落大方,也不跟老头子说客套话。我最烦那种上来就说久仰大名的人,其实压根就没听过我老头子的名字。”
墨紫便笑,“前辈,说实话,我犹豫要不要说这四个字来着。”
雷廷放声大笑,“小元子,这个姑娘好,你赶紧讨回家当媳妇。”
元澄悠哉哉喝口茶,“前辈,人说好妻难求,我本不信,如今方知确实不易。她要慢慢来,我也只得慢慢陪着了。”
墨紫瞪他。
他温和微笑,对她说,“前辈是雷震门的门主,也是乙单的师父,落英和丁狗的师公。他前来助我一臂之力。”
雷廷连连摇手,“不敢说来相助,是小元子养活我一门徒子徒孙,不然早没有雷震门了。真正的门主应该是小元子,我就挂个名头。”
“前辈无需这么说。以前辈的功夫,想要多少金银珠宝,不过是唾手可得。前辈高义,门下也都存侠念,秉行君子取之有道……”元澄看墨紫又瞪他,“墨紫姑娘这次何以生气?”
“前辈刚说忍不了他人说客套话,如今有人满嘴客套,是不是该打?”墨紫转眼对雷廷笑。
雷廷发现墨紫实在有趣得紧,越发欢喜,“小元子虽然该打,可他与老头有恩,不如丫头替老头教训一下?不过,恐怕有人疼在身上,乐在心里。”
墨紫干咳一声,“前辈显然对人偏心,罢了。这——”努努下巴,“也是杀手之一?死了吗?”
“该是个小头目。”元澄代雷廷答,“昏了。我听说,你在上面抓了条漏网之鱼?”
“他没捱住我的小试牛刀,只找到这个香囊。里面是一支签,似乎是护身符。”她把香囊交给元澄。基于自己存不住宝贝东西,她将水净珠金珠信等等全让他收着,一点压力也没有了。
“是女子送的。”男人对这类物件特别敏感。
“丁狗也这么说。不过知道是女子又怎样?不能循此查出那杀手的身份来吧。”墨紫拢眉看着昏死过去的那人,“看似你们这儿也没什么进展。”
“那倒未必。”元澄起身拿了纸笔,又指墨石,“烦请你为我磨墨。”
磨墨是墨紫在给裘三娘当丫头的时候最喜欢干的活了。不费力,还文雅。因此,现在做起来还很顺手。
元澄写了四个字:芳云小主。
墨紫不解。
“芳云小主应该是那女子的别号。”元澄指着那张签纸尾后淡红的印章,“这不是签上本有的,而是送这个香囊的人盖上去的。”
墨紫不得不承认,到底是土生土长,比她这个外来移民更了解文化。她以为是解签人盖的小章,完全没在意。
“可是,你就算知道这女子的别号又如何?这个芳云小主总不见得是你认识的。”她说完这句话,就看到元澄水墨眉轻轻一扬,忙叫,“你不会真认识吧?”
“四处应酬总还是有点好处的。”说笑之间,元澄的神情却渐渐认真了,“芳云小主原是官ji,因习得精湛舞技被礼王看中,买入府里充了舞姬。不过,她在王府里的名字可能更多人知道——季思云。有诗为证:季湖望秋月,思盼云河白。”
“武承万府中的舞姬?”墨紫有点不敢相信,“可你怎么知道她的别号?你和武承万是对立的吧。难不成还能请你去他家做客?”
“对立也可以变成共谋,嫡派也可以变成友党。我去过王府,也见过季思云。但知道她的别号却是杨凌家的一幅画,上有她的题诗。我就问杨凌是否这个芳云小主也是他的红颜知己。”元澄解释道。
“也是?杨凌的红颜知己可真不少。”墨紫打断他的话。对了,第一次看到杨凌的时候,也是风花雪月的。那小子虽然是个君子,不过文人墨客的风流似乎也做足全套。
元澄知道她那点当姐姐的小心思,暗笑,“杨凌否认了。他告诉我,芳云小主是季思云还是官ji时便常用的。她不但善舞,还通晓诗词,写得一手好字。仅此而已。”
墨紫哼了一声,是对杨凌的,“就算芳云小主是季思云,也未必能肯定杀手是武承万派来的。或许是季思云以前的情人,也或许是她在外面认识的相好。”她不是强词夺理,只是客观分析各种可能性。
“这张签是虎年大吉签。纸张尚白,不会是十二年前。十二年前,季思云不过是女童。而家养的舞姬一般不允许单独出府,都是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