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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车就不搭车,以代替适当的活动,免得年纪轻轻就先一副脑满肠肥的贼样。
因此,当他走到伦敦最热闹地区之一的皮卡得里时,放眼看去俱是观光客、上班族、年轻人,那儿已是人满为患了。
伦敦地铁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交通系统,穿梭于地底四通八达至伦敦各个角落,还有颇具水准的街头音乐家表演悦耳动听的音乐,于培动一直都很佩服他们勇于在人前表演的精神,所以总是很认真地聆听他们的演唱,极少左盼右顾去观察别人。
在这种情况下,他会分心溜过去一眼,并不是因为她长得特别迷人或者是她身上衣服哪里破了,也不是什么突如其来的冲动,更不是上天注定他非得看她一眼不可之类的,而是非常现实又理智的原因。
有人在叫她的名字,小念念,跟他的小侄女一样。
这一瞄之下,忍不住又多看了好几眼,因为她不但名字跟他的小侄女一样,连长相都有几分相似,清丽秀雅,只不过气质南辕北辙,天差地远。
他的小侄女是只晚起没吃到虫的小麻雀,活泼聒噪得不得了,而他身边这位“大念念”则是只温柔羞怯的小雨燕,在恬静文雅中又流露出些许青春俏丽的气息,宛如散发着淡淡迷人香味的爱丽丝(荷兰鸢尾),那乌柔的秀发披落双肩仿佛一片温暖的黑丝绒,更添几分柔婉,令人油然生出一股想抚摸看看的莫名冲动。
他真的摸过去了!
“大念念”惊吓地回眸,于培勋这才惊觉自己做了什么,连忙缩回手藏到身后,仿佛偷吃糖被抓到的小鬼,尴尬的拚命道歉。
“抱歉,抱歉,我……我只是想摸摸看,那个……看起来真的好柔软!”
“大念念”眨了眨濛濛胧胧的雾般水眸,柔柔一弯唇瓣。“谢谢。”
她的嗓音就跟她的人一样,柔柔细细、浅浅淡淡,就好像有人从你耳边轻轻搔过去,尾椎顿时有种发麻的感觉窜上来。
“不客气。”一说完,他就觉得自己的回答实在很矬,不禁更尴尬了——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笨拙了?为了掩饰,他赶紧没话找话乱开讲。“你是台湾人吗?”眼角瞥见她身边的女孩子睁着一双好奇的眸子探过来,他再加问:“她也是?”
他改成了中文,很幸运的,所得到的回答也是中文。
“大念念”与同伴相对一眼。“我是,她不是,她是新加坡人。”
“真的?我也是台湾人喔!”土不亲人亲,于培勋马上套起关系来了,很显然的动机有点不良。“至于新加坡人……呃,也是华人,对吧?虽然新加坡人讲的中文有点奇怪。”
另一位女孩失笑。“我听你的中文才奇怪呢!而且新加坡人也不全是华人。”
“但你是?”
女孩耸耸肩。“我是。”
于培勋两手一摊,表示:那不就得了!
“我叫于培勋,能请教两位小姐芳名吗?”
“大念念”抿唇羞笑不语,另一位女孩似乎对他的印象还不错,他一问,她立刻就主动招供了。
“我叫苏菲亚,她叫爱丽丝。”
“小姐,”于培勋叹息。“你不是在英国住两年就真的变成英国人了吧?”
“0K、0K,”女孩举手投降。“我叫李亚梅,她叫桑念竹,可以了吧?”
桑念竹?
暗暗咀嚼了一下,“好名字。”于培勋低喃。
“谁的名字好?她?还是我?”李亚梅调侃地问。
聪明人绝对不会自讨苦吃去回答这种问题。“你们要上哪儿?”
“尔斯法庭。”
“咦?”于培勋有点惊讶。“你们是要告人,还是被告?”
“谁说上法庭就一定要告人或被告?我们是西敏寺大学法律系学生,去找资料不行吗?”李亚梅嗔然反问。“那你呢?你又要上哪儿?离家出走?还是杀人后要赶紧落跑?”
顺着她的视线,于培勋瞄了自己的旅行袋一眼,笑了。
“我是来伦敦办事,现在事情办妥要回台湾了。”
这回换李亚梅感到意外了。“回台湾?我以为你也是这里的留学生呢!”
“早就不是了,我……”
就在这话说一半的当儿,地铁进站了,大部分人开始往前挪,还有人用跑的,一对少不更事的少年男女就从桑念竹身边一前一后嘻嘻哈哈地追逐过去,撞得桑念竹一步踉跄差点仆倒,幸好于培勋反应快及时抓住她,一边扶稳她,一边忍不住怒眼骂过去。
“搞什么,难道没看到……”
再一回蓦然噤声,于培勋愕然拉回眼来惊诧地瞪住桑念竹,后者已站稳脚步并道过谢了,他却依然两手紧紧地抓住她。
“喂!你怎么了?快放开她呀!我们要上地铁了。”
还用得着她说,他也想放开呀!但是两只手不肯听他的命令嘛!
因为——
什么都没有
第3章
大多数时间他都很小心,小心防范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传入他脑子里,但偶尔也会有顾虑不到的时候,譬如来不及思考的时候,就如他临时抓住桑念竹之际,压根儿没想到要防备什么,只担心她会被撞到地铁轨道上去压成一堆肯定不怎么好看,连屠夫都不敢去收拾的破烂尸块,所以他才会得知——他什么也无法知道!
真诡异,现在究竟是怎样?他将会有大小老婆各一吗?
一个是“看”来的,一个是“摸”来的,而且是一男一女,再来一号“备用”的阴阳人,“一家人”就可以凑一桌麻将了。
呆呆伫立在地铁站里,眼睁睁看着地铁呼啸一声离去,于培勋辗转思考又思考,终于下定决心回转身子走向出口楼梯。
都是老爸害的,谁教他那么大嘴巴说某人将会过好一阵子后才能回台湾!
他又回到了泰德的住处,是上下班制的管家替他开的门,并欣然引他回到甫整理好的客房。旅行袋随手一扔,他站至窗边又认真地考虑片刻后才抓起电话。
“泰德?”
“咦?培迪,你……”
“我在你家。”
“耶?!你……你怎么又回来了?”
“我决定再多留几天。”
“真的?正好,我有好几张歌剧院的票,‘日落大道’、‘歌剧魅影’、‘悲惨世界’或‘茶花女’任君选择,晚上一道去看?”
“晚餐你请客?”
“是是是,不过麻烦你穿西装打领带可以吗?”
“0K!只要你借我一套西装。”
看了一下手表,他再打回台湾分公司去。
“老爸,又是我啦!你还没下班啊?”
“正要下班,你不是要回来了吗?”
“……回不去了……不准偷笑,老爸!”
“好好好,不笑、不笑。不过,发生什么事了?”
“我是要回去了,但是在地铁站……”于培勋耸耸肩,臀部落至床沿。“我碰上了一个女孩子……”“然后?”
“我什么都看不见。”
“欸?!”自这惊讶的一声大叫,显见电话另一端的人有多意外。
“是啊,欸!”双脚抬上床,于培勋无力地靠在床头,懒洋洋的,没精打采。“我比你更意外,老爸,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你问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电话那头沈默了好一会儿。“老实说,我也不知道,不过你有没有试过从她的朋友那边……”“这就是最令人沮丧的地方,我确实试过了想自她朋友那边看看我有没有机会和那个女孩子来个正常的婚礼,结果看见的却是……”于培勋悲哀的抽了抽鼻子。“二十年前我看见的那一幕!”
“耶?!”
“老爸,你不要老是发出这种惊讶的怪叫好不好?帮我想想办法嘛!”
“这……你教我想办法我也……我也不明白呀!”
“老爸!”于培勋抗议的大叫,挺身弹坐起来。“你怎么可以不明白嘛!那我怎么办?”
“很抱歉,我真的不明白,唯一可以想到的是……”“是什么?”老爸最好不要说是大小老婆之类的。
“将会和你结婚的是那个大块头的男人,而那个女孩子即便会和你在一起,也不能和你结婚……”果然!
于培勋忍不住对空挥挥拳头,无声地咒骂。
“……命运还真是捉弄人,想当初我认识你※※※时候,我是千方百计不想和她结婚,如今你却是……不过话又说回来,你会和那个男人结婚,又笑得那么开心,说不定将来你们之间真的会产生……”“拜讬你不要再说了,老爸,我快吐了!”于培勋捂着肚子呻吟。
“那你要我说什么?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啊!”
“我不要听合理的解释,我要听能让我安心的解释!”他喃喃道。
“那种东西请你自己去想像吧!总之,我想你一定已经有了决定,才会继续留在那里吧?”
于培勋耸耸肩,“也不算是什么决定啦!我只是想留下来看看,因为那个女孩子……”说到这里,他不觉露出傻笑,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你知道,老爸,她很不错的。”
“怎么,一见钟情了?”
“哪是!”于培勋矢口否认。“我是……是……咳咳,好啦!也不算完全是啦!只有一半吧!她……呃,有点像小念念,脸蛋小小的,鼻子嘴巴都很秀气,眼睛虽然没有小念念那样灵活可爱,但……怎么说呢?她的眼睛仿佛在下雨,濛濛胧胧的非常吸引人,就像是那种很有气质的女孩子,你懂吧!老爸?”
“懂、懂,我当然懂,情人眼里出西施嘛!不过我记得你说过你欣赏的是那种坦率明快的女孩子,怎么……”“老爸,你自己还不是一样!”
“……说的也是,可是……算了,你就按照自己所想的去做吧!无论结果如何都是命运给你安排的路,你也只好顺着走下去了。”
“那我怎么知道我走对了路没有?”
“很简单,当你开始痛苦的时候,就该警觉到自己是不是哪里走错了。”
于培勋沈默了会儿,匆地绽出笑容。
“换句话说,只要我开心就好?”
“也可以这么说吧!”
“太好了,那我就可以做我现在最想做|奇…_…书^_^网|的事啰?”
“什么事?”
“去约女孩子!”
摄政街是伦敦首屈一指的购物街之一,也是名牌爱好者的天堂,古老、优雅,而且东西昂贵得让人想吐血,平常时候于培勋是绝对不可能跑到这儿来的,但今天他来了,因为西敏寺大学的校区之一就在这儿。
要查知桑念竹的上课表并不难,不过她会和一大堆男女同学——全都是亚裔人——走在一起,这就不是他能预先查到的事了。
“嗨!于培勋,你怎么会在这里?”
幸好李亚梅瞥见他了,否则他一定会呆呆地看着她们离开,再傻傻地跟在她们后面,像个变态跟踪狂似的,因为向来都是妞儿来泡他,他从没有主动去泡妞的经验。
“我……呃,我只是经过这儿,所以顺便……”对方问英文,他自然也要回英文,这是最基本的社交礼貌,除非他不懂。不过两者一比,任何人都可以听得出来他说的是英国上流社会的标准英语,而不是对方那种亚洲杂牌英文。
李亚梅注意到他的眼神老往桑念竹那儿溜过去,立刻得知他的意图了。
“经过?顺便?哇!好老套的烂藉口。”李亚梅两眼调侃地斜睨他。“昨天你不是说要回台湾了吗?干嘛,雾太大飞机停飞了?”
于培勋脸红了一下。“我……我还有点事,所以暂时不回台湾了。”
“还有事?”视线瞟向桑念竹,唇角挂上戏谵的笑,“是喔!女孩子的事,对吧?”桑念竹的脸也红了,李亚梅见了似乎很开心。“不过……”挑剔的目光拉回来在于培勋身上绕了一圈。“你就这样来泡妞,不会太逊了点吗?”
的确,彬彬有礼的绅士依然是英国的特产,但英国年轻人的思潮也比任何国家更激进、更前卫、更反传统,游离于一切事物之上,叛逆的庞克族和迷你裙都是诞生自这块最讲究传统的土地上,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延续至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无论言行或穿着,英国年轻人不是很正经就是很疯狂,要不起码也会有自己独特的风格,绝不会像于培勋这样,随随便便一件牛仔裤和二手货外套就跑出来到处丢人现眼,这只有两种人会如此——讲求方便的观光客和穷困的难民。
于培勋当然不是观光客,更不认为自己是难民,可是他觉得自己穿这样也没什么不对,方便舒适又保暖,完全符合衣物的基本功能,不是吗?
所以他低眸瞧了自己一下,旋即困惑地反问,“我这样有什么不对吗?”
白眼一翻,“你啊!就算再穷,追女孩子的时候门面多少要讲究一点吧?”李亚梅率直的批评,“起码第一次总要先给人家一个好印象嘛!”再额外奉送一个良心的建议。
“就是说咩,不然谁理你啊!又不是找朋友去打混。”旁边一位花枝招展,除了本人之外从头到脚都是名牌的女孩不甘寂寞,忍不住口气轻蔑地横插进来一嘴。
“你看我们这一票,哪一个像你这样邋遢的?真是一点自知之明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