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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无名-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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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是些清粥小菜。莫熙因昨日亲自炒了沐风亭这个大BOSS的鱿鱼,心中甚是畅快,吃得十分香甜。
  莫熙忽道:“可有消息?”
  唐欢自然明白她问的是什么,轻道:“昨夜七皇子进宫面圣不幸遇刺身亡,睿王闻讯后即刻带兵入宫护驾。”
  莫熙点点头,如此说来李义不但灭了李琪这个竞争对手,还一举控制了大内。估计他那个皇帝老爹已经被架空,说不得过几日就要下禅位诏书了。
  “你昨日说要将那批黄金还给沐风亭,却是为何?”唐欢对沐风亭的老底知之甚详,应是已然知晓了这批黄金的来历。
  果听唐欢道:“唐门的祖上原是前朝内阁大臣。那批黄金当年由公子晓托付给唐门,以期将来招兵买马东山再起,凤凰印记就是凭证。这批货太惹眼,唐门如今只是一个江湖帮派,要远离朝堂是非还是物归原主地好。”
  莫熙点点头,纵观唐门几代行事做派,确有士族之风。这批黄金无异于烫手山芋,唐门拿在手中不但李义早晚会听到风声,沐风亭更不会善罢甘休。若是能直接丢给沐风亭,让他跟李义二人闹去,自然再好不过。只是李义若知晓唐门将黄金交了出去,会不会误解唐门的立场。
  “长老中怕是有支持沐风亭的人吧。”既然唐门跟前朝有此渊源,很可能庇护了一批前朝旧人。
  唐欢肃然点了点头道:“这也是为何沐风亭会知道那批黄金就在唐门,还找上门来。”
  莫熙沉吟了下,心知此事要是一个不慎,唐门就会被贴上前朝余孽的标签卷入这场纷争。
  唐欢也知其中厉害,不欲她整日伤神,便岔开道:“你打算就这样放过楚怀卿?”
  莫熙摇摇头道:“楚家是靠出卖沐风亭的祖先才在本朝立足的,两人之前虽然联手,实际上却是世仇,沐风亭必不会放过他。再说,经过昨晚一事,李义越发容不下他。如今端王没了,他失了靠山,实在犹如丧家之犬。又何劳我动手。”
  唐欢笑道:“就知道你没那么好心。”忆起昨晚,他一顿之下又轻声道:“你昨日起先为何不理我?”边说边不动声色地将盘子推远了寸许。莫熙正伸向鸡蛋卷的筷子不免一滞,心道:这家伙方才还替我夹菜呢,怎么这会儿又算起账来了,便道:“若是跟你走了,那两个斗了这许多年,不即刻打起来才怪。原也不关咱们的事,但若是一个不好,他二人事后迁怒到我们头上,后患无穷。”莫熙当时固然因为顾安的关系想保全李义,却未尝没有再卖他一个人情的意思。再者,虽说莫熙作为一个外来灵魂原也没有多少爱国情操,但倘若李义有个好歹,南朝怕是又有一番动荡,她这个平头小老百姓的安稳日子也就到头了。还有,男人这种动物天生喜欢争斗,尤其是李义这样的,往往越有人争越不能放手,她若是跟唐欢走了,李义面子上下不来,谁知道会不会为难他们。
  唐欢见莫熙嘴上说着话,一双眼睛还是盯着蛋卷碟子,不由好笑,遂夹了一块蛋卷放到她碗里,轻声道:“当日绿云将锦盒带回,我见了那两条罗缨顿时如坠冰窖。小莫,你可别再吓我了。”
  莫熙凝视着他,认真点头,道:“嗯,我知,再不吓你了。我怕传信再出差错,便给了绿云这个。若是你见到这个再不来寻我,可见就是真的不要我了。”
  唐欢听她最后一句说得委屈,明知是在撒娇,心中却又甜又酸,又爱又怜,一把揽过她,柔声道:“傻瓜。我既许了你一生一世,又怎会食言。”
  莫熙将头埋入他的肩膀满足地叹道:“你来寻我了。真好。”
  唐欢见她少有地乖顺,一时情动不已,遂低头向她亲去。本打算一触即退,却感到一双柔弱无骨的手臂顺势缠上了他的脖颈,顿时半分动弹不得。下一刻便觉她反客为主,竟直直探了过来。唇齿相依间,唐欢轻吟一声,只得凭着本能将莫熙紧紧搂在怀中。
  他学得极快,竟渐有不依不饶之势。莫熙终是弃甲而逃,低了头附在他肩上一阵闷笑,唐欢氤氲了一双眸子,气息不稳地低低道:“这般淘气。惹了我便逃。”而后自己也撑不住笑了。
  两人发丝缠在一处,气息相融。
  半晌,唐欢又低低道:“小莫,你随我回蜀中,嫁我吧。昨晚之事,我再也经不得了。”
  莫熙眨眨眼睛,抬头凑近了他,好奇道:“你昨夜很难受?”
  唐欢点点头认真道:“自然。”
  “不会吧。昨晚上我老实地很啊……”
  唐欢听她说得无辜,脸募地红了,这才明白自己是鸡同鸭讲,有些气急道:“谁跟你说这个。”一顿,他叹道:“你总该为我正正经经穿一次嫁衣吧。”心中却盘算着:昨日她换下来那一身,便是未曾染毒我也定要拿去烧了。
  莫熙“哦”了一声,暗自自我检讨了一番:原来我又邪恶了。
  这一声“哦”,原是因着恍然大悟,唐欢却只当她答应了,一时心花怒放俊颜生辉。莫熙浑然不觉方才一个语气词便将自己卖了,盯着唐欢神采奕奕的俊颜,脑中犹自信马由缰地邪恶着……
 
  沐风亭番外

  曾经有一个人为她种过两棵樱花树,我想她会记得他一辈子。我为她种了满园樱花,而她永远不会知道。有些花在她心中常开不败,有些则从未开放便已凋谢。我后来才发现那地方的名字取得委实不好,那里叫做“樱花榭”。
  我出生在关外,却在南朝长大。当时太小,草原上的事许多都已经模糊不清了。只记得每每抬头,天空高远,牛羊成群,好似一幅画。
  那时我不懂什么是复国,不明白这具枷锁会困住我一辈子。只知道自己的祖先被南朝的皇帝赶了出来,所以我必须回去。而那极难做到,就连我的父亲都在我很小的时候为此郁郁而终。我的母亲留在了关外,跟族人在一起,因此从小到大陪在我身边的只有樊叔。
  自记事起,我就要学很多东西,文韬武略,样样不能松懈。别的课业都有名师单独教导,独独武功不是。一开始,跟我一同受训的孩子里有好些女孩儿,后来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她一个。我问樊叔,那些女孩子去了哪里。樊叔说被淘汰的女孩子皮相好些的都被送去了青楼。当时我还不知人事,不明白那对一个女孩子意味着什么。只知道每次考核的时候,那些女孩子都露出惊惧不安的表情。只有她,惊恐和脆弱往往只有一瞬,每每很快便能镇定下来。就是那样一双冷淡明澈的眼睛,让我记住了她。
  她的武功并不算好,主要是太过瘦弱因而力度不够,但她很懂得攻击对手的弱点,出手的一瞬间毫不犹豫,亦丝毫不见心慈手软。训练十分严苛残酷,渐渐地,有好些孩子试图逃跑。只有她,从未逃过,不过我却从她看飞鸟的眼神中明白,她不是不向往自由,只是不做没把握的事。
  她跟我一样,在这个群体中没有朋友。我来的第一天就戴着面具,那些孩子都知晓我的身份,无人靠近是很正常的。她却不跟任何人说话,也不接受任何人的善意,甚至除训练之外对任何挑衅都毫无反应。
  我以为她会一直如此,只是后来他来了,我才知道我错了。
  我不明白世上怎会有人如此之傻,自己都吃不饱却可以将食物分给竞争对手。他一遍遍地替她纠正姿势,陪着她练剑,甚至替她梳头叠被。他为她受伤,为她担心,为她心痛。后来,我在那双冷淡的眼睛里看到了温情,她对着他笑,只对着他一个人。他们形影不离,而我依旧是戴着面具的少主,依旧独来独往。
  从小我就被教育同情心是一种多余的感情。我也从来不信人性本善那一套。人性从来都经不起考验。我不相信在生死抉择之间,他还可以一如既往地为她牺牲。那不是一块煎饼、一只鸡蛋,后果也不是一道伤疤、一次处罚,那是属于自己的,一旦失去就无可挽回的生命。于是我在抽签中动了手脚,故意把他们分到了一组。他们二人必须兵戎相向,不死不休。我要证明自己是对的。
  事实证明我又错了。他根本没有出手便倒在了她的怀中,气若游丝的时候竟然还带着微笑。我明白,他认为自己死得其所。于是我迷惑了,能够为另一个人献出生命,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感情。她除了那双异常冷然清澈的眼睛,究竟有什么特别值得的地方。
  她自此又变回了形只影单。该吃的吃,该睡的睡,不见得有多伤心。于是我想,我还是对的,死的那个不过是个异类,是个傻子。他宁肯丢掉性命也要保住的人,转眼间便已将他忘怀。我心中不由冷笑。
  可是后来我发现自己还是错了。她没有一刻忘记过他。她为他留在了金陵,守着他为她种的樱花树,一住就是三年。她每日更勤奋地习武,她开始读许多书,她甚至开始跟同僚说话。她在努力适应这份朝不保夕的生活,她在用自己的每一分力量坚强地活下去。她异常珍惜自己的生命,因为那是他用自己的命换来的。
  就这样,我年复一年地把目光投在她的身上,却忘了最终会赔上自己。她的眼睛里却永远没有我。我明白她不是一个一味强势就可以得到的女子,因为她本身够强。要得到她,只能靠坦诚。可这恰恰是我所没有的。我对所有的人都宣称自己叫沐风亭,如沐春风、亭亭如盖。久而久之,连我自己都信了。我这样一个连真名都不能相告的人又如何对她坦诚。
  那日在风凌渡,我故意接近她。如果我不是观察了那双眼睛这么多年,绝对不会看出她眼中的不耐烦。我却觉得很有趣,甚至隐隐有些兴奋。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能够不戴面具出现在她面前,我终于可以对着她笑。可是我忘了,这么多年,笑也是我的面具。而她不愧是樊叔一手培养的,对我,她自始自终都没有信过。哪怕我救过她的命。
  蜀山之上,我们碰上了雪崩。那一瞬间我几乎没有任何思考的余地,我只知道我要抓住那只手,不惜任何代价地抓住那只手。那一次,她与顾安对决,我想过她死在我面前的情形。毕竟,按常理来说,顾安的武功好过她不止一线。可这次,我不敢想象她会消失在我面前。我对自己说,这是我欠她的,我毁了她的保护神。
  我以为我救了她,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她,就可以代替顾安。可我终究不能,因为她认识了唐欢。我从她的眼睛里重新看到了光彩和希望,我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眼神比冷淡生动得多。
  毒杀李义是楚怀卿的主意,可我最终还是没有反对。只是那天在樱花榭,我忍不住问她愿不愿跟我走。她当时已经听到了唐欢已有婚约的流言,却仍是拒绝了。在唐门的时候,我就知道她身上有璧琉珠。明知自己在利用她,我却对自己说没有关系,她不会有事。事后,我还是可以带她走。
  大婚当晚,我隐在暗处。原来她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一个局,甚至李义也只是将计就计。我终究低估了他们。李义自然没有碰她,我说不清是失望还是松了一口气,只知道自己必须带她走。所以,我明知那也许就是最后的机会,还是答应了她的条件,放过李义。李义居然威胁我,如果她有事,他会踏平整个赤焰。可笑,我认识她那么多年,甚至比顾安还早,可是我从未挡在她的身前,光明正大地护过她。我知道自己没有机会了,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有。因为唐欢来了。

  大结局

  京城远郊。
  马车之上,唐欢、莫熙二人对坐手谈。唐欢棋力出人意料地好。这么说不是因为他将莫熙杀得片甲不留,而是莫熙如此差的棋艺居然到现在还没输。
  莫熙忽然把棋子一抛,道:“不玩了。”
  唐欢耳力不及她,却从她一瞬间肃然的神色间看出了端倪,轻问:“怎么了?”
  “你先行一步。我稍后跟上。”
  “我跟你一起。”他边说边握住了莫熙的手。
  唐欢的手稳定温暖,莫熙知道他这是打定主意了,也不再劝。既追来了,只能随机应变。
  凌乱奔腾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唐欢索性吩咐马车停下,静待来人。
  少顷,果见李义骑着一匹矫健黑马,一骑当先而来。待奔至近前,他骤然勒住缰绳,马嘶长鸣中,他右手一挥,身后千骑纷纷止步,蹄声渐歇,烟尘缓落。
  莫熙捏了捏唐欢的手,示意他安心。唐欢则回以一笑。
  下一瞬,二人已然双双落地。
  只见斜阳晚风中,一男一女,一着紫纱,一着青袍,牵手并肩而行。唐欢本就天人之姿,不必羽扇纶巾便倜傥无限。莫熙则换回了少女发式,乌发之间只缀了一颗硕大的明珠,便别无装饰。论容貌,莫熙不及唐欢远矣。但众人只觉她风姿楚楚步履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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