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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行-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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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老头看看左右,低声道:“桃君就想以这样的面貌去凡间找尾火虎星君吗?”
  上上下下打量一番自己,桃花瑾三赶紧摇摇头……这样下去,会被人当成试验曾给解剖了的。
  “即使没有这样的面貌,难道桃君想凭空的就让凡间多出一个没名没份没户口的人来吗?”
  挠挠脑袋,桃花瑾三再赶紧摇摇头……自己可不想被当成黑人给遣送到无名岛去。
  小老头儿又说,“桃君真的知道到哪里去找投胎后的尾火虎星君吗?您能一眼就认出他吗,如果他改了模样,您怎么办……”小老头儿的反问句没完没了,桃花瑾三赶紧捂住他的嘴,“你说怎么办?”
  小老头儿再看看左右,自怀里拿出一本书以极快的速度塞桃花瑾三怀里,贼头贼脑的样子让桃花瑾三忍不住想笑,但还是很配合的压低声音,偷偷问:“这是什么?”
  “户口本,”小老头儿严肃的也压低声音,“您到凡间冒名顶替的那个人的凭生资料,小老儿怕您去了吃亏,千挑万选从司命神君那里淘来的……这人非比寻常、而且阳寿将尽,正好适合您……您一定得收好,记住了么?”
  桃花瑾三老实的点点头,摸摸怀里,鼓鼓的,三件要命的东西在那里聚会。
  一个是救大红命的。
  一个是救世人命的。
  一个是救自己命的。
  哪样都不能缺。
  “还有,这是尾火虎星君目前的大致情况。”又递过来一张纸条。
  桃花瑾三又揣怀里。
  抹着眼泪把桃花瑾三送到南天门外,小老儿掏出了最后一宗法宝……一只佛香。
  “这香,叫难香,将来如果遇有大难,桃君就点燃它,小老儿拼了老命都会下界去救您。”
  “老头儿,你最好了。”桃花瑾三抱抱那个干枯的老躯体,红了眼圈,“能再求你件事吗?”
  难得的离别场面,使小老头儿丧失了警惕性,他擦着眼泪点头,“尽管说。”
  “木灵珠到底是怎么回事?”
  “啥?”小老头儿目光闪烁的哼哼叽叽,“这个、这个……”
  “我先试试这难香管用不管用。”
  “别别,我说我说。”以前多清透的一小孩儿,如今学坏了……小老头儿仰天长叹。
  边走小老头儿边说:“天地生灵万物,共受五颗神珠庇佑,金木水火土……谁能拥有这其中的任一颗,都能雄霸一方,成为万人之上之人。而那颗木灵珠,是在你诞生时天帝赐予你的,他本意是让三个儿子各持一方,使得这天地相互牵制、平和共处……可惜命运使然,因意外事故,天帝被困于天池之中不能脱身,而天后借此机会,把你贬入凡间,而那颗木灵珠么,因已认主,他们驾御不得,只能暂存于九天殿宇之内……谁知您本天族,只在人间走过一世便又自行回归,因此尾火虎星君才欲盗此珠,便是想让您重掌权利,在天界有一席之地呀。”
  原来,是这样呀,笨大红,要这无形的破权利有什么用,回天界又有什么好,偏你痴心不改……
  桃花瑾三又红了眼圈,再问:“天大地大,我到哪里才能找到木灵珠呢?”
  小老头想想,“木遇土而生,而土灵珠应在吕竖国皇族手中,这样找起来应该容易一些。”
  “逢水也能生木,为什么不让我去水灵珠?”
  小老头儿唉了一声,“不可能的,因为那水灵珠……在、在天君手里!五颗神珠早就各自一方了……土灵珠自盘古开天,就留在了凡间,火灵珠在冥君手里,而金灵珠与天帝一起,困在天池底下。”
  哦,怪不得他那么自信满满的让自己下界去找,哼,扶皝扶皝,你穷的就只剩下权利和野心了
  “对了,堂堂天帝,无所不为,有什么能困住他呢?”
  天帝……是父亲吧?自己没见过,那种飘渺无痕的亲情,自己也不曾尝过。
  但心底的渴望,对那种亲情和爱的渴望,却是连自己都不能忽视的……
  早就想问了,两个嫡子撑管天地,而作天帝的怎么会无影无踪,作父亲的又怎么会任自己的大儿子欺负小儿子?即使这个小儿子是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子。
  原来,他本身就身不由已!
  “桃君呀,”小老头儿执住桃花瑾三的手,“此事牵扯上代恩怨,不是您能管得了的……连天君冥君他们都束手无策,所以,不知道就不知道吧。好吗?”
  小老头儿都这样说了,桃花瑾三也不便再难为他……或者将来有一天,自己会去找这位作父亲的,去救他,去陪他享受天伦……但现在,自己能力卑微,连自己都拯救不了。
  桃花瑾三闷闷招来七彩祥云,纵身欲上,又被小老头儿眼泪汪汪的拉住衣袖,“您,您就这么走了吗?”
  勉强一笑,桃花瑾三拉住小老头儿的手,低低叮嘱,“桃花园那儿,就烦您去说一声吧,凡世间最痛苦的就是离别,而且,很可能是永别,何苦让她们图增烦恼……弄不好,还得受我连累。”
  “那个人呢?”小老头儿指指露出一檐飞角的绿宇大殿。
  “那个人……”桃花瑾三咬咬嘴唇,“巴不得再也见不到我呢……算了,没情没义的就不去套什么近乎了,而且我和他的仇都还没算完……只是天界这些人性情难测,您这样帮我……”
  小老头儿拍拍手打断他,“放心吧,孩子,小老头儿在这里怎么也算德高望重,要动我,他们得三思而行……”
  “那您保重吧。”松开小老头儿的枯手,桃花瑾三纵身飞上七彩祥云,头也不回的飞向大地。
  就如那人离开寝室时一样,头也不回,没有再看上一眼。
  今天,苦瓜脸老王比哪天起的都早。
  他挎着个小菜蓝,缩着脖子、揣着袖子,到早市上去买菜。
  天气并不是很冷,大七月的,即使是北方,又怎么会冷。
  苦瓜脸老王的人也不是很老,他只有二十五岁,人虽然不是很壮实,但也算年华正好。
  苦瓜脸老王的脸也不是很苦,甚至称得上清俊,秀眉秀眼的,蛮斯文的一个青年。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本身就叫王苦瓜,而且,今天心情确实不太好。
  苦瓜脸老王就一直这么缩着脖子、揣着袖子,皱着眉头,一幅冬天模样的挤进摆列在东条胡同的菜市场。
  “哦,这不王哥儿吗,怎么,今天又惹您家爷生气啦……您不来只鸡?”卖鸡的一位很眼尖的在第一时间看到了苦瓜脸老王,哈哈地打着招呼,都不顾手里的鸡咯嗒嗒的惨叫。
  苦瓜脸老王给了他一白眼,揣袖往里挤,边挤还边嚷:“谁有南瓜,金黄的、熟透的那种?”
  好在菜市场比较大,比较大的好处就是,立即有人举起手,“这边儿,王哥儿,这边有。”
  人们自动给这位主儿让开一条羊肠小道,苦瓜脸老王苦着脸走过去,放下菜蓝子,拎起金黄的大南瓜仔细的检查,“透了没,不熟透,我可砸你的摊儿。”
  那人陪笑的哈下腰,“哪敢呀,给您府里那位爷吃的东西,哪敢不是最好的。”
  “就它吧。”苦瓜脸老王连称都没称,直接把南瓜放菜蓝子里,掏出一串钱扔过去,“如果真能让爷高兴,会再赏你。”
  南瓜的主人欢天喜地的捡起钱放怀里,“放心了您呐……”又小心翼翼凑过来问,“王哥儿,您又怎么惹着您家那位爷了?”
  苦瓜脸老王大大的打个哈欠,抹着眼泪道:“我怎么知道……昨晚直接把翠绿鹦哥盘子扣我头上,今天就让我来买南瓜,我还纳闷呢。”
  那人没敢笑,讪讪的递过一把绿葱放进菜蓝,“自家的,今天早上才拔的……小的就不明白了,就一南瓜,它能做什么呢?”
  它能做什么……我还想知道呢。
  “卖你的菜……多嘴!”苦瓜脸老王不打算多停留,拎起菜蓝子开始往外挤,等他懒懒的走远,人们才开始议论起来——
  “每次苦瓜脸老王亲自来买菜,都能从琮王府里传出几道新菜……这次不知道是什么……”
  “他家那位爷越来越难伺候……听说,前段就遣散了一半的家人……”
  “不是听说,是真事儿,我们村就有被遣回去的……而且连这些年收的那些哥儿呀、姐儿的,都给遣了,听说,遣散的当天,那些花朵一样的人物都又哭又闹又上吊的,比出殡还热闹呢……”
  “什么出殡……老郝头儿,你千万得管住你的嘴,不要脑袋啦!”
  “对对对,这嘴,该打!”
  “不过,听说呀自打被宫里的那位抽了一百鞭子后,这位爷性情就跟变了个人似的,虽然没事儿也四处溜达,但不抢人不上勾栏院……家里还只养庞物不养人……把燕子当鹦鹉一样养,挂房梁上……”
  “可不是吗,都新鲜啦……有人亲眼见过他家的鸡追得一条大狗满院乱跑……”
  “瞎掰,哪有鸡咬狗的……再说了,堂堂王爷府,怎么会养鸡呀狗的这些下贱货……”
  “真的,真的……我家隔壁的小三子的三姐夫的弟弟亲眼见着的……”
  ……
  因为人多,苦瓜脸老王走的不算快,所以不是没听到这些议论,他只是假装没听到,但一张脸,却哭笑不得的抽搐几下,越来越象菜摊上早上才拧下的顶花带露的苦瓜……
  他家那位爷,还真是越来越……唉!
  他无奈的叹气。
  那些市井闲人说的没错,琮王府的九连银环上,确实眷养着一只燕子,它每天象鹦鹉那样立在上面,不用链子拴,也不会逃跑,自己喝水自己吃食,舒服的很。
  这燕子,与琮王之前的那些大举动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但已经习惯于茶余饭后谈论琮王府逸事的人们,还是把之当成乐事,津津乐道了很久。
  尊贵的琮王殿下也不是不知道自己府上这点破事是多么的引人注目,但他实在没时间管那些市井小人怎么说。
  他每天很忙……日上三杆才起床,还得喂他的猫,喂他的燕子好吃、好喝、好待遇的,伺候得那猫和燕子毛光体亮,身型硕肥。
  今天,旁人眼里让琮王爷亲自伺候的那只燕子,忽然就开了口、吐了人言——幸亏周围没人,不然不是被它吓死,就是被琮王爷吓死,因为那位爷,跟和人聊天一样,和一只燕子聊得那叫个热闹。
  只听那只燕子娇娇切切的说:“桃君呀,您能不能把我挪个地方,不知道哪来一只野猫已经盯我好几天了……还有,您能不能不要老喂我东西吃……减肥很麻烦的。”
  某琮王满嘴的桃,桃汁都流出来了,还理直气壮道:“只要本桃君不嫌你胖,谁个敢嫌胖?”
  燕子无语望天。
  琮王爷怀里惰惰打咕噜的拐腿黑猫很惬意的翘胡子笑了……你见过猫笑吗?没吧,可琮王爷见过,琮王爷还和猫一起笑。
  其实,琮王爷最闹心的事情不是喂燕子,也不是和猫一起笑,更不是前段时间遣送的那群哭哭闹闹的哥儿呀姐呀……他最闹心的,是宫里住的那位,死活不肯见他。
  桃花瑾三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多月了。
  自住进这个身体,他就没消停过。他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人再有生理需要,干嘛要一下子养那么多……伴侣。
  桃花瑾三知道伴侣这个词,只适用于自己的上一世,或者叫上上一世。而不适用这个世界,这个遥远的、古代的、自己不知道是哪年哪月哪个朝代的世界。
  但是,养这么多的人,却只为一种关系,不叫伴侣,哪又应该叫什么?
  当自己第一时间醒来,看到这么多惊喜的、哭泣的、妩媚的或高傲的脸时,自己当时就傻了,甚至,自己一度以为,自己这个身体的前任主人,不是死于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而是精尽人亡的。
  现在,好容易打发掉了那些脸。
  又要发愁见不到那个在这个身体的屁股上打了一百鞭子的那个人。
  其实,自己也不是真的想要见那个人,而是想要见到守在他身边的、寸步不离的、据说是吕竖国第一勇士的另一个人。
  根据太白金星老头的小纸条和自己打探来的小道消息,无论是相貌品行,还是行为做派,那个吕竖国第一勇士的另一个人,应该就是……大红。
  唉!
  尊重的琮王爷,或者桃花瑾三长长的叹了口气。
  然后叹气的尾音未落,就看到苦瓜脸老王苦着一张清俊的脸、拎着他独有的菜蓝子,自回廊那头缓缓走过来。
  菜蓝子里自然是那颗苦瓜脸老王起了大早,赶了早集,轰动了很多人,才买来的金黄大南瓜。
  桃花瑾三坐在靠背大椅上,忍不住扑噗笑了。
  苦瓜脸老王没好气的把蓝子顿的一声放在案上,震得案上装满好茶的茶杯一颤。
  “说好了,关于南瓜的任何菜肴我一样不会做,”苦瓜脸老王如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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