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329章:代价 2
“你早该知道的,”我仰首望他,声音颤抖,“我的心中只有长恭,只有他一人,我爱他,我不希望他娶别的女子,除了他,我再不会爱上别的男人。”
泪,夺眶而出,我凝视着他,恨然道,“你,也不例外。”
“你!”他的手骤然收紧,简直怒不可遏,我冷哼一声,淡然转首,凝望着夜色下的沙月湖,天地静谧,风将宽广的湖面吹起层层皱纹,这湖,连着绿洲和戈壁,绕过湖,一直往南,越戈壁,经敕勒,过阴山,就能一路回到千里之外的中原。
他一把捏住我下颔,强迫我抬首望着他,阴鸷冷戾得恨不得用目光将我撕裂,“你以为你是谁?别在我面前再提你爱的男人,也别再自做多情的以为我爱你,我才不管你心中装着谁?只要是我看中的女人,纵然只是躯壳,我也要得到。”
“你所吸引我的,也只不过是这具身体罢了。”说时,他已将我拽入怀里,霸道的吻,落在我的唇上,狂野强横,没有丝毫怜惜,我睁大眼睛,刚要抬手反抗,却被他将双手紧扣于身后,强迫我迎身向他,肋骨被压得好痛,胸腔中的空气仿佛被挤压怠尽,我禁不住低低咳出声来。
他狠狠将我推开,唇角勾起一丝冷笑,“你的吻,还是如此生涩,身体僵硬得连我军中的营妓都不如,看来,高长恭并没有好好调教你。”那笑颜如此狠戾残忍,“你放心,我会好好教你,教你如何取悦男人。”
脸,仿佛瞬间失了血色,一层淡淡的水雾模糊了我的视线,“阿史那燕都,我回来,不是为了让你羞辱的。”
“那你为了什么回来?”
我的眸中激起愤懑,嘴唇颤抖着,自尊让我再也开不了口。
“呵,又生气了?你生气时最美丽,比你冷冰冰的样子美丽一千倍,你尽管生气,就象现在这样,也只有这样,我才会对你有兴趣,才会好好考虑你所提出的条件。”他肆无忌惮的笑,笑声邪恶,如恶魔一般。
“无耻。”我狠狠的骂他,转身就走。他亦不追我,只在我身后嗤嗤的笑,轻描淡写道,“天色已晚,每天的这个时候,草原上的狼群就会在头狼的带领下,到沙月湖畔来饮水。”
我脚步一顿,手扯紧了马辔,仿佛当真望见夜色的原野上,隐了一只只绿色的狼眼,眸光灼灼,让人心生出一阵阵渗人的寒意。身后,他如狼一般无声向前,一把攫紧我的胳膊,将我拽得转身,“既然已经回来,我怎么会再将你放走。”
第330章:狼王 1
我刚要开口,却被他用大手一把捂住,“嘘。”他示意我噤声,轻声道,“狼来了。”我怒视着他,以为他又在戏弄我,然而,身畔‘轻尘’突的支楞起耳朵,马蹄轻踏,步伐不安,我回首一看,在几十米开外的草丘上,果然出现了一群狼。
深蓝色的夜幕下,狼的绿眸,仿佛莹亮的宝石,为首的那只狼,身姿轻灵,气势桀骜,当它望向我们时,眸光如飕飕冷箭,直叫我脊骨发凉。这群狼,足足约有十几条,它们亦发现了我和燕都,及我们身后草丘上的十数名突厥人。
“别怕,他们只是来饮水的。”感觉到我的颤栗,燕都轻轻笑了,“而且,有我在,狼王不敢伤害你。”我仰首望他,夜色下,他的五官如刀刻般立体,有着棱角分明的狂野俊隽,我冷哼道,“我身边的这头狼,才真正让人觉得可怕。”
“哈。”他的唇角勾起一抹轻笑,低声道,“走吧,女人,别留在夜晚的沙月湖,当真惹怒了狼王,也不是好玩的。”
我刚要上马,他却阻拦道,“你的马不行。”随着狼群离湖边越来越近,‘轻尘’开始频频喷气,焦燥不安的颤栗,燕都轻嗤一笑,语含不屑,“中原的马。”我用手轻轻抚摸马鬃,想让轻尘变得安心,这些年来,‘轻尘’一直随我东奔西走,即使是上阵杀敌亦从未胆怯过,此时,它遇上了塞外的野狼,却变得退缩。
“坐我的马。”燕都不容我拒绝,直接将我抱上了枣红马的马背,当他跃身上马时,狼群已经行至湖边,群狼踏入湖中开始汲水,唯有那头头狼,仍然蹲在岸边,绿光莹莹,冷眸如针,有着让人不可逼视的犀利。
燕都一手扯辔,一手环在我腰间,马鞭轻扬,纵马而走。我慌然吹了一声响哨,‘轻尘’抖擞长鬃,亦紧随而来。这时,身后的狼王忽然仰天长啸起来,冰蓝的夜空下,长长的狼嘷,如泣如诉,如怨如慕,响彻了夜的寂寞。
燕都的手一顿,轻声道:“狼王死了妻子,又开始叹怨了。”
“哦?”
“它的妻子是难产死的,四头狼崽生在冰天雪地里,若不是这四个小崽子,狼王恐怕会疯了去。”燕都的神情肃然,轻叹道,“狼,是最忠于爱情的动物。”
我禁不住回头望去,那头狼,仍在仰望蓝天,主宰着草原命运的腾格里,无言的注视着世间万物,狼王那对绿色的瞳眸,洒满了寒星般冰冷的孤寂。
第331章:等爱 1
十数骑纵马疾奔在黑夜的草原上,虽然已经离了沙月湖好远好远,耳畔仿佛仍有狼嘷的余音在回旋,脑海中,狼王仰天长啸孑然孤伶的身形渐成剪影,一声声呜咽悠长的悲怮直达苍天寰宇。
惆怅的风吹乱了发丝,满天繁星闪烁在冰蓝色的天幕,天铃鸟的歌声在静谧的夜里格外清脆婉转,可是,我的心情却沉重得再也看不到、听不见任何美好。远处,一顶顶白色的穹庐毡帐群落出现在视线之中,牧羊犬的狂吠穿透暗夜遥遥传来,我又回到了都斤山下突厥王庭。
下马时,为避人耳目,燕都用他宽大的披风裹着我,直接将我抱回了他的银帐。
一进入帐中,我立即从披风下挣出,他亦不在意,自顾解下披风,露出一袭蓝绫窄袖左衽衣,更衬得他身形鹤势螳形,气质狂野不羁,他坐在椅上,将披风随手甩至一侧,一边解手腕上的金扣,一边对我说道,“你过来。”
我警惕的看着他,说道:“有什么话,你说就是了。”
他眸光一沉,站起身来,二话不说,双手扯过我的双腕,将我直接扯至身前。
我正要恼,他却又坐下,眉峰微蹙,一脸正色,“木兰,我不能马上答应你的条件,兰珠儿才十三岁,别说我王兄不舍,就是我亦不舍她这么早出嫁。所以,你别奢望她这次能随高长恭一起回北齐。”
我的心,一沉。他又继续道,“突厥与北周结盟在先,北周皇帝的迎亲使臣都已经来到王庭,即使高长恭在赢得赛马后向兰珠儿求亲,即使萨满巫师亦立于北齐一方,我的王兄也不能当即反悔。更何况,兰珠儿还小,在她十五岁之前,无论是北齐还是北周的使者,都只能暂时羁留都斤山牙帐,至于两年后,这桩婚事的变化,就要看你们北齐皇帝的表现了。”
他说得如此清晰明确,让我不得不静心思索,他话中的意思,正如我与长恭所料,北齐的金钱攻势,让木杆大汗心中已然松动,剩下的,不过是要继续拿银子来填罢了。
当年,面对强盛的匈奴,汉武帝能够意气风发的说出“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如今,面对崛起的突厥,齐周两国皇帝仅是应对中原之乱、南方未平,就已焦头烂额,哪里还有远攻突厥的实力?所以,怀柔纳贡的远交政策才是上上之策。
一切,仿佛又回到了细君解忧出塞的年代。
“好。”我凝望着他,郑重点头道,“北齐国庶民丰,无论你们是要钱财绸缎,还是金银宝器,这些都不成问题,不过,公主的婚事,我需要得到木杆大汗的一纸承诺。”
他微睐双眸,身子向后往椅背一靠,道,“可以,我会带你去见他。”
“你当真答应了?”他答应得如此爽快,不由得我不怀疑。
“你不希望我答应?”他反问我,我顿时哑口无言。他的双眸有黯淡的火簇,自嘲道,“明明知道你只是在利用我,我却甘愿被你利用。”
轻轻抬首,缓缓说道,“只因我心中总存了一份希望,希望你会慢慢接受我,并爱上我。”
第332章:等爱 2
“木兰。”
他倾身向前,拉过我的双腕,低低唤我,“我该叫你木兰,抑或是翎儿?”
我一时怔忡,他的冷眸难掩失意,“当日,齐炀王与本王饮酒烂醉,他,叫了一晚的翎儿。”
“齐王说,他的四哥宇文邕,深爱着的女子,名字叫翎儿。”
前尘往事,已隔经年,念及时,如置身于迷雾未散的梦魇,记忆里,那俊朗少年有跳脱的剑眉,飞扬的笑容,一对乌黑的瞳仁,冰雪般明亮。
彼时,我们皆是青涩年华。
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事情,一切,又会如何?一丝酸楚涌上心头,我狠狠的摇头,不愿再想,不肯再想,“我不是他所说的翎儿,齐王殿下不过是认错人罢了。”
燕都静静的望着我,暗邃的绿眸,让我眸中的痛楚无处遁形,他轻声道,“我不管你曾经是谁,我也不管你心中有谁,从今后,你只做我阿史那燕都的女人,可好?”
我眼中的燕都,性情孤傲,睥睨天下,从来都是狂妄而又桀骜的,宛如长生天之子,高高立于云端,逼得人要去仰视他。然而此时,我站在他面前,他却坐着仰望,执手相对时,他的眸中隐含了一丝企盼,是不容拒绝的脆弱。
“不。”我缓缓的从他的手里抽出双手。
一抹深深的失望自冰绿色的瞳眸掠过,狂佞而倨傲的冰冷笑容再次勾起,他猛然起身,高大的身躯,迅速遮住我头顶的光亮,而他的脸,隐回黑暗的阴影里,绿眸缈茫,如海水一般深不可测,让人心生怯意,恨不能远远逃离。
“好。”他的手往我腰上狠狠一带,逼得我踉跄向前,他的声音冰冷,“既然你执着于我们彼此利用的关系,那么,你是否该拿出一点诚意来?”
我慌然抬手,白晳的柔荑挡住他即将落下的吻,他一怔,手心传来的温热,让我的脸颊泛起微红,我迅速收回手,低首垂眸道:“我说不,是因为现在还不行,我说过,我必须得拿到木杆大杆的一纸盟约,还有,就是要等到长恭离开雁门后,我才能……”
我极力扮出娇羞怯弱的模样,只因我知道,燕都的性格,容不得人直接拒绝,唯有与之委婉周旋,才能让他暂时罢休。只要我拿到那一纸盟约,就可保长恭安然无虞,只要我不随长恭一起回邺城,他就不会被我牵连而违了高湛的那道密旨。
而到了那时,我自然会另有打算。
燕都,望着我,冷冽的绿眸,有着仔细的探究,他是如此精明的一个人,我青涩而拙劣的表演,精明如他,怎会看不透呢?不,他其实全都明白,只是,不去拆穿罢了。
他不信我,正如我亦不信他一般。
一丝冰冷的笑意在他唇角溢开,“好,我会给你一段时间,盟约,明天就会送到高长恭的手中。”
他伸手将我揽入怀里,不理我瑟缩的躲避,灼热的吻印在我鬓角,“一个月后的六月初六,本王将在王庭内,举行最盛大的婚宴,迎娶你做我的王妃。”
第333章:等爱 3
汉代时,远嫁乌孙的细君公主不习惯塞外的生活,作《悲愁歌》遣怀,歌里唱到“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以马车载着毡帐逐水草而居,哪怕是突厥王庭所在,亦是城郭与毡帐并存。
我现在所在的银帐,就是一顶穹庐帐。
一睁开眼睛,就能望见穹庐之顶精绘的九重天幕,一层层延伸,云纹图案精美斑斓、祥光环绕。帐中悬狼头,挂宝刀,陈设简单而不失尊贵,处处彰显贵族男儿的气息。
清晨的阳光,透过帐顶的天窗照进大帐,一道道光柱里,有细细的尘埃在舞蹈。
我悄悄掀起帷幕,往那边卧榻上望去,发现燕都已经不在帐中。这时,一名侍女走了进来,我慌然垂下帷幕,脚步声渐近,一个清甜的女声,“木姑娘,你醒了吗?”
竟然是阿依丽的声音。
“阿依丽。”我掀开帷幕,果然是那美丽的异族女孩,她垂首立于一侧,金黄的辫梢垂于丰满的胸前,长而翘的睫毛轻颤着,宛如翩跹蝴蝶,她的手中捧了一套宝蓝色的衣衫,精美繁复的花纹,分明是突厥女子的衣衫。
见我掀帷,她冲我微微一笑,道,“木姑娘,请您换衣衫吧。”“这衫?”她恭敬的答道,“衣衫是王爷吩咐我送来的。”我想了想,再着汉装藏匿于燕都帐中,确也不方便,于是起身,依言让阿依丽帮我换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