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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个“我”才是真正的我?在“苍之涛”里,人回到千年以前是为了改变千年以后自我和民族的命运,他们并不认识那时候的自我,而尼芬格的《时间旅行者的妻子》里,回到20年前的亨利一次次遇见、认出了童年时代的自己、克莱尔、健在时的父母亲等等许多人,却似乎无从影响自己人生的轨迹。
亨利有一次从2000年退回1991年,遇到好友高梅兹时谈起此事,他说:
“高梅兹,会发生的就会发生。提前知道的话会让每件事情都变得很……古怪。不管怎么说,你无法改变任何事情。”
高梅兹问为什么,亨利大谈了一通哲学:“万事只能发生一次,仅此而已。如果预知了未来,在大多数情况下,我都会感到……一种被困住的感觉。如果你在正常的时空里,什么都不知道的话……你才是自由的。”
不能否认这话极有道理。假若时间可逆,历史的客观路径和人的主观意志便无法构成哲学意义上的永恒矛盾,也就谈不上什么历史辩证法。亨利的受困感正是源于他对未来的“知”,“知”给他的记忆增添了许多本无必要的沉重。他早在6岁就失去了母亲,后来回到过去,亲眼目击母亲车祸罹难的惨状后,原本富有浪漫色彩的遥远想象瞬间就变成了无法释怀的梦魇。他还看到了高梅兹对克莱尔的不轨,还亲眼目睹了前女友英格里德的开枪自杀。这些他都无法改变。一个能穿越时空的人,最大限度地见识到自己的不自由。
其实亨利谦虚了,他对自己的个人史还是很做了一些修缮的。比如他就利用时间旅行的便利买彩票,炒股票,靠着“违规操作”赚了大钱,以至于作者可以一直省略交待夫妻俩的经济来源,一门心思经营她的爱情神话。读者看下去就会明白,哲学只是个幌子而已,时空旅行者的不自由更大程度上来自人为的限定:其一,亨利的每次旅行都不是自己所能控制的,落在何地、何时回归完全随机;其二,也是更荒谬的,他每次旅行都不得不一丝不挂地来到另一个时空(是有关人之初的深刻隐喻?),仿佛一个功夫不到家的缩地术士,随时随地留一堆衣裤。两点限制让亨利从“异人”变成了病人。亨利对肯德里克医生这样解释:“我无法控制,我只是——一分钟以前一切还都好好的,下一分钟我就去了别的地方,别的时间。就像换频道,我一下子就去了另一个时空。……很危险,迟早我都会丧命。”
大好青年随时随地被迫裸奔,说明时空旅行不是特异功能,而是一种病,这是把《时空旅行者的妻子》从科幻扭转到情爱乃至励志小说套路上的关键,所以亨利不能回到侏罗纪,只能在上下二十多年的范围内摇摆,而且每一次消失都不能距离自己熟悉的人和事物太远,至少离不开盛产朋克音乐的芝加哥民间——种种这类内含着牵强的限定都是为一个怪症患者矢志不渝的爱服务的。他随时可能丧命,也预见到自己什么时候会死,他有充分的玩世不恭的理由与条件,但最后坚守住了忠诚;他的妻子也很早认出了自己的宿命——既然“我的未来注定要属于他”,那就无怨无悔地爱着这个病人吧。
凯尔文在索拉里斯星上见到了心上人海若,但最终发现这是星球表面的神秘物质拿自己的记忆变出的魔术,而真人早已死去。然而影片一定要以凯尔文与海若的拥抱告终,不管是否违背斯坦尼斯拉夫·莱姆的本意。莱姆的深刻超出了影像的能力范围,苦心构设的传奇炖出一条爱情宣言,有如牛鼎烹鸡,委实不如亨利·德坦布尔的经历更有震撼力。生命的最后岁月里,两次时空裸行要了他的命,大限到来之际,克莱尔把亨利紧紧抱住,不让他死在过去。学者毛尖为《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下的评语“时间与爱情相比,后者才是终极真谛”绝对是一针见血,每个时刻准备着被此书感动的读者可以很方便地找到人生指南。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是那种极有可能区分两类读者的文学作品。一类是找寻教益和感动的读者,情不自禁地把自己代入情节,就像克莱尔喜欢引用的《爱丽丝漫游奇境》或《绿野仙踪》的故事那样逐神奇而行,一次次掩卷感慨道“我渴望有个亨利(这样品格的男人)”;另一类是所谓的“纯文学”读者,他们在情节背后寻找一个绞尽脑汁自圆其说的作者,看她如何在“时间可逆”这种危险的大前提下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任何一个企图让“传奇”的降落伞安全着陆在现实主义大地上的作家都得学会这一手,应该说尼芬格做得相当成功。若干年前,西蒙娜·德·波伏瓦在她的小说《人都是要死的》里设计了一个不死的人,刀劈不死,枪打不死,沉江不死,永远年轻,最后终于感到活腻了。与波伏瓦的“人的价值在于其必死性”相比,“爱情能超越死亡”的口号岂不人性化得多?
正如现实是人书写的,传奇的虚构程度也是人根据自己的需要拿捏的。让时间倒流1000年的是科幻小说或电脑游戏;倒流20年的是社会风情小说;时而倒流1000年时而倒流20年来去自由进出方便的,大概就是藤子不二雄的《机器猫》了。一集一个短故事说完拉倒,不用考虑逻辑上的前后吻合,也不必在意个人史的改写。有意思的是,野比康夫也多次利用时空机器窜到未来去偷看自己的另一半,惜乎现实中的小甜甜静子始终不解风情,不像克莱尔那样面对一个外星人都能认出自己的宿命。
时间中旅行的爱情
文/走走
等待,在我之前的阅读经验里,似乎注定是一个浪漫而美好的动词,几乎每一个缠绵悱恻的故事,都少不了主角间牵肠挂肚的等待。即使那句“等待是最初的苍老”,也算是一份美好的无奈。然而《时间旅行者的妻子》里这个关于漫长等待的故事,这一段在时间中旅行的爱情却是这样的,一方不停地消失,另一方却不停地等待。执着的背后,是一种焦灼,一种折磨,一种哀伤。
这个故事在最初,在那个小女孩还没有真正成为时间旅行者的妻子时,是相当美好的。但在他们结婚,有了相对而言更现实的生活后,等待本身就不再是那么美好的回忆了,尤其是,她不得不数次流产,因为她所怀上的小孩,也会像父亲那样发生时间旅行,会重新进入她的子宫,于是她就大出血。
让我们还是回到克莱尔六岁那年吧,那时她还很小,她一无所知,她在自家草坪上见到了一个赤裸的男人,他告诉她,他叫亨利,那年他36岁,来自未来,他是时间旅行者。他给她写下下一次见面的日期,然后就消失了。于是她开始等待,同时等待自己长大,她想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他。她终于等到了自己20岁的这一天,这一天,正常时空里的亨利28岁,他第一次见到克莱尔。
爱情到这时为止都是浪漫的,作者更多展现的是时空旅行带来的戏剧性,比如至少可以在股市中常胜不败。但是有了爱以后,他们就想要一个温馨的家,于是问题开始了,比如,如何让新郎在漫长的举行婚礼期间不消失。对于一个时间旅行者来说,究竟何时去时间旅行、将去何处、将在新时空中停留多久、以及何时回来,这些他都决定不了,也许下一秒钟,他已经处于异时异地、没有蔽体的衣服(时间旅行的时候,什么东西都带不走)、没有亲朋好友,感受到的只有恐慌。
而这种恐慌同样会传染给他最亲密的人,他的妻子。他们的生活不断被他小小的失踪所干扰,每一次的消失,事先毫无征兆,有时她从厨房走到客厅,发现地板上只剩下一堆衣物;她醒来会担心他已经消失,并且永远不再回来了;也可能早上刚起床,发现淋浴水龙头仍开着,浴室里却空空荡荡。有时一切又极其可怕,比如门外会突然传来几下呻吟,她打开房门,发现赤身裸体的亨利满头是血,可能是被某家人家的德国牧羊犬追赶得上了树,可能是刚遭过殴打。在她小时候,她一直盼望着能见他,他的每次到来都是一件大事,那时的等待是最有诱惑力的。但在他们婚后,他的每次离去都成了一件不快、一场剥夺、一次历险,她开始害怕他离开。
应该说,是他们对爱情的信念,尤其是她的,决定了他们始终在一起。你能想象他们最卑微的欲望就是“最少的移动”吗?在经年累月的担心等待中,她变得坚强,也更能面对孤独。真爱需要独自等待,如此长久地、一往情深地等待一个常常消失、回来时却往往面目全非的男人,又需要怎样的大温柔和大勇气。
最后一次的消失发生在亨利43岁那年,他落入另一个时空高高的干草丛中,被一群狩猎者(包括克莱尔的父亲和哥哥)的来复枪击中。
关于爱情的故事实在太多了,它们有着无法避免的重复;而真实的爱情被生活拉长以后,也会让人难免产生丝丝缕缕的厌倦,而《时间旅行者的妻子》这一个,实在值得我们倾听。等待真爱,也是在等待生命再生出力量与勇气来。最终,真爱会降临,而你,又是否还在那里。
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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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一本让你一旦捧起就再也不愿放下的书一本让你在泪流满面中领悟爱的真谛的书全球销售超过5;000;000册全球售出40余国家的版权3年以来始终列于亚马迅排行榜前100位之中2004年被英国读者评选为100年以来最具影响力的小说之一布莱德·彼德买下电影版权并将饰演男主角相遇那年,她六岁,他三十六岁;结婚那年,她二十三岁,他三十一岁;离别后再度重逢时,她八十二岁,他四十三岁……
如果生命是一场旅行,亨利的旅程肯定比常人的更加迂回,患有慢性时间错位症的他,会不知不觉地游离在时间之间。他以为他在二十八岁时是第一次遇到二十岁的克莱尔,而克莱尔却说:“我从小就认识你了”;和克莱尔结婚多年后,亨利又突然发现自己回到了童年,而这次遇见的却是六岁的克莱尔。
因为那些不由自主地消失,亨利会亲眼目睹幼小的自己一遍遍遭遇那些过往,而他却只能旁观、重复品味那些快乐、悲伤和痛苦。可是在时间的正常旅途中行走的克莱尔呢?她被丈夫远远抛在了后面,焦急地渴望着爱人能早一天回到身边。克莱尔虽然拥有时间,却只能通过捉摸亨利,来触摸时间。
是什么过滤着这一对恋人炙热的爱意,又是什么推动他们在复杂交错中的命运中勇敢地探索,终于让时间在爱面前也变得微不足道了?
这是一曲高昂的爱的颂歌,是一程常人不可思议的浪漫之旅。这像是一本科幻小说,却洋溢着浓浓的诗意。这像是一本爱情小说,却饱含了信念与时空的哲理。
这让人想起文学大师马尔克斯的巨著《霍乱时期的爱情》,书中的男主人公历经战乱和瘟疫,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里,痴情等待他深爱女子的感人故事。
“奥德丽·尼芬格和马尔克斯一样,他们试图告诉我们,在如此崇高的爱情里,没有悲剧可言,也永远不会被任何限制所困。”——《华盛顿邮报》
初次约会(上)
……
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星期六(亨利二十八岁,克莱尔二十岁)
克莱尔:虽然我周围的一切都是大理石,可是这个阴冷的图书馆,闻上去怎么有股地毯吸尘器的味道?我在访客登记簿上签下“克莱尔·阿布希尔,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十一点十五分,于特藏书库”的字样。我从来没有来过这个纽贝雷图书馆 ,现在我穿过这条幽暗、略有些阴森的入口过道,一下子兴奋起来,仿佛刚刚梦醒在圣诞节的早晨,整个图书馆就像只装满美丽书籍的大礼盒。电梯缓缓上升,不是很亮,几乎没有声响。到了三楼,我填写了阅览卡申请表,然后走到楼上的特藏书库里,我的皮靴后跟在木质地板上啪嗒作响。房间里安静,拥挤,满是坚固沉重的大书桌,桌上是成堆的书,桌边围坐着读书的人们。高耸的窗子,透进芝加哥秋天早晨明亮的阳光。我走到服务台边,取了一叠空白的索书单。我正在写一篇艺术史课的论文,我的研究课题是:克姆斯歌特版的《乔叟》 。我抬头看了看这本书,填了一张索书单,同时,我也想了解克姆斯歌特出版社的造纸方法。书籍编目很杂乱,于是我走回服务台,请求帮助。正当我向那位女士解释我需要什么时,她的目光掠过我的肩头,落在正从我身后走过的一个人身上,说:“或许德坦布尔先生可以帮您。”
我转过身来,正准备再次解释一下我的需求,刹那间,我的脸和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