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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连科经典作品集:四号禁区-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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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起的。所有的部队,都以一百个军人为数,横十竖十地直立在军乐里。当军旗升至旗杆最顶,参谋长下达了开步令。郁林其和指导员并肩在前,百人方阵紧随在后,先跑步入场,再齐步前行,待到了阅兵台五十余米前的白线,郁林其向他的连队下达了正步走的口令。与此同时,他向宾客和首长致礼,正步通过阅兵台。阅兵台上究竟如何,他双目直视,却视而不见。他这天穿了最新的半毛军服,根据指示,新换了上尉肩章,足登了新的皮鞋,扎了新的腰带,连腰上的手枪套,也都是簇新闪亮。而军容是否最为严整,步伐是否比他往日准确,他却一星儿也感觉不到。他只想到回老家以前,竟又轮上这么一次阅兵,使人心里少了一些遗憾。通过阅兵台时,他双目平视阅兵场外的一棵大树,丝毫没有顾及阅兵台上的反应。他只机械而有力地将腿拔起落,下落下再拔起,直至过了阅兵台五十米的又一白线,唤了齐步走时,他才忽然感到他的后背有了汗湿,头也些微晕眩,双腿重得如两棵老树。指导员在他耳边说,老郁,你脸色苍白。他说死不了就行。指导员说你满脸都是心事,他小声说,我车票买好了,直工科只批我半月假,到时我有电报来,你再替我续一段儿假。指导员说你放心。然后,他们就到了预定地点,开始了第二轮的阅兵入场。也就是这次,行至检阅台下,他又一次闻到一股腥红的气息,从他胸膛一涌而出,喷至喉咙,犹如压力极大的一股水龙头,在他喉里喷涌,他用力咽了三下,才把那血腥的气息咽回肚里。
  阅兵在十二点结束。
  下午,将军事团送到郊区机场,师长、政委、参谋长和机关几位科长,笑嘻嘻到各连看望部队,师长拍了一下郁林其的肩,说军长看上了你,问你愿不愿到军司令部作训处当参谋。
  他说:“首长,我哪也不愿去。”
  那就到作训科,师长说降职命令我们下,提升命令我们也下,准备准备,马上到作训科报到。
  他说:“师长,我想回老家,已经请了假。”
  师长让他回过老家,归队时直接到作训科上班。作训科长说,我让人把你房子准备好,三室一厅,你可以把老婆孩子接过来。他向科长笑了笑,没有说话。送走首长们,他便回屋收拾自己的行李了,整整捆了三大捆,连当新兵时吃饭的旧瓷碗,也都收拾进了行李内。
  十七
  郁林其回至豫西伏牛山下的老家不足十天,部队便收到了他的病故电报。遵着他的临终交代,部队派指导员等,去将他葬入了郁姓的坟地。如今,他的墓堆都已野草萋萋,夜间时常有猫头鹰孤独的叫声。下葬那天,情景稍微显了凄凉,因他没了妻子,也没了女儿,身边也没有连队的士兵。然在他的连队,炊事班整整一天没有烧饭,部队也没组织训练,也未进行别的活动,闷闷散散过了一日。九班副在郁林其的宿舍门口,扯嗓哭了一场,全连人便都跟着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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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士还乡(1)
时去两日,中士约摸到日子狼狈。光景像一碗水,平平又淡淡,没大意思,并不隐藏深涵。起初,排长找到床上,说,中士,再干一年吧,中士梗起脖子,不干啦。排长吊着眼睛,目光挂着中士的头发,再干一年,听我的──入个党。中士低头思了一阵,昂起头来,说让我回去,该成家了,人得有家,你们都有家。无奈,排长的目光从中士头上吱吱滑下,搁在中士的鞋上,说那你走吧。中士就走了。就回了。就还了乡。眼下,中士感到都一样。哪都一样。天下水都向东流。
  没大意思,一碗水,平平又淡淡。
  上 篇
  早上,太阳不圆,像鸡蛋挂在东天,光线七扭八拐弯到村头。亮倒还挺亮。中士起床后,揉着睡眼这么觉得。他站在门口,瞟一眼太阳,挤下眼,又慌忙把目光招回。
  村街上,开始了往日光景。百口人的村落,粪担声、挑水声,吱呀炸了世界。正是秋盛季节。往秋地运人粪,仿佛是从秋地向家挑金,男人女人都顾不了洗脸。狗跟着粪担撒欢。鸡子在村头觅食。人们从中士面前荡过时,都向他点头,问起床了?中士回话起了。看得出来,都算热情。回来头天,他们都吸过中士从军营带回的过滤嘴烟,嚼过带回的酥糖,都到中士家坐过,各给中士送过锅、碗、筷、旧面板、旧菜刀、凳子、柴火、洋火、盐、醋、油、胡椒、八角、擀面杖、火柱、筷篓,七七八八,灶房的炊具,该有的有,不该有的一样地有。这就算有了家,有了日子。有了中士要过的岁月。村人们觉摸,他们尽了责任,就各自忙去,顾不了中士许多情事,就这当儿,中士冷丁儿觉到,日子如水,没大意思,和军营无二。
  村人们来回趟趟,末了和中士照面就不再言语,仿佛中士是村中老户,都厌了招呼。这时候,中士抠了眼屎,太阳骤然圆极,不能再圆,如灿灿黄纸剪在天上。有秋风微微,悄默着村头摇晃。
  中士很想找些事做。
  邻居奶在村头追鸡,怕蛋生在门外。中士过去,清了嗓:“三奶,我来追吧。”
  邻居奶将胳膊横在路上:“你别,年轻人一追,蛋就小了。”
  木讷讷地,中士就栽在胡同口,如桩如柱。旧军装在日光中发着迟钝的光。对面山坡上,挂着一群白羊,像一团云儿。庄稼地,一片一片,悬在半天,似绿绸碎线在风中摆着。这些,中士先还觉得新鲜。可眼下就觉烦了。无非还是三年前的景观,实在没有变化。没有变化,没啥意思;没有意思,他就想找出意思。他看着山坡呆怔。直怔到太阳不再明耀,开始平和。这时候,队长挑着粪罐从坡上摇下,立在路边上。
  “旗旗,你得找些事做。”
  “我没有事做。”
  “回来几天了?”
  “第三天。”
  “昨儿就该去你妹家和媳妇见见面。”
  是该和媳妇见面,告妹说我到家了。中士想,这都是情理中事,必得做的。队长一去,他就回家烧饭。灶房和住屋连着,共是两间,一炊一宿。他坐下生火,柴微微湿着,烟团团在屋中旋动。中士咳嗽一声,泪从眼角浸出。先是因烟,后是真的哭了。
  爹娘的灵牌在灶烟中看着中士。他没想到还乡还要烧饭。在军营中他不知道烦着啥儿,一归故里,才冷丁儿想到自己是独人一家,事无巨细,都必得亲手。原来这就是日子!到妹家去,好歹结婚,娶一房媳妇,耕织光景罢了。中士想,说不定这就是人生真谛,谁知道呢,也许真是如此。妈的,算了!起身晃晃,从桶中舀一瓢清水,呼一声灌到火上,生出一声爆响,顿时灰飞烟腾,中士立马抢出屋子,朝天张望。
  “开饭喽──”
  一声哨子,在山沟中流动,如一溪泉水在弹药库四野流淌。他们一个排在守着团里的弹药库,远离城镇,远离军营,过着铁丝网缠死的生活。一日三餐,这么一声哨子,一声唤叫,二十几个士兵就出屋,立成三排,被排长左右一阵,说今天一班最好,队列整齐,歌声嘹亮,二班三班要学习一班──开饭!总是这样,整整三年,一千多个日子,叫人觉摸是孩娃数星星一般重复。饭也重复:早馍中米晚面条。中士想从铁丝网着的生活中挣出来。挣出来了他忽然觉得早馍中米晚面条,终归是好,起码不需自己亲烧。
  好歹要娶媳妇。
  娶了媳妇就免了生火烧饭。
  中士到村头小卖部买了罐头、糖块,还有一包大前门牌香烟,就提着往妹妹家摇晃。这时候,正是前晌,太阳飘在头顶,阳光贴着地皮,地气半黄半暖,在中士脚下缠着。他迎着太阳,踩着耙耧山脊,一步步,仿佛要走进太阳里。
  妹家是七里外的陈村,妹夫叫陈饼子。中士把妹妹嫁给陈饼子,是为了把陈饼子的妹妹娶回。这叫换亲。三年前,中士入伍时已和陈饼子说好,先把妹妹嫁去,三年后回来,随时将她妹妹娶回。那天和陈饼子商量时,就在这山脊上,中士穿着新军装,捡一块干净石头,在石面上吹了三吹,又用手擦了一遍,细心地坐下,说你也坐吧,陈饼子就一屁股蹲在地上,压碎了几块坷垃。
  中士说:“我妹妹你见了?”
  陈饼子说:“见了,不赖。”
  中士说:“她手还勤快。”
  陈饼子说:“看出来她勤快。”
  中士说:“一说让她嫁……她就哭死。”
  陈饼子说:“我不委屈她……”
  中士说:“那我就放心。”
  陈饼子说:“你不见见我妹妹?”
  中士说:“在集市上偷见了,长得也不赖。”
  陈饼子说:“手也勤快。”
  中士说:“我信。”
  陈饼子说:“她小,才十五,结婚太嫌早,你只管当兵走,参军回来,想哪天娶她都成,不信我给你立个字据。”
  中士说:“算啦,都凭良心。到时候你不嫁妹妹,我就让我妹妹和你离婚。” 。。

中士还乡(2)
陈饼子说:“成。凭良心吧。”
  话毕,二人就成了协议,中士拍拍屁股,又转身钓着屁股布,瞅瞅,又拍拍,才放心裤子。陈饼子看着中士斯文完了这些,说我走了。中士说你走吧,就看着陈饼子转身走去,一脚都是力气,把屁股上的土灰扬起老高,像扬场。
  那时候,中士盯着陈饼子屁股上的土灰,一直盯到他走失在阳光里,还立在山脊上木桩着不动。他觉摸把妹妹嫁了,着实对妹妹不住,似乎自己为了当兵,把妹妹一掌推出门去,不管了。妹妹落进了火坑。
  他很后悔。
  可军装在他身上箍得很紧,很暖和,也只好作罢,想算啦,就这样吧,他就当兵走了。
  在路上,刚走有里半,中士看到了一块荒地,像抹桌布样铺着。在盛秋季节,耙耧山北坡,到处是化不开的浓绿,齐腰的玉蜀黍棵,手拉手在山坡上舞动,青藻气和薄薄的玉蜀黍味,如太阳光样罩满了沟里沟外,坡上坡下。唯这块荒地上,飘荡着苦艾和香草的怪味,苦淡淡、香淡淡,相混着在庄稼气息中窜动,如清水河中流着的一股浊水。
  中士站在荒地边审看,有意无意。
  他冷丁儿发现,田角插有一块木牌,木牌上写有他的名字:田旗旗。心里动一下,中士过去擦了田旗旗三字上的尘灰,坐在木牌边好久不动。
  这就是中士的责任田。
  村里人执行政策,调整责任田时,把服役中士的责任田划了出来。可这责任田却荒了两季,没人种收,像荒芜着中士的心。
  妈的,地荒着!中士打量一眼满世界庄稼绿,脸上热一阵,放下肩上兜儿,从木牌边开始拔草。这是中士三年来第一次干农活,像忘了三年的记忆忽又想了起来,心里喜喜的。他拔得快极,圪蹴着,一拦一把,半黄的野草被他捆在手里,捆不住了,就扔到路边。带起的黄土,在他眼前起落,砸着他的鼻尖,眼睫,嘴唇,又哗哗跌在地上。有粒黄土粘着嘴唇不肯落下,他就用舌头勾进嘴里,嚼了,胶着他的上下牙齿,品出一股很鲜很鲜、又很香很香的泥味,他就猛然僵着不动,用舌尖去牙缝挑着化开的黄泥。
  中士拔过的一角,土是早阳殷红色,蛹虫在土中亮着,白胖。落在蛹虫背上的草籽,呈金色光亮。中士盯着蛹虫看一阵,抬脚把蛹虫拧进土里,觉摸到蛹虫流出了白血,抬脚一看,果然一脚白色浓血。
  种小麦,中士想,这地歇了两季,库存了地力,秋罢种上小麦,一亩少说打八百斤,这块地约摸能打一千二百斤。够吃了,吃不完,村里人会说我旗旗是一把好手!好庄稼汉子!
  眼下,中士想成为一个庄稼汉子。
  三年前,中士十九岁,是村落中能写对联、能替人写信的初中生。毕业几年,和村人们一道春种秋收,作作息息,到责任田中竖锄弯锨,养活妹妹。爹娘是同年去世的,说死就死了,如出门赶集般简单。如此,中士就做哥、做爹、做娘。以为日子这般,人行世间该坐该站都是命定,就兢兢业业干了几年庄稼活。可忽一日,收麦时候,太阳扣在头顶,如火般燃着,人发焦倦,地上生烟,站在麦田就如煮在水中。那当儿,中士正在割麦,口渴得要把绿麦叶吞进肚里,直腰打量回村提水的妹妹来没,就望见土道上移来一个绿点、绿圈、绿团儿。他以为那移来的是一袋绿水,就呆呆瞅着不动,后见那绿袋儿上方有两片红光,心中一愣,跨到路上迎着,待那红绿靠近,他认出来了,那红绿是一个人:他初中同学,十六岁当兵,回家休假。老兵了。天哟!
  “是高林呀!”
  “哎呀,是旗旗你……”
  “你当兵啦?”
  “都他妈三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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