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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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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凯琍
申明:本书由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序曲

方可卿从小就知道自己是扫把星转世。

她老爸嗜赌,家里像个小型赌场,小时候她在桌旁看大人打麻将,发现了一个可怖的现象,那就是不管她站在谁的背后,那人一定输钱,屡试不爽。

她把这事当作自己的秘密,怕别人拿她当怪物看。

父母亲各自都有外遇,十二岁那年,她被老爸带到那“狐狸精”的窝里,玩了三天才回家,结果被老妈吊起来打,说她丢人现眼,老爸只在一旁抽烟看报,一副没事人样。

为什么老妈不打那真正的“罪魁祸首”?为什么夹在其中的她要被当成出气筒?如果她有一双翅膀,她一定飞出这座牢笼。皮带的鞭伤十天后才愈合,每次洗澡她都要哭上一次,从那以后,她就决定自己将来不会孝顺父母。

十五岁,她老爸终于中风过世,她在丧礼上哭得货真价实,因为喜极而泣。高中毕业,她老妈觅得良人再嫁,她没兴趣当拖油瓶,也没人邀请她做一家人,于是她半工半读念完了大学夜校。

既然得不到家庭亲情,很自然地,她便往外寻求。交起朋友重义气,谈起恋爱重感觉,只要哪儿有温暖她就往哪儿钻。

交朋友是日久见人心,就算一开始不打不相识、不吵不了解,最后留下的必是知己。相较之下,情人反而是她的麻烦制造机,从十七岁交男朋友至今,从未遇过一个好男人,不是被脚踏两条船,就是被爱得发昏发狂,前者伤害她的爱,后者伤害自己来求得她的爱。

如今,心字已成灰,每次都哭到以为早已流尽一生的眼泪,以为所有的爱情分子都从她体内蒸发。然而,十七岁到二十七岁这十年来,她还是每次都爱上了,没有一次幸免。

她不过想找个家,有人疼有人爱,真有那么难吗?当她摊开掌心,那错综复杂的感情线,写满了十字形的歪斜线条,像是注定她永不超生的爱情。

好友们都曾为她掬一把同情之泪,毕竟世上要找到像她这么不幸的人确实也不容易。

十次去Pub会有十一次碰上警察临检,刚领薪水就遭小偷妙手光顾,电脑总被不知名病毒侵入,三天两头又是小车祸一桩,她不撞人也会有人撞她,发票对了十年没中过半张,台北市一半以上的暴露狂她都看过了,信用卡号被接二连三盗用,甚至遇过房东太太对她“性骚扰”!

上天似乎有意安排她成为人上人,才会不断对她“劳其筋骨、苦其心志”,不管她多么想做个平凡人,她没有选择的余地。

唯一能让她自傲自重的,是她的努力不懈,使自己的才华得以发挥。

虽然走过比别人更曲折的路径,但她的倔强从小就被浇灌茁壮,管它命运诸多刁难,撞得头破血流也不放弃,终于让她实现了梦想,将唯一的摄影兴趣变成工作,也以此养活了自己。

她不热衷算命,对于命运她早不抱希望,唯一能相信的只有自己,不管倒楣得多么不可思议,悲惨得多么荒谬可笑,她还是会承受下来,没有别人能依靠。

被朋友戏称为“台湾阿信”的她,早已明白,要活下去就得靠自己。

她从不相信童话,她的世界容不下那些虚伪的甜蜜,她需要的是求生守则,但直到二十七岁时,她在花莲被那场台风团团围困住,才发现爱情也有可能是种开运法……

第一章

第一天九月十一日周日

看着眼前的落石,方可卿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会这样?

苏花公路上,台风天里的一阵大塞车,交通停顿了四、五十分钟,好不容易开始牛步行进,她前方的车都顺利通过了石桥,轮到她可以起步时,她手忙脚乱地发动车子,才延迟了半分钟,后面的车就按了好几次喇叭。

“叭什么叭?只有你有喇叭啊?”她恨恨地骂了一句。

此时,彷佛要呼应那喇叭的刺耳噪音,突然“轰隆!轰隆!”的声响大作,一时间宛如地动天摇,一块比她车子大了两倍的石头就落在眼前了。

她惊呼一声,还好车子没发动成功,否则自己现在一定惨不忍睹。

惊慌之后是愤怒的感觉,可恶,老天到底想对她怎样?三天前她才和男友分手,感冒一个礼拜了还没好,卖命来到花莲替杂志社拍照,就偏偏给她碰到十年难见的超级台风。

现在老天赏她这块落石,是不是想告诉她,倒楣的程度可以更惨一点,最好打破人类纪录!

撑起伞,她走出车外一看究竟。哇!真的是座像陨石一样的路障,壮观毙了!事到如今怨叹也没用,干脆拿相机出来拍照,做个人生里程碑好了。

她还没走近那落石,突然有一双大手抓住她的肩膀,将她用力往后拉扯──

“妳想找死是不是?”这声音好像她死去的老爸,凶悍得让她全身僵硬。

被拉着跑了几十步,远离了那块巨大落石后,她才被粗鲁地转过身,眼前是一个满脸胡子的高大男子,只见他继续咆哮道:“万一还有落石掉下来怎么办?妳这么想死,我可懒得替妳收尸!”

面对如此危险动物,方可卿不知该如何反应,只是直觉地把雨伞撑高,免得他一直淋雨。

十年修得同船渡,他们现在可是在同一把伞下,既然有缘就别那么凶,行不行?

危险动物的感应力似乎特别灵,接着果然就有落石块纷纷落下,有大有小、来势汹汹,把两人吓了一跳,不过可卿认为都是这人的嗓门太大,才会引发这些土石下坠。

男人抬头一看,突然抓住可卿大叫:“快跑!”

他把她的伞丢到一边,豆大的雨水便落到他们身上,痛得很,她还没弄清楚状况,就被他扯着,大步跑开原地。

两人在风雨中跑了将近五百公尺,他才拉住她停下脚步,可卿回头一看,脚差点软了,原来他们刚刚跑过的道路已变成一片山坡,两人的车子都被掩埋在层层泥沙土块之下。

“这会不会太夸张了?”除此之外,她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了。

超级台风似乎对台湾这座宝岛情有独钟,大展神威、流连不去,害她现在被困在苏花公路上,雨水浸湿了全身,贷款还没付完的车子被土石掩埋了,身旁又是一个凶巴巴的男人,她真想问老天,到底够了没啊?

那男人不理她,从外套拿出手机,拨了号──

“喂,是信用卡急救部吗?我的卡号是1324520,叫殷柏升。现在我人在苏花公路上,往苏澳二十公里处。这里严重山崩,我的车子被砂石掩埋了,请替我联络警方及拖吊队,尽快派人到这里来接我,顺便带几件……”

话说到这里,他对着听筒咒骂了一声:“Shit!”原来是电池没电了。

要不是台北有成堆的工作等着他,他也不用在这种鬼天气里上路,还碰上一个不知死活的笨女人,瞧她先前兴趣盎然地盯着落石,彷佛想拍照留念似的,显然天真有余理智不足。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她仍睁着那双好奇大眼。

“还能怎么办?等人来救援吧。”殷柏升冷冷看她一眼,是个美女,但在他心中等同花瓶。

他观察四周状况,确定没有再度山崩的迹象,便背靠山壁坐在地上,闭目养神起来。此时此刻,最佳应对之道就是储存体力、等待救兵。

可卿好不容易接受了这突来的情况,看他一副不想理人的样子,也不想自讨没趣,便在离他稍远处坐下,愣愣地看着这雨中的山景。

如果能拍下这难得景色就好了,但她所有的摄影器材都在车里,还有证件、信用卡、存折、现金、记事簿、房门磁卡……天啊,她已经不敢再想还有什么了!

雨水狂吻着她的肌肤,寒意加重,她忍不住咳嗽起来,谁教她每次感冒都拖得有够久,而且正巧从昨晚开始发烧呢?现在可好,她只穿着一件T恤和短裤,救援的人再不赶来,恐怕她会先冻死在这里。

所谓祸不单行、红颜薄命,正是她整个人生的写照呀!

“喂!妳过来!”殷柏升早发现她不断发抖,现在又咳嗽不停,心下不禁一沈。看来他遇到的不只有台风、落石、车毁,还有一个迟钝又重病的女人。只怕她才是最难应付的一关。

光凭她那双修长美腿,他就能判断,她绝对是红颜祸水,而他不碰女人已经很久、很久了。

对于他的命令,可卿听若未闻,一来是他凶神恶煞的,之前狂按她喇叭,二来是她头晕昏沈,也没力气走过去。

只听得他又咒骂了一声,便自己坐到她旁边来,拿他的外套披在她身上,原来那是件防水的皮夹克,可以让她保暖一点。

可卿没想到他会这么做,心下一阵温热,想说声谢谢却又梗在喉中。仔细一瞧,他脸上除了粗黑大胡子,还有一双充满灵性的眼,说不定大猩猩也通人性呢!

他无意中摸到她的额头,惊叫:“妈的,这么烫!”再摸摸她的脸、颈和手,温度全都高得不寻常。

“我每次感冒都要很久才会好……”她虚弱地笑笑,忍不住有点幸灾乐祸。这下他可知道她不好惹了吧?

“啧!”犹豫了一下,他把她揽到怀中,让她坐在自己腿上,头则靠着他胸前。“麻烦的女人!”

他的良知让他无法见死不救,即使她是个烫手山芋,他也只得硬着头皮接下。

感觉到他的体温传来,她发颤的身体瞬时得到慰藉。他的举动让她出乎意料,却又无法抗拒。

他应该是个好人吧?虽然长相粗野了点、口气欠扁了些,她也不能因此否定他的善良,钟楼怪人不也很善良吗?呵呵……她为自己的想法觉得好玩。

只是,雨怎么彷佛一直下不停的样子?头痛也好像永远清醒不过来似的?

“喂!妳不会就这样死了吧?”他忽然乌鸦嘴地问。

哼!可卿白了他一眼,最好她就死在这里,让这只大猩猩抱着一个死女人,枯坐数天等人救援。这副想象中的景象让她又发笑了,却化成一阵剧烈咳嗽。

殷柏升轻拍了拍她的背,用大手摩擦她的手臂和肩膀,让她能好过一些。

傻女人!到底是在笑还是咳嗽?这种时候还笑得出来的话,他也只能说佩服了。但无论如何,他可不想抱着一具尸体。傻瓜也是有活下去的权利,他决定替她保留到送进医院为止。

可卿头晕得两眼昏花,软绵绵地任他摆布,明明在发烧,却又冷得彻骨,直觉性地向他偎紧。

这不是嫌弃挑剔的时候,他人再怎么凶恶,胡子再怎么粗刺,她都得忍下来,毕竟她才二十七岁,还想多活些时候呢!

凄风苦雨,雷声隆隆,恍若世界末日。

可卿想起圣经里那些最后审判的描述,确实是山崩土裂,风云变色,像现在一样。大自然的力量太伟大,他们这两个在生死边绿挣扎的人类显得无助极了。

“先生,你叫……什么名字?”如果真的要死,她不希望临死时,连身边的人都是个陌生人。

若非时间背景不太适合,他会以为她在向他搭讪,这女人有张颇受老天眷顾的脸,五官精致、嘴唇微翘,彷佛只要她一出手,男人都躲不开她撒的网。

他皱起眉,犹豫一下才说:“殷柏升,殷商,松柏,步步高升。”

非常简洁有力的回答,她想。

“殷先生,我叫方可卿,方是方法的方,可是可爱的可,卿是卿卿我我。”

他看起来并不关心她的名字,但还是点了头。

“如果……我没办法回去,麻烦你帮我跟我的朋友爱荷说,我的猫就请她照顾了,但我还没给牠取名字呢,你帮我想想该叫什么好?”她脑中一片昏沈,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妳发烧得很厉害,最好别再说话了。”他对这话题毫无兴趣,也不认为有讨论的必要,现在他只想尽快送她就医,不光是身体要检查,脑袋也需要。

可卿却不这么想,讨厌,她都快客死在这异乡了,他还敢限制她不能说话!

“不,我一定要想出牠的名字,不然……太对不起牠了。我想想看……叫Dolly好吗?你有没有看过“HelloDolly!”这出音乐剧?Dolly是一个热心的媒人,大半生都忙着帮别人凑成对,还好……她也给自己找到了很棒的对象……大学的时候,我就担任这部戏的摄影师哦!大家都是第一次演舞台剧,笨手笨脚的,可是很好玩耶!”她一闭上眼,彷佛就可以听见当时的掌声和欢呼。

他不带感情地说:“好,就叫Dolly吧。”如果这能让她闭嘴,他没有理由不赞成。

“可是牠是公猫耶!应该取一个雄壮的名字是不是?干脆叫……牠殷柏升好了。牠的毛就跟你的胡子差不多,好想拔一根起来!”她抓抓他的胡须,但没有力气拔下来,只是倒在他怀中吃吃地笑。

他摇摇头,拿她没办法,随便她的小手对他轻薄。他一向认为女人是任性的生物,漂亮的女人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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