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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经在百货公司看过类似的款式,也试穿过了,但因为它的高价位而忍住不买。谁想得到那大猩猩竟会有眼光买来给她?
不,不是大猩猩了。他把胡子刮干净后,倒是个很有味道、很富英气的男人。
连身裙之外,还有一套内衣裤,都是银白色的,内衣确实是她的尺寸,内裤正是她喜欢的蕾丝花边,低腰高衩。
这辈子还没有别的男人替她买过内衣裤呢,第一次竟然就买得这么合她意!现在她穿起这些贴身衣物,想起这是他亲手挑选的,不禁升起一种暧昧的感觉。
穿上内衣后,再套上连身裙,她看着镜中的自己,绾起了一个髻,虽然病容苍白,也没上妆,居然很是满意。
还是该感谢他的,即使他的礼貌不及格、态度有够差,但比起一些光说不练的男人,他算是行动派的,做到最细微处,却没有半点自夸。
想到以前那几个男友,还不如一个刚认识的陌生男人贴心,她该好好检讨自己看男人的眼光了。
一阵敲门声响起,她突然有点羞答答地,小声说:“请进。”
殷柏升一进了门就想骂人,骂那售货小姐!
他明明说他要的是一件简单朴素的衣服,当售货小姐拿给他这件时,他只瞄了一眼,看颜色满清爽的,又是长裙,比她原本的超级短裤加无袖T恤好多了,便毫不犹豫地买下来。可是售货小姐没说这衣服又紧身又开高衩,根本就不是他想要的!
不,是他最不想要的!
还有,这女人的脸上干么那么似笑非笑的,他可不是那种荷尔蒙分泌过多的青少年!虽然她的模样足以让男人犯罪,但他早过了那个年龄,绝对不会随便被点燃。
“谢谢你,我很喜欢这件衣服。”可卿甜甜地说。
这岂不是废话!所有的女人当然都喜欢新衣服,特别是当她们穿起来像是蛇的苹果那般诱人。
“咳,这只是小事而已。”他被自己沙哑的声音吓了一跳,这女人的煽动性太强,他千万得当心,蠢蛋做一次就很够了,他绝对不允许历史重演。
“你觉得好看吗?”她转了一圈。
天,更加废话!女人明知道自己有多超出“好看”这个形容词,但仍坚持要男人锦上添花一番。
“好看。”除此之外,他绝不会多说。
她含羞带怯地说:“谢谢!”
看她微笑成那模样,彷佛他说了什么甜言蜜语似的,女人真蠢,但是男人更蠢……至少目前他就觉得自己蠢毙了。
“咳,”快快收心敛神、回归正题吧!“刚才我和警方搜寻队通过电话,他们说因为台风造成太多灾难,救人为第一要务,妳和我的车大概都要等到一星期以后才能拖吊。”
没了车,日子还是要过,幸好他的手机和皮夹都放在身上,他得快回台北工作,只要确认这女人没问题了,他就得迅速离开,否则他有种难以脱身的预感……
“啊?天呀!”她颓然坐下,神色沮丧。“我的摄影器材都在车里,还有手机、证件、信用卡、现金、记事簿、房门磁卡,我怎么回台北呢?”
“我也要回台北,我可以帮妳出车票钱。”反正他都已经出了医药费、干洗费和置装费,只要能送走这个女人,那不算什么。
“哦,真谢谢你,我会还你钱的。可是……我没有房门磁卡就不能进门了。”
“找个锁匠来。”他还没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心想送她回台北以后应该就了无瓜葛,管她多诱人、多特别,都不关他的事。
“我自己一个人住,那大楼都是用磁卡刷门的,普通锁匠没办法打开。”
“重新申请一张要多久?”
“一星期。”她几乎是叹息着说。
“那妳只好去住朋友家了。”他点起一根烟,这是他思索的习惯,不过得站离她远一点,这也好,免得忍不住欣赏她的美。
“我的记事本在车子里,电脑在家里。现在没有记事本、没有电脑,朋友的电话我一个也不记得。”虽然她不想承认,但有时她连自己的电话号码都会忘记。
“认不认识邻居?”他继续想办法,并非为了她,而是为自己,万一她无处可去,他不就得负责到底……怪了,他怎会有这种想法?
“我刚搬进去三天,一个也不认识。”
“住饭店好了。”
“没有身分证明就不能住饭店,只能住那种很可怕的小旅馆。”万一有针孔摄影机拍下她洗澡的画面,她不就成了偷拍光碟的女优?不,她不想出这种锋头啊……
“妳爸妈呢?”他开始有点不安,这该不会是天意吧?注定他们要继续“黏”下去?
“我爸早去世了,我妈改嫁到台南,算了,与其去住她那里,我还不如流浪街头。”她已经好几年没见过母亲,血缘这种东西对她毫无意义。
“妳总有个男朋友吧?”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静,不像刻意刺探。
她仰天长叹,几乎要被衰运击倒。“没有了,我来花莲照相前一天跟他分手的,时机抓得刚刚好。更惨的是,现在杂志社老板一定要把我杀了,因为我的底片都在车里,这下交不出东西了。”
她在这家杂志社待了三年,是最久的工作纪录,如果因此被炒鱿鱼,之前的努力全泡汤了,她还常偷偷幻想能升上组长呢!
殷柏升向天翻个白眼,说:“妳可真倒楣!”
“关于这点,我早就很清楚了。”可卿强打起精神,微笑说:“请你带我坐车回台北,我会自己想办法的,谢谢。”
“真有这么简单就能解决?”
他生平没看过这么奇特的女人,眼前可说是槽透了的情况,为何她还能有那种神采、那种毅力?不自觉的,他更难移开视线了,那是一种生命力的光芒,将他牢牢吸引住。
“不然呢?”她耸个肩反问。
想她方可卿生平最习惯的就是倒楣,不自图振作,难道要对他哀泣?
对啊,不然呢?他也这样问自己,莫非他要收容她?又不是疯了!最后,他只吐了一口烟,说:“我去办出院手续。”便转身离去。
没想到,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却缠绕在心中徘徊不去,他居然就此放不下她……
殷柏升走出门后,一位还像是学生的护士小姐走进来,她端进了餐点,一脸笑嘻嘻地,可卿却搞不懂她在傻笑什么。
“妳今天好一点了吗?”护士换上一瓶新的点滴。
“嗯,谢谢。”可卿歪着头抬起左脸,让护士拿耳温枪“扫射”一下。
“体温下降了,还是有点微烧。”护士对她看东看西的。“新衣服啊?”
可卿点点头,没答腔,护士又问:“他买给妳的?”
“嗯……没错。”虽然没有必要,可卿在心中加了这句……却让她乱感动的。
护士一脸艳羡地说:“好棒哦,真漂亮。”说着还轻轻摸了一下那件白色旗袍。
“谢谢。”这么受人羡慕,可卿竟然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妳未婚夫对妳好好哦,我们都感动得要命。”
咦,可卿愣了一会儿,这怎么回事?她何时订婚了自己都不知道?
护士小姐双手交握,颇为陶醉。“昨晚他一直守在妳身边,我来巡班两次,第一次看他站在窗边抽烟,第二次看他坐在床边望着妳。他都不说话,酷酷的,对妳却是那么关心,他刮掉胡子以后,又是那么帅气……叼着一根烟,整个人显得那么忧郁……”
这小女孩显然是进入暗恋第一期的状态了,很久以前,可卿也曾在镜子里看过自己这种表情。
护士闭上眼叹息了一声,才略显尴尬地恢复镇定说:“你们感情一定很好,对不对?”
可卿不能否认也不能承认,只好微笑带过。
“如果将来我也有这种对象,那我就……”消失的话语中藏着无穷想象。
“有一天,妳总会遇到自己理想的另一半。”可卿愿意对每个人付出这样的祝福,虽然她自己也很需要。遗憾的是,从她的初恋以来,常常不是为了对方有多可爱,而是因为太想爱人、太想被爱,才会一再投入爱情漩涡。
护士小姐甜甜地笑了,任何人都喜欢这种祝福,不管实不实际。
这时,殷柏升推门进来,护士小姐一下子就红了脸,嗫嚅地说:“啊,妳未婚夫来了,我……等会儿再来收餐盘。”她跳着离开,不,几乎是飞着,临走前还不忘丢下一句:“祝你们永浴爱河!”
殷柏升的脸立即僵起来,方可卿向他挑挑眉,沈默地询问。
“这家医院的住院手续麻烦得要命,那只是权宜之计。”这的确是事实,但为何他说起来理不直气不壮,就是被染上了那么一点暧昧的颜色。
“喔!”可卿点点头,不置可否。
他却在室内走来走去,似乎沈不住气,又转过来说:“妳不要多想,这根本不代表什么!”
“我应该想到什么吗?”她故作无辜状,心中却在暗笑,这男人害羞起来真可爱!
“妳……吃妳的饭!”
他说这话的口气简直像是在对狗说的!这一来,她的脾气也被点燃了,汤匙随手一丢。“偏偏不吃又怎么样?”
他倒是一惊,不相信她会反驳似的。“什么?妳不吃?”
她不吃饭怎么行?都已经生病了还不多补充营养?万一她一直没好起来,他不就得一直被她黏着?不不,好人不必做到那地步,可他偏偏甩不开那想法。
“没错,不要怀疑你的耳朵!”她把餐盘放到桌上,头一转不理他。
“吃饭。”他两步就走到桌前,挖了一汤匙蒸蛋,递到她面前。可卿给他的反应则是皱起鼻子吐舌头。
她多样的表情让他惊讶,是否每个女人都有一千张面具?若继续跟她相处下去,他能看到多少种面容?哪个才是最真实的她?他发现自己相当好奇。
“不吃我就不带妳回台北。”他试着用胁迫法,看她有多倔。
她深受威胁,致命威胁,但比起倔强,她早就打遍天下无敌手。“本来就不关你的事,你要走就走!”
“果然是个麻烦!”他像在对自己说话,还摇了摇头。
她在内心冷哼。“那你干么自找麻烦?”
他没有答案,静了一会儿,两人瞪着对方,不知怎么搞的,他深沈的眼眸里居然出现了笑意--
“妳怎么气得脸都红了?真像小孩子。”
她的肌肤白嫩若雪,染上粉红更是好看,他得强忍住冲动,才能不伸手去抚摸。
可卿当然否认了。“哪……哪有?”
这下他嘴角也出现了微笑,改用温和的语气说:“妳感冒了,要多吃东西才会恢复精神,光靠打点滴是不够的,来,嘴巴张开。”
既然他都对外宣称是她的未婚夫了,就哄哄她、劝劝她又有何妨?昨天在车上,他不也替她暖手、暖脚了?要救她就得救得彻底,被他照顾的小猫小狗,哪只不是健健康康的?
竟然来这招软的!可卿讶异地瞧瞧他,他眼中是一片诚实的关心。这教她反而有些惭愧,再怎么样他都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大恩未报,她还要求人家温柔体贴、绅士斯文,确实是过分了。
吞下了那口蒸蛋,她就说:“我自己吃吧。”
他笑了笑,又喂她两口,才把汤匙交给她,自己走到窗口去。
可卿看他又点起烟,突然明白他为何要在打开的窗口抽烟,因为他不想污染了她的肺。
而这样看着他站立的侧影,一手放在口袋里,一手拿着烟,眼光眺向远方,若有所思。可卿陡然可以了解那护士小姐的心情,这时候的他……真的很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
他们搭的是晚上七点十分的火车,因为台风天交通受阻,其他运输工具几乎都停摆了,这班火车也是他们等了很久才开出的。
殷柏升买了一些热食,自他们上车后便交给她,此外,他还提着一袋干洗过的衣服,那是她的衣服和内衣,准备到了台北再交给她。
方可卿又累又倦,根本没有胃口,道谢过后就一直捧着那大纸杯,却动也不动,只是倚着窗,看那雨水滴滴答答,想及一生的许多画面,发起了愣。
不管是搭乘什么交通工具,她常爱幻想这是回家的路程,只是究竟她的家在哪里?她真能好运到拥有一个家吗?有谁会等她回家?她又能等谁回家?或者两人一起牵着手回家?
“喂。”殷柏升的声音打断她的想象。
对于他的呼唤,她只懒懒地点个头,雨天总让她有点失神。
“喂,吃饭。”他扳回她的肩膀,发觉她的骨架纤细,只怕台风一吹就要吹跑了,一股保护欲油然而生,至少在这段不长不短的车程上,让他好好照顾她吧。
“我不想吃。”她老实回答。这男人干么老催促别人吃饭?真像个医生!而她讨厌医生。
“妳最好自己乖乖地吃,否则等一下我就亲自喂妳吃。”对小孩子就得软硬兼施、恩威并济,而生病的人都是小孩子。
可卿回瞪着他,很好笑地发现自己还有发火的力气,她挑衅道:“喂啊!”
他真的打开纸杯,瞬时热气腾腾,原来那是一碗虾菇粥,掺煮甜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