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已没有新朋友可觅,只好思念旧朋友了。忽的记起来,已有多时不曾与这些老友联系了,不禁觉得实在是罪过,仿佛是忘记了国难日。“情妇虽然要新的才有趣,朋友还让旧的好”(《谈交友·钱锺书》)。这才体会到白天聊赖的孤寂时能有几位老友可以回忆,可以思念的难得和幸福。
说来惭愧,我于孤寂之中苦思冥想,数来数去也数不出二三位老友来。不觉问自己,这友人的作用里是否有一条是排解孤寂。思索片刻,不禁打了个冷颤,这种友谊岂不是心存不良的工具。友谊来得自然,活的恬淡,怎么会是去除孤寂的工具呢。要赶走人生里的孤寂,该去找亲人,去找情人。可是仔细一想,包括爱人在内的亲人,你跟他们地位平等。在一起时的家庭聚会,更是人声鼎沸,不可开交。更有甚者,家事琐屑,引来无数口舌,随之而来的是伤神费心。确实不再孤寂,可与其得到这些聒噪,倒不如孤寂。聒噪不是我们的追求。在情人面前呢,你当然矮了半截,据说天使是少了半截的,你这时也成了个天使。他(她)高兴了,你得陪着闹;他(她)生气了,你得赔小心,赔不是;他(她)不高兴也不生气了,你还得陪笑,逗笑。你累不累啊!
孤寂更是指精神而言,因此天下第一的高手总因没有对手而孤寂。所以找个志同道合的人是如此重要。朋友,本是难求,并且并非志同道合而是意气风发。真正能排解人生孤寂的,只能是伴随自己一生的,风风雨雨都不肯离去的,比如齐眉举案相敬如宾的夫妻——我是男人,所以更能体会到前人在“红颜”后加“知己”二字高度智慧——又好比自己毕身的志向,理想或孜孜不倦所追求的真理。所以,真正的智者,免不了孤寂。
人是有理性有智慧富于创造的动物,所以……看来,人生注定孤寂。
作于2005年11月27日
一月七日晴
稍微有些良心的人决不会否认今天确实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好日子。说到好日子,今天又并非是个什么节日,历史上或某外国将今天定为节日也无人考究过。也许是因为阳光特别灿烂的缘故,让人觉得心旷神怡,仿佛这是来自春天的媚阳,让人不觉得闻到了花香。这只是一个缘故罢了,有阳光的天也不值得少见多怪,比如在夏季天天焦阳高挂,虽说热极引火,但的确也阳光灿烂,我们并不因而喜爱。所以连续来的隐晦天后,突的来了个艳阳高照的日子,不能不让人庆幸,好比踌躇满志不得的人突遇转机,见了希望的曙光。我们不禁发现好东西,像阳光,也并非全无坏处,换句话说再好的东西也讲究个时间场合,比如光天化日之下没人会想到世上有鬼,只有在深黑的晚上才恐惧这不存在的虚幻。当然这跟说坏东西也并非全无好处是一个道理,譬如鸦片尚可入药。所以,但我们遇上罕见的好东西或者常见的坏事物确实不该大惊小怪。
我不敢说我就是个有良心的人,但至少我觉得今天就是个好日子。不经意又思及了昨天的愉悦,仿佛美妙的音乐不绝于耳,还历历在目,直至今日也不曾挥去。想这快乐的生命力强悍胜过小草,这倒不失为一件好事。人生尽管漫长,快乐虽言短暂,但这种强悍的生命力让许多痛苦,不留影响,给人生带来了无限生机和不断的欢笑。怪不得每个人都盼望着快乐。这难得又短暂的快乐给我们带走了于它自己本身几倍多的痛苦,可还觉得不够,远不够。我不禁一颤,想到人也真是个贪多不厌的东西。所以妻子虽只有一个,女友却绝不会少,就连朋友,也好比是金钱,不嫌多的。
看到这暖人的阳光,又在想这快乐不知能持续多久,据说会有五六天之长,这倒真让人欣慰,仿佛久病的人开始康复。想这五六天里该是欢笑不断,不禁又思及要回家。回家,特别是于久居外地的人而言,似乎不是一件事,而是一个仪式,好比死人入殓,都讲究那么一个套数。所以借这种快乐回到家中实在是最美不过。我是不太想家的,回去了也不过如此,只是偶尔念念罢了,好比是老尼姑手上挂着佛珠说阿弥陀佛,正是“可常日思家,不可一日恋家”(《围城·钱锺书》)。一说及回家也不至于激动得像热恋中的情侣,至多像女孩子初有男朋友的心理,一种温淡的兴奋(《围城·钱锺书》)。家是好东西,也并不无坏处,因此也就如此如此罢了。
说来说去,还得归结于这愉悦的心情上,这美好的阳光无不散发着希望之光,惹来人们的爱恋,好比鲜花总流溢出芳香,正好引来蜂蝶。我是真正喜欢这样在冬日的晴天,有曾经的散文《冬日暖阳》及《雨》之结尾句为证。我确实不曾说谎的。我爱这样的好日子,因为我总能看到希望。我虽然不积极,但也并不堕落。这或许是我长久并不快乐的因由,但不可否认这也是我多年不曾颓废的缘故。人总是这样,平平常常的好,少些磕磕碰碰,多些一帆风顺,精神上尚且不说,生理避免大喜大悲至少会减少心脏得病的概率。这也正是我所追求的,虽然跌宕起伏更让人难忘,但平平顺顺更为我们所追求。
一缕缕阳光夺目的灿烂,从天空中照射下来,大地通明,一览无余。放眼望去,满目一片光明,路正在脚下,向远处延伸,到那阳光奔腾倾泄的地方,快乐与笑正从那边走来。
作于2006年1月7日。 最好的txt下载网
夜的那一刹
夜,特别是夜即将来临的那一段时刻,我曾经在许多文章中提及,描绘过。每当重温时,似曾相似,似乎就发生在昨天,不过有很多事情也确实就是发生在昨天。夜,特别是已夜还明的时刻,似乎要给我留下永远也挥之不去的印象,但坦率的说这种印象并不光艳,反而是一种灰淡,仿佛是淡雅的素描,或者是不着色色彩的中国意境画。这种灰淡的印象不只是给予人们以凄凉,以慨叹,似乎还包含着另一层更深刻的蕴意,像舞台上的大黑幕,后面藏着是另一个世界。很多人都想目睹这另一个世界的风采,其实不必。它依然与这个世界一样有着不能令人满意之处,毕竟金无足赤。但不可否认的是,那另一个世界确实有着人们更多的向往。幸运的是,我们不必等到黑幕拉开后,或者只身钻到幕后进入那另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就有着那另一个世界,不在它处,正是夜的那一刹。
我们常说一切都静了下来。大幕拉开了,一切都静了下来,夜色降临了,一切都静了下来。我们时常因这些而有感而发,一切都静了下来。但不同的是,大幕拉开是新的开始,夜色降临是旧的结束。换句话说,新的降生与旧的逝去,同样都予人以静穆严肃。夜的那一刹,是静穆的,是严肃的,是一个旧的结束,更可能也是一个新的开始。这自然令人联想到耽误的事,错过的人。这种联想是痛苦的,是悲哀的。因为时间从来都在流逝,所以有些人必然错过,有些事肯定忘却,这都是人之常情啊,因而就不必感伤,只是偶尔念及时,砰然心动,悄然心碎。因为静与冷具有天然意义上的关系,又具有社会意义上的含义。(详见《冷静》)。冷是一种消极的意识,静自然也免不了这一点,因为夜的那一刹终究是凄凉的,痛苦的。这种凄凉是淡淡的,这种痛苦是幽幽的。似乎一切都躲不过天定的宿命。
每每于这静穆的时刻,我总能忆起过往的人事,这些事多半是忧伤的,这些人多半也是可爱的。也许真的只有那些带有悲*彩的人事才更能让人刻骨铭心以至于难以磨灭,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中国流传至今的古诗词多半以悲情为主基调(详见《诗可以怨·钱锺书》)。那些错过的人或可敬可爱,终是难以释怀,那些耽误的事,或喜或悲,终究化成一声叹息。所以人的一生注定是个悲情主义者——不过,我们却时常惦记着这些人事,虽然是错过的人,尽管是耽误的事,但都曾经给我们带来过欢乐,带来过美好,带来过希望。我们总是在心里默默念叨,那是因为爱,爱才是这时间最伟大的力量。——但时间冲淡了这种悲情,所有的伤,所有的痛,所有的怨,所有的恨,都会在时间的漫布下被遮盖的无影无踪,至多留一个模模糊糊的轮廓。这个轮廓即使被再次触碰,亦不再带有任何的情感。“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古哲人早有明释。所以,人生虽然悲观,但并不痛苦。时间的这种效果很相似于冷水煮蛙,并非一蹴而就。在这漫长的时间洗涤中,会发现一些人是不值得回忆的,他们或至始错误,或背信弃义,或自私自利,或虚伪阴暗。还会发现某些事亦是不值得憧憬的,它们或超越现实无法实现,或回到过去违背历史,或困难重重能力所限。凄凉也好,慨叹也罢,终是情感符合,劝君哀莫大于心死。
夜的那一刹,于静穆中诞生,于静穆中走过,于静穆中慨叹。又于静穆中思考,闪耀着智慧的光芒,仿佛闪电是天空的笑脸。于静穆中激动,激动是人体的燃料在燃烧。于静穆中回忆,回味无穷。
夜的那一刹,意境深远。
作于2007年8月10日
忆杭州之大关的日子
本打算今日有友人赴会,只因临时有事中途毁约,计划好的事情突然做不了,像复习充分的学生偏遇考试延期,心里怪痒痒的。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种临时的失约却给了时间的空闲,心灵的平静,尽管是短暂的,却十分的珍贵。在这样的时代里,要想静下来谈何容易?虽然是秋天了,远离了夏日的躁动,这不,赴会只是延后罢了,明天又难得闲静了。
初秋的十月,长假的第二天,也就是昨天,杭州终于结束了连日阴雨,一改为朝阳万里。天空突然放晴,海蓝的天幕上浮着几朵白云,细腻得可以以看清楚每一丝纤维,彷佛是宇宙的幻景延伸至地球的上空,不甘心只让宇航员独享,好比是个不甘寂寞的女人。阳光很显眼,却并不刺眼,很和煦,总有微微的风经过。十月的阳光,明亮而温暖,十月的风,淡雅而温馨,这差不多该是我最渴望的天气了。走在行人尚不太多的街上,一股秋意袭满全身,秋的感觉一触即发,突然的兴奋又幸福。要知道在杭州这样的城市里,春天和秋天是极其短暂的,匆匆的来,匆匆的走,没有多少人能察觉得到,更何况我是一个如此独爱着秋的人。
这是来杭的第二个秋天。一年多来搬了一次住处。刚来时寄宿在此处的一个同学处,大约是在大关一带——初来咋到,并不记得地理方位——那时候的住处极其简陋,不足十平米的房子,只有一个巴掌大的窗户,倒挤着三个人,没有家具没有床,只好睡地板,好在是夏天。并且是在顶楼,并且屋顶是用铁板盖的,自然是热得不可开交,要命的是这个地方雨水多——所以,绿化很好——下雨时打着屋顶铁板上,屋里的人只好静下心来欣赏这大自然的高分贝交响乐了,无法休息入眠。不过,天无绝人之路,于此之失,于彼之得。顶楼当然有大阳台,房子当然小,阳台固然大而敞,并且居高临下,放眼千里,视野开阔得很,尤其是待在小房间里拘束久了,再去阳台眺望,彷佛世界尽在眼底。更实用的好处是,晚上如若太热睡不着,那也可以去阳台上睡,只是蚊子多了点,“美中不足今方信”(《红楼梦》)。尽管如此,于我而言,人地两疏,这却是一个不需要自己安排的落脚处,实该抱感激之情。
对门住着一对青年男女,却很少回来,因此每回来住一个或几个晚上都得先大打扫一番,我看着心里着实为此费劲。同样在顶楼住的还有一户,经常见到是一家三口——小儿子或许是因暑假而来——是富阳人来此地谋生。男的宽厚高大憨实,女的高挑,长相不错,想必年轻时也是美艳一方,只是现在三四十岁了,但绝看不出来,不清楚他们具体做什么。有趣的是,他们的卫生间与我们的隔壁,同在我们房子这边,离他们的住处隔着五六米的过道。这女人每次洗澡时,都不肯带换洗衣服——尚不清楚原因——洗好时,连连大喊“老公,拿衣服来”——居然用普通话,左右隔壁房客想必听的一清二楚——从没听他老公应一声,只乖乖的送衣服过来。有一次这女人习以为常,入浴时不带衣物,照例连喊几声,却不见老公人来,似乎他人尚不在家,这女人似乎也记起了来,磨蹭了好半天,才赤着身子出来,双手抱着上身,匆匆走过,正巧这次我们几个在打牌,看得清清楚楚。
也许正是因为此次的如此*坦诚的相见,以后彼此倒熟了起来。我经常忘记带院外大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