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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尚未成为作家的人,可以把写作当作一项技能、一门手艺来学练。这种技能就是把内在语言变成书面语言。有些人平常能言善道,一旦提笔写作却一筹莫展,这样的人往往把写作和说话看作断然不同的两件事情。他也许听说写作是天才的工作,要由文曲星下凡来做,他也许听说有人写了一首诗立刻升了大官,有人写了一篇文章赶走了成群的鳄鱼。他也许听说作家死了,玉皇大帝派乐队来迎接他的灵魂,请他去做秘书。这还得了?我凭什么能做这件事?现在我们低调些,别把作文课堂上的人吓呆了。好的作品可以惊风雨泣鬼神,但是当初也有一个阶段像做瓷盘那样学过。欧阳修是大作家,但是字怎么写,怎么用,他母亲辛辛苦苦“画荻”教过他。单单画荻不能使欧阳公成为大作家,但是不经过画荻这一类的阶段恐怕更没有希望。欧阳公写的是文言文,要在口头语言之外另有一套书面语言,他受的训练比较复杂,今人写作,口头语言跟书面语言非常接近,有时候简单,可以一致,迈出第一步到底容易。“汉字写白话”,“我手写我口”,一个能言善道的人,或一个心思周密的人,都没有理由望着方格子发呆。只管写,写你的话,写出来再添,再改,再“延长”。
我们当然不该忘记“文章和说话不完全相同”。请注意,不是完全不同,而是“不完全相同”。这是技术方面的问题。通常,“写”比“说”简略,在电话上要说五分钟的(五分钟可以说一千字),写信也许只要三五句。老李在电话里对小王说:“明天下午我们在一块儿吃饭好不好?六点半,在中华路会宾楼,你知道这家馆子吗?在人人百货公司大楼。让我想想看,你开车来怎么走。那段路是单行道,你别走成都路,你从北门口那边绕过来,才可以靠会宾楼门口停车。好,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下午,六点半,会宾楼,先到先等,不见不散。”如果不打电话,而是写信,字数要少得多,至少,“让我想想看”之类的话不会有,因为写信可以想好了再写。把时间地点再重复一遍也无必要,因为看信的人可以重看一遍。由此可见由话变成“文”,往往要删减许多字句,这就是文学家经常主张的“简练”。这个经验,凡是在开会或演讲时作过记录的人都有,在字面上,写下来的总比说出来的少。
另一种情形恰恰相反,把“话”写成“文章”,作者有理由增添字句。我们说过,写作是为了表达,有时候你多写几个字、多写几句话,才可以把你要表达的东西(也就是内容)表达出来,面对面说话的时候有手势、声调、表情帮助表达,写在纸上,这些都没有了,你得增加字数来弥补损失。如果我告诉你“昨天我碰见小张”,如果我把重音放在“小张”一词上,如果我说这话时有惊讶兴奋之情,那么写下来就是“你猜我昨天遇见谁?我遇见小张了!想不到吧?”另一个假设是,当你面对危险时,你说“我不怕!”可是嘴唇发抖。如果写下来,就不能只写“我不怕”三个字,嘴唇发抖也得记下,或者是:“我嘴里说不怕,其实心里十分紧张。”
语 言(3)
“话”和“文”最大的差别还不在此。人在说话的时候,常常要先思索一下:怎么说才合适。这种考虑是一种修改。等到写作的时候,这种修改的工作尤其需要,也尤其方便。这种修改有时十分精细,某诗人自述他一天的工作,他说:“我整天都在修改我的一首诗,上午,我在第二句下面加了一个标点,下午,我又把这个标点删掉了。”这是笑话吗?我想不是。李贺作诗几乎“呕出肝脏”,有他母亲作证,贾岛“二句三年得”,大约也不骗人。
写作能推敲琢磨反复修改,而读文学作品的人又能从容品味百读不厌,所以文章往往比说话精致,细腻,结构复杂而寓意深远。这使文章有了独有的光彩,独立的特性,不仅仅是“话”的影子。只要不过分极端地发展文章的这种特性,它仍然是“白话文”,它的光彩可以照亮“话”,增加“话”的文采,它的特色可以成为“话”的特色,把“话”提炼升高。伟大的文学家是改进语言的人,甚至是创造语言的人。有些话我们本不知道应该怎么说,看了某一篇作品才知道。有些话我们说了许多年,后来听见某一部广播剧或看过某一部电影,才知道有更好的说法。李贺贾岛用文言写作,需要字斟句酌,现代的白话文学也需要千锤百炼。佳句天成,妙手偶得,到底只能偶然得到;咳嗽吐痰都是文章,到底只是夸张形容。
本段前面有一句话值得重说一次:对文章的增删润饰不要过分,不要极端发展。怎样才算恰如其分呢?这问题要回到语言上。写作是内在语言变成书面语言,而内在语言就是心思意念。写作是把心思意念转化成物质媒介,这个露出外面的物质必须对藏在里面的心灵非常忠实,如果修饰能增加忠实,修饰是必要的,如果修饰能招致虚伪,修饰就是多余的。过分修饰,无论用文言或白话写作都足以伤害作品。而白话文学更不容矫揉造作、雕琢堆砌,那不仅伤害作品,也伤害了语言。
字(1)
写作是把内在语言转为书面语言,“书面语言”是文字,是有组织的文字,是经过组织能够使作者表达心灵的文字。文字是一种媒介,对学习写作的人来说,它是一种工具,可以操练使用以发挥它的性能。
传统的教学方法是把字一个一个教给孩子,因此,人们有一印象,“字”即一个一个方块字。白话文兴起以后,大量使用复音词,给新出现的事物命名也都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组成新词,于是人们又有一印象,“词”是单字加单字的成品。文法学者说,词是表示观念的单位,它可能是一个字,两个字,或两个以上的字。尽管如此,练习写作的人大都把“字”和“词”分别对待,字是单字,词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僧推月下门改成僧敲月下门,推和敲都是动词,可是,据说这是“炼字”,“小桥流水人家”和“小桥流水平沙”才是用词不同。有人把写作课程分做用字、遣词、造句、分段、谋篇,越往后字数越多,足以看出这种意见之“深入人心”。
还有一个现象。我们现在的文学理论,受外来的影响很大,有些说法得放进外文的背景里去了解。我们现在谈文学,提到这个字那个字,其实在中文里面,那个字不是一个字,是两个字或三个字,(是一个复音词)。可是大家通常不说“这个词”,仍说“这个字”。因为这个“词”是从外文翻译而来,它本来是“一个”外国字,只是中文译者用两个三个中国字来译它而已。“电视这个字”,“语言学这个字”,这样的句子在报刊杂志上层出不穷,字和词的界限更不分明。
现在为了方便,把字词合并讨论,字和词的界限并不严格,是作家眼中的字词,而非文法教科书中的字词。写作,最基本的要求,是作者能识字用字。他当然不能认识所有的字,但是,他得认识他需用的字。现代作家用白话写作,用字比文言时代的作家少些,但他认识的字应该比他写作使用的字要多,因为他要阅读文言典籍。他用多少字?有几种统计资料可作答案,他或者需要六千字。从前有人自称“识字不多,用字不错”,这话很自谦也很自负。中国字有四万多个,一个现代人能使用五、六千字,诚然不多,但是,这五、六千字可能组合出来的“词”却算不清楚。作家识字用字尽管有限,储存词汇可能无限,老词、新词,他还可以自己创一些词。在写作时供他役使的,并不是那有限的字,而是那几乎无限的词。
有人说拿破仑字典无难字,中文字典有好几个“难”字,难查难认难写……难查是实,难认难写未必。即使难查也得多查,即使难认难写也得多认多写。一个人,既然已经或者准备用中文写作,他应该热爱中国语文,否则,何必对它投入那么多心血?对于中文,越难认越要认,越难写越要写,直到查出兴趣来,写出爱来,认出美来,更不肯罢手。中国话简直成了他的嗜好,中国文字简直成了他的情人,中国文学简直成了他的宗教。要有这几分痴迷、几分热狂、几分固执,“衣带渐宽终不悔”,才做得成中国的作家。
现代作家不仅要“识字不多,用字不错”。还得“用字不多,字尽其用”。用字不多的意思是说无须像古文派作家找冷僻的字使用,字尽其用是说抓住中国文字的特性充分发挥。一种语文的优点及其可爱之处,多半要靠使用那语文的作家发掘、发扬,甚至创造。一个中国作家也必须能证明中文可爱,他的作品才为人所爱。有人嫌中国字的笔画不规则,那么读缠绵凄清的“天外一钩残月带三星”试试看。有人嫌中国字全是方块,那么读对仗工整的“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试试看。有人嫌中国字是单音字,那么读铿锵高亢的“风急天高猿啸哀”试试看。从前的文学家已经充分证明中文可爱,并使全世界爱他们,而今轮到了现代作家。
一个字可以分成字义、字形、字音三部分。三者以字义最为重要,字形是教人看了知道是什么意思,字音是教人听了知道是什么意思。字义有“本义”和“引申义”。本义是这个字本来的意思,是刚刚造出来时的用法,后来用来用去,它的意思扩大了,用途更广了,于是产生了引申义。这好比向水中投入一枚石子,水中出现一圈圈的波纹,圆心是本义,那一层层圆周是引申义。“经”这个字的意思本是古时织布机上的直线(横线叫纬),织布时,横线来往穿梭,直线不动,因此引申出一个意思来,不常变动者为经,如经常。不变动的东西价值高,品质好,因此最高的最好的叫经,如《圣经》、经典……许多字都是如此。
字(2)
观察字词意义的引申是有趣的工作。前面提到“拿破仑字典无难字”,拿破仑生前并未编过字典,身后也没有一部字典以他的名氏命名,在这句话里,“字典”要用它的引申义来解释。字典是什么?它是一本“书”,是人们用字的总汇,对每个字的用法有可靠的说明。“拿破仑字典”就是拿破仑用过的字(第一次引申),也是拿破仑说过的话(第二次引申),一个人说话用字代表他的思想,拿破仑既然从没有说过写过“困难”,也就表示他从未想到困难,从来不怕困难(第三次引申)。为什么不干脆说“拿破仑从来不怕困难”呢?因为这样说没有文采,平板无趣。
有文学效果的语句,多半爱用字词的引申义。“结婚是恋爱的坟墓”,这个坟墓决不是埋葬死人的地方。“爱情可以化陋室为宫殿”,这个宫殿决不是真正的白金汉宫或真正的明清故宫。“友谊是调味品,也是止痛剂”,这个调味品决不是椒盐蒜粉,这个止痛剂也决不是阿司匹林。“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这句话使许多人大惑不解,“弱者”并非个别实体,如何有名字?“女人”并非专有名词,又如何做弱者的名字?这是只注重“名字”一词的本义,忘了它的意义可以引申。在这里,“名字”的意思指外表、外形、表面。弱者是女人的内容,女人是弱者的外形,也就是说天下女子皆是弱者!这是哈姆雷特的愤慨之言。他为什么不说“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呢?名字是弱者未必就是弱者,“内容”是弱者才是真正的弱者。
写作的人早已发现,字形字音跟文学上的表达有密切关系,先说字形。“玉蜀黍在月光下露齿而笑”,此处必须用“齿”,不能用牙,因为“齿”这个字的形状可以使你觉得看见了一粒粒排列的玉米像骨骼刻成,于是有恐怖的效果。白天可以鸟叫,夜半只宜“乌”啼,“乌”比鸟少一短横,那一短横恰是它的眼睛,夜是黑的,乌也是黑的,怎能看得见它的黑眼珠?这样,更使读者觉得面对茫茫的、深沉的夜。描写大的乌龟,我赞成写“龜”,描写小小的金钱龟,我赞成写“龟”。大户人家灯火辉煌,我赞成写“燈”,若是“人儿伴着孤灯”,我赞成写“灯”。“泪珠儿点点滴滴湿透了罗衫”,这句话看似平常却予人印象甚深,你看句子里有多少三点水和四点水!那都是黛玉的眼泪!
我在电视公司工作的那一年,发现电视剧的编导对剧中人物的姓名十分讲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