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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电视公司工作的那一年,发现电视剧的编导对剧中人物的姓名十分讲究。务使字的形象和人的形象相得益彰。如果他是个瘦皮猴,怎能让他姓關?如果她是个肥婆,怎能让她姓卜?有一段时间,电视剧里的坏人都姓刁,“刁”这个字的形状尖尖棱棱,难亲难近,最后一笔更是倒行逆施,刀尖向内,我们望形生义,颇符剧情。可是刁府中人来信抗议,指出姓刁的也有很多忠信芳草,不得歧视。于是到了下一部戏,坏人姓巫,“巫”这个字的形状像一张脸,两颊有阴沉的纹,老谋深算,喜怒难测。戏未演完,巫府的抗议信又来了,下一部戏只好打开百家姓仔细琢磨。
再谈字音。有些字音能强化字义,而不同的字音能引起不同的情绪。作家为“表达”而用字,当然第一要考虑的是字义,但在许多可用的字中,倘若有些字的字音也能陪衬烘托,锦上添花,岂不也是一项选择的标准?每读“沉重”二字,总觉得比读“轻松”多费力气,“紧张”似乎又比“轻松”要多动员几十根肌肉。“呼”的字音像吐气,“吸”的字音像吸气。“江”是大水,读来声大,“溪”则声小。“长”之音长,“短”之音短,而“断”的声音亦戛然而断。“马马虎虎”究竟是哪四个字,颇有争论,也许无论哪四个字都可以,这个成语的创设,也许就是用模糊不清的声音来表示休认真和难分明。“吊儿郎当”是这四个字吗?它是怎么来的?这四个音在一起轻松而不成节奏,人们是要用这一组音节来表示没有纪律没有责任感的态度吗?
多年前我曾鼓吹诉诸听觉的文学。我们研究诗歌、戏剧、演说、谚语、民谣小调,发现前代作家对字音巧为运用,现代作家亦有所继承发扬。“渔阳鼙鼓动地来”,其中最生动最动人的,是那个“动”字,它的声音颇像战鼓,令人惊心动魄。现代作家有人描写锣声,说那面锣响得坦坦荡荡,“坦坦荡荡”的音和义都恰如其锣。“客有吹洞箫者,倚声而和之,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这段描写尽量避免声音响亮的字,以免破坏了月夜听箫的情调,这段描写又用了许多“屋”韵的字,使字里行间与箫声共鸣。到了现代,一位诗人咏叹广场、夕阳、废炮、鹁鸽,焦点在鹑鸽,用字也多选“屋”韵,读来处处有咕咕鸽语。
字(3)
有一部小说,以中国对日抗战时期的华北农村为背景,其中有一个人物突然卷进疑案,死了。小说描写这件事给当地社会造成的震荡,给死者家属带来的压力,在提到死者的子女时,有一句话是:“他们是遗孽,还是遗烈?”这句话在小说中有很强的效果,它的精妙之处,即在“孽”和“烈”是叠韵,两字的韵母相同,读音虽然相近,而意义又完全相反,特别能表现出事态的暧昧和微妙,也有“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的危机感。俗谚有“上台一条龙,下台一条虫”的说法,“龙”和“虫”叠韵,听来差别很小,想一想差别很大,而两字同韵,顺流急下,也表现了“转眼成空”的事态。如果换成“上台一块金,下台一块铜”,就不能有同样的效果。
作家用字,除了考虑到字形字音,还考虑到某些字的历史文化色彩。像“梅”这个字,在中国人眼里决不仅仅是“蔷薇科落叶乔木,花瓣五片,叶卵形而尖,边沿有锯齿”而已。它还是岁寒三友,春神的第一位使者,林和靖精神上的妻子,以及许多美女的姓名。它还是许多大诗人大画家的作品,里面藏着美丽的想像和高洁的人格。这些条件使一个中国读者看到“梅”这个字有丰富的反应,这些反应,是一般英国人、美国人看见英文里的梅字所没有的。这是历史文化赋予“梅”这个字的特殊魅力。有人说梅兰芳诚然是大艺术家,不过他有幸姓梅,这个字帮了他的忙。这话有些道理。
谈到历史文化色彩,我们可以谈一谈“关”字。这个字使人想起关云长,关云长是何等人物,我们心中有鲜明的形象。有一位小说家创造了一个义薄云天的江湖好汉,让他姓关。这使他笔下的人物特别得到读者的敬爱。人们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对姓关的姓岳的姓孔的人物有所期待。当年清朝有人写信给大将岳钟麒,劝他反清,理由之一是,岳钟麒的祖先是立志直捣黄龙的岳飞。抗战期间,日本人劝一个姓岳的出来担任伪职,这位岳先生当场拒绝,并且在自己手里写了一个“岳”字给那个日本军官看。那日本人居然点头放过他,这也是历史文化赋予“岳”字的魅力。文学作家是用文字去感染、影响、征服读者的专才,他要充分发挥文字的性能,因此,他用字遣词要连文字的这一部分潜能放射出来。
现代中国读者对西洋的历史文化颇有了解,因此,“云雀”、“橄榄”、“罗马”在他们眼中也放出异彩。“星空非常希腊”,把希腊一词放在中文的背景里看,这句话有些古怪,但是,放在西洋文学背景里看呢?那些星座,那些天神都出来支持这句诗,其中意象瑰丽而诡奇。至于说诗人在中国看星,为什么要扯上另一遥远的空间,那么不住在长安的也看过长安月,不住在弱水旁边的人也饮过一瓢弱水,这仍是文化背景迎拒的问题。
好了,让我们回顾前面说过的话,问题很简单也很不简单,作家用字要善用本义,(这是理所当然,我没有多说。)要善用引申义,要善用字形来帮助表达,善用字音来帮助表达,要善用某些字的历史文化色彩来加强表现效果。
句(1)
在一套有组织的文字里,句子可能占重要地位。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达完整的意义。这意义,是那个叫作品的建筑物之一草一木,一砖一石。靠句子与句子的联结与辉映,作者得以实现他的心志。字和词在进入句子以后,立刻发挥作用,尽其所能。“春风又绿江南岸”,若不是前有“春风又”,后有“江南岸”,那个“绿”字有什么值得赞美?“红杏枝头春意闹”,那个“闹”字若非纳入“红杏枝头春意”的序列充当殿军,又有什么“意境全出”?
文学贵创新,有人想到创造新字。人有造字的权力,中国字能从《说文》的几千个字到《中华大字典》的几万个字,即是许多人创造增添的结果。然而当代作家自创几个别人不认识的字,对提高作品的素质并无多大帮助。有人想到用“旧字”创造“新词”,这条路比较宽些。现代新事物新观念层出不穷,需要增加新的词汇,作家、翻译家、科学家、立法专家都参加了“制词”的工作。新词多,能进入生活者少,因之,能进入文学的也少。新词先进入生活而后进入文学。“分子”接近“份子”,“份子”进入生活。“原子”有原子笔、原子弹,而原子弹可作比喻用,于是也进入文学。“质子”“中子”到现在置身文学之外。“天王星”幸而有电影,“扫瞄”幸而有电视。
有些文学家想到“新句”。新句又分两种:一种是句法新,一种是意思新。先说句法之新,这是形式上的改造或创造。“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似为“樱桃红了,芭蕉绿了”之变。“中天明月好谁看”似为“谁看中天好明月”之变。“香稻啄余鹦鹉粒”似为“鹦鹉啄余香稻粒”之变。“胸中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末句似为“春流到夏,秋流到冬”之变。变造后的句子都令人耳目一新。由于形式内容密不可分,实二而一,句变往往带来义变,“中天明月好谁看”意味着“中天明月虽好,可是谁来看呢?”与“谁看中天好明月”不同。一年四季以春为岁首,以冬为岁暮,“秋流到冬,春流到夏”跨两个年头,有周而复始、无尽无休之意,和“春流到夏、秋流到冬”之有始有终不同。意思虽变,到底许多前人都曾说过,这些新句,新在形式。
“时间过?不。时间留,我们走。”这是意思新,内容新。“我无意与山比高,山不过是脱离社会的一堆土。”这个意思也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专家说,在这名句出现以前,同型的句子有过很多,大家陈陈相因。仔细看专家考虑罗列的句子,因袭者只是形式,论情论景,仍以落霞秋水为胜,名句终非虚誉。形容美女之美,说“瀑布见了为之不流”,很奇俏。这句话是不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进一步夸张呢?未必是。美女出现,瀑布一定仍然在流,但是在瀑布附近惊艳的人为那绝世的美所震慑,对美女以外的现象失去反应能力,在那一刹那间,在他主观的世界里,瀑布不复存在。如果他说,“我不知道瀑布是否依然在流”,也许比较容易为人接受。由“闭月羞花”想到“花容月貌”,花容月貌是旧小说的滥套,但是,“她那天晚上过分刻意修饰,化妆品用得太多,真是花容月貌,一张脸没个人样子。”这就把我们的思路导引到新的方向:桃花一般的人面,人面一般的桃花,都是可怕的怪异!尤其在灯前月下,那简直出现了人妖或花妖。
我们在下笔写作时,可能写出:内容陈旧形式也陈旧的句子,内容陈旧形式新颖的句子,内容新颖而形式陈旧的句子,以及内容和形式都新的句子。写第一种句子自然是不得已,但是无法避免。我们追求、向往第四种句子,然而何可多得!一般而言,作家在“内容旧而形式新”和“形式旧而内容新”两种句子之间奋斗,而且,有时因为内容旧,必须经营新的形式以资救济,有时因为内容新,姑且沿用旧的形式略作喘息。更有进者,新和旧多半是相对的,所谓新,有时只是被人沿用的次数较少。在文学的世界里,“新”又是不易独占的,文学创作发展的“法则”是少数人创造,多数人模仿。“转益多师是吾师”,你模仿过人家:“透支五百年新意”,恐怕“不到百年又觉陈”,哪里需要一千年?那是因为有许多人模仿了你。
句(2)
新文学运动原以文言为革命对象,它的传统之一是排斥文言。文言的传统之一是求简,有时浓缩紧密成为两个读书人之间的暗码。相形之下,挣脱文言之后的新文体清浅平实,疏朗自然。“许家的丫头多的是,谁有金鲤鱼这么吃香?她原是个叫鲤鱼的,因为受宠,就有那多事的人给加上一个‘金’字,从此就金鲤鱼金鲤鱼的叫顺了口。”这段话多么透明、多么潇洒!“姨妈把毛衣交给我,看看还是崭新的。这些年来,倒是我自己把它穿旧了。我没有了母亲,只保留这件纪念品,以后每年冬天,我总穿着它,母亲的爱,好像仍旧围绕着我。”这段话多么亲切、多么生活化!写这样的白话文要才情也要功力,有人以为这样的文章人人能写,那也只是以为。难怪新文学运动提倡这种文体,它确有许多优点。
新文学使用语言,本有“标准化”的倾向,但中国地大人多,交通不便,各地语言自成格局,各有独特的词汇、谚语、歇后语。这些都可以成为作家的筹码、财宝、武器,新文学既以“活语言”为标榜,理应进一步依赖大众的口语。排斥文言所造成的损失,也许能从方言弥补。加以作家也难免偏爱自己的家乡话,于是四川的作家写“耗子”,东北的作家写“胡子”,广东的作家写“打工”,台湾的作家写“牵手”,大家看了,也很喜欢。
“鸡蛋碰石头”固然是好句,“生铁碰钢蛋”也不坏。“丑媳妇终须见公婆”甚婉,“是骡子是马你拉出来蹓蹓”却甚豪。“黄河边上卖清水,气死黄河”,“长江边上却饿死了卖水的”,两种假设,各有妙处。说到竹笋:“这叫笋仔,竹的囝仔,常给大人掘出、剥皮,一片一片切下,煮熟,吃了!”你看,这话连用了三个带“子”的字,其中又有两个是“人”字旁,立刻把竹笋人化了,读了,真以为吃笋是残忍的事情,无异把胎儿装进蒸笼。
白话文学以“话”为底本,而“话”本来是说给旁人听的,因此:一、它的句子短,以便一口气说出一口话来;二、句子的内容简单,听来容易明白。“蝇营狗苟”中看不中听,因为单音词和同音字太密集:“像是见缝就钻的苍蝇和见了骨头就啃的狗一样”,又中听不中“说”,因为句子太长,需要中途换气。“像苍蝇,见缝就钻;像狗,见了骨头就啃。”这样才听、说两便,句子短,每句只有一个很简单的意思。可是新文学运动兴起以后,外国的文学作品纷纷译成中文,译书的人对外国语文那样又长又复杂的句子不知怎么有好感,大量照译,有些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