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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你一下
——代自序
这是我面世的第二个散文集。
集子取名为《尾巴》,有件事值得一提。
一九九四年九月一日,我给《乐清报》复刊特号写了一篇题为《尾巴》的短文。文章先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某单位发起消灭老鼠运动,规定每位职工必须上交一条老鼠尾巴。张三和李四到食堂去消灭老鼠。张三在食堂里头翻弄,李四在食堂门口守候。张三终于翻出了一只老鼠,老鼠‘嗖’的一声窜向大门。张三喊:‘老鼠!’李四扬起扫把,却虚晃一枪,放那老鼠出了门。张三问:‘你为什么放掉那老鼠?’李四答:‘这老鼠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尾巴。’”接着,我借题发挥,说自己就是一只没有尾巴的老鼠,尽管在历次政治运动和自然劫难中没有被消灭,但人生却缺乏最珍贵、最有价值的东西,正如故事中提到的那只老鼠,它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尾巴,而没有尾巴,那只老鼠的生存就显得毫无价值,甚至连敌人都看不起它。当时,这篇文章发表后,许多人问我,你所说的尾巴,也就是你所说的人生最珍贵、最有价值的东西,到底是指什么?我打哈哈,没作正面回答。今天,我给这个集子取名为《尾巴》,其实,就是有保留地回答这个问题——我所说的人生最珍贵、最有价值的东西,里头就包括自己所写的文章;同时,我也想借此告诉大家,我没有白活,我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了带有生命印记的墨香。
《尾巴》共收文八十七篇,其成文时间纵跨二十余年,它们拖至今日才结集出版,主要是因为热爱我的几位老师,有三位过早地去世了。他们是叶黄平、张侯光和洪禹平先生。这三位老师是我的重要知音。他们已不在人世,我抚琴便少了一份冲动,少了一份激情。
我断无学问,《尾巴》写得很村俗。另外,我爱发快语,书中个别文章、个别言辞,可能会令某些人感到不解、不适、不快甚或不平。对此,我深感不安和惭愧。
不过,敝帚自珍,我还是小声地对读者们说一句:我的散文,原创性强,文字鲜有伪装,比较本色,而味道说怪不怪,很好读,您无聊时翻翻,或许会觉得日子挺好过的。
这里,顺便打个广告,雷你一下——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爱看谁的书?”
我回答:“倪蓉棣。”
如果有人倒过来问:“谁的书,你最爱看?”
我回答:“倪蓉棣。”
二○一○年二月于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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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声如水
我出身于农村,心中有鸟儿情结。早年在老家虹桥,屋子被竹林簇拥着,四遭鸟声如水;关门落闩,每每有鸟儿在屋内乱窜,撞击玻璃乒乓作响。最无赖,是清早,麻雀、白头翁、喜鹊、乌鹙、翠鸟、百灵等,或在竹林间,或在树梢,或在屋檐下,或在墙头,或在田垅河坎,嬉戏打闹。它们亮开嗓子,清清沥沥地叫,亮亮丽丽地唱,给静谧的村舍营造了热闹的氛围。尤其是清明时节,叶叶虫声,瓢瓢绿意,空中流动着一股透明的馨香,这是鸟儿构筑香巢、播种生命和希望的季节,其时鸟儿更为活跃,其扑楞声、啼啭声弥漫花村田畴每个角落,流露出一股难以掩饰的喜悦;间或,山陬稀客——长尾巴丁也来闹春,它拖着五色斑斓的尾巴,在你的窗前掠过,恰似吱溜溜滑过一道彩虹。要是赶上雨天,布谷声声,燕子呢喃,蒙蒙细雨也变得多情、生动起来。其时躺在暖烘烘的被窝里,细细咀嚼唐代诗人孟浩然的“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的诗句,亲切之感油然而生。
孩提时代,我与鸟儿和平共处,同享一块领地,交缘非浅。因了这份“交缘”,我对些许“鸟诗”佳句记忆犹新。“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绿荫不减来时路,添得黄鹂四五声。”……平时下乡,特别是旅游、踏青,这些诗句不光会突然闯进我的脑海,还常常会令我“破境而入”,作无尽的遐思和联想。有时,我有滋有味地给我的孩子解读这些诗句,觉得四周好像有很多鸟儿在飞翔、在欢叫。乐清有首山歌叫《对鸟》,它因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确定为亚太地区优秀民歌而唱响了世界。但身为乐清老乡,尤其是呀呀稚童,究竟有多少人知道歌中的“长尾巴丁”是何物!有多少人理解“口抹胭脂一点红”之雉鸡有何象征意义,并进而感受男女主人公在对歌过程中心里所掀起的感情波澜?我有理由作如是想:在鸟声如水中喊“鸟诗”、吼“鸟歌”,比在市声掩杀下朗诵“鸟诗”、高唱“鸟歌”,感觉不知要兴奋、亲和多少倍;而解读“鸟诗”、教唱“鸟歌”,乡下的孩子恐怕要比城里的孩子来得更聪明,领悟得更快、更深刻。
近年,在一些地区,城镇在膨胀,乡村的原野在萎缩,河沟里汩汩流淌着工业废水,成片成片的竹林唰唰倒下,烟囱拔地有声,垃圾堆积如山,老鼠、蟑螂、红头苍蝇粉墨登场,队伍越来越庞大。可我们的鸟儿却越来越少!在一些城镇,即便是春暖花开、青春作伴的季节,你也很难寻觅到一只“潇洒走一回”的鸟儿。诚然,在喧嚣而骚动着种种异味的楼房夹缝间,有人顽强地养起了八哥、珍珠、鹦鹉等香闺鸟儿,但这些鸟儿无法与大自然对话,无法歆享大自然的馈赠,它们若离开笼子,就会折戟沉沙,死于非命。况且,养鸟只能培养出鸟迷、鸟痴、鸟呆,却断断培养不出懂道的鸟通,因为鸟的“道”不在屋檐下,而在寥廓深邃的大自然的怀抱中。我养过珍珠鸟,它们的生命运作方式和甜润的歌喉,曾滋润我的笔,写了几篇小说。但如今鸟声杳然,小说一片苍白。我已领悟到,离开大自然的造化,你即便是孟浩然再世,也未必能写出《春晓》来!
今天我已离开农村住进了城市,但心中的“鸟儿情结”依旧。我多么希望空中不光有太阳,有白云,还有自由飞翔的鸟儿!我又多么希望来日不阔,绿意弥望,寒舍四遭再度鸟声如水!
一九九五年四月于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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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鸡”叫
早年,我在农村,夜里常常听到鸡的叫声。鸡叫过三遍,天就彻底地放亮了。后来,我进了城,就再也听不到鸡的叫声了。但去年以来,特别是近段时间,我在城里却听到了另一种鸡的叫声。
这种鸡喊叫,有三个特点:一是往往集中在半夜时分叫,很热闹,硬是将人们从睡梦中搅醒;二是叫过一遍,就蔫下去,不再叫了;三是叫声很好听,嗲声嗲气的,让人听了想入非非,再也睡不着觉。当然,这些鸡不是公鸡,也不是吃谷子下蛋的自然鸡,更不是周扒皮式的人造鸡,而是那些不是鸡的鸡。这些鸡专吃钞票,会唱歌会跳舞会喝酒,并且,会管六十来岁的半老头子叫大哥。
说实话,我什么都麻木了,唯独听觉还很灵敏。这就惹了事。有时候,我刚刚进入梦乡,就被窗外那些鸡的叫声给吵醒了。醒了也罢,我趁着三分朦胧,闭着眼,想抓紧重新入睡,但窗外那些鸡偏欢欢的,吵个没完,这就把我继续作梦的权利也给剥夺了。这就怪不得我恼火了。我有时实在躺不住了,就翻身起床,推开窗,冲着那些鸡喊道:“喂,别吵好不好,这里是居住区,人家要休息的呢。”“谁吵了?谁在吵啊?真是的,你的耳朵还特别的灵!”那些鸡总是这样回敬我。天啊,原来,她们没有错,错的是我的耳朵呀,我的耳朵太灵了!的确,我还能说什么呢?事实上,她们说得一点没错,如果我的耳朵不灵,她们再怎么吵,碍着你什么了?你要怪也只能怪你自己,谁让你的耳朵长得这么灵呀!
不过,话说回来,只要你别管闲事,你的耳朵长得灵,那倒是一件挺幸福的事情。你想想,三更半夜,四周一片寂静,你躺在床上,细细地听这些鸡与那些送她们回窝的男人的对话,那该是多么的有趣呀!当然,他们之间的对话有时很肉麻,听了会让人全身起鸡皮疙瘩,但这好呀,这听了才叫深刻呀。什么叫反面教材,这就叫反面教材;什么叫奇文共欣赏,这就叫奇文共欣赏。所以,夜里若能清晰地听到那些鸡的叫声,也算是一大精神享受,尤其像我,平时想写艳情小说,总是找不到感觉,现在好了,有的东西就可以现贩现卖了,比如写男女对话,我大可信手拈来就是了——
女的说:“大哥,我好热啊。”
男的说:“那我帮你解开衣裳吧。”
女的说:“你臭你臭,我想要的是空调呀。”
男的说:“YES,我明天就给你装。”
女的说:“老公,你真好。”
男的说:“NO,NO。”
……
这自然是原版的鸡话,而想听到这些原版的鸡话,如果缺乏一对灵敏的耳朵,那是很困难的。从这一点上说,我其实是一位挺幸运的人。我有时自我感觉良好,认为在我所在的居住区,我的耳朵恐怕是最管用的。但有一次,我知道自己错了——某天凌晨时分,在居住区某个角落,一个不是鸡的鸡,突然尖着喉咙哭喊:“救命!救命呀!……”哭喊声像一把尖刀,猛地划破了寂静的夜空。立即,居住区内冲起了一个男人的吼叫声:“荷!荷!”这吼叫声显然是上帝愤怒的雷霆声,是对施害者的当头轰击,而紧随其后,噼哩啪啦,居住区许多原本紧闭的窗户都被打开了,灯光照亮了大半个小区。
那天,那个不是鸡的鸡获救了,其伤心而感激的哭声在夜空里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翌日清晨,居住区里再一次响起成片的救命声和哭声,不过,那是人们的学仿声。人们都把自己的耳朵给出卖了。原来,大家的耳朵夜里都醒着,而且都很灵,只是平时装聋罢了。
现在,半夜时分听鸡叫,它已成了我夜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知道,只要那些不是鸡的鸡还存在,这种用耳朵来享受精神生活的日子就不会结束。我但愿自己的耳朵焕发青春,灵敏有加,并希望自己的灵感被鸡化,成为新时代的高玉宝,将来能写出一部像模像样的《半夜鸡叫》来!
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于乐成马车河
发臭的想象力
四月间一个太阳很香的日子,我来到了乐清湾。
乐清湾自然是丰厚、富赡的,况且,眼下风儿多了几丝腥味,湾中的鱼儿在经历了一个冬季的休眠之后,现在又开始活跃起来了——这就预示着,本次海上“采风之旅”是惊奇、快乐而不乏浪漫的,而歌声、笑声连同那美丽的想象必将满天飞翔。
然而,令人惭愧的是,这次乐清湾之行,我的想象力虽说如愿以偿,获得了快乐而自由的释放,但它却是恶臭的。
这天,作家们分坐两只机帆船,借用船的马力,用长长的拖网拖鱼。大家共拖了四网,每网都有沉甸甸的收获,其中最扎眼的是海鲫鱼、鲈鱼,它们又大又肥,体重不少超过了两斤。但是,每当网兜最终被打开的时候,随着船上欢呼声四起,我又分明看到了另外鲜亮的一幕——与那些欢蹦乱跳的鱼儿作伴的,还有一大堆花花绿绿的洋垃圾,其中有塑料袋,有药瓶,有橡皮圈,有接线板,甚至有年轻女子所穿的完好无损的高跟凉鞋!说实在的,作为作家,想象力好得会飞,这本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但在这个时候,想象力却像一条毒蛇,狠狠地噬咬你的心。不是吗?看见那个药瓶和那只高跟女凉鞋,我的想象力就嗡的一声起飞,脑中迅速闪现出一幕幕合乎逻辑的景象:一位小姐,她长得妖冶无比,说话嗲声嗲气,她可能在海边某个酒店里从事出卖皮肉的生意,或者在海边某处豪宅里秘密充当某位大款的二奶,一天,因为某场突如其来的情变,她心理崩溃了,在嚎啕大哭一场之后,借着月黑风高,跌跌撞撞地跑到了海岸边,然后她打开药瓶,疯狂地吞下里头的毒药,接着纵身一跳,跳进了波涛汹涌的乐清湾!当然,这位小姐是穿着高跟凉鞋的,由于她用力过猛,因而在她跳下海湾的一刹那,一只凉鞋给跳飞了!这位小姐跳进海湾后,自然是见了东海龙王,但她那香喷喷的尸体到底打捞出来没有呢?如果没有打捞出来,她那香喷喷的尸体会不会让海里的鱼儿给吃掉呢?对后面这个问题,说实话,我举手投降,不敢再往下想了。道理很简单,我的想象力开始发臭了,而这种臭是一种恶臭,让人觉得仿佛吞下了一只死蟑螂,恶心地只想把肚子里的东西汪汪地向外翻,向外呕。因为我尽管没有见过漂浮于海中的人的尸体,但早年在沿海各地的内河中,我却不止一次地见到了死猫死狗,它们的尸体烂成一团,其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