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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男十八招-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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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什么?!她现在人在哪里?!”“急什么?反正她现在人好好的!”他就是看不惯楚森那副没担当的样子,像他要是真心爱上一个女人,一定搞得天翻地覆,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你说是不说?!”楚森恼了,一把抓起李杰的衣领。

他不是怕他,只是不想理一个情绪正处于崩溃边缘的人,只好乖乖地说:“她只说她现在很好,找了一间旅社住下来,要我们不要担心。”李杰两手一拨,拨开了楚森的大手。

“她平安没事就好。”心中的一块大石着了地,他吁了一口长长的气,拿起一罐啤酒,拉环一拉,咕噜喝下一大口。

天冷,啤酒更冷,冷彻了心房,李杰好心的,看能不能帮楚森清醒一点。

“我看你们这么爱吵架,干脆分手算了。”李杰的建议却惹来楚森的大白眼。

李杰不怕死的又继续说:“我是说真的,哪有情侣像你们这样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我看你们的感情一定不好。”“我们感情好不好,关你什么事!”楚森黑漆的瞳眸闪着两把怒火,他已经够烦了,就不能让他清静点吗?

“当然关我的事。如果你和榆桢吹了,我才有机可乘,抱得美人归呀!”李杰说得理直气壮,这种棒打鸳鸯的事,他最在行了。

要不是看在他是好兄弟好伙伴,楚森真会一拳打扁他,就像他刚刚打他一样。

“那你之前干什么不追她?!”楚森又灌了一大口啤酒下肚。

“想追呀,可是榆桢的心不在我身上,要是她对我有那么一丁点喜欢,我半夜爬起来都会偷笑,一定舍不得骂她,舍不得让她生气,整天把她捧在手心呵护着。”反正他李杰就是命苦,还要沦落到当和事佬。看在楚森为他赚进大把钞票、看在榆桢那一手好咖啡的份上,他就忍耐着点。

他一直以为榆桢也是喜欢李杰的,李杰多金又帅,没有女人会放弃李杰而选择什么都没有的他,尤其是条件这么好的女人。

这么久以来心中的疙瘩被李杰的三言两语化解了一大半,他一口气喝光了罐里的啤酒。

酒入愁肠,冷得楚森再清醒不过。他嘴角微扬,却苦笑了起来,难道她倒追他,他就要怀疑她的感情?这对她太不公平了。

李杰不管楚森有没有反应,自顾自地又说:“那个笨丫头,一颗痴心全放在那个无情无义的人身上,我实在是为她抱不平,好好一朵花,何必插在那头笨猪身上。”拐个弯在骂他,楚森没有生气,还心知肚明。”替榆桢出气,也用不着骂我是猪吧?”“原来你有在听呀?我还以为你的眼不明、耳不聪,心被狗咬走了。”“把我说得这么坏,你心里该舒服一点了吧?”楚森又拿起一罐啤酒,拉了环扣,然后将啤酒递给李杰。

“我不喝。”李杰摇了手,天这么冷,他又不是傻瓜。

“为什么?”酒可是李杰买来的。

“我想失恋的人身边都一定要摆酒,陪衬那种气氛,然后酒一瓶接着一瓶喝,这样才能显示失恋那种落魄的感觉,我又没失恋,当然不要喝。”还真是冷!李杰将两手口袋里,难道身边这只笨猪都不冷吗?

楚森不知是苦笑,还是无奈的笑,这家伙在这个时候竟然还可以这么耍宝。

“又不是在拍戏,况且我又没失恋,我只是和榆桢吵架而已。”“才吵架就这副德性,那要是真的失恋,我可能要帮你准备啤酒浴,让你溺死在酒里。”楚森又将啤酒往肚里送,还真冷。

“不用你麻烦,我不会让你有谋杀我的机会,我不会失恋,也不会跟榆桢吵架了。”“君子一言哦,可别三天不到就变成小人了。”又在拐着弯骂他。

“经过了这件事情以后,我会改变自己的性子,不再惹她不开心。”“对嘛!女人是拿来疼的,又不是拿来骂的。”像这点他李杰就做得很成功。

“遵命!你是老板,一切都听你的。”看来他得想想办法如何向她道歉?如何才能追回她的心?

“那你还喝?”李杰看着楚森手上的啤酒。

“不喝白不喝,反正你都买了。”“真是败给你,走啦!”李杰跳了起来,拍了拍屁股后头的沙子。”再继续吹海风,我包准你明天马上重感冒。”楚森也跟着跳了起来,不用等到明天,他现在已经开始头痛了。

李杰将剩下的啤酒收好,交给楚森。”留着榆桢不原谅时你再借酒浇愁。”说完,一溜烟的跑掉。

就这么希望她跟他告吹吗?不行,绝不行!

想到她的好,想到她的善解人意,想到她温热的唇,想到她欢笑的气息,他狠狠地将袋里的啤酒抛向了黑漆的大海。他再也不会惹她生气,再也不需要啤酒了。

第十章

让人既期待又害怕受伤害的星期一。

楚森来来回回的在下算大的办公室里走动,眼看着都已经十一点了,榆桢怎么还没来上班?

他心急的再次跑去问刘诗诗:“诗诗,你真的不知道榆桢在哪里吗?”“楚森,你已经问了我下下十次,你可不可以让我专心一点工作?我真的不知道榆桢在哪里。如果她想要出现,想要来上班,她自然就会出现的。”好脾气的刘诗诗也被楚森磨得快没有耐性。

在垦丁他失眠了一整夜,隔天一大早就搭头班车到高雄,再从高雄飞回了台北。一下机,他马不停蹄地来到林榆桢家,可是大门深锁,根本没有回家的迹象。

他不死心,星期日一整天在她家门口站岗,还是不见她的踪迹。她到底去了哪里?连手机都不肯开,一点解释道歉的机会都不给他,他越等越急,只好不停地打电话给还在垦丁的刘诗诗;可是刘诗诗只说不知道,烦忧了两天,他只能寄望今天她来上班。

她对工作虽然没有野心,但是她从来不迟到早退,今天她迟到了,分明是有意躲他。

过了中午,快递送来了他的信,一看是她的笔迹,他连忙打开,一看,却更加紧张,拿着信来到刘诗诗面对。

“诗诗,榆桢请快递送来了辞职信!”他那一头乱发不再是道明寺,浓眉也打十几个结,满脸的焦虑,看来倒像是流浪汉。

刘诗诗站了起来,看着林榆桢的辞职信。

“怎么会这样?”这两天刘诗诗和李杰为了帮林榆桢散心,可说是费尽心思,陪着林榆桢游遍了整个垦丁,也是希望她来上班时,气能消一大半,这下刘诗诗也傻了眼。

“刘诗诗,你知道她台中家里的住址吗?”他必须见她一面,他不能这样就被判出局。

刘诗诗对楚森也是有着愧疚,毕竟她还瞒着楚森,榆桢这三天一直在垦丁的事。

她翻出了记事本,写了住址给他。

楚森也不管手边有没有工作,更不管同事诧异的眼光,飞也似地拿起车钥匙和公事包就往外冲。

“楚森,你开车小心一点!”刘诗诗这句话好像白交代了,哪里还有楚森的人影!

去台中,如果还绕到松山机场,再去等飞机,倒不如直接南下比较快。

楚森的飞车在高速公路上不知被照了多少张超速罚单,两个小时后,他已经来到了热闹滚滚的台中市区。根据地址,林榆桢住在市郊,看来他还得花上半个小时才能到了。

心急的他,第一次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是闯黄灯就是乱按喇叭,他什么都不管了,只想能快点见到她。

来到林榆桢家的豪华透天三层别墅前,他步反而没了勇气进去。

早就听说过她家很有钱,可是没想到是这么有钱。从外面看进去,不但有一片大花园,还有游泳池,光是那个石雕的拱门就气派非凡,那屋子里的装潢摆设不用想也知道应该是极尽豪华。

他看着自己一身邋遢,说钱没钱,说人才没人才,这样子来找她,会不会被当成疯子给轰出来?

他家境小康,可惜当公务员的爸爸在他刚上国中那年就因车祸去世,留下他和妈妈及妹妹相依为命。

那场车祸不但夺走了他至爱的爸爸,也让妹妹的右脚因此残废,终身得一拐一拐的走路。

这些年来,他努力念书争取奖学金,以减少妈妈的负担,更努力的工作,好让妈妈和妹妹能够衣食无虞。

以前他不想谈感情,是因为谈不起感情,也没有资格谈感情,没想到一个活泼大方热情的女孩就这么主动闯入他的生活。

他把自己的外表弄得又俗又丑,她却不以为意;他天天跟她唱反调,她也能拉下自尊一再原谅他;他还破坏她两次的相亲,她气过也就算了。

他说他不喜欢美女,其实是自卑下的心理作祟;对于这么好的她,他拿什么来让她幸福呢?

而她家里的人会不会误以为他是贪图美色?甚至是觊觎她家的钱财呢?

他在车子上左思右想了一个小时,心里七上八下全没了主,又渴望看见她,又怕现实环境的不允许。

直到那一声“楚森“,才唤回他游荡已久的心思。

他看着车窗外的人,连忙打开车门跑下了车。

“榆桢。”他看着她,没有他想像中的怒火腾腾,就像每次吵完架,她气归气,总是会顾全他的面子,先低头求和。

“你总算来了,我时间算得刚刚好,你正好可以赶来吃晚餐。”林榆桢笑看着他,一切是那么自然,好像垦丁的那场争吵从来没有发生过。

“你……”他想了很多话想跟她说,一看见她那盈盈浅笑,他的目光眷恋地舍不得离开,更忘了要开口说些什么。

“才两天没见到我,不记得我了?”她伸出右手点了点他的呆头。

“怎么会,我是太想你了!”他竟然高兴得有点想哭。

“有想我就好,走吧,进来吧。”她牵起他的手,就要往大门进去。

“等一下!”他仍感到强烈不安,“榆桢,我们先谈谈好吗?”“吃饱饭才有力气聊,而且你一路从台北赶到台中也累了。”她伸出十指,整理着他微乱的头发。

“可是,我这个样子?”失眠了三天,别说是乱发,连胡渣都冒了出来,再加上满脸的憔悴,他拿什么脸见她的家人?

“你放心啦,家里只有我爸妈在,而且我爸妈人都很好,他们不会计较这些小事。”“你爸爸和你妈妈都在家,那我更不能这样就进去,万一……”见她的父母亲是大事,他不想留下坏印象给她的父母。

“没有万一啦……”她拖着他往前走,“再罗嗦我连给你看我的机会都没有!”她愿意介绍她的父母让他认识,这表示肯定了他,他只好硬着头皮,勇往直前。

诗诗说的没错,这个男人不但没有安全感,还有一些自卑。林榆桢除了心疼,就只能多给他勇气。

一走进林榆桢的家门,真皮的黑色沙发上已经坐着林父和林母。

林父和林母一看见楚森,笑咪咪的站了起来。

“爸、妈,他是我的男朋友,楚森。”听到“男朋友“三个字,楚森有着甜蜜的惊讶,这是她第一次在别人面前承认他们的关系。

“阿森呀,早就听榆桢跟我们提过你了,一直叫她带你来台中玩玩,这丫头一直说没空,今天总算让我们两个老的认识你了。”林母在社交圈混久了,舌灿莲花的功力不比当业务的差。

“大老远从台北开车下来,一定饿了吧?先吃饭,吃完饭再慢慢聊。”林父也没有大财主的架子,一派亲和得就跟邻家的伯伯一样。

林榆桢用手肘碰了碰发楞的楚森。

楚森才呆呆的点头致意说:“谢谢伯父、伯母。”他长这么大,还没有去过女朋友家里,这也不能怪他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应对进退。

“就当成是在自己的家里,别客气哦!”林母挽着林父的手,先朝餐厅走去。

林榆桢牵起楚森的手,跟在爸妈后面走,她贴着楚森的耳朵说:“这下你可以放一百二十个心了吧?”餐桌上的菜色出奇的丰盛,好像早就知道楚森会到访似的。

“我们这个丫头,从来没有带男朋友回家过,今天听说你要来这里吃晚餐,我和榆桢的爸爸都开心得不得了,还特别推掉应酬。我们家李嫂更是拿出看家本领,弄出这么一大桌的拿手好菜。”林母夹了一大只的虾子到楚森碗里。

“伯母,我自己来,谢谢。”楚森到现在还想不通,他是来道歉、来请求原谅的,怎么会变成是来见她的父母?还享受这么好的礼遇?

“那你要多吃一点,听说你是总监,很会拍广告,工作量又大,要多吃点,身体才不会累倒。”林母笑得合不拢嘴,她的热情大方还真和女儿如出一辙。

林母的热情让还有些紧张的楚森整个心情轻松不少。

“你话这么多,阿森光回你的话,哪还有空吃饭?”林父取笑着林母。

“我话要不多一点,我怕阿森会尴尬会不好意思嘛!”好下容易女儿才交到这么一个青年才俊,说什么都不能让人家留下坏印象,林母只好使出平常应酬的本事,好让楚森有宾至如归感觉。

“我爸妈就是爱抬贡,你听过就算了。这些都是你爱吃的菜,我早上才陪李嫂去菜市场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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