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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备忘录-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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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黎的话音刚落,徐沛东站起来讲他的感受。他说:“音像界秩序混乱,创作很不景气。不景气是自己造成的。满天都是引进版、海盗版,原因在自身。作者哪能安下心搞创作?”
  他对这个音带的前途并不太乐观。“最近,我又接到不少电话,说‘你一出来我就扒’。大连敢于按著作权法办事,有魄力有胆量,我很佩服,但不会一帆风顺的。”
  接着,词曲作家向与会者介绍歌曲。
  张黎以他那褪不掉的东北腔调朗诵了《不能这样活》的歌词,嗓音沙哑,但韵味十足。
  在伴奏带的乐声中,自称为“干燥派声音缔造者”的徐沛东唱起了这首歌:“东边有山/西边有河/前面有车/后面有辙……”
  这歌曲似乎是为著作权的转让协议而唱。它告诉人们有车就有辙,而这项协议就是为后人碾出的一道辙呀。它提醒人们不能再迷迷登登上山、稀里糊涂过河,再不能那样过,这是在呼吁改变版权混乱的状况呀。它唱道一步一个深深的脚窝,一个脚窝一首歌,这是在为著作权法的颁布唱赞歌呀!
  前来表示祝贺的###、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同志及法学家也在会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国家版权局副局长沈仁干说:“这项转让协议,为作者权益的正确行使,传播者权益的正确保护,开了一个好的先例,可以视为今后音乐作品转让方面的一个典范。”
  北京电影制片厂音像出版社经理周明,作为同行在会上讲了一番意味深长的话:“有位同志不相信这项协议能落实,曾对我拍胸脯:‘我跟徐沛东熟,保证能抢过来。’我说:‘这不可能。他会遵守协议的。’他不信,两头不信,一不信出版社,二不信徐沛东。当他的面,我给徐沛东打电话,说:‘沛东,我出高价,把曲子给我们吧。’这是试探一下,果然,徐沛东回答说:‘不行,实在不行。’这就叫作出版社保护作者利益,作者也保护出版社利益。在杭州会议上,我把王社长轰了一顿。当时轰的人不少。会后想一想,大连做的对,按著作权法办事.这是大势所趋。我敢在这里保证,任何人找我挂版扒这个带子,我都不答应!”
  这次新闻发布会开完,《辘轳·女人和井》的音带便推向了全国市场。
  这带子卖得很火。开始那段日子.每天都能发行两万至三万盒,仅仅二十多天便发行了一百万盒、销出去七十多万盒。而且发行销售的势头很旺。电报雪片似地飞到出版社,电话也一个接着一个打到出版社,各地市场都要求添货。运磁带的汽车在磁带厂门口排成了长队。

“我要告状!”(13)
出版社的头脑发热了。
  磁带厂的头脑也发热了。
  大连磁带厂一下子又要了五十万张封面,加上其它七个加工点,共增加了一百万盒的加工量。人们预计这带子能发行三百万盒。
  然而,一百万张新增加的封面刚刚印完,市场的形势却急转直下。每天的平均销售量由两万五千盘锐减至一千盘!订货的越来越少了,订了货的又取消了订单,已经发出去的有的要求退货。
  这是为什么?奇怪!
  难道大规模的盗版又开始了?
  好在大连音像出版社事先留了一手:在每张盒带的封面上都印了一则启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我社获得了电视连续剧《辘轳·女人和井》全部插曲的版权。您如果发现凡不是我社出版的音乐盒带使用了《辘》剧插曲者均属侵犯我社版权,请您及时通知我社。
  我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以索赔的经济赔偿费的20%作为酬谢。来信请写清您的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谢谢合作。
  大连音像出版社
  这则启示同时印有大连音像出版社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这一手很灵。
  仅一个月,大连音像出版社就收到了寄自全国各地的五百多封举报信,装了满满一箱子。
  这些信件举报说,市场上出现了由海南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辘轳·女人和井》插曲盒带(又名’91影视金曲)、延边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辘轳·女人和井》。除此之外,还有不少明显是盗版的音带,这些盗版带长度不够,演唱时断时续。有的读者还寄来了中原某省一家磁带厂的音带征订单,上面明明白白地印着《辘轳·女人和井》。
  据知情者反映,还有许多盗版带正在策划之中。
  据歌唱家刘欢说:已有八个《井》剧插曲版被人握在手里等待时机出笼。
  看来,“盗扒拼”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如果是在一年前,遇到这种情况,出版者真是无可奈何:有多少畅销的音带,是被这种蜂拥而起的盗版带淹没了啊!在没有法制的一片混乱中,出版单位真是叫天不应呼地不灵,任人去侵害自己的权利。
  然而,现在有著作权法。王树忠社长虽然急得嘴上都起了泡,但手里摸着一张牌:拿起著作权法这个武器,跟侵权者进行斗争。
  3月下旬,大连音像出版社派出三个调查组,协同律师顺藤摸瓜追查盗版者。
  很快,他们在南京查到了假封面,在北京查到了好几家销售盗版带的经销单位,在广州查到了一个假冒海南音像出版社名义非法录制发行此带的犯罪团伙。
  4月18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音像管理处对海淀音像服务社进行检查,从仓库里查获一千四百张盗版封面及大批盗版音带,查封了该服务社的地下盗版加工厂。该社又是批发又是发行又是买版号又是盗版复制,什么都干,而其营业执照仅注明经营音带零售业务。
  大连音像出版社抓住这家服务社的侵权事实,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法院第二天就立了案。院长亲自参与此案的研究。
  半个月之内,此案审理完毕。
  作为被告的侵权者在法庭上哑口无言,没有请律师,也没有替自己辩护,只能彻底认错,赔偿大连音像出版社的经济损失并被罚款。
  审判的当天晚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便播发了此案审结的新闻。各新闻单位对此作了报道。香港一些报纸也在第二天作了报道或转载。
  在广州,盗用版号、侵犯大连音像出版社独家出版权的犯罪分子已被逮捕。
  王树忠又打了一个胜仗。
  尽管为打官司四处奔波,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但他认为这很值得。他说:“著作权法给了我们维护版权、保护自己不受侵害的武器,我们就应当拿起这个武器,跟侵权者斗。”
  王树忠打版权官司打出了名。
  音像界都知道大连音像出版社爱较真,惹不起。
  后来有一次,王树忠到天津参加全国音像博览会,遇到###一位领导同志。这位领导同志点名要王树忠在座谈会上发言,说:“你们干得好啊。我都怕你们告我的状。”
  “部长,我有什么理由告你的状呢?”
  “当时研究出版《中华大家唱(卡拉OK)曲库》,挑选优秀歌曲,大家讨论来讨论去,拿不定主意是否选进你们的《辘轳·女人和井》。最后我说:‘尊重人家的版权,曲库里就不要用啦。’”
  王树忠这才明白,为什么《曲库》一千首歌曲中唯独没有《辘轳·女人和井》的四首插曲。他还以为是选编者无意中漏了呢。没想到,由国家八个部委联合参与选编出版的这套曲库,也充分尊重了他们的版权。
  这当然不是怕他王树忠。如果说怕,那是怕著作权法。权大,还是法大?看来还是法大。这位领导同志对王树忠说:“遇到侵权,出版社应当站出来,敢于打官司。打不赢,也得打出个名气来!”
  王树忠顿时觉得腰杆更硬了!
  

伯尔尼的召唤(1)
· 伯尔尼联盟——版权国际大家庭   · WIPO叩响中国门  · 周恩来亲自过问一项建议   · 胡耀邦:“这个问题要很快解决”    · 中央书记处开会决定中国参加国际版权公约   · 刘杲三赴日内瓦:“伯尔尼,我们来了!”
  1991年9月,以国家版权局副局长刘杲为团长的中国版权代表团飞赴日内瓦。
  版权代表团肩负着一个重要的历史使命:就我国加入《伯尔尼公约》问题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进行磋商。
  这次磋商,在中国版权工作的进程中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关键步骤。它是中国第一次正式从法律技术程序上与伯尔尼联盟进行工作性研究,标志着中国加入伯尔尼公约的进程到了实质性阶段。
  一百多年前的1886年9月9日,来自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等十个国家的代表在瑞士的伯尔尼市签订了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版权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它的基本原则是:给予本国国民和外国国民同等权利。也就是说,各缔约国要像保护本国国民的版权一样保护其他缔约国国民的版权。而且,这种版权保护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作品一旦产生便自动受到保护。所有参加这一公约的国家组成了一个联盟,即伯尔尼联盟。一百多年来,这个联盟的成员国不断增加,到1991 年已经有九十个国家。
  这是一个真正的国际版权大家庭,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作者都从这个大家庭中受到版权保护。唯一没有加入这个国际大家庭的大国,是中国。
  中国的大门曾经紧闭着。
  是WIPO叩响了中国知识产权的大门。
  WIPO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它原为一个独立的国际组织,1974年并入联合国组织,成为联合国的一个重要的专门机构。1973年接任其总干事的鲍格胥博士为了扩大这一组织的影响,向当时还处于闭关自守状态的中国发出了邀请,提出由中国派观察员参加在日内瓦举行的WIPO大会。经周恩来亲自批准,我国政府决定接受邀请。但当时我国并没有管理知识产权的机构,经再三研究,国务院决定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派员代表中国参加,贸促会有个法律部,是当时我国少数几个有较多法律人才的机构之一。任建新当时是该部的部长,所以由任建新率团去日内瓦参加会议。
  没想到,任建新一行在日内瓦一下飞机就遇到了难题。当时,台湾也派所谓的“驻梵蒂冈大使”到日内瓦进行活动,企图挤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并参加有关会议。这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任建新等当即向鲍格胥总干事提出交涉,坚持我国一贯主张的“一个中国”立场,认为:中国只有一个,代表也只有一个,我们是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国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有的!经过三次谈判,WIPO与中国代表团达成了“三不”协议:不与台湾代表接触、不承认台湾为会员,不与台湾发生正式关系。
  这种外交上的交涉是与知识产权保护连在一起的。如果不建立知识产仅保护制度,中国就很难在国际社会得到应有的地位。
  任建新一行不无惊讶地发现,不少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猛然间,他们有了一种紧迫感,回国后立即向周总理写了详尽的报告,提出要在中国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一报告现在看来没有什么,但对当时处在闭关自守状态的中国来说,无疑是超前的。它第一次提出了“知识产权”的概念,并首次提出要在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对这项有远见的建议,当时的周恩来总理十分关注,不仅阅读了报告,还亲自过问和支持这项建议。
  遗憾的是,随后开始的“批林批孔”运动,使这项动议中途夭折,没来得及在我国实施。
  1980年,在邓小平的明确支持下,中国正式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但是,与之相连的加入国际版权公约的日程却一拖再拖,迟迟没有进展。
  “中国作为一个文化大国,不加入国际版权公约,实在说不过去。这与一个大国的地位不相称。”——日本作家山崎丰子对中国共产党总书记胡耀邦反映了国际社会的意见。
  这是在1984年11月,胡耀邦与这位来访的日本作家谈到了版权。

伯尔尼的召唤(2)
胡耀邦像历次接待外宾一样,随和,坦率,爽快回答来宾提出的问题,真诚表达开展国际文化交流的愿望。正是在这样的谈话气氛中,山崎丰子直言不讳。
  胡耀邦当即回答:“我记下这个事情。这个问题要很快解决。”
  胡耀邦是一个急性子的人。凡是他认准了并答应了要办的事情,就会立即去办。
  半年之后的1985年6月24日,胡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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