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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爷来混日子 完结-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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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迷糊糊中忽然感觉床脚一沉,胤禛掀开被子钻了进来。
  “唔,爷没留在福晋那里吗?”搬家第一天,又在那边用的宵夜,照理该留在那的。
  “恩,坐了一会就出来了。怎么样,对你的院子还满意吗?”胤禛把她揽到怀里,微凉的身体冲淡了她的睡意。
  “恩,很好,就是人多了点儿,用不上吧?”一堆人围前围后的,她不太习惯。
  “以你现在的位分,按理该有这些人,若是不喜欢他们在眼前晃,就安排在院子里好了。”
  “好吧。”这就是皇家的规矩,管它这些人到底用上用不上,该摆的谱总是要摆的。“对了,爷,我记得让人关门了,怎么好像没听见你叫门呢?” 她应该还没睡得那么死啊,为什么一点声音都没听到呢?
  “呵,爷根本就没叫门。”
  “啊?难道爷是翻墙进来的?”乖乖,小秃瓢会飞檐走壁?改天得空让他带着飞飞。
  似乎猜到了程无忧内心的想法,胤禛无奈地敲敲她的脑门。“切,你难道没发现你院子的东北角有个小角门吗?那个门连着花园的一条小径,正好和我院子的小门相通。”
  “爷为什么不走大门?”弄那么麻烦干嘛,在自己家里也偷偷摸摸的,难道这样比较刺激?
  胤禛顿了顿,低声说,“这样方便,以后也少麻烦,而且,你这里的人都是爷亲自选的。”
  程无忧明白了,按照规矩,他是应该相对平均地歇在大、小老婆的住处的,这样才能保证后宅的安宁,也能让她清静。^名书院网友提供更新 ^。mingshuyuan。^他这样暗渡陈仓,是不是表示他以后会常以这种方式跑到她的院子来,他们这算不算是——偷情?
  感觉程同学在溜号,又将她往怀里紧了紧,饱含兴奋的声音在耳畔轻响,“无忧,我们终于有自己的家了,你高兴吗?”
  “高兴,以后终于可以出去放风了!”一不小心大实话就溜出了口。
  “你就高兴这个?”声音抬高了八度,稍稍有点儿震耳朵。
  “呃,爷知道,奴婢一向比较实在。”往他怀里拱了拱,说错了话,小小地溜须一下。
  “哼,亏得爷特意跑过来和你庆祝,你可真是……”不解风情的臭丫头,别人巴不得留爷住下,她倒好居然早早自己睡了。
  “庆祝?”这么晚了才过来,庆祝什么?怎么庆祝?
  胤禛翻身压上她,以实际行动解答了她的疑问。细密的吻雨点般撒下,不是很温柔,似乎在惩罚她的反应迟钝。这场庆祝很热烈,很火爆,几乎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程无忧不知道胤禛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反正她是睡到日上三竿,才在小红的帮助下打理好自己,开始新的一天。无视小红的偷笑,她现在的脸皮也越来越厚了,只是在心里不住地暗骂小秃瓢越来越色不知节制。
  接下来的几天胤禛都是走的小门,在程无忧已经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爬上床,把她折腾醒再心满意足的抱着她睡觉。
  到了第五天,掌灯十分,胤禛从大门走了进来。对于他如此正常的出现方式,程无忧反而不适应了。
  “爷,有什么吩咐吗?”看他的样子似乎有话要说,程无忧非常善解人意地提供了话头。
  “恩,皇阿玛又要去塞上避暑了,福晋的意思是这次,带着宋氏去。”伸手把她揽到怀里,下巴轻轻地摩挲着她的额头,担心她会不开心。
  “,她才刚丧女,是该出去散散心。”福晋的安排很合理,她没什么意见,况且留下也有留下的好处。
  “恩,以后还有都是机会,爷一定常带你去。你一个人在家乖乖的,不准到处乱跑,若是想出府,必须带着富康。”看她似乎没有不高兴,想到她那爱玩的性子,赶紧出声警告。
  “好,爷放心吧!”嘿嘿,等他走了,那还管得着她?
  没过几天,胤禛带着福晋和丧女心痛的宋格格去了塞上避暑。程无忧成了留守人员中的老大,终于过上了当山大王的瘾。在胤禛离开的第三天,她就开始预谋着出去逛逛北京城。
  原本她只想带着小红两个偷偷溜出去,无奈两人都不认识路,富康又跟得太紧,只好勉为其难地带上了这枚小粽子。
  程无忧不待见人家富康,其实人家富康对她这个主子也很是头疼。爷离开的时候特意交代他一定要保护好主子,可他这主子明显是个闲不住的,别人家的福晋、夫人出门不过去上个香置办个首饰啥的,他家主子纯粹是要出去看热闹的,这大街上人来人往,人多手杂的,万一有个什么闪失,爷回来他可怎么交代啊!
  安全起见,富康建议程无忧换上男装,程同学欣然接受,本来她也是打算穿男装的,因为这样方便些。于是,一位手摇折扇的富家公子哥,兴致勃勃地带着贴身小侍女和高大的侍卫出门了。守门的侍卫看见如此打扮的庶福晋,都忍不住为富康同志掬了一把同情泪。
  上了马车,负责赶车的富康问,“主子,您想去哪?”
  “天桥、大栅栏、琉璃厂。”一道兴奋的声音从车厢内传出,她对这三个地方充满好奇,在现代到北京旅游的时候,基本已经找不到旧时的风韵了,难得穿回了大清,她要去体味地地道道的京味儿。
  “呃,主子,您说的这三个地方不在一个方向,我们一天怕是逛不完。”唉,头疼啊,他似乎已经预见到这几个月将是多么的难熬了。
  “没关系,我们可以经常出来,慢慢逛,今儿先去天桥吧。”时间不是问题,她正在放长假么,一定要好好利用这段日子把京城逛个遍。
  “主子,那地方鱼龙混杂,都是些下等人,您还是……”唉,如他所料,就知道这绝对是趟难办的差,他家主子要说好伺候也好伺候,待人和善,从不苛责下人,可要说难伺候也难伺候,常有惊人之举,让他无从招架。前几天刚让他在院子里架起个秋千,如今又要去逛天桥,他已经可以预见爷若是知道这件事会是个什么脸色了。可是爷现在在千里之外,如今主子最大,他只能从命。只要尽心尽力保护好主子的安全,他就算完成任务了,至于其他的,连爷都管不了的事儿,他就更不用操心了。
  “我想去。”程无忧慢悠悠的声音打断了富康同学的感叹,简单又明确地表达了她坚定的决心。
  富康无奈,只好驾车前往天桥。天桥地区的大致范围是珠市口以南,永定河以北,东临天坛,西濒先农坛。是京城穷苦人的世界,也是穷苦人的乐园。
  富康将马车停在巷口,护着程无忧和小红步行逛大街。走在街道上,程无忧只觉得游人如蚊,做买卖的摊贩行商比比皆是,卖小吃的,打把式卖艺的不断地吆喝,热闹非凡。难怪老北京有句顺口溜叫“看玩意上天桥,买东西到大栅栏”,这天桥的确是个看热闹的好去处。
  程无忧的目光很快被一个表演口技的艺人给吸引走了,那人连续模仿了不下二十种鸟鸣声,真真是曲百鸟朝凤的绝活。不远的地方有几个耍大刀卖艺的,表演了一些诸如口吞宝剑,胸口碎大石,蒙眼掷飞刀等,虽然知道基本都是假的,可她还是觉得很神奇,对这些古老的街头魔术艺人钦佩不已。
  “富康,你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吗?”忽然想到她身旁的富康怎么说也是个二等侍卫,应该也是个练家子,也许能给点专业解说。
  “掷飞刀奴才也能做到,其它的么,那个吞剑一定是假的。”非常肯定的语气,又略微带着点儿不屑。
  “,看来你还是蛮有本事的。”想一想,人家富康原来好像是胤禛的贴身侍卫,功夫自然是没话说,如今调给了她,也许这小子满心窝火呢。
  看看他那张面瘫脸,程无忧笑了笑,“走,我们去吃点儿小吃。”
  “主子,这些东西怕不干净,若把您吃坏了奴才们可怎么担当得起。”富康同学的头更疼了,没听说哪家王府福晋去吃路边摊的,他家主子怎么就这么与众不同呢!
  “我们先看看,挑可吃的吃。”程无忧主要是猎奇心强,对于吃,她虽然不是很讲究,但还是很注意卫生的。
  走了一大圈,发现最多的就是卖豆汁的,这豆汁其实就是做豆腐剩下的废料,没什么营养价值,味道也算不上好,程同学不打算尝试。和豆汁差不多火爆的是爆肚摊子,将羊肚在开水中过一下捞起,配上芝麻酱、酱豆腐、韭菜花、辣椒油等,看起来还不错,吃的人也很多,可是程同学一向不喜欢动物内脏,看了半天,还是放弃了。
  看了看身旁的两人,“你们要不要试一下?”
  “呃,姐姐不吃,我也不吃了,好像很辣似的,我害怕。”小红摇摇头,富康直接装没听到。
  “好吧,我们去喝酸梅汤好了,有点渴了。”三人坐到一家卖酸梅汤的摊子上,可是一看那脏兮兮的碗和老板泡在里面的半根手指头,都失了胃口,匆匆留下几个铜板逃之夭夭了。
  最后程同学在糖摊跟前走不动道了,吹糖人的老艺人用熬的稀稀的麦芽糖,一边吹一边捏,没一会儿小猫小狗,小鸡小鸭就活灵活现的出现在眼前。旁边还有一位卖盘花糖的,在一块石板上抹上油,用勺子舀上熬热的糖,在石板上画画,然后粘上小竹签,花卉、人物形象逼真。
  程同学买了两个糖人,又让人家按照小红的样子画了幅糖画,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一抬眼看见路口处有一个卖膏药的摊子,脑子里忽然就闪过《鹿鼎记》里卖膏药的徐长老,心血来潮跑过去,拿起一帖膏药,状似无意地嘀咕了句,“地震高岗,一派西山千古秀。”
  “小公子,您要买膏药可找对人了,我家祖传秘方,包治百病,什么头疼脑热,风湿骨病,一帖见效,不好不要钱……”
  卖膏药的可逮到一个富贵的公子哥,极力推销着他的产品,口若悬河,唾沫星子满天飞。小红站在一旁憋笑,富康隔着一步远东张西望,装作不认识她。程同学内牛满面,暗叫金庸大侠,您害苦了我了,很多事情果真是存在想象中比较好!
  逍遥京城游(二)
  天桥之行,程无忧还是很满意的,好玩的东西挺多,满足了她对老北京风情的好奇和探究,也更加坚定了她继续出去寻访的决心。所以,回府安稳了没几天,程同学又开始蠢蠢欲动了。这次她选择去的地方是琉璃厂。
  清代京城实行“满汉分城居住”。而琉璃厂恰恰是在外城的西部,汉族官员多数都住在附近,全国各地的会馆也大多建在这里。官员、赶考的举子们常聚集于此逛书市,使明朝时红火的前门、灯市口和西城的城隍庙书市都逐渐转移到琉璃厂。
  有鉴于这些商机,各地的书商纷纷在这里设摊、建室、出售大量藏书。繁华的市井,便利的条件,形成了“京都雅游之所”,使琉璃厂逐渐发展成为京城最大的书市。形成了人文荟萃的文化街市,与文化相关的笔墨纸砚,古玩书画等等,也随之发展起来。
  如果说天桥是个大俗之地,那么琉璃厂就是个大雅之所。“裘马翩翩贵公子,往来都是读书人。”程同学还是一身公子哥打扮,手摇折扇踱着方步,带着小红和富康在琉璃厂大街闲晃。不要问她为什么总是摇扇子,一来天气确实很热,二来她就是想过过那种自命风流的瘾!
  街道两旁基本都是书店和古玩铺子。对于骨董程同学并不在行,而且她觉得这年代的好东西和名家珍品基本都被捣腾到皇宫里去了。所以她这种外行在这里是淘不到什么宝贝的,她也就不准备去被人忽悠了。
  她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书店,文化之地,吸引眼球的招式也都是文绉绉的。各家书店的大门上都悬挂着对联,对联的内容都离不开书。诸如此类:
  养心莫善寡欲,至乐无如读书。
  有关国家书常读,无益身心事莫为。
  万事莫如为善乐,百花争比读书香。
  得好友来如对月,有奇书读胜看花。
  程同学对于那个将书比作好友的对子很有好感,于是一头扎进了那家书店。书店不大,一共两间门脸,没有柜台和收款台。一进门四壁都是书架,摆满了书籍,每本书都附有标签,上边写明书目和价目。
  程同学挤到大书架跟前,略过那些经史子集,直奔地方志和志怪小说。发现感兴趣的就交到小红手里,小红抱不住了,就交给富康。
  在某排书架的最末端,她发现一本泛黄没有标明的旧书,出于好奇翻开一看,竟是《金瓶梅》。程同学当时就产生了把它夹带走的想法,趁着小红和富康不注意,将这本书藏到了怀里。
  《金瓶梅》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并称为明末清初的四大奇书,它以小人物的视角,描写了社会底层的人生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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