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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行歌-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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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在榜单上看到“伍涵娟“的那一刻,承熙忘形大叫,比任何人都兴奋,只差没把她抱起来。当时午阳艳艳,只不断刺痛她的眼睛,滋漫出悲哀。若不是家境所逼,承熙也会是榜中人,又何苦她独享荣耀,硬拗成一个不完美的梦呢?

不自觉的,娴静渗入了愁绪,眸底光极暗去,一旁的曼玲立刻说:

“对!对!就是这样子,跟你照片里的母亲太像了!”

那张涵娟母亲惟一的留影,容颜轮廓因岁月而愈发模糊,却又仿佛重现在涵娟身上。徐肩慧若活着,必然会为这才貌双全的女儿而感到骄傲吧!

“百分之百是你妈的翻版,一点你爸的遗传都没有。”曼玲又说:“我妈还常在提,你那漂亮的妈妈怎么会嫁给你爸呢。”

“我爸忠厚老实呀。”涵娟办说。她也曾经怀疑过。

在成长过程中,对母亲由思念孺慕到进一步的好奇时,伍长吉才透露出一些讯息。

母亲是江南姑娘,孤身到台湾,没亲没戚的,就嫁给父亲生了女儿。难怪范老师老误以为她是外省人,也明白台中乡下人看她的不寻常眼光。

自知底蕴后,涵娟就常想象一个年轻女孩到异地,陷入孤伶伶的景况,结婚生子,再默默地死亡。那短暂的一生,是否背负着说不出的哀伤,那哀伤也折损了她的活路?

“他是个非常好的爸爸。”涵娟又重申一句。

曼玲没听出她声音中的迷惘,接着说:“嗯,再抱个娃娃,在竹篱笆前拍照,就完全是你妈妈了。不过,那娃娃可要找叶承熙帮忙喔,嘻!”

“乱说!”涵娟抓了一个枕头丢过去。

“真的,真的!我看了这么多年,就没有一对比你们更相配了。”曼玲说:“只要见你们出双人对,白瑞德和郝思嘉那没结果的憾恨,我也不再介意,终归有你们天长地久呀!”

“你愈说愈离谱。”涵娟站起来,“不和你扯了,我得赶去看叶承熙赛球了。”

她和正忙着的余妈妈告别:走出公寓;曼玲的哥哥,即刚有军校返家度假的余恩,迎面过来说:“穿那么漂亮要出门呀?我有摩托车,可以送你一程。”

冷不防的,曼铃的大嗓门由二楼阳台传下。

“哥,军法第一条,朋友妻不可欺,犯了可要论罪坐牢喔!”

“你懂个屁军法?”于恩吼上去:“我和承熙的交情还轮不到你来插嘴,而且我认识涵娟比他先,他敢说“欺“”

“你们别吵架,我不坐摩托车,谢谢余大哥了。”涵娟说完,脚也同时跨过马路,不等回应。自从她和承熙认定彼此后,就对男女关系非常的小心,决不招惹无谓的麻烦,常舞会赶场又自命风流的余恩,就是其中之一

她快步走到旁等公车。凉爽的秋天,使人有种清明愉悦的舒畅感。在低头看她用家教钱买的白皮鞋,秀致优雅,更不由的啶开一朵微笑。

她对衣着一直有着特殊的品味,从小在脏西西的孩子群中,就幼稚地要求干净整齐,她的衣服不多,但每一件都与众不同。这方面完全要感谢爸爸,他自己穿得邋遢随便,对女儿的教养,却努力遵照亡妻的方式。

“你亲妈在时,都是到衡阳路委托行为你买进口的衣服,很贵呀。”伍长吉说:“我也这样拉,买不起时,至少也替你找差不多的样式,不能太粗糙难看,免的你天上亲妈伤心,更死不瞑目。”

然而身居贫民区,要维持条件以上的美洁并不容易,好在有个精于女红的余妈妈。一般来说,涵娟爱穿背心,布料不需多,更可以精心设计来遮住底下衣裙的寒碜及破旧。

以最少的生命资源来成就最大的美丽,是她学到最重要的人生技巧吧!她的记忆又回到去年的大学放榜日,榜上有她而没有承熙。不想在艳阳人群中欢呼,也不想立刻回家报喜,只拉他胡乱走着说“不公平,不公平,你比我们任何人都有资格上大学!”

“干嘛又旧话重提?工专也非常好哇。”他表面轻松,口吻却严肃说“我从来不觉得低人一等,除非你成了大学生就不再喜欢我了,我有需要自卑吗?”

“不!不!你不需要自卑,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优秀的!”涵娟真心说“就因为如此,我才更为你叫屈,内心的不甘一直无法消除。”

“目前状况有什么不好呢?一边读书,一边又有源源不断的奖学金和工读机会。然后还有你,最漂亮聪明的女孩当我的女朋友,我已经觉得太幸运了,人生至此惟有感恩,那有什么不甘呢?”承熙说。

“可是世界不只这些呀,不光是工专,大学或我们脚下的这块地,还有欧洲,美洲和浩瀚的大洋,你绝不是局出一方的人。”她说。

“又要把我当成摩西王子吗?涵娟,我从没有那么远,先把脚下的土地站稳吧,我相信只要有心上进,条条大路通罗马。”他说

涵娟沉默一会说:“你的论点也没错,你明年工专毕业还能插班大学。。。。”

到时再说吧。”承熙很怕破坏眼前欣喜的气氛,不想再争辩。

那天,他们走到衡阳路,委托行的招牌就在转角处闪亮着。涵娟上次来已是小学时候的事了,也不知怎的,她心血来潮,推开那扇有欧洲风味的店门。

“叮叮叮……”一阵音乐盒式的轻亮舞曲扬起。

迎面而来的是满满缤纷鲜艳的色彩;这店不大,设计得却有如无限伸展的梦幻世界。一套套展示在墙上的舶来品童装,帽子鞋袜全精致地搭配成组,那种美丽贵气,和市场上叫卖的俗劣布衣有天壤之别,看得人目瞪口呆。

“两位有什么特殊的衣服要挑选吗?”一位打扮人时的妇人问。

“没……有。”涵娟和承熙还是高中生的模样,不可能是夫妻;衣着普通,也不会是有钱人,这会儿更连话也说不清了。

心虚和不自在使他们匆匆逃出,前后不到一分钟,已经有踏错地方的表情。

音乐盒式的舞曲消失在门内,涵娟松一口气说:“呼!我常在想,我那可怜的母亲到底是怀着怎样的一种心情,坚持到这昂贵的店,为她小女儿买衣服呢?”

承熙听过徐育慧花近半个月薪水,为涵娟买红外套的故事。去年台风夜那件红外套被冲到大水沟,涵娟哭得伤心欲绝,才更明白其思母之深切。

“她一定非常爱你,想让你过最好的生活。”他说。

“没错。”她说:“这些年来我一直觉得母亲并未离开我,反而不断叮咛推动,要我克服贫困,优雅地活下去,那是她付予我的生命本质。熙,那就是我说的,我们要追求更好的未来,一代又一代,不许在原地踏步。”

承熙望着她秀净的眉和澄澈的眼,漾着月河彩虹之美,这是世上独……无二的涵娟,从十岁起就在他身旁亭亭而立的,成为他永远的追逐和依归。

他外型好人缘佳,又打了一手好球,常有女孩子千娇百蜊地示好,但她们都不及涵娟的万分之一。涵娟于他,等于生存,牢牢吸附,随之流转,那种强烈的情感发自内心最深处,生命最久远,千年锁江沉河的铁链,斩绝不断的。

“你放心,我会努力达成你的心愿,我们一起优雅地活下去。”他真心说。

“现在就有一个心愿。你少打点工,准备读书插班大学,我们还有机会同校呢!”涵娟一脸向往说。

唉,又绕回原点,承熙无奈说:“你难道忘了有多少人等我赚钱还债吗?想念大学,也必需等我服完兵役做几年事情……”

“那时我早毕业了,而且还有出国留学……”她微怒说:“为什么不叫你大弟帮忙?他也十五岁了.可以工作还钱,你是长子,理应先让你读大学才对!”

“哪有弟弟为哥哥牺牲的道理?我求学过程走得辛苦,更希望我弟弟一切平顺,不必为钱操心。”他说。

“你凡事以家人为优先,那我们呢?”涵娟质问。

“对我有信心好吗?”他浓直的眉和深邃的眼对着她,“我……我发誓,无论将来如何,呃,有一天我会为你买下委托行所有的童装,好不好?”

“疯了,我要童装做什么?”涵娟话说一半,猛想到买童衣代表的含意时;整个脸通红,不再咄咄逼人。这稚气的承诺,让她的怒意不知不觉消逝。

承熙较迟钝,好一会才因她的安静而醒悟自己说了什么。买童装不都在结婚生子之后吗?呵!他不禁微笑,涵娟最后总会体谅他的,他希望以自己深挚的爱来改变她,让她明白心中的彩虹梦,用他的方式也能够办到。

但涵娟却想着:承熙终会依顺她的方式,一向不都如此吗?

以前是男孩和女孩的战争,女孩机灵早熟总是赢的那方。

但她不知道,从大学放榜那一日起,已悄悄转成了男人与女人的战争时,赢家,就不一定是女人了。

涵娟到达榴圳时,要搭的那班车刚开走,都是因为碰见外省婆的女儿,说了两句话才耽误的。

她们从未真正交谈过,被喊住时还很惊讶。外省婆女儿以媚味沙哑声音说:“我妈说你很会念书。我这儿有两本美国朋友留下的洋文书,我看不懂,就送给你了。”

涵娟被动地接过来,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

“你晓得里面写什么吗?”外省婆女儿问。

“是美国文学家马克吐温写的一些故事。”涵娟翻一翻说。

“你真懂耶,“外省婆女儿笑出来,“果然比我行,我只会说洋话,却认不得几个ABC。”

那笑容伴随着浓郁的香水味,停滞在空气中久久不散。

时间已经来不及,涵娟无法傻等公车,只有迈步朝工专走。新鞋有些咬脚,速度慢了许多。突然噗噗声响,不死心的余恩骑摩托车跟来说:

“穿了一朵花似的,若没香车送,待会就不漂亮了!”

若是平日,她会婉拒。但她不想误了承熙的校际比赛,也不想汗淋淋地狼狈,只有利用余恩一下。他不过是油腔滑调一点,从小叫哥哥大的,没什么好害怕。

风驰电掣的车团在空旷的马路上,人未到,声音就先轰动。

承熙原在学校门口接涵娟,但时间到了却芳踪未现,不免担心。

教练来催促,他只好吩咐也在工专念书的梁如龙替他等人。才转身没多久,喧嚣放肆的摩托车声惊扰了校园的宁静,一身英俊便装的余恩载着清秀佳人涵娟,双双一对璧人,像刚从某个舞会赶来,引人侧目。

承熙拳头紧握,以阳光笑容着称的脸霎时阴霾满,怒气不觉上升。那么多年来他从不认为自己是酸意重的人。小学时代,和涵娟配对的是另一个功课好的男生,他一样称兄道弟;中学时代,由曼玲口中得知涵娟收过不少情书,他也从不过问。

涵娟在他心中圣洁如天使,所作所为都是不允许怀疑的。

但蓦然一夕间,他单纯的意念产生了会吃咬人的占有欲。或许就从涵娟上大学,告别清汤挂面,烫奇#書*網收集整理起头发,渐渐充满女人味时开始的吧!

特别是第一回送她去学校,见校园的巍巍气势,里面来去都是出类拔萃的青年才子,一个比一个意气风发,Jb就陡然沉重起来。那天他走了长长的路回家,初次有了放弃念高中大学的怅悔,他会不会真配不上涵娟呢?

不!她不是那种人,她不是,她不是……承熙不断对自己说。

尽管如此想,他控制不了地敏感于所有接近她的男人,不只是大学那些令他无能为力的男同学,甚至认识许久的余恩,也都成为心头之刺。

以前他最怕的是涵娟不理他,现在则最怕别的男人抢走她。

种种的愤怒、痛苦和无奈齐集,他一进入球场,一反平日的冷静风度,当哨声吹起时,就横霸地夺球灌篮,运球传球也异常凶猛,甚至几次犯规,弄得队友不解,教练不知该喜还该急。

余恩太闲,硬要跟进来加油,涵娟不能阻止。

随着承熙一次次飞跃得分,场边的观众也愈疯狂欢呼。其中一群女生最醒目,又叫又跳的,还自制黄布条,上面写着“神射手叶承熙胜利“八个大字。

“她们是谁?”涵娟忍不住问。

“附近私立高中的女生。”梁如龙回答:“你看到那带头的红衣女孩吗?'她叫章立珊,是以前承熙头号崇拜者章立纯的堂妹,你说巧不巧?”

“的确巧,她怎么会跑来呢?”涵娟掩住惊讶说。

“章立珊的舅舅在工专当教授,她每天花蝴蝶似的飞来,我们喊她'校花',校外一枝花,她现在迷上承熙了。”梁如龙有笑意:“可烦啦,承熙到处躲她,就像以前躲章立纯一样,历史果然重演,这就是人长得太帅的不幸。”

涵娟却笑不出来,她从富家女那儿得过太多教训了。

中场时间,涵娟照例要亲自给承熙加油打气,但今天那团火似的红衣特别明显,飞快奔着,挡在承熙面前,令她不自主止步。

承熙已看见她,同时还有她身后护花的余恩,脚也仿佛黏滞着。

过多围聚的人群吱喳个不停,拿着某处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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