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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令粮食涨价,农民丰收。高冰还爱钱如命,号召家家出钱打官司,依其不同身份不同收价。理亏者更需交钱衙门,以示诚心。富江多商贾,家产不菲。纵是他贪婪入虎,但一贯明码标价收取有度,加上他性情如商,常言道在其位收起钱谋其职,凡有案件无不殚精竭虑尽悉破之。到最后,反而得了个公假青天,政绩斐然。
民间时有童谣笑称他:“高太守破案,一分钱一分货,童叟无欺。”他听了也不恼。
孟斯今天要见的就是这位奇异太守,他整理衣衫平稳心绪,才抠门拜访。太守府的仆人没有因为他的寒衣麻布而轻视慢待,收了孟斯交上的几个铜板,仆人照样乐呵呵的跑去通报。不愧是‘商官’高冰的手下,行为处事尽显主人风范。据说高太守自己回家也得乖乖交钱开门,这才精简了各个登门拜访的豪门大客。胡思乱想中,孟斯被人左带右领,穿厅绕堂,终于来到清郁流芳的后花园见到了品酒赏曲的高太守。
“太守大人,下官几日前在仓库拾到一块雕花玉佩,想来如此贵重的物品应是太守当日不慎掉落的,故而特来归还。”孟斯双手捧玉上前,站于一步之遥的地方,躬身下腰。高太守没有接过玉佩,他只是示意让歌女舞伶退下侍卫靠后,饶有兴趣的正对孟斯。
“那日之言,你可想通了?”
孟斯放下麻木的双臂,抬起头与他对视,面目间全是感悟之色:“蒙太守教导,下官才知,大志非错,错在眼高手低。”
高冰满意的笑笑,呷了一口酒,继续说:“你的感激是不是真的暂且不论,我赠你一句肺腑之言。你是人才,可千里马没了伯乐终究不过是块马骨。”他用手叩着石桌,微眯的眼睛让人捉摸不透其中意味。
孟斯垂首于一旁,心里满是忐忑不安,面上还得拼命保持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高太守在他的周围构建了一个强大的气场,让他气息不稳,直欲拔腿就跑。但是他更加明白,这是高太守的一种测验,看的就是自己的胆气和耐力,熬过去了,那么就真的农奴翻身了。咬咬牙,他藏在袖间的两只手几乎绞成一团,死命的克制着自己疯狂乱跳的心脏。
“去盘龙玩几天吧,那里的景致比燕城要好得多。”柳暗花明天空放晴,孟斯在心里大大吐了一口气,举手投足间更见风采。高冰笑着起身拍拍他的肩膀:“拿我的玉佩去见琼瑶酒家的李掌柜。阔亮啊,多听听,多学学,前程似锦呐!”
“谢大人提点。”孟斯行礼退下,眼中的世界瞬息大变。前程似锦!他摊开刺痛的双手,指甲抠出的点点血痕,犹如娇艳动人的红梅绽放在他的手掌。
第十六章 一见钟情
随意的吃了点东西,拿出一套半旧不新的深色长衫,孟斯很细致的观察自己,面色红润气色极好,难得的是一身的浩然正气。满意点点头,他慢慢向目的地走去,每一步都走的很稳很足,当他到达西城的落雁坡时,内衣已经密布了一层细汗。然后阴郁的天空开始纷纷扬扬的秋雨,仿佛是一个梦开始的场面。
远远的,孟斯就看到伫立的一个熟悉的身影,讨人喜欢的余稚换了身天青色的袍子,撑着一把油墨丹青的纸伞,锱铢柄,八十四骨,极其挺立的傲骨。迷蒙的雨气使得这个眉清目秀的少年显出一股澄清如水的弥哀。他神色安静寂寥,像是站在原地等了近千年的漫长时光,只求一个契机。
孟斯浑身一战,曾有的明悟瞬间又涌上心头,自己真的要为了虚无缥缈的富贵权势出卖一生?真的药跨进一个庞大可怕的棋局吗?不能否认这个时候的孟斯虽然已经面貌见老,却仍有着读书人的一丝赤子之情。
余稚还是回转头,正视了他的挣扎,略微欠身问道:“你真的决定去见玉家的主权人?你不再细想了?现在的你后悔还来得及!”
“后悔?”孟斯心里大大的讥讽,从来没有听到过到口的猎物还会放走的野兽,“我真的不愿意,你们会怎么处置我?放我走?相信我的毒誓?”
余稚仿佛永远不会生气,语调永远是平缓温和的:“我们可以用药抹去你的记忆,如果你放弃,你,还会是一个燕城的仓门小吏。”
仓门小吏?不,他绝对不要自己的人生像臭水沟的老鼠一样悲哀!孟斯握紧了双手,掌心隐隐的痛意再次刺痛他,仰起头目似烈火,他的声音因为强烈的欲望而变得沙哑:“不!我,不甘心!”
余稚很深很深的的望了他一眼,被他燃烧的野心震撼,这个人不会是个池中之物!不自觉的,他的言语中多了几分郑重:“好,你随我来。”
孟斯乖巧的不多问一句,默不作声的跟在后面。拐到一个僻静的角落,他看到一辆高大的马车,掩着沉重的黑色帘布。他被余稚蒙上双眼,带上车内,狭小的空间内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他感到自己像是摊在砧板上的肉,待价而沽——亦不过如此。烦躁、懊恼、害怕、自弃,缤纷复杂的情绪充斥着他一刻也不曾停歇的脑袋,让他几欲发狂。从来不知道黑暗原来是如此恐怖的颜色,也许,最让人恐惧的,就是未知吧!他低低的笑起来,很苦涩亦很无奈甚至悲凉。
大概是两个时辰,也可能只有一个时辰,马车终于停下来。眼睛仍然是被蒙着,他被一只手带着绕圈,最后,稀里胡涂的就重见光明。
孟斯的双眼刚刚睁开接触到阳光,瞳孔瞬间缩小觉得一阵刺痛,泪水不可遏止的流淌下来。他想也不想就拿起衣袖擦拭,但结果是越擦越疼。慌乱中一股力量带上冰凉的纱布按上他的双眼,耳边响起了优柔雅致的女声:“别擦,按压着会好一些。”一缕奇异的芳香掠过他的鼻端,孟斯只觉得盘古开天的一声巨响,七窍中有一窍突破通透,纷纷扬扬红尘俗世中有一种关乎命运的秘密悄然展现在他面前。
许久,按压在眼上的纱布褪去,孟斯心里怅然若失,情急之下他伸手抓住了离去的那只手,一睁眼就陷落在女子的双眸。秋波流转温婉动人,像梦中颤抖于月光下的一场花事包含着如此复杂娇弱回转的心思,柔柔的将他揪紧的心舒展开来,抚出满腔洋溢的怜惜。
女子头裹锦帕,照习俗应该是个欢场中人,蝉罗翼制成的轻薄透明的抹额上有序的点缀着几颗珍珠,面如满月,眉若翠柳,翻展的云鬓只装饰了单纯的印色珠簪,配着一袭及地的蓝纱裙,在冶荡中流露着娇俏,那么的柔弱、风情。
孟斯的眼睛和心在这个时候全部投降,刚想开口问女子的芳名,却有一人出来催促,他得不了更好的法子,拉着女子的柔荑急忙赶去。“官家轻点儿!”似嗔又喜,酥软了他半身感知。两个同名鸳鸯刚到院落的门口,女子就站定了,死活不多挪一步。
在孟斯询问的眼神里抽出自己微红的手,盈盈笑着:“官家莫要为难,奴家的身份进不得这里。”不哀怨、不叹息,像是诉说一件快意的事情,有着上扬的语调,可就让他听着心疼。
孟斯踌躇了一会儿,咬咬牙正色道:“我不与你作瞒,是真的中意你,不想你离我左右。”语毕,脸就发红。逗得女子撩袖掩嘴笑的花枝乱颤一脸媚态,弯弯一双水眸柔情四溢,几乎拧的出水来,并非绝色的面容刹那间艳光四射。
“奴家叫碧痕,是百花苑的姑娘。若官家真的有心不弃,就常来坐坐。”碧痕从手腕上脱下一只碧玉簪子搁在孟斯的手心,小心翼翼的仿佛是将自己的一片芳心交托他手,看的他又是一痴。
碧痕趁着孟斯发呆的时机双手一推,就将他推入院中,自己却宛若清风一阵潇潇洒洒漂浮而去。
有些失魂落魄的走入院内,他看到或坐或站的几个人才回过神来。怎么自己竟然在这么关键的时候被一个青楼女子给迷了心窍?他敲敲散乱的脑袋,打起精神观察四周。院落不大,却别有风味,沿墙一匝栽种的柏树绿沉沉的一片,透过矮墙的上空可以看见一江碧墨的秋水在雨中泛波。
冷意,从空气中浸染进骨头,侵入心脏,又从心脏随着血液奔腾进骨头,最后散发在空气中。孟斯注意到余稚恭敬的站在一旁,还是一副清淡安静的模样,而坐在石椅上的两个男子在对弈,大概十五六岁的年纪,相似的面容,偏偏一者清逸一者冷清,同根同缘却不同的本质。那个清秀飘逸的男子抬头瞄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沉浸在思索中。让孟斯有一种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疏离感,空气中变得诡异,寂静的氛围吓得聒噪的鸟雀也哑口无言。
“累死我了,总算找到这本书了。”
孟斯下意识的应身转头,才发现院内的所有视线全部集中在来人的身上,带着敬意,带着宠溺,带着挑衅;这一眼,奠定了来人在他人生中的深刻印象,至死不变。对方喜气洋洋的从屋内移出来,没错,是移,他这才发现先前来者满脸的笑容似乎让时间在这一刻停止了,座下的一转轮椅已被他彻底忽略。悄无声息,万籁寂静!
几十年后,孟斯归隐,他最疼爱的孙子曾私下询问:“为什么他会为一个女子奉献一生的忠臣,即使将来有了利益的冲突,在世人眼中薄幸寡义的狐狸权臣终究不改他当初许下的誓言。”
孟斯捋着花白的胡须,眯着浑浊发黄的老花眼,一声幽幽长叹:“为什么?有些人,只消见面就会让你觉得忠诚与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她可以让苍穹为之微笑,让雄鹰为之高飞!”
玉楼月小小心心的转着轮椅,上升椅座,移跨门坎,降落收簧,一切动作浑然天成,几乎没有任何残疾不便的感觉。她披散着半湿不干的长发,拿着发黄破旧的书籍笑的极其满足。除了一身雅致的鹅黄裙,她身上没有多余添加的物品,素雅至极又出尘脱俗,只让人想抚掌惊叹‘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天空这时候已经停了雨,温柔晶莹的阳光投射在她的身上,突然间唤起了人性中对于慈悲的认可。她连笑意都显得淡定而出尘,却也深邃而无边。
楼月注意到周围不寻常的气氛,撇撇嘴角不太在意,刚想翻书尽情领略书中的美景佳肴时,尽职的余稚走上前,屈身前倾:“少主,孟斯带到!”
孟斯?像是一种召唤使得嗜书如命的玉楼月从遗憾中拉回来,她无限惋惜的放下手中的精品,去面对一个让她难以取舍的人物。
玉楼月定定的将孟斯上下扫描了一遍,孟斯好脾气的不发一言。不愧是高冰看中的人,她又盯了这个中年男子一会儿,轻轻笑道:“孟斯!孟阔亮?!你终于来了!”
孟斯抬起眼睛对上这束神秘锐利的视线,什么东西狠狠的砸着自己的胸口。大家氏族的女子都会有这样令人战栗的眼神吗?他不禁自问到,眼前这个刚刚还微笑如花的女子现在变的深沉如海,似乎他的所有秘密在这琥珀色的眼眸中一泄无遗,比恐慌还要让他惧怕的是,尽管知道这种情况却无法不让自己对这个女子产生奇异的情怀,似崇敬似疼爱还似信任。
孟斯发现玉家最可怕又最无害的人,可能同时是眼前这个清纯无辜的女子,他低下自己高昂的头,在某种程度上承诺奉献了自己的忠诚。
玉楼月没有嬉笑得意,她委婉的声音还在继续,云淡风轻的讲述着更加惊世骇俗的‘问题’:“孟斯,你想成为一个忠臣呢,还是一个宠臣,亦或是,嗯——,一个权臣?”
孟斯后来多次发誓,这一瞬间,地域和天堂的大门同时发出了吱嘎尖利的开门声。他的人生,从这个问题开始,改变运转。
那个时候,他三十九岁;玉楼月十六岁;玉彭举十五岁;年战二十七岁;还有不知名的角落里埋藏的——参与者们。
第十七章 权臣之论
玉楼月在六弟彭举身边款款坐定,优雅的端起桌上放着的一杯碧螺春,很享受的啜上几口,但一双深沉的凤眼不曾离开过孟斯苦思的脸庞。她觉得时空是一种十分奇异的变幻,在这个不知名的大陆不知名的国家,应该有着好似她熟知的中国历史上叱咤风云千夫所指的奸臣,他,年近四十仍雄心不变,一心攀高却又不失赤子之心,更何况,比起那个中国历史上的原样人物,这个人实在比较可怜,出名晚遇人难,加上还有稍嫌柔软的性情。
楼月对这个高冰举荐的人一直是举棋不定,放弃他,只怕将来这个人会凭自己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