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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着孕,一直没有出去工作,父亲那个时候是个干体力活儿的,一周挣120英镑,当然,那种条件下他们根本没法去度蜜月。我的弟弟格雷姆1987年10月15日出生了。他的全名是格雷姆·安德鲁·夏普·鲁尼,格雷姆·夏普是埃弗顿队的前锋,一位我父亲非常崇拜的英雄。那时,他心目中还有一位英雄是同样为苏格兰代表队效力的安迪·格雷,另一个蓝色传奇。
我的第二个弟弟约翰是1990年11月17日出生的。我觉得母亲也很想要个女儿,但有了三个孩子之后,他们没有在这件事上继续努力。1986年1月,父母从那个只有一张床的公屋里搬了出来,新家有三间卧室,是位于阿米尔大街28号的政府公屋。我们在那儿住了12年,它几乎承载着我所有的童年记忆。那里最大的好处就是楼后有一家吉姆青少年俱乐部,我父亲曾在那里工作过。俱乐部里有一个柏油碎石铺成的五人制足球场,我特别喜欢翻过后墙到那里去玩。四岁的时候,我被送进了石桥巷幼儿园,不过,我对那儿没什么印象了。妈妈倒是记得很清楚,她说运动会那天我参加了所有的赛跑项目,甭管长跑、短跑,还是拿勺子托着鸡蛋跑,统统赢了。①埃弗顿队和苏格兰队的传统队服都是蓝色。
我母亲是个非常好的大管家,尤其是在保存家庭资料方面。我和两个弟弟所有的成绩报告单、证书和正式文件都被她妥善存放在了塑料文件夹里。母亲收藏的我的第一份成绩报告单来自石桥巷幼儿园,那是1992年的事了。报告单上说我在英文阅读方面“需要很多鼓励”;在数学方面,则是“头脑灵活,能很快掌握新知识”;在动手能力方面写的是“喜欢制作卡片、模型和纸模,喜欢烘烤和针线活”——天知道我的这些技能今天都跑哪儿去了;在体育方面,我“非常积极而敏捷”。总体评价也不错:韦恩在孩子们中间很受欢迎,他善于和同学们交往。他很努力而且很少惹麻烦。”我有清晰印象的第一件事发生在家里,那时我五岁,至今我仍不时想起它。当时格雷姆突然冲出房子跑到了大街上,我赶忙追了出去想要把他拉回来。当时我只穿着袜子,没来得及穿鞋,我的脚被地板擦伤了,大脚趾的指甲都掉了。由于笨拙和没有穿鞋,我挨了一巴掌,好像是母亲打的。一次很普通的记忆,但是这种事情总是能够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在家里,母亲负责管教我们。当我们惹麻烦的时候,一般会是屁股后面挨一巴掌。我经常会在我的两个弟弟中间挑起争斗,然后若无其事地告诉母亲是他们在吵吵闹闹,完全与我无关。父亲从来不打我,尽管他才是背后的实权人物。离开石桥巷后,我来到了奥尔雷迪和圣斯维辛,一所位于吉尔莫斯的帕克斯蒂尔巷的罗马天主教小学。从我们家走到那里需要十分钟。我们必须得穿制服上学:红领带、灰上衣、灰裤子、黑鞋,运动鞋和足球帽都是不能穿戴的。我母亲也曾经在这所学校就读,我的老师凯莉女士和盖伊夫人也曾经教过她。我非常喜欢凯莉女士,因为每天她都会给表现最好的孩子一个蛋卷冰淇淋。我并不是总能得到它,至少我自己觉得次数还不够多。
刚到圣斯维辛的头两个星期我只跟女孩子们说话,而不想理任何男孩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想跟女孩子们在一起。不过两个星期之后,当我发现所有的男孩子都跑到操场上去踢球的时候,我也冲出去加入了他们。我六岁的时候,班上有一个我认为特别漂亮的女孩。有一次,我发现她要过生日了,就用积攒下的零花钱给她买了一盒玫瑰巧克力。我把巧克力带到了学校,并且告诉老师那是送给那个女孩的生日礼物。稍后,老师在班上向女孩祝贺生日,并叫我上前送出礼物。我本来感到非常高兴和自豪,但可以想象的是,全班的男生都在讽刺挖苦我:“她是你的女朋友吗,韦恩?”我红着脸,非常窘迫地跑出了教室。这种情形我第一次遇到,到目前为止,也是唯一一次。我能够记起的另一个女孩子患有唐氏综合征。她比我大两岁,是学校里唯一一个能够和男孩一起踢足球的女孩子。她是一个非常强悍的破坏者,总是踢到我的脚踝。有一天她紧紧抓着我的手指使我不能动,我不得不使劲试图抽出手推开她,但她一直不肯收手。结果最后我在摆脱她的过程中一根手指骨折了。不过,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在我后来返回科洛克斯泰斯的时候还会不时见到她或者听到她的消息。我很喜欢圣斯维辛,喜欢这里所有的老师。我从没在这里惹过麻烦,而且总是有相当正面的成绩报告。这有一份1995年7月的成绩报告单,当时我九岁,报告单上说我喜欢音乐,不过我现在已经不记得那是怎么回事了。它还补充说我非常熟悉《彼尔·京特》——他是那个曾为曼联效力的挪威人吗?
第一章快乐家庭(3)
我最出色的科目似乎应该算是宗教教育了:“韦恩对耶稣的一生了解得非常细致,他在讨论过程中的表现说明他是一个非常有同情心的孩子,他总是对其他人的需要做出回应。”是的,的确是这样。第二年,当我10岁的时候,报告单上说我“在数学方面思路敏捷而自信,对于新概念掌握得非常快”。我总是在数学上表现优异。我的体育评语非常有意思:“韦恩有的时候会变得有点狂暴,出于安全起见,他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真是没天理。我挺喜欢“有点狂暴”这个词,不过,我是怎么给他们留下这种印象的?虽然我上的是一所天主教小学,但是我们一家并不经常去参加弥撒,除非是比较特别的日子。我记得当时有一个牧师每周都要拜访我们,通常是为了筹集善款。我的确相信耶稣,我不仅在学校里绘制了他的画像,还每晚祷告。尽管我的祷告通常是让主保佑埃弗顿队在周六的比赛中获胜。我在九岁的时候领了圣餐。我必须在上身挎上一条红肩带,还要系上我最讨厌的红色领结。仪式一结束,我就迫不及待地冲出教堂,扯下身上那些讨厌的东西。在家里,我非常幸运地拥有自己的卧室,格雷姆和约翰只能共用一间。不过,我在五岁之前绝大部分时间都睡在父母的床上。我总是觉得在卧室的窗棂上见过黄绿色的鬼魂,而我的表兄妹们也都说有类似的经历。但是我认为他们只是想吓唬我而已。我终于开始在自己的卧室里睡觉了,不过电视和灯都得开着才行。我也很喜欢吸尘器的声音,或者其他类似的动静,这些声音总是有助于我入睡。经常发生这样一幕:我告诉母亲我要上楼打扫房间,而等她半个小时后来到我的卧室时,总会发现吸尘器仍然响着,而我已经睡熟。当我的这一习性被表兄妹们发现后,迎接我的当然是一番嘲笑。
在我的表兄妹以及所有一起摸爬滚打的小朋友之中,有一个关于贝尼巴士的小迷信。贝尼巴士是一班绕我们区运行的公交车,当你看到它时,你必须跳上离你最近的墙头并待在那儿等待它通过,否则的话,你就要走霉运了。我曾经一度有点强迫症,我不能一个人待在虚掩着门的房间里。我必须起身把门关好,听到“咔嗒”的关门声,否则就难以平静下来。“咔嗒”,我必须听到它才行。我曾经读到过加扎年轻的时候也有类似的小迷信和强迫症,不过在我看来它们既不严重也不值得担忧。它们从来不会导致肌肉痉挛或者其他怪异或有害的行为,我的父母似乎也从未因此而担心。有一大堆表兄妹是件特别棒的事儿,他们中大部分都和我年龄相仿,并且住在附近,永远不会没人陪你去街上玩。如果我心情不好,或者和母亲吵了架,我就会跑过街角去找我奶奶。她会把我领进屋,还给我糖果吃。或者,我也可以去尤金叔叔家,我知道他最喜欢我,肯定会哄我开心的。我在小学的时候经常哭,通常是为了得到糖果,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在家的时候,我们不怎么吃垃圾食品,炸薯条也只是一周吃一次。我们可不是长年累月靠煎锅和汉堡生存的人。我特别喜欢吃意大利面,尤其是加了金枪鱼和沙拉酱的。我唯一的弱点恐怕就是糖果了。我把所有的零花钱都用在了买糖果上,除此之外还能免费得到一些。当时我奶奶在她房前的小货车里卖糖果,等我稍微大一点的时候,我经常去给她帮忙,并且马上就把挣来的钱换成糖果。有一次,我在和表兄斯蒂芬一起出去玩轮滑的时候摔倒在地并且划破了膝盖。当我爬起来时,我看到水沟里有一张10英镑的纸币。我决定和斯蒂芬分享所得,我给了他一半,另5英镑则拿回去给妈妈做筹码了。每年,我们都会去布特林斯度暑假。
鲁尼家族是如此庞大,以至于我们必须要包一辆40座的长途车载我们去度假营。有一年,当我们从布特林斯度假回来时,家里发了大水。一个管子漏了,地面和天花板都遭了殃。当母亲抬头看着天花板时,她非常确信一个十字架的形状出现了。我想她是认为圣迹发生了,就像葡萄牙、西班牙或是其他什么地方的天主教徒在芜菁或者面包片上看到了耶稣或圣母玛丽亚的脸一样。她跑出去告诉了牧师,并叫他一起来看天花板。“这只不过是湿气,鲁尼夫人……”牧师说。我的童年没得过太严重的病,只有最常见的麻疹和水痘。但是我记得一次事故,我在爬过一个栅栏的时候,膝盖上被划开了一个大口子。我没有告诉妈妈,因为我本不该去招惹那个栅栏。至今我的膝盖上还可以看到那处伤疤。当我六岁的时候,学校的医生说我弱视,需要戴眼镜。我验了光,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我用了一年,但我总是不愿意戴它。格雷姆也需要戴眼镜,他没有我这么强的抵触情绪,他那副眼镜用了好几年。我的左眼可能现在还有轻度的弱视,我专门为阅读配了一副眼镜,但是几乎从来没有用过。我也曾考虑过戴隐形眼镜,但后来听说那玩意对我的问题无能为力。
第一章快乐家庭(4)
在圣斯维辛,我有两次在操场上跟人打架。一次是我九岁的时候,对手是一个叫加里的男孩,他比我壮,还大我一岁。那次搏斗以平局收场。另一次是和一个叫卡拉格的家伙,他可是学校里的小霸王,外号“赛克”,和前英格兰后卫斯图尔特·皮尔斯一样。不过,我乘其不备,结结实实地揍了他一拳。我记得那场争斗是源于足球赛中一个有争议的进球,显然我们俩都有强烈的求胜欲望。每次遇到这种情况,老师都会跑出来制止我们,并且把我们的妈妈叫到学校。我跟妈妈说,我只不过是像父亲告诉我的那样维护自己的尊严,谁敢欺负我就给他有力的回击——这就是我打架的理由。我在小学的时候相当瘦小,不是那种强壮的男孩,但我绝不甘于受欺负。很多年来,我都长着很难看的雀斑。我很讨厌它们,一直盼着它们消失。妈妈说她有一次把我按住,试图用钢丝刷把它们擦掉。我不记得这件事儿了,不过听上去不像是假的。我觉得很难堪,因为这些雀斑让我看上去既幼稚又像女孩。好在,终于有一天它们开始消褪了。我11岁的时候,就要离开圣斯维辛了。最后一天,因为要和男孩们说再见,所有的女孩子都泪流满面。我们都在别人的衣服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坚信永不相忘。我非常喜欢在圣斯维辛的日子,离开时恋恋不舍。我在家里也总是过得很愉快。我觉得我是成长在一个艰苦的环境中,到处都是穷困的家庭。不过,我并没有意识到我家的拮据。糖果、自行车或是足球,只要哭的时间足够长,我总是能够得到这些想要的东西。过去,我们那个区非常落后,据说我离开后,情况更趋恶化,不过我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记得有一次警察封锁了我们的街道,他们正在追捕一个全副武装的强盗,并计划把他困在我们家后面的青少年俱乐部里。所有这些关于我童年的故事都可以说是普普通通,没有什么太糟糕的事情发生。对于那个年代,那个我们所居住的居民区来说,这都是些平平淡淡的事情而已。
我应该算是拥有一个非常愉快的童年了,有充满爱心的父母,还有很多我喜欢的亲戚。当然,也会有一些“家庭式的争吵”:几个姨妈有的时候可能会互相叫嚷诅咒,甚至揪住彼此的头发,但是过几天她们又会变成最好的朋友。这就是一个大家族的样子,尤其是一个爱尔兰大家族——没错,这就是爱尔兰人。他们可能会不时争吵,但仍然团结友爱,互相支持。我之前提到过,在我小的时候,我需要开着灯或者伴随着某种背景噪音才能入睡。直到现在,当我一个人的时候,我还是喜欢开着电视、电灯——还有吸尘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