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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伴随着某种背景噪音才能入睡。直到现在,当我一个人的时候,我还是喜欢开着电视、电灯——还有吸尘器。如果没有吸尘器的话,电风扇或是吹风机也可以。因为这,我可没少烧坏过吹风机。我的未婚妻科琳非常讨厌我的这个习惯,即便是我们不在一起的时候,她也不许我开吸尘器和电风扇。不过,当她不在的时候,或是我在球队下榻的酒店里有自己单独的房间时,为了帮助睡眠,我还是会打开电风扇或者吹风机或者空调……甭管什么电器,只要能制造出那种声音就行。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在任何地方造成过火灾。我知道这很愚蠢,但也不知道怎么解释。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和我有着相同习惯的人,他小的时候总是被妈妈背在身后。他妈妈经常会在背着他的时候吹干头发,这样他就把这种声音和在妈妈身上的舒适感联系了起来,变成了促进睡眠的因素。我想,我们中的许多人都会有愚蠢的儿时习惯,随着成长需要很长时间来摆脱。在20岁的年纪,我还有时间来改变自己。
我生来就是蓝色的,我们全家都是埃弗顿队的铁杆支持者,这一点毋庸置疑。不过我爸爸可远不止一个普通支持者那么简单,只要有可能,每个主场比赛他都会亲临现场。我第一次进入埃弗顿队的比赛现场时只有六个月大,身上还裹着尿布。我不知道爸爸当时是怎么想的,他既没有推着婴儿车,也没有用婴儿背带,他可能不想让人看到他与这些东西为伍。但这样一来他就必须自始至终把我抱在怀里,包括换乘公交车到赛场以及站在格拉迪斯街角观看整场比赛的过程中。我显然表现得很好,从此爸爸就经常带我去看球了。即便是我稍微大一点,开始蹒跚学步的时候,我在体育场里也从来不会乱哭乱闹地折腾别人。爸爸说,我顶多会在看完比赛回家的路上惹点麻烦。也是在六个月大的时候,我第一次显示出了我的控球能力,至少父母是这样告诉我的。当一个球被扔到我的怀里时,我能够一直抱着它。那时,我已经能够辨别颜色了。我躺在电视前的摇椅上,随着电视里的斯诺克选手击打不同颜色的球,我也变得神采飞扬。当然,蓝色是最令我激动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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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足球起步(1)
两岁的时候,我就开始踢足球了。而且据爸爸说,我一脚就能把球踢到街的尽头。虽然我们住的那条街道并不是太长。我还经常把球踢过奶奶家的围墙,使我必须得爬过那个六英尺高的墙去捡球。我经常会无法爬回来,只好站在墙的那边哭个不停。在我小时候的所有照片上,我都穿着埃弗顿队的队服或者类似的什么。令人惊讶的是,我还有一张六个月大时的照片,当时圆滚滚的我戴着一枚大大的蓝色胸徽,上面写着“今天,埃弗顿必胜”,这是《今日报》在1986年足总杯决赛那天送出的免费徽章。不过,那天埃弗顿队在温布利1∶3输给了利物浦队,这一结果我们家至今没人愿意提起。在我一周岁生日那天,我穿戴上了埃弗顿队的全套装备。作为生日礼物,爸爸送给我了一个黄色的车号牌式的埃弗顿队标志。那是当地酒吧的人制作的,爸爸一开始实际上是给自己买的,后来送给了我。在我的童年时期,我一直把它保存在我的卧室里。1998年,我们搬到了石桥巷四室一厅的大公屋里,我也没有忘记带上它。今天,这个标牌占据着一个更显赫的位置——爸爸家的玻璃前门上。我搬出去之后,他再次成了这个东西的主人,看来,他一直惦记着它呢。每到我的生日总会有一个生日宴会,我的两个弟弟也是如此。妈妈会安排好所有的事情,沏茶,布置桌面,安排座位、冰淇淋、果冻、橘子蛋糕还有小游戏。宴会上会有很多小朋友,其中大部分都是我的表兄弟姐妹。从床头灯罩到墙纸,埃弗顿队的大事纪写满了我的卧室。海报上展示着我心目中所有的英雄,尤其是我最喜欢的球星——邓肯·福格森。他是个硬汉,总是奉献出他最好的一面,我最欣赏他这一点。
对于早年爸爸带我观看的埃弗顿队的比赛我已经没有太多印象了。稍大一些后,我经常会在赛后逗留在体育场附近,以争取获得签名。当邓肯因为斗殴事件被抓进监狱后,我给他写过两封信,那时我应该是九岁。我跟他说他不应该待在监狱里,我和我的伙伴们天天都在盼望着他能够重返赛场为埃弗顿效力。他真的给我回了信,并且对我的来信表示感谢,我非常兴奋。当然,他根本就不知道我是谁,所以我猜想,所有给他写信的球迷应该都收到了他的回信吧。在小学,当我扎在女孩堆里两个星期之后,我成天都在学校操场上踢足球。在家也是一样,我总是起得很早,七点就跑到街上,利用上学前的时间和表兄弟们一起踢球。放学后,我又会迫不及待地翻过我家花园的栅栏,到俱乐部的五人制球场去踢球。我经常会一个人射门到天黑。其实他们有照明设备,但毫无疑问不是给一个小孩子射门玩儿准备的。我正式加盟的第一支球队是我父亲经常光顾的西部酒吧旗下的小球队,参加12岁以下年龄组的联赛。我们当地几乎所有的酒吧都有儿童球队。我第一次为球队出场时只有七岁,并且打入了致胜一球。我也为派伊等其他几支球队效力过。但我在圣斯维辛小学期间,只代表学校踢过一场比赛,因为当时我们学校并没有正式的代表队。在我八岁那年,我主要效力的球队是另一支酒吧球队——坩埚屋队,参加九岁以下年龄组的比赛。小的时候,我承认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成为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即便是加入埃弗顿队。我梦想着进球,梦想着蓝军的胜利,就像大多数其他孩子一样,虽然他们不一定和我一样满脑子都是埃弗顿队。但说句实话,我的确没有想过我会有可能成为一名真正的球员。
不过有一天,当九岁的我正在为坩埚屋队踢球时,利物浦和埃弗顿的球探都在场外观看比赛。赛后,利物浦的球探走到我父亲身边,问我是否愿意参加他们的试训。就这样,两天后,我放学回来,直接来到了利物浦队的梅尔伍德训练基地。我已经忘了是谁带我去的,但我记得当时我全身上下都是埃弗顿队的装扮。不幸的是,我并没有打动利物浦的教练,而且,他对我的态度有点古怪。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我穿着埃弗顿队的球衣吧。我并不是故意要挑衅他们,我的生活就是这样,除了上学的时间以外,我总是穿着埃弗顿队的衣服。大约有30名小球员参加了这次一个小时的试训,大家年龄都跟我差不多。
第二章足球起步(2)
我们进行了技术训练和五人制的比赛。我肯定是给某些人留下了一些印象,因为试训结束后,他们又要求我参加一周后的另一次试训。当然,我答应了。与此同时,爸爸接到了埃弗顿球探鲍勃·彭德尔顿的电话,他看过我代表坩埚屋队参加的比赛。埃弗顿队也想让我参加试训,但时间安排和利物浦队的第二次试训是同一个晚上。尽管如此,我还是来到了埃弗顿的训练场贝尔菲尔德,放弃了利物浦队的召唤。就这么简单,一旦埃弗顿成为一个选项,那么别的选项是什么就不再重要了。
爸爸和我一起搭乘公交车,心里盼望着能见到当时埃弗顿队的主教练乔·罗伊尔。这次试训也没什么特别,30个孩子一起进行技巧练习,但是这次我对每个方面都很喜欢——人、教练、气氛。这次理所当然有很多小伙伴都和我一样穿着埃弗顿队的球衣。公平地说,利物浦队对我也不错,我在那里的试训进行得也很顺利。但是,出于我对埃弗顿队的深厚感情,我觉得他们要好得多,融入其中非常自然。这次试训一结束,俱乐部就找到我父亲,当场问他是否愿意让我签约加盟埃弗顿学生队,我们自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如果利物浦先让我加盟,并且没有另一次试训的话,我想我就会签约而变成“红色”了。我想他们的操作模式就是让你接连参加几次试训,然后决定是否给你提供机会。或者,他们可能只是对我没什么把握。不管怎么样,九岁的时候,我即将加盟埃弗顿。
我从贝尔菲尔德冲回了家,想要立刻把这个消息告诉妈妈。她当时不在家,去殉道者女王教堂参加格雷姆的圣餐礼的预演。当我跑进去的时候,她正坐在弗兰尼·杰弗斯的妈妈旁边,听到了我的消息,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弗兰尼和我一样,上的是德拉萨中学,为埃弗顿效力。米克·莱昂斯还有现在维冈队的教练保罗·杰威尔也都有类似的经历,但是他比我大四岁,我从来没有真正和他同学过,他离开后我才入校。我把我的事告诉了所有好哥们儿,为了庆祝一下,当然是和往常一样一起疯狂地在街道上踢足球。
几天以后,我接到了埃弗顿队发来的正式信件,这份1995年4月的文件我妈妈自然也妥善保存着。俱乐部在1995—1996赛季把我收入了他们的人才中心,这是那个机构当时的名字。后来,就在我在那儿期间,它改名为埃弗顿足球学院了。对于我的到来,这封信里表达了他们的愉快心情,说我将成为“他们特别的足球人才中心的组成部分”,并且我将“为学校和俱乐部的同伴们树立优秀的榜样”。我记得那一整个夏天我都兴奋异常,迫不及待地期盼着新赛季的开始。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在知道了我将加入埃弗顿学生队的时候,我才开始想到我有可能会成为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
大人们都开始告诉我,只要我努力训练就一定会成功。很多人已经做到了,为什么我不行?我想,每年都会有成百上千的小孩重复着这样的梦想。9岁的时候,我成为了埃弗顿的一员,和15个年龄相仿的男孩一起被归于10岁以下年龄组。和大多数职业俱乐部旗下的培训学校一样,同一年龄组的球员会一直在一起训练和比赛,而不会和其他年龄组的球员混合在一起,这和职业球队里的情况是非常不一样的。在每一年里,你满怀着希望,争取进步,在年底你要接受考评。这和学校里有点像,所不同的是,只要你做得不够好,就会被淘汰掉。我每周参加三次训练,分别是周一、周三、周五下午放学后的五点到六点半。
周日上午,我们会进行一场比赛,对手是西北区其他俱乐部的同年龄队伍。如果是打客场,就得在贝尔菲尔德乘大客车前往。每次训练,爸爸或妈妈都会陪同前往。贝尔菲尔德离我们家并不太远,早年我们没有汽车的时候,我们会搭乘公共汽车或步行过去。他们还要一直等到我训练结束后带我回来。父母必须要和他们的孩子一样热情,确保他们带齐装备,按时参加训练。当然,很多人甚至比他们的孩子们还要热情,他们会在边线外喊叫个不停。我欠父母也欠埃弗顿很多,这么多年来他们一直在支持着我,在我的左右奔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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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足球起步(3)
足球训练结束后,我还要去拳击。几乎就在我加入埃弗顿的同一时期,我加入了我叔叔里奇名下的一家少年拳击俱乐部,它位于科洛克斯泰斯体育运动中心。虽然我很喜欢拳击,但我在那里只是进行训练,其实并没有真正参加过比赛。我出拳有力,在进攻上很有一套。我非常喜欢足球训练。我们学习了很多技术技巧,像外脚背踢球什么的。我是一个右脚选手,但教练着重培养我的左脚,所以我现在双脚都能够运用自如。我是中等身材,埃弗顿的十岁以下年龄组里有些小孩比我强壮很多。我觉得队里也有一两个比我还要优秀,比如约瑟夫·琼斯就是一个冷静的中场球员,经常能送出绝妙的传球。不管怎么说,能够看到个别小孩比我强会使我更加努力。由于我的表现欲太强,我变得非常粘球,不论是否有机会传球,我都会自己带球直奔球门。教练总是对我咆哮着:把球传出去!”与此同时,爸爸则对我大喊:继续!”而我则不听他们那一套,我会在禁区外突然射门,试图在30码外远射得分。这是一个经常出现的场面,我在场上所做的一切都是想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想告诉他们我有多棒!在加入埃弗顿的第一年末尾,我们每个人都拿到了一份书面评估报告。我在控球、传球、耐力、力量、速度和位置感几个方面的评价都是“非常好”。在态度一栏,评估报告写道:“比较听话,但他梦想得分,一切都和进球联系在一起。韦恩有着强烈的求胜欲望,并努力提高自己的比赛能力。”在进步和总体观察一栏,评价是:“努力并能够接受教练的指导,比赛能力正在提高,左脚进步明显。有强烈的进球欲望,是我见过的最具天赋的得分手。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