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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的确有这种情况。在一些公司里,区别考评制度被任人唯亲和偏袒照顾的风气所腐蚀了。最好的20%是老板的密友和对他点头哈腰的人,最差的10%是那些直言不讳、提出尖刻问题、挑战现状的人,中间的70%则躲躲闪闪、得过且过。这种情况是有的,而且臭名远扬,它证明领导层缺少智慧,或者缺乏正直,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对于这种丝毫不重视基本价值的体制,我惟一能够说的好消息就是,它往往会走上自行毁灭的道路。它会因为不堪重负而崩溃,或者被变革所清洗。只不过说,缓慢的自杀对于企业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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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3)
幸运的是,“腐败的区别考评制度”通常是可以避免的,这要依靠坦诚、明确的业绩衡量体系,有清晰的期望值、目标和时间表,以及一个稳定可靠的评价程序。实际上,只有当这样的一个体制到位以后,区别考评制度才能得到良好的贯彻。我们将在“员工管理”那一章里对这个体制做更细致的讨论。
区别考评制度是刻薄的、专横的,是最糟糕的运动场—弱小的孩子被当成傻子、排斥在外,成为受嘲弄的对象。
这样的抱怨我听过至少100次。那真的把我憋疯了,因为区别考评制度最显著的一个优势就是它的善良和公平—对每一个人都是如此!
当区别考评制度发挥作用以后,大家对于自己所处的位置就能有自知之明。你可以知道,在下一次重要的晋升机会面前,自己有很大的成功机会,或者自己需要到公司内部或外面另外寻找发展方向。最开始,某些消息可能很难被人接受,而且是的,“坏”消息经常会伤人。但是很快,就像所有的知识一样,这些信息也会发挥自己的力量—实际上,这是解放你的力量。只有明白了自己所处的位置之后,你才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还有什么比这种结果更公平的呢?
有趣的是,当人们在演讲会上向我提出这一批评时,我通常会反问他们一个问题。我问大家,他们在上学的时候是否得到过评分?很自然,大家都说有过。然后,我再问道:“你们认为,这种评分制度过于刻薄了吗?”
“当然不是。”他们通常这样回答。有时候,评分的结果是非常严厉的,但孩子们却必须在这种考验中成长起来。评分、评级,它们的好处都是把问题说清楚。有的人在毕业之后当上了宇航员、科学家或者大学教授,另一些人成了销售经理、广告经理,还有一些人成了护士、厨师甚至职业冲浪运动员。实际上,考评引导了我们,把很多需要知道的东西告诉了我们。
那么,为什么我们应该在成年以后停止这种考评、评比呢?是为了免得大家尴尬吗?请不要这样!
推论:我为人太好了,没有办法推行“20…70…10”制度。
通常,对区别考评制度持这种批评态度的人们会断言,作为一种管理体制,区别考评制度没有重视那些给企业增添无形价值的人,比如,带给员工一种“家的感觉”、“人性化的感受”,或者创造“一种历史感”。我们都知道,有的公司会长期雇用那些表现不佳的人,主要是因为这些人的性格都很友善。
我完全理解这种心情—人们难以下狠心解雇那些好人。
但事实是,保护表现不佳的员工总是会产生反作用力。首先,他们不能做出足够的贡献,却把每个人能分到的馅饼变小了,这足以引起企业中的怨恨情绪。这也不能算是真正的公平,而一种不公平的文化绝不能帮助公司取得成功,它只会极大地破坏内部的信任和坦诚。
可是,最糟糕的事情还是保护那些表现不佳的员工反而会使他们自己受到伤害。在很长的时间里,他们都会被别人“另眼相看”。每当做评议的时候,他们都会被含糊地告知,自己的表现很“杰出”,或者“做得不错”,大家会感谢他们对企业的贡献。
然后,当经济形势发生逆转之后,大规模裁员成了必然的选择。那些“友善”而表现不佳的人几乎总是第一个要离开公司的,也总是最感到吃惊的,因为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们,他们在企业里的真实表现如何、有哪些缺陷。可怕的事情在于,当这种情况发生时,那些表现差劲的员工往往已经40好几或者50多岁了,在自己大部分职业生涯中,他们得到的都是赞许。然后突然,在一个从头开始将非常困难的年纪,在毫无准备或计划的情况下,他们被辞掉了,这种打击恐怕永远也恢复不过来。他们感到自己被出卖了,而且也的确有理由这么想。
相反,区别考评制度虽然一开始看起来可能很无情,但却可以阻止这种悲剧的发生,因为它实行的基础是真正有意义的业绩标尺。所以,当人们说自己无法推行“20…70…10”原则时,我认为他们绝不是“为人太好了”,而只是太怯懦了。
区别考评制度挑拨人们之间的斗争,削弱了团队精神。
把这个观点告诉乔·托尔 ① 会怎么样呢?
纽约的扬基队在这一点上做得非常好,作为一个团队来说,他们有非常得体、高度透明的考评体制。(不得不承认,对于像我这样的波士顿红袜队的许多球迷而言,那是令人感到沮丧的。)明星们可以得到丰厚的酬劳,不能达到标准的球员只好走人。如果说这还不足以建立一套完全清晰的区别考评体制的话,那么该队另有一记撒手锏—球员们的薪水是公开的!有一些队员可以拿到1 800万美元年薪,而其他穿同样球衣的队员只能拿全美棒球协会规定的最低年薪—30万美元,其中的区别就毋庸置疑了。
当然,需要所有队员的共同努力,球队才能走向成功。亚历克斯·罗德里格斯可能非常喜欢击中一个痛快的本垒打之后令人兴奋的奔跑,但是我相信,如果扬基队能够取得胜利,他会感到更加高兴。2004年7月,德里克·杰特成了那一年最抢眼的人,他撞到架子上,眼睛青肿,脸庞都变了形。一时之间,他成了纽约各大报纸的风云人物。然而,当扬基队历经13局的艰苦鏖战,赢得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比赛时,他感觉到自己的伤痛也减轻了很多。
考评(4)
毫无疑问,这两位明星都喜欢由于自身的出色表现而受到奖赏的感觉。但是你可以打赌,当球队获胜后,他们获得的快乐和兴奋会更多。
他们的团队表现还为另外两件事情提供了证明。
第一是杰出的领导能力。乔·托尔显然善于驾驭对球队进行区别考评。
第二,扬基队以及其他许多运动队所表现出的凝聚力证明,建立在坦诚的业绩评价和相匹配的奖罚基础上的开放而诚实的管理体制可以给团队建设带来积极影响。因此,区别考评制度并不会削弱团队精神,而是会加强它。
在商业生活中,如果某个公司要公布所有员工的薪水,那可能会引起天下大乱,而我在这里也并不是提倡那样做。然而,人们还是知道自己的同事工作干得怎么样,难道不是吗?所以,当他们发现,自己部门里的工作只有少数几个人在干,但所有的人却得到了同样的奖励时,他们一定会愤怒,感到自己受了欺骗,并惊讶为什么管理层就不能够看见明显的事实—在团队里,并不是每一个成员都是生而平等的。
区别考评制度只奖赏那些值得受到奖励的团队成员。顺便说一下,对这样做感到不满的只有表现不佳的人。对其他的任何人来说,这个制度都是公平合理的。一个公平的环境能够提升团队精神。更好的一点是,它可以激发人们在工作中尽其所能,那正是你所希望的。
区别考评制度只在美国才可能执行。虽然我也希望让它得以实现,但由于我们国家文化价值观方面的因素,这里的人们不会轻易地接受它。
区别考评制度最早在GE推行的日子里,我就听到过这样的评论。我们的一个经理认为,“20…70…10”原则不可能在日本顺利落实,因为在他们的文化传统里,相互客气要比坦诚以待更有价值。此后,我又听到了来自许多国家的好几百家公司的言论,都是以民族文化为借口。例如,一些丹麦的经理人最近就告诉我,在他们国家,平均主义的价值观根深蒂固,因此区别考评的观念很难被广泛接受。我们也听到了从法国传来的类似说法。还有,2004年在阿姆斯特丹举行的一次会议上,某位经理人告诉我们,荷兰人的骨子里有太多“加尔文主义的影响”,因此区别考评制度是行不通的。我猜,那位经理应该相信,全部的奖赏都只能来自于天堂,如果你能有幸被选上的话!而在中国,我们得知,区别考评制度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被大家普遍接受,因为在大多数国有企业里还不能够完全做到按能力考评,而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
但大致来说,我认为我们所听到的关于文化障碍的借口都仅仅是借口而已。在GE的时候,我们知道,不可以有这样一家公司,它只能在美国的业务部门推行区别考评制度。首先,我们坚信区别考评制度可以带来的显著效果。其次,我们也非常清楚,只在美国推行该制度将是不公平的,会使员工们感到迷茫,尤其是在那些既有美国业务,也有全球业务的产业部,以及对那些在世界各地流动工作的人员。我们很早就下定了决心,要在自己所有开展业务的地方推行区别考评制度,不管碰到什么样的文化问题,都要予以解决。
接着,令人惊奇的事情发生了。并没有那么多的文化问题阻挠我们的前进。一旦我们引进了区别考评制度,并且建立了相应的有坦诚精神的业绩评价体系,则不论是在日本,还是在俄亥俄,事情都进行得同样顺利。实际上,许多起初对该制度的推行感到怀疑的人,在看到这个制度的诚实、公平,以及透明之后,都成为它的强烈拥护者。
我曾提到过,许多经理人提出“区别考评制度不能在我们的国家里推行”,而这些人自己往往是支持这种做法的。他们之所以“抗拒”这个制度,是因为他们常常“假定”自己的员工会产生抵触。我对他们提出的建议是:慢慢地前进,但在大方向上要坚定不移。他们很快就将吃惊地发现,自己并不孤独。因为区别考评制度一旦得到推行,无论在什么样的语言环境里,它都可以为自己产生前进的推动力。
区别考评制度对于最好的20%和最差的10%的人都是很好的,因为他们都明白自己将向何处去。但是,这种制度会使中间的70%的人失去动力,他们会陷入一种可怕的、不稳定的状态中。
可以说,这种抱怨里也包含了某些真实的成分,中间的70%的人确实是考评体制下最难管理的一个类型。而且最大的问题出现在70%的最上层,因为他们知道,同最好的20%的人相比,他们的差距并不大,而同自己的同一个“等级”中最差劲的人相比,自己又要优秀得多。因此,的确有这种情况,区别考评制度会产生消极的影响—有时候,在中间的70%的人员里,那些比较有能力的人会因此离开公司。
要处理这种棘手的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庞大的中间层次的员工的存在,将迫使公司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具体来说,它要求领导者能够更细致地体察员工之间的差别,并提供更始终如一、积极的反馈。还有,它要求公司建立能真正产生效果的员工培训中心。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推行区别考评制度以前,我们在纽约的克罗顿维尔所设立的培训中心经常成为大杂烩,各个业务部门都把自己表现不佳的员工送到这里来。这个中心就像是设立在提前退休大路上的一个休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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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5)
“20…70…10”原则的严厉推行帮助我们改变了这种现象。我们把克罗顿维尔变成了一个交流平台,把全公司最好的20%的员工和中间70%里最好的员工集中到这里,让他们谈论观点、商讨工作方法,让他们相互认识和了解。来自公司最高管理团队的人士也要在每个培训班上做几个小时的交流,这给了我们一个大致的概念:区别考评制度在下面的各业务领域里是否正得到严格的实行。
另外一个优点是,虽然划分中间的70%的做法可能使某些人变得消极,但对于其他许多人来说,却增加了前进的后劲。例如,对最好的20%的员工而言,一个处在中间70%的庞大人群的真实存在给了他们巨大的压力。为了保持自己所处的高位,他们需要在每天的工作中开足马力,必须不断做得更好—那将是多么紧迫的事情啊!终究,大多数人都希望每天有提高,每天能成长。
对中间70%的许多人来说,做得更好也是种激励。他们有了一个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