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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时就有其他事情发生。然而没有打电话之前,他们几乎只关注前方。他们通过外界因素来〃集中注意力〃。不过眼睛看着路和专心开车不见得是一回事。
暂且思考一下专心致志地驾驶,这个问题复杂得让人难以置信。如果我们用心或者有额外的精力,真正需要关注的事情其实多得不得了。不过实践和习惯都表明,我们能熟练地对复杂情形进行分析,提取出所需信息并忽视其他信息。大家都见过,实习司机常死死盯住前方道路和车前身,他们看路时使用凹面镜,而不利用眼睛的余光。司机的经验越丰富,他们的视线范围就越广,对路边标志就很少留意。但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研究人员对高速公路上的司机进行实验,问他们是否能记起看到过什么交通标志。他们能回忆起的交通标志只有20%。这仅仅说明他们什么也没看见吗?研究发现:那些被记住的标志不见得最容易看见,对司机来说却是最重要的(比如限速标志)。这说明司机看见了很多标志牌,并下意识地对这些标志牌进行处理,然后成功地忘记多数标志牌。
我们一直都是这样,其中的理由也很充分…记住道路标志对我们的生活没有益处。斯蒂芬·莫斯特(Steven Most),一位德拉瓦尔大学的心理学家,他把我们生活中遇到的信息和图像流动比作穿过我们大脑的溪流。如果我们没有舀出里面全部的水,或者没有用心将其〃获取〃,它们就在我们的大脑中进进出出。他告诉我说,〃有时通过对事物的足够关注,你可以当下就充分认识它们,不过你不见得就必须对它们进行编码储存。我们对事物存在认识,然而这种认识并不储存在我们的记忆中。〃如果精力不集中的话,我们甚至还会怀疑自己是否拥有暂时性意识。
原因在于,我们驾驶时所注意到的路牌一类事物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如果去问普通司机他是如何看到停车标志的,他可能会说〃因为就在那〃或者〃因为是红色的,人天生就很容易看到红色〃。其实之所以我们能够看到标志,常常是因为我们知道在哪里可以看得到。卡尔·安德森(Carl Andersen,联邦公路管理局的视觉研究专家)解释了这一奇怪现象。他在装满了吸引人的警告标志模型的实验室中,大胆地使用了新颜色模型,比如说〃事故粉红色〃。如果司机对所处的位置已经有所了解,他们几乎不去看这个标志,因为他们已经知道标志就在那儿。安德森说这就是众所周知的〃自上而下的处理方式〃(top…down processing)。我们看见什么是因为我们正在寻找它。我们依赖自上而下的处理方式,如果看到的并不是我们正在寻找的事物,就像一些意外看见的停车标志,那么就需要足够显眼,这些标志才能吸引我们的注意力。安德森说,〃如果行驶在一条州界高速路上(是那种老式公路),如果你不打算停车,那么一切顺利,但如果你要停车,最好提前发出信号,减速慢行,让其他人有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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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在路上,我们的眼睛和大脑如何背叛了我们?(5)
看到最重要的道路标志时,司机至少会反复看两次:一次是〃获取〃,另一次是〃确认〃。奇怪的是,我们反而不通过这种方式看停车标志。〃通过对那些故意写错的〃停车〃标志进行的研究表明(事实上,他们可能没有看见;据统计我们注视事物时,五分之一的时间里我们都因眨眼或者眼睛快速活动而被打断,这一阶段专家称之为〃有效眨眼〃。),〃安德森说,〃看到标志之后,每个人都会先停车,然后再继续开。事后问起时,大多数人都没有发现标志牌的拼写有误。〃模拟驾驶中的其他研究也有类似的做法,把〃禁止停车〃标志更换为〃停车〃标志,然后再变回原样。如果标志牌在岔路口处(经常是停车标志所在的位置),司机们就可以更轻易地注意到这个变化。研究人员留意到,如果司机真的看见十字路口处的标志牌从〃禁止停车〃换成〃停车〃,而又没看见它变回〃禁止停车〃的字样,那么他们就会决定停车。
这和真正的驾驶有什么联系呢?毕竟交通标志并不会变化无常。路上很多标志是不变的,不过〃我们是否需要对此留意〃,这个问题不仅依赖于人们可以多轻易地看到它们,同时也在于人们是否花心思去寻找这些标志。同时也依赖于我们处理这些事物时需要的空余精力。在一项著名的心理学实验中,研究者给实验对象播放了一群人路过一个篮球的视频。一半的人穿着白汗衫,另一半则穿着黑色的。研究人员让实验对象说出路过的人数。至少有50%的人没有留意到在一圈篮球运动员的正中间还有人路过,他穿着套装,看上去很像黑猩猩。这群人反映出的问题叫做〃无意盲视〃(inattentional blindness)。
虽然实验对象的眼睛锁定视频,然而在一群篮球运动员中,人们却看不出一个打扮像黑猩猩的很醒目的人。这种表现说明即使我们在〃全神贯注〃地关注一个事物,我们的注意力也还是反复无常,具有很大的选择性。〃世界上有无限多的信息,而我们关注的信息却很有限,〃丹尼尔·西蒙斯(Daniel Simons)解释道,他是伊利诺伊大学的心理学家,与他人共同对黑猩猩进行研究。〃如果你能够关注的事物数量受到限制,那么你可能只看到这之外有限的附属部分。〃
有人认为,在道路上发生撞车事故之后就会产生无意盲视,大家〃看见了车祸但没有仔细观察〃。和那些黑猩猩实验中的实验对象一样,司机们直接看到一个场面,而忽视了关键部分。可能这是因为他们正在寻找其他事物,或者他们没有注意到的什么事情发生了,比如我们常常看到汽车和摩托车撞在一起。一个最经常提到的原因就是〃没看见〃。这些情形很常见,英国的摩托车手称之为〃SMIDSY〃(英文〃对不起,伙计,我没看见〃几个字的首字母缩写)。
很多人认为〃没看见〃是指摩托车本身不容易被人看到,因为摩托车面积不大或者只有一个前灯。也可能是因为汽车司机在岔路口或者是想转到一条逆行路上时,想看看有没有其他车辆。他们可能〃无视〃摩托车,因为他们认为摩托车并不是他们应该看到的画面,因此不适合出现在脑海里。这就是为什么〃安全运动〃(比如〃当心摩托车〃,英国的〃多留心自行车〃)强调司机应该认识到摩托车会在路上出现的原因。莫斯特说:〃我们的直觉都是先看到事物,然后再分析眼前的情景。这说明可能你大脑里的想法实际上先于你看到的事物,并且对事物产生影响。〃对一个场景的期望值和认识都会影响到我们看见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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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在路上,我们的眼睛和大脑如何背叛了我们?(6)
这种期望值可能也解释了为什么救急车辆很多,却总是很麻烦地堵在公路上,即便这些车的警灯不停地闪烁(尽管实际上很多地方都立法,要求在有救护车的情况下,司机需要变道或者减速)。这些事情很常见,于是有人造了新词将此称为〃飞蛾效应〃(moth effect),是说司机都如同飞蛾扑火一般驶向警灯。
什么情况下能产生飞蛾效应呢?对此有很多理论,有观点认为我们往往会转向我们所关注(这引出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们每次在路上碰见什么有趣的事时没有开车走人?)的地方,也有人认为人类具有趋光性(同上)。其他研究人员认为是由于司机的注意力在路边,不可能很好地判断自己在车道上的位置。很多飞蛾效应带来的撞车事件中,有些司机喝了酒。在行驶过程中,酒精对人眼观察深度和方向的能力尤其有害,如此看来这也就不足为奇。
对此,最简单的解释就是:看到公路上的汽车时,多数司机认为该车和大家一样在高速行驶,而开了警灯的车辆速度通常更快。通过模拟驾驶实验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看到了斜停在逆行车道上的警车,司机会迅速做出反应;而他对停在正前方的车辆没有这种反应。如果两辆车的位置都很明显,那么倾斜的车辆更容易进入视线,这和能见度没有关系,而在于司机对看到的事物的理解:很明显,有的车辆没有按照道路前进方向驾驶(这种理解的能力似乎是驾驶经验的一个副产品,因为新司机会对两辆车同时做出反应)。
虽然我们能看到意外灾难,但是如果它存在于我们的〃注意定势〃(attentional set)之外,那么我们对这一灾难的反应就很迟钝。这一点在名为 〃斯特鲁普效应〃(Stroop effect)的典型心理学测试中体现了出来。实验对象看到了一系列颜色名称,这些词语的打印颜色分别和词语本身代表的颜色相同和不同。实验对象要给词语的打印颜色命名,结果证明,如果两者颜色不相同,实验对象所花费的时间就更长,也就是说,如果〃红色〃这一单词用黄颜色打印,那么需要判断出这个单词是〃红色〃一词的时间更长。为什么如此?有观点认为,阅读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自动〃行为,而判断颜色却不是。自动行为影响了我们的非自动行为(第一章提到的典型研究)。如果单词本身是〃错误的〃,而我们却能判断出正确的颜色…这意味着可以训练自己去关注某些事物,虽然我们可能花费更长时间。这说明我们并不是一直在对没有关注到的事物进行筛选(比如说单词本身)。
莫斯特和她的同事罗伯特·亚斯图(Robert Astur)共同进行的实验突出体现了这一原理在道路上的意义。在电脑模拟驾驶实验中,司机要在虚拟的城市环境中驾驶,并找到每一处岔路口提示他们转弯的箭头。有些司机要找的箭头是黄色的,有些则是绿色。在一处岔路口有一辆可以是黄色或者蓝色的摩托车开过来,突然行驶到司机的面前然后停车。如果摩托车的颜色和箭头的颜色不相同,司机踩刹车的反应时间就比较长,撞车率也较高。在纯自下而上的处理方式中,我们希望摩托车可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因为它和其他事物有区别。不过因为我们看屏幕的角度是自上而下,颜色奇怪的摩托车就不大被注意,因为它和我们要找的东西不是一回事儿。
这种注意力障碍也可以用来解释皮特·林顿·雅克布森(Peter Lyndon Jacobsen,加州的公共卫生顾问)所描述的道路上的〃人多才安全〃(safety in numbers)现象。你可能认为路上有很多行人或者骑车人,他们被撞的可能性很大。你的看法也许正确,纽约市的很多行人就死于车祸,但美国其他地方则不是如此。不过雅各布森发现,行人与车祸之间并不存在直接联系。换句话说,随着路上行人和摩托车手的增加,人均死亡率反而会开始下降。雅各布森指出,这不是因为被包围在更多的行人同伴中间,路人更注意自己行为的安全性,实际上在纽约市,在第五大道上走上一圈就会发现,情况恰好相反。发生改变的是司机的行为,他们突然之间看到行人无处不在,当然,看到人越多,他们的车速就会越慢,反过来也是如此:他们开得越慢,真正注意到的行人就越多,因为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些人都停留在视线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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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在路上,我们的眼睛和大脑如何背叛了我们?(7)
所以如果人们考虑到纽约市的人口,就该知道实际上对步行者来说,它是美国最安全的一个城市[对照1997~1998年的数据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从坦帕(Tampa)至圣彼得堡克里尔沃特之间的地区对行人来说最危险]。举另外一个例子,在荷兰,每一英里摩托车手的死亡率远低于美国。在视线条件正常的情况下,荷兰摩托车手并没有比美国的更容易辨认,他们很少穿可以反光的衣服,而喜欢穿时髦的黑色大衣;他们不开车灯,却在车上带着郁金香一类物品。荷兰摩托车手也没有比美国人更习惯戴头盔,然而情形却刚好相反。可能荷兰人的自行车道较好,或者在平坦的道路上,司机更容易看到骑车人。不过最惊人的观点认为:荷兰的骑车人更加安全,仅仅是因为骑车人数量较多,所以荷兰的司机更容易注意到他们。荷兰的文化与美国的大相径庭,不过〃人多才安全〃的道理也可以用在美国本土:比如,佛罗里达州的盖恩斯维尔(Gainesville,一个大学城)是全州骑车人最多的地区,实际上对骑车人来说这里也是最安全的一个地方。因此可以得出经验:你看到的事物数量越多,你就越能真正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