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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时已晚,我惊惶失措,知道自己和这条裤子从此无缘。在那之后,我对自己的言行倍加小心。我不是为自己开脱什么,只是觉得弗莱迪用词刻薄恶毒、说话不假思索,这种恶习我已经有所沾染。实际上,我们兄妹几个都有这种倾向,在极端的情况下,会出言不逊,口无遮拦。时至今日,我还要对自己的言行多加小心,慎言慎行,即便如此,有时还会出言不逊。
妈妈用她自己的方式告诉我,语言和沉默都可以充满力量。小时候那次偷爆米花,她用电话线对我一顿狠抽,可在这之后,我又想有小动作的时候,她投来的失望眼神就足以让我心有余悸。
13岁时,青春期萌动,我长得又高又壮,也想摆酷,决定去打折店顺一条裤子,显摆一下自己,同时觉得自己身手敏捷,应该不成问题。这种掩耳盗铃的想法绝对愚蠢,我一心想着怎么样才能得手,把赃物藏在裤子里面溜走,就没有想过自己这种打扮的学生娃怎么会不引起店家的注意。
我刚迈出店门,店长就一把钳住了我的肩膀。我被抓了个正着,还夹着课本,人赃俱获。店长对我一顿数落,不仅如此,车上下来两个白人警察,把我直接带到警局。我如坐针毡,准备和家人通电话,接下来是妈妈焦虑不安地赶来接人,还有那个醉醺醺的继父一同赶到。可是当值班警员拨通电话,听到的是弗莱迪的声音,可这次好像情况有所不同。警察和弗莱迪说明情况,我被警局扣押,需要家人来接我回去,突然警察放声大笑,挂上电话,就把我关进了号子。
他说,弗莱迪拒绝来接我,原话是这么说的:“什么?让这杂种就烂死在局子里吧,狗娘养的。”
我嘟囔了几句,从书包里拿出本书来,认真读了起来,希望梅尔维尔的《大白鲸》和自己的全神贯注,能让我平静下来。
结果这又成了这些白人警察的笑柄。一个人问:“你小子还读这个,是不是觉得自己聪明绝顶啊,都这样了,还琢磨什么呢?”
另一个警察学着弗莱迪的腔调说:“让这杂种就烂死在局子里吧,狗娘养的。”
当妈妈和弗莱迪真的来接我的时候,大家一句话都没说,因为我的悔改之意已经昭然若揭,这种关押的经历和如此的反省于我都是从未有过。余光中,我看到弗莱迪脸上的一丝得意让我怒火中烧,险些忘了自己的处境。可是妈妈的失望瞬间让我回归了理智。
当然,我最想做的事情莫过于让妈妈脸上有光,因此这种让妈妈伤心的事情,也会让我一辈子心怀愧疚。
我希望自己演奏小号能让妈妈引以为豪,于是刻苦训练,在青年音乐会上我有所表现,在罗斯福中学乐队里也积极表演。一天晚上,看到我在练习小号,妈妈本来想让我去买东西,结果转念自己动身去了,而只是让我帮着照看一眼锅里的豆子就好。
我满心欢喜,不用出去跑腿,只需要待在家里练习我的表演曲目--席佛的《父亲颂歌》。我那专心致志的特长此时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彻底把锅里的豆子忘得一干二净。突然,一股刺鼻的焦煳味道弥漫在房间之中,我忙跑到厨房,豆子已经烧糊,不可救药。
我觉得还是继续练习,等回来之后,报告出现了问题,好像自己一直都在照看豆子,这可能让她消消气。听到她回来,我说:“妈妈,你看看吧,我觉得豆子可能烧煳了。”
只听锅盖咣当一声落在地上,走廊里都是回声,我心头一紧。妈妈每天挖空心思,给我们弄出这点食物实属不易,我却听任豆子烧糊都无动于衷。当时她一定想把我生吞活剥,但还是努力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缓缓走到客厅,站到我的屋门前,平静地说道:“克里斯,我和弗莱迪的大部分争吵都是因你而起,我要护着你,可你却连一锅豆子都看不好。”
她话语不多,却字字珠玑,每个字都生生敲在我的脑海之中。我知道自己是自私的,一心只想着自己,自己的演奏,这毋庸置疑。再有就是,她为了我可以不顾一切,甚至为了我,不惜激起弗莱迪的一腔怒火和怨气。难道我是他们争吵的主要原因?若真是如此,简直太不可思议。但这个念头立刻又激发了我对他的仇恨,那仇恨的火苗足以将这些豆子烧成焦炭。
妈妈说完这些,就转身离去。回到厨房,打开一罐番茄酱,加了些调味料,那锅烧焦的豆子又神奇地变成一顿美味的晚餐,端上了饭桌。
就我对妈妈的了解而言,她还是一团谜。仅仅有过几次,她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有所表露,但转瞬即逝。一天夜里,弗莱迪出门了,我做完作业,电视上正在播放贝蒂·戴维丝的片子,妈妈喜欢贝蒂,我都怀疑这可能是与这个演员和妈妈同名有关。妈妈可不这么想,她觉得自己是喜欢贝蒂的伤感和哲理,情感真挚和强烈。妈妈说:“她演得很入戏,没法不为她动容。”
还有什么能让妈妈开心的呢?估计就是能从事她心仪已久的教师职业。对她而言,就是教好我们兄妹几个,她就是我们的教授,我们的苏格拉底。看到我们终于能领悟她的意思,明白无法识文断字就只能做牛做马,一事无成。当我来到第七大道北街的公共图书馆,本想查一本书或是找个问题的答案,结果却在索引目录中流连忘返,一本接着一本,如饥似渴,在图书馆里泡上一天,没有比这更让妈妈开心的了。她也喜欢阅读,喜欢《读者文摘》,而且让我也欲罢不能。我们俩通常是一字不落地看完一本,并且一起讨论问题。一次,我在图书馆找到一本《读者文摘》的旧刊,把其中一首诗抄下来,读给她听,我从未见过她那么开心。以前,我对诗歌的感觉一般,但那首诗是出自英国女诗人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笔下,其字里行间的乐感和真情让我动容。妈妈静静地听着,听到头几行的时候,她突然变得一动不动,她可以做到一动不动:让我怎样爱你?我来尽数告诉你。我可以爱你爱到地老天荒,爱到灵魂的深处……
我念到最后一句,“让我究竟怎样爱你”,我看到她眼中涌动着泪花。她告诉我喜欢这首诗,我的发现给她带来了快乐。
* * *
1968年对我而言异乎寻常,仿佛我的宇宙发生了一次大爆炸,让我的原子能得以爆炸式地释放开来,我身边更是发生了很多巨大的变化。这段时期对我意味着生命开始重现色彩,随着我的发现,我的世界不再只有黑与白。5年前,大人们对肯尼迪遇刺所做的反应,或多或少预示着作为少数族裔,当竞争失利将意味着什么。但当一年之后,我和几个同学乘车来到密尔沃基东区的一所白人学校时,我终于亲眼目睹了妈妈年轻时离家工作时的情景,除了门房是黑人,除了零星的几个黑人孩子,到处都是白人,这与贫民区形成鲜明对比,那里只有个别店主和警察是白人,而余下尽数都是黑人。仿佛我的肤色就注定了我的身份,注定要被鄙视、低人一等,甚至让人视而不见。更令人发指的是有四个小女孩在阿拉巴马州伯明翰被炸身亡,仅仅因为她们的肤色是黑色。
妈妈看到电视里的报道黯然落泪,这些孩子年龄与妹妹相差无几,却遭此厄运。同时,我意识到自己与黑人社会的血脉相连,我们确实亲如手足。随着有色人种所有新仇旧恨的接连爆发,我开始意识到自己与黑人社会间的这种密切联系,开始理解和关注在密尔沃基以外的世界。1965年,洛杉矶爆发华特暴动,同年,马丁·路德·金在阿拉巴马的塞尔玛举行民权游行,著名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尔科姆·艾克斯在哈莱姆区遇刺。次年,密尔沃基少数族裔和激进分子联合行动,在天主教詹姆士·格罗皮牧师的带领下,进行游行,我也走上街头,参加了游行队伍,同行的还有两个好友,一个是小号手加文,他与我同在学校乐队效力,再有就是肯,绰号祖鲁。祖鲁名如其人,他人长得绝对谈不上英俊潇洒,但是演技超凡,而且绝对可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后来,他果真准备在电影界发展,甚至还说服我,说我也完全可以干这个行当。
我还真动了这门心思,一天早饭时,我边吃面包边说:“我毕业以后想当演员。”
妈妈耐心地点点头,委婉地问道:“克里斯,你去拿份报纸,看看上面有多少份工作是招聘演员的?”
但我还是不死心,我继续念叨着自己的身体条件不错,声音也好听,举手投足都是做演员的好坯子。
然后我就张口向妈妈要5块钱,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她眼睛盯着报纸,头都没抬,她没有让我下课后多做点零活,却冷冷地用她标志性的口吻说:“你怎么不先表演一下自己挣到5块钱的样子出来呢?”
怎么才能扮出挣到5块钱的样子?我终于明白了妈妈的意思。
我终于收回了心思,专心致志地又回到小号的演奏上来。而祖鲁绝对是个演艺天才。他可以一边昂首阔步,高歌《胜券在握》,俨然一幅领导者的姿态,同时他又不失时机地对白人女子的美腿动手动脚。当人家转身察看时,他却一本正经,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高歌前进。
加文和我非常纳闷,“要是他对黑人女子这么做,会怎么样呢?”,一路上,我们看到祖鲁如此这般,屡试不爽,加文发话了:“那她一定会转身抽他耳光。”
我小声应答:“没错,而且还会找他的妈妈告状。”
詹姆士·格罗皮牧师所在的圣博尼费斯天主教堂和崔普雷特附近的人头攒动形成鲜明对比,外面是示威游行,反对黑人、犹太人、天主教等的居住和集会的种族隔离,牧师对我们盛情款待,多纳圈、三明治以及各式自制食品,应有尽有。参加这种活动能满足多种需求,当然受人欢迎。同时,还极大地提高了我的知名度,特别是在女孩子们面前,显得特别有身份。
平素里,我几乎每天都要面对弗莱迪对我自尊心的打击,同时周围人似乎对肤色浅的黑人更有好感。多少年来,我对史摩基·罗宾逊成为多少女孩子的梦中情人而耿耿于怀。身材修长、肤色浅咖、曲发碧眼、声音动听,对于我这样的人高马大、肤色黝黑的卷发男生来说,他简直就是我的“终结者”。时至今日,若是他走进屋来,我都会想和他痛痛快快地单打独斗一场,就是当时有自己心仪的姑娘不屑地说我是个丑八怪也在所不惜。
还好,会唱歌的不仅仅是史摩基一个,他确实在表演和创作上极具天赋,但这样的黑人还有很多,当灵歌之王詹姆斯·布朗大声宣称“我是黑人,我为我的肤色而骄傲”的时候,这对于我这样的黑小子而言简直是天籁之音。
不过,好景不长,不一会周围情景就乱糟糟令人发昏,忽然,一些非裔女子让我们眼前一亮,她们身着宽松上装,还缀满了珠子。我立刻兴致勃勃,当时我觉得自己应该算得上是美国最早的一批黑人嬉皮。她们这身打扮在密尔沃基一带并不多见,但我还是如法炮制,从善意救世军慈善机构弄了点上好的珠子回来,又搞了点二手的衣服,最棒的扎染牛仔裤,以及黑人爆炸头,再加上点那种“我为我的肤色而骄傲”的酷酷表情。这样的造型可以让史摩基·罗宾逊都自愧不如。
美国灵歌之王詹姆斯·布朗是我的偶像,当我和加文跑到圣博尼费斯教堂外面继续游行的时候,我们约法三章,决定让人们购物时认准黑褐标,这是詹姆斯力推的一个标志,旨在帮助美国老城区脱离贫困。这种标志就相当于一种返券,我们的计划似乎进行得不错,可是当我们来到白人区的A&P超市,在交款台前排队等待结账,我问收款员:“这里有黑褐标吗,没有的话,我们就不买了。这地方没法买东西的。”13岁的我,俨然是一幅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样子。
一眨眼的工夫,警察就蹦了出来,站在超市经理的身后,经理冷冷地盯着我们,“你们俩把东西都给我放回去,这事儿就算了,否则的话,都给我进局子。”他转身走开,我们两个乖乖地把东西放回货架,超市的工作人员笑得前仰后合。
不过,我们回教堂参加美国有色人种民权促进会集会游行的路上,还是感觉得意洋洋,结果听到促进会密尔沃基分会被炸的消息,顿时我们觉得自己闯得祸有点大了。
1967年7月30日,就在底特律、纽华克、哈莱姆、华盛顿特区等地刚刚出现黑人抗暴之后,密尔沃基也出事了,据称在一家黑人酒吧中有人打架,结果警察暴力执法。我虽然也精神上支持这种事,但是很遗憾的是像沙伊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