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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性相近习相远-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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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应中说:“坐了十五天冷班房,跟判了刑有什么两样?”

  刘慧明说:“吵什么吵,你交来的诉状,主要是确认合同是否有效。我们经济庭不是给你判决书吗?”

  “鸟用!”彭应中说:“等于一张废纸。我不去告状原来还只搭建一间屋子,判决书一下却砌上围墙,把下水库的路都堵了,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刘慧明说:“你是老实人?你说的也好笑,我们法院不是包打天下的。给你娶上老婆还要包你生个儿子才算美满,那有这等好事。我们经济庭依据你的诉求,只能确认合同有效。合同有效,你就能继续履行合同,乡政府就不能擅自中止合同,搭建的房屋也就没有实际意义。”

  “鸟用!”彭应中说,“乡政府会听你们法院的?听县里庄龇牙雷大炮的。我还没有真的叫人动手拆屋,公安就抓起我。我侄子天籁吵了几句,还要治人家的罪。这是执法犯法,告到中央我也要去。”

  刘慧明说:“这是两码子事。我们经济庭只处理合同纠纷,你对公安处理不服,可去行政庭告他们,我可管不着。”

  彭应中嘀咕说:“难怪老百姓有冤没处申呵。”

  刘慧明说:“彭应中啊彭老四,我给你处理这个案子真是衰死了。雷大炮说要处理我,到处讲拿我是问,看吧,处分了我,我也不是好欺负的。”

  彭应中看到刘慧明额门青筋暴起,脸色红涨,便停住了话。又是沉默一阵,彭应中说去找廖副院长,廖副院长是正直人,敢为百姓说话。

  廖副院长对人对事一律平等,见到粗衣烂衫的彭应中来访,仍然亲自泡一壶好茶,递上。然后坐下来听。

  彭应中说:“我侄儿天籁叫我出来后要来找你,你是法律方面的专家,又是县里什么班子的领导。你是不怕他们的。”

  廖副院长说:“这不是怕不怕谁的问题,现在到处都讲依法办事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着草鞋和穿皮鞋一视同仁。”

  彭应中说:“我侄儿天籁没有犯什么罪,公安为何抓他去?”

  廖副院长是认识这个彭天籁的,廖副院长前些年亲任审判长以彭天籁故意伤害罪判过他的刑。刑满释放后,彭天籁改过悔新,建灵芝糖醋蕊厂起家,最后发展为天籁食品有限公司,每年上交税费近百万元,成为全县乃至全市有名的个体业主纳税大户。廖副院长以县政协副主席的身份邀请省政协《民声报》采访过彭天籁,彭天籁一时成为“两劳”回籍人员勤劳致富的典型。当时,廖副院长问他:“写上你劳改四年,怕不怕?”彭天籁说:“如果我没抓去劳教,可能杀了别人或被人杀了。如果我没抓去劳改,我也学不到制灵芝糖醋蕊的技术。坐过班房就坐过班房,有好几个国家的领导人还坐过班房出来的呢。”当时,廖副院长为彭天籁的爽快而高兴。

  廖副院长听过彭应中叙述的事情经过,没有急于表态,说:“彭老四,你说的我听了清楚,这只是单方之词,你当然说你的理。我还要听听现场其他人的说法。到时再答复你,好不好?”

  彭应中非常高兴说:“老百姓都说你是县里的好领导,老百姓都说你是敢为老百姓伸冤的包青天,到时我给你买面锦旗,敲锣打鼓送过来。”

  廖副院长说:“不要奉承我,八字还没一撇呢?”

  彭应中走后,廖副院长就把凌子鼐叫过来询问当时现场的情况,凌子鼐从头至尾一一说了,并提到张院长为此受到的委屈。廖副院长听说,十分气恼,说:“政府就是政府,法院就是法院,五四宪法早就明确了一府两院,并列关系。现在有的政府领导就是不懂法,把法院当成政府下属部门,象雷副县长又不是法院的上级领导,指手划脚干什么呢?我们应当对每一个老百姓负责,不能以领导好恶作为评判是非标准。”

  第二天,廖副主席向县政协的赵主席作了汇报。赵主席听后说:“我不太懂法律,什么四大要件,什么罪与非罪,听不太明白。我相信你,你认为对的就去做。我是支持你的。”

  廖副院长又去向庄副书记汇报。庄副书记龇着牙,一手在拨胡须,一手在桌上轻轻点击:“老廖,你认为彭天籁不构成犯罪,有什么理由。”

  廖副院长一五一十地说:“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公务活动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进行的职务活动,这里应当是指阻止拆墙折屋的行为。这种犯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必须是着手执行、尚未结束。从本案看,工作组还在做思想工作,还没有到阻止折墙拆屋的程度。二、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本案中,没有发生暴力、威胁工作组拆墙拆屋的问题。三,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使其不能执行职务。本案来看,只是生活作风问题的对骂,不是对阻止拆墙拆屋的纷争。在认定妨害公务罪与非罪的界限时,要把群众中由于对某些管理措施或行政手段不理解,而出现的发牢骚、谩骂以及与国家工作人员吵闹,甚至拉扯去有关部门‘评理’等行为同妨害公务罪加以区别。还要把有正当理由的人,在要求有关部门解决问题时,因态度急燥而与国家工作人员发生顶撞的行为,同妨害公务罪加以区别。我认为,彭天籁的行为没有构成妨害公务罪。”

  庄副书记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说:“前段时间,公安局的同志也讲了妨害公务罪不太合适。你是法律专家,你认为用什么罪名可以把他判了。已经关起来了,这么二十多天就放出去,太便宜这家伙了。”

  廖副院长说:“从法理上来看,彭天籁根本没有违法行为,更没有上升到犯罪,关了二十多天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庄副书记说:“老廖,没有法律依据这句话你就不要对外说了。彭天籁这家伙会来算帐的。一个劳改释放犯,赚了点钱多交点税,县委安书记、县府史县长都来过问案件有没有搞错,就那么有能量?我才不信!”

  廖副院长说:“最理智的办法是把人放了,一切都好商量。我们政协也可做做彭天籁的工作,骂人本身是错误的。”

  庄副书记说:“老廖,我们也算是省委党校同一批‘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学员,实话跟你说吧,雷根柱这方面不好交差啊,雷根柱心眼也太小了,嘴来嘴去的,骂了也就骂了,天天来烦我,现在我找你来就想问问,有没有其它办法把彭天籁判上二、三年?”

  廖副院长说:“法律一旦成为整人的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

  庄副书记把廖副院长的意见跟雷副县长一讲。雷副县长大发雷霆:“政协算什么,举举手,拍拍手,说什么参政议政,连表决的权力都没有的。”性急之下,又给廖副院长挂来电话:“你廖逸宣什么意思?你是法院副院长,只是挂了个政协副主席的头衔一年开那么几次会。政协又怎么了,管了多少人,管了多少物,一幢烂屋子,一辆破车子,几枚旧印子,几个老头子。”

  廖逸宣一字一句回应:“雷副县长,应当将事论事,不要胡说八道。”说完把电话挂了。

  县政协的赵主席不知从那里听说了雷副县长的狂妄之言,便把廖副主席找来询问。廖逸宣说:“他雷根柱上嘴皮与下嘴皮一搭,说了也就算了。”赵主席认真了,说:“我们政协是老头了,但我们那个不是从县委、县府领导位置上退下来的。”看到廖副主席是法院副院长兼职的,说:“你没有在县委、县府工作过,但你是全省赫赫有名的法律专家。想不到雷根柱是这等小人,当年提拔他时,我和我们政协谢副主席在县委工作时还举了手的呢?不知天高地厚,我们过桥比他走路多,吃盐比他吃饭多啊?我听你分析的有道理,彭天籁没有犯罪就应当放人,看他权力大还是法律大?我还想跟他雷根柱较量一回哩!”

  廖副主席说:“是不是你跟县委安书记和县府史县长交换一下意见,毕竟彭天籁还是省政协《民声报》树起来的典型。”

  赵主席说:“不,没有必要。你马上以我的名义给《民声报》费总编打个电话,派几个记者过来,我不相信他雷根柱能凌驾于政协之上。”

  《民声报》的两个记者从省城驱车一百多里赶到县政协,坐了不到十分钟,就去县公安局采访。县公安局一个副局长接待时称:“人已经放了。”其中一个记者把电话挂到看守所,那边传来声音:“彭天籁刚出看守所大门,要不要叫他接电话……。”

  
  县纪委的两个年轻人来到张院长的办公室,其中一个说:“张院长,有一件事不知你们领导是否清楚?”张院长说:“什么事?”两个年轻人你看他他看你,先说话的那个年轻人说:“你们法院经济庭的刘慧明动员群众打官司,有没有这回事?”张院长说:“什么叫动员群众打官司?”那个一直没有说话的解释说:“张院长,是这样的。按照法律,民事案件不告不理,作为审判机关应当是被动的,而不应当主动地受理案件。听人反映,刘慧明跟彭天籁素有来住,说不好听是经常一块吃喝的朋友。那次彭应中与沙河乡政府发生一点争执,本来也就小事一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就算了。刘慧明听彭天籁一说,给他壮胆,马上立案。这件事牵涉到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影响十分不好,雷副县长和庄副书记说了要一查到底。我们纪委程书记派我们来了解一些情况。”换下语气,说:“当然,不是讲想追究谁就可以追究的。”

  张院长说:“要追究的话就追究我张响辅。上门办案,拓宽案源是我提出来的。省高院《内部参考》还登了我院的做法。我还提出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其中多办案就是下到各基层各单位去寻找案源,通过法制宣传使群众懂得掌握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权利。同时,多办案也就可以多收诉讼费,在目前办案经费难以保障必须依靠诉讼费用解决拔款的困境下,上门办案,拓宽案源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刘慧明立案不是个人决定的,是代表法院,有什么不妥的地方,由我当院长的负责。”

  年轻的纪委干部说:“张院长真会开玩笑。我们有点事想跟刘慧明个别谈谈可以吗?”

  张院长说:“可以。”随即电话通知办公室刘主任打开审委会会议室,叫刘慧明接受调查。

  两位纪委干部坐在审委会会议室前方位置,调整了一下姿势,对进门的刘慧明说:“请坐。”

  其中一个说:“刘慧明同志,我们是代表组织来找你谈话。关于上门办案、拓宽案源的问题,张院长态度明确,这是组织的决定,我们不予追究。现在要了解的问题,你有没有吃过当事人彭应中的饭。”

  “没有。”刘慧明坚决地说。

  “真的没有?”

  “真的没有。”

  “好。”纪委干部又问:“你有没有吃过彭天籁的饭呢?”

  “有。”刘慧明坦率地说。

  “多少次?”

  “记不清了。经常在一起,我请过他,他也请过我,他请我更多。”

  “好。”纪委干部又问:“你为什么要吃他的饭?”

  “我们讲得来,有时在一起玩。肚子饿了,便轮着请。”

  “你受理彭应中诉沙河乡政府的案子与吃饭有什么关系?”

  “可以说没有关系。只要案件符合受理的范围和条件,不管当事人与法官是否熟悉,都要立案,反之,符合范围条件的不予立案却是违规。”

  “那么,彭天籁对你办案有什么影响?”

  “可以说没有影响。在彭天籁出面递交诉状到案件判决,彭天籁也想请我们经济庭的人去吃饭、唱歌、跳舞,被我拒绝了。我说,案子来了,被人知道了吃请的事,办的再公正也会有闲话。我包括全体经济庭的人都没有吃彭应中、彭天籁一餐饭,至于案件是否公正判决,有上级法院审判监督,有群众监督,有舆论监督,有法律监督,有人大监督,办错了我们法院还有错案责任追究制。”

  “好吧。谈话就到这里,有事再通知你。”说完走了。

  几天后,政法委的梅书记把张院长和分管纪律的刘副院长叫到办公室,说:“张院长,刘副院长,事情越搞越乱了。雷根柱这个人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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